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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主在敌国奋斗史 作者:指间风月(晋江榜推vip2014-10-07正文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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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事小,但涉及到邦交,问题就严重了。

    一路有内侍引领着进入宫中,不巧,走到殿门口时碰到了太叔棋的父亲,宋绯心想养不教父之过,他确实应该被请来。

    太叔衍四十岁左右,卫国出美男,他身上却一点也没有卫国男子身上那种偏阴柔的俊美,一身繁复的玄色冠服,端端正正的模样,看起来还算正派,目光落在宋绯身上时,一双深陷的眼睛有锐利的光芒滑过。

    太叔棋见到亲爹恨不得飞起来告状,太叔衍目光一利,板着脸训斥了几句,他吓得立马讪讪地住了嘴。

    太叔衍侧过身来朝宋绯拱了拱手,一脸歉然:“世子无恙吧?”

    宋绯同样还了礼,脸上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她轻描淡写道:“小伤而已。就是令公子的指甲有点长,该剪剪。”

    言外之意就是你儿子太嚣张跋扈了,该好好管教管教。

    太叔衍略微顿了顿,岔开话题:“世子请进吧。”

    ***

    宋绯自小在卫宫中长大,卫王宫以绮丽奢华见长,晋宫的每一处建筑都很质朴,有种返璞归真的大气之美,倒是宋绯欣赏的风格。

    这大半夜的,晋王很明显是被人从睡梦中叫起来的,但却一点也不像刚睡醒的模样,精神奕奕,衣裳也很端整,纯黑的发压在冠帽之下,颔下结缨,宫灯在他脸上投下阴影,看起来有种高高在上的漠然。帝王就该如此,时刻以最沉稳冷静的姿态面对臣子。

    他打量了宋绯几眼,因刚才打了一架,他面色仍是泛红,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来,重重宫灯下,脸上四五道血痕像暗夜里缓缓生长出来的蔷薇花一样艳丽,倒有几分女子的娇态,再配上修长的身段。真担得起卫国第一美男子的名誉,大约男子美到极致,就是宜男宜女的面相了。他瞬间收回心思,微抬了抬下巴:“谁来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太叔棋张口就想狡辩,但在父亲凌厉的目光下立即噤声。

    太叔衍上前一步道:“陛下,此事不管谁对谁错,罪在犬子。卫世子是我晋国的上宾,晋国上下对卫世子的态度就代表了晋国对卫国的态度。晋卫两国一直是盟国,犬子这样不知轻重,甚至动起手来实在是该打,臣恳求陛下责罚。”

    这话说得真是漂亮,对自家儿子挑衅的事只字不提,又主动将错揽过来,就算有过也减了三分。晋王估计心里还会感慨,丞相真是一片忠心,处处为晋国着想。难怪能从一无所有爬到今天权倾天下的位置。

    宋绯心里嗤之以鼻,但她也不想惹事上身,此次跟太叔衍打架目的有两个,其一,让晋王觉得她很荒唐,其二,借晋王之手让太叔棋不敢再找她的麻烦。暂且忍着吧。

    那厢晋王听完这番话,心里不知在琢磨什么,半晌才转过头,看着宋绯:“卫世子怎么说?”

    宋绯道:“丞相说得有理,在下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稍微处罚一下以示警告便可。”

    晋王沉吟片刻:“丞相的公子做事确实有欠考虑,不过年少轻狂,冲动再所难免。这样吧,禁足一月,再有下次,绝不轻饶。”

    太叔棋顿觉委屈,活了二十多年他还是头一回这么窝囊,越想越气,但也不敢发作,这仇他是记下了,回头再给他好看。

    太叔衍带着儿子跪下,顿首道:“谢陛下宽恕。”

    谢过恩后,太叔衍站起来,转首对宋绯道:“世子可去过楚王宫?”

    宋绯心情正好,差点脱口说出没有,话到嘴边及时改口道:“去过一次,怎么了?”

