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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感吸血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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眯起眼,严子华看着赵荣裕身后的一排灯,在日光灯的映照下,此刻的赵荣裕有点过份光亮。 
观察着赵荣裕,只见眼前的他以单手撑着头,整理得贴服的浏海,此刻有些散乱的落在额角,额角下的迷人双眼,自眼底透露出一股深情,毫不保留地自凝视他的目光向他发射过来,这姿态、这神情,好不诱人啊。 
但是,错就错在他在太正经的地方摆出最诱人的姿势,如此一来,姿势再好也要在浪漫气氛上先扣三十分。 
严子华除了在内心顾左右而言他之外,出言的也是不置可否的话语。 
「你不觉得在办公室商量这些事很没气氛吗?」 
赵荣裕随即拍了一下手,全室的灯光顿时黯淡下来。 
虽然还是早上,但是窗外飘着雨,外面的世界尽是一片灰白朦胧,有如天刚亮之时,阳光透现之前的一片光蓝,在暗淡的室光下,就是对坐着,也看不清对方脸孔上的表情。 
「不亮了是吗?」赵荣裕随即问道。 
很明显的,赵荣裕不想让严子华继续拖延下去。 
声音仍然是缘自对面。严子华看不清他的表情,他只能感觉到冷气机发出的冷气在触动他的皮肤,不知道赵荣裕对他的一直回避是作何想法? 
「如果我说『不』呢?」严子华见拖无可拖,只好老老实实的与对方两眼相对,直接讨价还价。 
赵荣裕觉得倍受打击,怎么……他还以为这一次是十拿九稳了,怎么…… 
「我不见得会是一个死缠难打的人。」 
暗示得再明白也没用,要不Say Yes,为两人之间的关系正名份;要不Say No,让两人之间的关系一刀两断。这次,赵荣裕是打定不让严子华拖延含糊,抵赖推诿应付过去的。 
「我也是个明理之人,不会永远苦缠一个讨厌我的人。」荣裕心酸的回答。 
「我……」急欲打开的口张了又合。 
我没有说讨厌你!差点就冲口说出自投罗网的话。不讨厌即是喜欢吧?喜欢便应该走在一起罗!一层层推想下去,那分明就是一个名为以退为进的陷阱,严子华不得不考虑清楚。 
严子华心想,赵荣裕能有多大年纪?二十八?二十九?最多也不会超过三十出头吧? 
他比他差不多多活一百年,但却不够他的老奸巨滑,时常会着了他的道。 
果然,社会经验是否累积深厚,是看你遇到的是什么人和事,而不是你出来社会打滚了多少年。 
像他,光只在学术界待,就算有百多年的经验也不管用! 
比起赵荣裕,他只在商场十多年,但看他手段之老练,便知道比他这个一百多岁的吸血鬼高明百倍! 
严子华又想,赵荣裕的城府太深了。我进你退,他退的时候,赵荣裕又晓得要更进一步,两人就好像在跳探戈一样。 
长此以往的跟他在一起,怕只怕会让他吃得死死的,永无翻身之日。 
但是,他为什么会这样担心呢? 
纵然,严子华知道住赵荣裕面前,他的唇枪舌剑起不了作用,在别人眼中宛如满身针刺的他,在赵荣裕眼中却活脱脱变成了一只全身光溜溜的脱毛老鸟,无处可怕。 
他担心的单单是这个吗? 
在另一边,赵荣裕也在想,为什么严子华要考虑那么久?左思右想,左猜右度,每每皆以为他在计算他。 
没错,赵荣裕自认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但那是因为他是一个商人呀!并且,他对严子华,从来没有步步为营的算计与猜度,一开始他便对他开宗明义了,不是吗?那么,为什么严子华总还要继续猜测他是在陷害他呢? 
是的,在一开始时,赵荣裕的确曾对严子华耍过一点小手段,但是,严子华也不能就此将赵荣裕算死在不应信任的那一方吧?真的在算计严子华的时候,他说赵荣裕不老实;对他真诚以待的时候,他又说赵荣裕是在耍人:到底他希望赵荣裕应该怎么做才好呢? 
没错,在两人的相处上,赵荣裕的确每每占上风,但他总也捞不到多少便宜,看似强势的他,其实总是被弱势的严子华在要紧的关头溜走。 
所以,他也算不上太欺负严子华吧? 
难道……他还想还要他再让步吗? 
