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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完) 作者:匪我思存-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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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那暖风吹得很舒服,小时候妈妈也会拿着吹风机帮我吹头发,她总是说不要湿着头发睡觉,不然会头疼的。这种嗡嗡的声响很让我安心,仿佛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我喃喃叫了声妈妈,我想自己或者是在做梦吧,没过几秒钟就重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脖子发麻,因为没有睡在枕头上,而是枕着莫少谦的胳膊睡了一夜。他身上还有熟悉而清淡的香气,那种我最讨厌的气息。而我竟然窝在他怀里,毫无知觉,像只猪一样睡了整夜。
    我觉得很可耻,也许一次次出卖自己,我已经麻木甚至习惯,到现在竟然觉得自然而然。我不作声悄悄溜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上课。我倒了两次公交,结果迟到了。没人帮我占座,月莹不在,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觉得非常孤独。整堂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抄笔记的时候我总是看到手腕上的菩提串。我记得月莹当时说话的样子,病房灯光下,她的侧脸温柔而美好。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我想如果真的可以帮到月莹,什么都是值得的。
    晚上我回到公寓去,莫少谦难得在家里。我们两个一起吃了饭,我有点食不知味,这样加长的气氛真让我觉得格格不入。早上他没醒我就跑了,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不过他一直没搭理我,我也不好跟他说话,吃完饭后香秀来跟我们打招呼,她要去遛狗了。小狗连走路都还有点歪歪扭扭,酒会拿湿润润的眼睛看人,一脸的天真无邪。套上颈圈后不太习惯,他一直用爪子挠啊挠,香秀想阻止,它还是挠个不停。
    莫少谦皱着眉看着那只狗,我趁机问他:“要不要取个名字吧……”
    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不过终于开口说话了:“就叫讨厌。”
    我有点讪讪的,缩回去不做声。香秀却很高兴,以为讨厌是和可爱一样的词。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讨厌这只狗,就像讨厌我一样。可是谁让我有求于他?
    我和莫少谦的相处陷入了一种僵持,他对我不冷不热,而我在他面前显得很心虚。从前他虽然对我不怎好,虚情假意总是有的,比现在这种冷冰冰的样子要让我好受得多。我担心的是他不肯履行协议,虽然他从前还算是言出必行,但他这样翻脸无情的人,万一要反悔也是易如反掌,反正我也被他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幸好快要放假了,我主动提出起来陪他出去玩,他也好像没什么兴致似的:“随便你。”
    我觉得很气馁,这一个月的日子显得很难熬。他似乎工作挺忙的,我不太能见到他,因为他回来的很晚,我在家他也不怎么搭理我,我几乎都有点担心了。等到放假的时候,莫少谦终于问我:“上次你说要出去,想去哪玩?”
    我很知趣:“你说去哪就去哪里。”

    拾玖
    我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海滨去,下了飞机我就开始觉得害怕,等看到海边别墅时,我简直就快发抖了。
    别墅和上次来的时候没多大改变,我只是不愿意回响在这里发生过的事情,海浪声让我觉得眩晕,关于这里的一切记忆都让我觉得难受。我勉强对莫少谦说:“我就住一楼好不好?”
    没想到他说:“一楼没有睡房。”
    我痛恨二楼的那间卧室,哪怕落地窗帘关着,刚刚走进去的时候,我仍有种想逃的冲动。
    这边别墅里没有佣人,一切要自己动手,我把行李箱打开把衣服挂起来,我没带什么东西来,不过是换洗衣物。收拾好了后,我才鼓起勇气拉开窗帘。窗外是宁静的海,极目望去还可以见到岛屿隐约的影子。沙滩上有鸥鸟在散步,海浪泛着白色的花边,扑上沙滩,然后又退下去。我坐在床上发呆,三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再也没有勇气对着这片海。或者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让我把曾经的一切丢淡忘。过去是从这里开始的,他是想再在这里结束吗?
    有人在开着的门上不轻不重地敲了几下,我回头看,原来来的是莫少谦。大部分时间他都彬彬有礼,像个君子。他已经换了休闲的衣服,他问:“我要去买菜,你要不要一起?”
    买菜?