    太叔衍目光一闪道:“那世子应该听说过蔡国的世子在楚国为质,那日子过得很凄惨,就算病了也没人理会,晋王仁厚,待你不薄,世子可千万不要辜负。”

    宋绯笑道:“我自是谨记在心。”

    太叔衍和太叔棋却行退出大殿,宋绯待也正要告退,晋王突然又叫住了她,只听他公事公办的口吻:“让御医给你上完药再走。”

    宋绯忙说不用:“我回别馆找伤药抹一下就行了。”

    晋王仍是淡淡的:“应当的,免得让旁人以为世子在晋国受欺负,你说是不?”说着,转首吩咐左右把御医传过来。

    宋绯想了想,觉得该适时表现一下,于是说:“堂堂七尺男儿,这点皮肉伤算什么啊,陛下若是觉得我受了欺负,不如赏我些钱帛来得实在。”

    她说这话是想让晋王鄙视她,认为她没骨气没出息不中用。显然晋王修养太好,还能面不改色地夸她坦率,果然一国之君的气度比旁人来得大些,他又转头吩咐内侍道:“世子受了伤确实该好好补补,赏他三百金罢。”

    他说到“伤”字时故意顿了一下,目光滑过宋绯脸上的伤,眼里若有似无的轻讽。

    宋绯装作没听到,继续装厚脸皮。

    晋王起身,吩咐了一声:“让御医上完药后送世子回别馆。”言罢便施施然离开。

    他前脚刚走,内侍就捧了髹漆托盘进来,盘上鬼鬼整整地放着三百金。

    宋绯讶然:“还真给送过来了?”

    内侍很鄙视她:“我们陛下可是一言九鼎。世子也算是幸运,遇到我们陛下,想当初陛下在秦国为质哪受到过……”他自觉失言,忙闭上了嘴。

    宋绯厚着脸皮接过来,晋王待她是真不错,兴许是晋王曾做过质子,深深明白做质子的辛酸和不易,所以只要她不触犯他的利益,他基本上不会刁难她。而且卫国现在依附于晋国,她对他还是有大用处的。

    没片刻功夫,御医赶过来,宋绯坐下来由着御医给她上药。

    因为离得较近,御医可以清楚地看清宋绯的每一寸皮肤和五官,边擦药边啧啧赞叹:“听说世子是卫国第一美男子,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若皮肤再白一些,穿上女人衣服扮作女人也没人看得出来。”

 第7章 刺客袭击

    人人都喜欢美丽的事物,御医是由衷的夸赞,宋绯听在耳里却如惊雷,紧张地看向殿门口,发现没人偷听,这才稍微松了口气。御医仍在耳边絮絮叨叨,她生怕他看出来什么,忙皱着眉撇开脸道:“你下手太重了,我自己来。”

    御医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手:“我明明没有用力啊。”

    宋绯没理他,胡乱擦了两下,走出大殿,夜风吹来,殿前绿影深深,一溜宫灯投在地上,将这大片空地照得雪亮。内侍早已备好车马等候,见宋绯空着手出来,诧然问道:“陛下赏的三百金是不要了么?”

    宋绯本就是做戏,不是贪财,经御医一打岔才给忘了,听内侍提醒才猛然想起来,但是爱财的人怎么会忘了呢?她咳了声道:“这东西还需要我亲自拿?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内侍噎着了,敢情他真以为这是在卫国啊?他意味深长道:“世子啊,人贵有自知之明,这里不是卫国,韬光养晦才是保身之道啊。”

    他说的有理,宋绯不听:“哪来这么多废话,快去给我拿去。”

    内侍暗叹此人真是不知好歹,碍于晋王的命令,也只好顺从了。

    到了骊山别馆,韩云起和田业早已等得心焦,见她安然无恙,还捞了三百金回来,皆松了口气。

    韩云起看着宋绯,有些佩服:“公主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宋绯笑道:“过奖,过奖。”

    韩云起出身卫国将门之后,但只是个庶子,一辈子可能谈不上大富大贵,但要无忧无虑地过一生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不甘于庸碌,想着驰骋沙场,建功立业,但是卫侯是个怕事的人,动辄割地求和,他有心却无用武之地,三个月前的那场秦卫之战是卫五十年来唯一的一场战争,他虽有参与那次战争,却只是个中将,自己的计谋完全不被采纳。

    后来宋绯要入晋国为质,因为前途未卜,没人愿意随行,韩云起听说后主动请缨,临行前还对卫王说:“我大卫竟然已经沦落到让女子保护的地步,陛下难道不该反思一下么?”他性格刚直,犯言直谏什么的很正常。

    这句忠言很逆耳,但碍于非常时期,逆耳就逆耳吧,卫侯忍了,只简单敷衍了几句。

    田业在一旁道:“都是小人的错,若不是我*熏心,哪会让太叔棋有机会寻衅世子,世子脸上的伤还疼么?”