也没关系,反正他已经让很多步了,也不再在乎再多让一步。 
赵荣裕走到严子华的身边蹲下来,再抬起头,在严子华与他之间一个相当近的距离里对望,软下声音来,再度提出要求,「严,答应我可好?」他的手伸向严子华平放在膝盖上的手,轻轻握住,「据我所知,这些日子以来,你不讨厌我……」 
是啊,我不讨厌你。严子华望向赵荣裕……我会让讨厌的人一直留住身边吗? 
但是,一个人生活久了,要习惯生活中有另—个人加入,而且还占上相当份量的时间……严子华已经一个人单独生活了七十多年,一开始,他并不习惯要四处飘泊的日子。 
那时候,他知道自己并不习惯这种不安定的环境,他渴望稳定,可长时期存在于不安定、单独的环境里,体验了这种生活方式,反而令他有熟悉感,纵然不自在,这种熟悉感还是令他留恋。 
而他最最恐惧的,则是面对改变,他从未尝试过安定,即使他是渴望的,依然不敢尝试,因为尝试新的事情会令他不安。 
是这样吗?是这样吧? 
七十多年来,第一次下决定要改变,这事令严子华惶恐。 
第一次,有一个男人跪在他面前逼他决定要不认真的爱,要不拉倒,这已足够叫他感动。 
明明已经决定了才过来的不是吗?但是,为什么事到临头,仍然却步? 
严子华反握住赵荣裕的手,内心踌躇。 
信他抑或不信他? 
低下头,敛下眼,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嚅嗫道:「是不讨厌……」 
「那,不讨厌之外,尚有一点点喜欢吧?」 
严子华沉默了……赵荣裕果真如他所料的打蛇随棒上,现在他也自觉越来越了解赵荣裕了。 
「既然喜欢,便应该走在一起罗?」严子华的脸上仍然是木无的表情,但内心却早就失笑了。 
「你不说就是默认了!」 
严子华无言的低下头,在赵荣裕面前暧昧的点了点头,而正在注视严子华的赵荣裕,自然是察觉到了这些微的表情动作。 
「嗳,真的吗?」 
但见严子华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不要就算了……」接着,起身欲离去。 
见状,赵荣裕立即握住严子华的手,放到他的腰上,「要、要!」起身将严子华整个人抱入怀里,「你亲口认了的,以后可赖不掉哊!」 
乐成这个样子……此时此地,严子华才真的觉得他的年纪应该比赵荣裕大。 
「我不会,我要走了。」 
严子华让赵荣裕抱了好一会,这才挣开他的怀抱, 
「怎么不一起吃午餐……」赵荣裕还想挽留。 
「不了……」严子华的脸渐渐涨红了,欲言又止,「你倒是……」他低头,只觉口干,「我……让我出去吹吹风吧。」 
「呃……」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但是,赵荣裕看着严子华,却接收到其中的意味,他也有点讪讪的放开手,「……你去吧。」 
语毕,严子华立刻急步离开办公室,他急步的走着走着,也不记得是如何按电梯、如何走出大厦?等到他一回过神时,人已经走到大街上了,感觉到心依然还在强烈的碰碰地跳着,但身体却开始渐渐转冷。 
好冷。 
蓦地,突然抬头,站在十字路大街上的他,觉得脑中一片茫然。 
我走到哪里了? 