    上次来的时候好像全是吃的外卖,我都不太记得了,那是一段太不堪的记忆,我被迫将它从脑海里抹去,所有不愉快的回忆我通通用忘记的方式去处理。我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里,所以我老实地跟他去买菜。
    我做梦也没想到资本家没有车在这里,不,还是有车的。当莫少谦从地下室里把自行车推出来的时候,我都要傻了。
    他看了我一眼:“你也想走着去?”
    这么大的太阳,这么热的天气……好吧,我坐上了自行车后架,让他带着我一路沿着林荫道骑过去。
    在碧海蓝天的林荫道路上骑自行车,听上去还是挺有美感的一件事。
    只是骑车的人是莫少谦,他还带着我,这事怎么都让人觉得别扭。
    没骑多远就是一个很长的大坡,并不太陡,可是一直是上坡,虽然暮春时节,不一会莫少谦的T恤就汗湿了贴在身上,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流汗——除了某种情况下。可是现在他背心里汗湿了好大一块,看上去像幅写意画,平常他太衣冠楚楚了,看到他这样我觉得简直太别扭了。
    我忍不住用手把他黏在背心上的衣服轻轻扯起来,风从他的衣领里灌进去,他的衣服像帆一般鼓起来。海边的风吹的人很舒服,我的裙子也被吹得飘起来,我一手按着自己的裙子,一手扯着他的衣角,觉得又滑稽又可笑,起先还想着忍住,可是没过一会我就忍不住了,我并没有笑出声,但莫少谦却仿佛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他头也没回的问:“你笑什么?”
   “我没见过你骑自行车……”
    自行车已经踩到坡顶,他似乎也放松下来,口气里仿佛带着某种愉悦:“你没见过的事多着呢!”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忽然就撒开了手。车子因为惯性笔直地朝着坡下冲去,风呼呼地从耳畔掠过,迎面撞来海的腥咸气息。这样冲下去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所有的树一颗颗分快递后退,吓得我抱住了他的腰。
    莫少谦却异样轻松般吹起口哨来,我从来没听过他吹口哨,也从没见过他这种放松的样子。他说得对,我没见过的事多着呢。
    菜场里各种海鲜我有一大半不认识,虽然这两年跟着莫少谦吃的东西挺多,但我只知道那些东西做熟后的样子,而且常常对不上号。莫少谦挑海鲜到还蛮内行,他砍起驾来也是真狠,我觉得他可能把商务谈判的技巧都用上了,最后砍得小贩对这他直叫大哥。
    我喜欢菜场,比超市好得多,东西也更新鲜,全是附近渔民供的货。我们住的地儿太偏僻了,离市区还有几十公里。
    回去的路上当然还是莫少谦骑车带我,而我拎着好几只黑色的塑胶袋,里面全是鱼虾蟹之类,还有一大把绿绿的油麦菜。还有一只袋子里则全是油盐酱醋,让我有种过家家的错觉。只是过家家的对象是莫少谦,这也太诡异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也好起来。或许因为这里填特别的蓝,云特别的白,阳光特别的灿烂,空其他别的清新;或许因为来时冲下坡的那一刹那,风拂过我的脸,让我觉得有种撒手般的痛快与洒脱。
    等莫少谦再次放手任凭车往下破冲去的时候,我抓住他的衣角笑出声来。我好久没有这样轻松地笑过了了,把一切烦恼暂时抛却,在碧海蓝天之下,在艳阳高照之下,所有的心事都被蒸发。
    回到别墅我也汗湿透了,而且晒黑了一层,我忘了搽防晒霜就跟他买菜去了。等我洗完澡,莫少谦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我一点也不诧异他会做饭,莫少谦是万能的,他会骑自行车,他会吹口哨,他会跟小贩砍价,他什么都会。
    我觉得不好意思坐享其成,于是把一张藤制的桌子搬到了院子里,然后又扛出去两把椅子。晚饭在外边吃比较凉快快,总比开空调好。果然,没有一会儿莫绍谦从落地窗里看到我在折腾,他在百忙之中给我另一个指示:“把蚊香先点上。”
    从来都是所谓烛光晚餐,从来没有过蚊香晚餐这种东西。不过事实证明莫绍谦是英明的,因为真的有蚊子,而且点了蚊香我还被要了好几个包。
    莫绍谦的手艺不错,当然比起专业厨师差远了,可是比我强多了。这顿饭吃得我受宠若惊,不过莫绍谦胃口非常好,我的胃口也挺好,我们吃了一大只海蟹,两斤虾,一条清蒸的苏眉,连那碟清炒油麦菜也吃光光了。
    吃完后莫绍谦下了另一个指示:“去洗碗!”
    我很老实的去洗碗,这差事不难做,厨房有洗碗机,把碗碟放进去就行。只是厨房被他弄得很乱,到处都是菜也和水渍,我忍不住拿起抹布收拾了一下。收拾到一半的时候莫绍谦走进来了,忽然从背后抱住我。他已经洗过澡了,身上有浴液的清淡香气,而他的动作近乎温柔,把我吓了一跳。拿不准时回头主动亲他好,还是就这样任由他抱着好。
    厨房对着大海,太阳已经落进了海里,可是满天还有紫色的霞光,天就要黑了。这里的景色非常美,连厨房都有这样好的海景。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身体有点发僵,他把我的脸转过去,很温柔的吻我。

    三年来我们有过无数次接吻,他从来没有问的这样温柔,将我拥在他怀里,用双手捧着我的腰,缠绵的唇齿纠葛几乎像是水一般,可以将人溺死。我终于想起来了,为什么今天我会觉得高兴——因为萧山,我和萧山曾经有过这样的日子,在遥远的T市。那时候我们的快乐,那时候我们的情景,几乎是一种重温。
    我有点透不过起来,莫绍谦的眼睛很黑,非常黑,瞳仁里面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我自己的倒影,我突然觉得害怕,不是平常害怕他的那种恐惧,而是另一种莫名的恐惧,仿佛有什么灭顶之灾即将来临。我不管像是什么事情,只觉得仿佛是黑洞,非常可怕,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让我的思维稍稍接近就恐惧的退缩回来。我闭上眼睛,却抑制不住微微发抖,他从来都非常敏感,立刻停下来,问我:“怎么了?”
    我勉强对着他笑:“没什么。”
    我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因为他连脸色都变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冷笑:“装不下去了?”
    我不想解释什么。最后一缕瞎逛消失在海面上,没有开灯,厨房里的光线渐渐暗下去,她的整个人也陷入那种混沌未明,可是他的声音清楚地近乎森冷:“哪怕是敷衍我,你也敷衍的用点心。哦,我忘了,你没有新——你根本就没有新。你以前不是挺能忍吗?就这么几天就忍不住了?还有十二天呢,你不是一直在忍,一直在装吗?怎么,忍不下去了?真是连一点耐性都没有?我还没在合同上签字呢,你就忍不住了?忍不下去你现在就给我滚,你愿意上哪儿就上哪儿去!”
    他转身就走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听到远远传来他摔上大门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诺大的屋子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有弄成这样,我其实一直想要讨他的欢心,可是讨他的欢心太难了。我没装,今天我是真的很高兴,可是后来我不应该想起萧山——我不应该。萧山是这个世上最奢侈的事情,并不属于我的,我不应该去想。只是似曾相识的一切让我忍不住,如果莫绍谦对我坏一点儿,或者我又会清醒些。可是今天他偏偏特别温柔,让我有种恍惚的错觉与恐惧。
    我一个人站在黑暗里,觉得很害怕。摸索着把灯打开了,也不敢上楼去。我把客厅里的灯都打开了,然后把电视也打开。我的腿上被蚊子咬了好几个包,一直又痛又痒,让我坐立不安。更让我坐立不安的是我又惹莫绍谦生气了。本来他今天心情似乎挺好的,可是我又惹她生气了。
    我不知道莫绍谦到哪儿去了。海浪的声音渐渐响起来,外面的风越刮越大,风声、浪声像是某种不知名生物的啸叫,我无法去想别的,因为对这种声音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把自己所到沙发的角落里,我连电视也不敢看了,仿佛那屏幕里会怕出一个怪物来。我害怕,怕的瑟瑟发抖。我觉得这屋字里藏满了怪物,我觉得再也受不了了。
    我抱着电话开始拨打莫绍谦的手机,但手机在茶几上响起来,原来他没有带电话。他连手机都没有带,会到哪儿去了?
    这四周都是荒芜的海滩,只有零零星星的别墅,连邻家的灯光也看不到一盏。我害怕的把她的电话紧紧攥在手里,却无意间触动了键盘。那是通讯录的快捷键,我看到他的手机里,整个通讯录只有两个联系人,一个事“妈妈”,还有另一个孤零零的名字,而那个名字,竟然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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