放眼四望,四周都是陌生的路,来时已走过一遍的路,顿然陌生起来,他呆呆地望向对面马路,百货公司的大电视机播出了一段新闻…… 
『美国著名歌星克里斯·冯·堪地维那亚,访台造成旋风,三千影迷于机场热烈欢迎……』 
严子华眨了眨眼,一回过神来,他就觉得害怕,也记不起自己刚才对赵荣裕表白了什么?他继续看着对街的电视……克里斯·冯·堪地维那亚,这次来台是为了宣传他刚推出的专题…… 
严子华呆呆的定睛,脑里嗡嗡的一声声响起。 
然后,他直觉想要逃。 

第十章 
一九二五年 
严子华在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就读二年级,主修的是英国语文。 
家里曾是地方上赫赫有名的名门望族,祖上还曾经当过官,只是现在却只是破得不能再破的破落户,是真真正正的破落了,这学期的学费也是卖了一只掐丝珐琅多穆壶而得来的。 
是故,虽有听去显赫的家世,他却没有与之相配的钱财。 
在捉襟见肘的生活费下,只有钿计之诸,一个个子儿也要算得清清楚楚才能生活,为了控制家庭开支,严子华甚至还设了一本开支簿,记录下每一笔开支,计算家计成了他每天晚上必然的晚课。 
但是,为了节省开支,家计簿他是不会买的,他所用的家计簿,是由一页页掀下来的旧日历纸所订制而成的。有时候,家计簿用不了那么多纸,他便会用多余的纸来练字,拜家教良好之故,他的一手字倒是写得清秀流利。 
这晚,练完字的他,看着粗糙日历纸上的六体千字文,严子华喃喃自语:「如果祖父看到他的子孙居然要用这样粗糙的纸来练字,可能会哭吧?」 
听父亲说,他的祖父是一位书法家,所以,相当注重儿孙的字写得好不好。 
但是,祖父在他出他以前便去世了,对于祖父,他只有遥远且朦胧的孺慕之情。 
不过,现在说这一切也是枉然。 
住屋是祖屋,除了他,还有其他的族人居住,他住的是别苑,独门独户,门庭萧条,他又孑然一人,亲戚之间也鲜少往来。 
祖屋不能卖,卖了便没有地方住,衣服、布料等祖上剩下许多,什么大毛黑灰鼠里子大挂子、锦毛对襟褂子、什么锦上添花纹……各式各样应有尽有,穿在身上,除了古点过时之外,倒还过得去。 
严子华是班上同学中唯一一个没穿过西服的人,同学没有因此而排挤他,相反的,这使他鹤立鸡群。这阵子流行说爱国,同学都忽然穿回长衫或是中山装,他反被喻为先知先觉。 
本来平凡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严子华甚至可以预想到到他四十岁时,应该还是住在同一处地方,可能已经结婚了,但更可能仍是独身,到时候应该在洋行或银行做事吧? 
他特意选修英文,为的就是洋行的工钱一般也比较高。但是,依他的性格,可能仍只是一个小小襄理吧?没办法,谁叫他的性格并不长袖善舞。 
应该是这样吧…… 
「然后,就老了……」严子华想像着几十年后的冬日,他拿着一杯热茶,看着冬天的雪后黄昏。 
嗯,他的人生应该是这样的…… 
如果不是与他认识。 
这一个人,把他之后平凡的人生完全改写。 
他与克里斯·冯·堪地维那亚,在同学家里的聚会中认识。那时的严于华,为了毕业后能顺利进入某大洋行,而尽着他一生中最大的努力,与班上的一位同学打好关系。因为同学是该洋行的小开,顺理成章,严子华也不时参加那位同学家里的茶会。 
那一天,这位说着怪腔国语的外国人,成为了茶会的中心,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除了严子华,因为那时的他,忙着向同学打听入职后的员工福利。 
但是,这样的严子华却吸引了克里斯的注意。 
初认识克里斯,严子华的第一印象只是——一个说话奇怪的外国人。例如,他介绍自己是:有着寂寞海洋般深邃灵魂的秘密流浪贵族,翻译成中文就是:一个深蓝眼睛的傻瓜流亡贵族。 
严子华对克里斯的兴趣只是一般。相反的,克里斯却似乎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第一次见面以后,便多次主动接近严子华。 
严子华对此有点不耐,但不至于厌烦,更何况,这位奇怪的外国人是同学家的洋行的重要客户,与他打好关系,对日后工作也会有帮助;而且,这位奇怪的外国人家里,还有很地道的法式苹果派跟比利时手制巧克力…… 
写到这里,严子华的手停了一会,他蓦地想起了一句成语:重蹈覆辙。 
「然后,在一个很多言情小说最常出现的……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严子华被克里斯,不,是三支一八八八年的香槟灌醉了,留宿于克里斯家。 
这一晚,屋子的主人潜入了客房,看着醉倒的严子华,克里斯轻轻的抚着他的颈项,然后伸出他的獠牙。 
被吸了血,到底会有怎样的感觉呢? 
就好像身体为被重新塑造,在皮肤以下,身体所有组织也全新重组、排列,感觉到全身的水份像是被慢慢抽干,然后,就是一下子空袭而来的一种饥渴。 
水……严子华张开口干的嘴。 
感觉到有人抬起他的头,在他口巾灌进他期望的液体。 
接下来…… 
接下来的回忆以及感觉,却急转直下…… 
灌进口里的液体虽然能止住饥渴,但是难喝死了,真要他形容的话,严子华会说:那是一种近似腐肉的味道。以致后来,这成为了他长年的阴影。」 
被吸血的第二个早晨,酒醉后宿醉未醒的严子华,迷茫的想回忆昨夜发生的事,但只恍惚记得迷糊中被人咬了一下,以及发现床头多了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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