    “伤口已经不痛了。你也不必自责,太叔棋就是看我不顺眼,即使没有你,这种事迟早还是要发生的。而且多亏我机智,告到晋王那里,以后太叔棋怕是不敢来找茬了,耳根会清净不少。”宋绯心情不错,想了想道,“对了,今天什么日子。”

    “今天是初六。”

    宋绯回想了一下,明天大概就是卿季宣的祭日,或许她该帮他一把。

    ***

    因为隔壁的权贵家彻夜传来歌舞丝竹之声,宋绯整夜没睡好,次日起床时眼皮仍有些沉重。瞅了眼窗外,天气有些阴沉。

    她心里算好了时间,带着韩云起徒步前往青城别柳。

    青城别柳位于玉都城的东南角,那里是通往大道的必经之地,往来南北的商旅以及游侠志士多走这条道出入晋国。附近一带以柳树居多,每逢草长莺飞的时节,柳树长出嫩芽,从远处放眼望去柳色青青,于是这个地方便有了这个雅致的名字:青城别柳。

    据说卿季宣就是在这个地方被人所害,宋绯抵达时已是午时,因为天气不好,乌云盘旋在天边,随时都有下雨的可能,街上行人寥寥,青城别柳这边更是难看到半个人影。

    宋绯找了一圈也没找着卿季宣,心里有些焦躁,忽然一阵狂风刮来,飞沙走石头,宋绯就站在柳树下,柳枝被风吹得剧烈摆动。她一手挥开,忽然感觉手里多了一样东西,异常的柔软,散发着淡雅的芳香。

    是姑娘家的绣帕。

    宋绯寻思着不知哪家的姑娘出游,一时没握紧帕子,陡然风起,将绣帕卷走了。她抬眼望过去,果然见前方几十步开外的柳树下停了一辆马车,车旁站着一位头梳双髻的青衣婢女,透过细薄的轻纱,隐约可见端坐在车厢里头的窈窕身形。

    出于礼貌,宋绯打算将帕子还给那位姑娘,可刚跨出去一步又退了回来,扭头对韩云起道:“还是你去吧。”

    “为什么?”

    宋绯叹了口气说:“我怕那姑娘看上我。我们前途未卜,不能祸害人家姑娘是不?”真不是她自恋,她这张脸搁在姑娘堆里勉强算个上等,搁在男人堆里那就是上上等,自家兄长自及冠后便被卫国的大家闺秀们追着跑,她是深有体会。

    韩云起一眼望过去,恰好碰上青衣婢女的目光,对方却没有动身来取的意思,他想了下说:“或许那位姑娘是看上了世子,故意把手帕丢到世子面前的。”

    宋绯眼神坚定:“那你更得去了。”

    韩云起不愿意去,一个姑娘家的贴身之物明知道丢了还坐在车里不动如山,也不派婢女来取,等着别人双手奉上,这扭捏的作态,令他很反感。他从宋绯手中取过来绣帕,随意朝柳枝上一挂,“她不是已经看到了么?我看让她自己来取就好,世子,我们还有正事。”

    宋绯笑了一下:“这样也行,那我们走吧。”转身正准备离开,背后突然传来高叫声:“你们两个站住。”

    却是那个青衣婢女急冲冲地跑过来,劈头就是训斥:“看两位公子衣冠楚楚的,怎么如此不知礼数?”

    韩云起不耐地皱起了眉头。宋绯诧然道:“你倒是说说我们怎么不知礼数了?”

    青衣婢女仍有些气愤:“公子既然捡起我家姑娘的帕子为何不还?不是不知礼是什么?”

    宋绯反问道:“那你既然看见了为何不来取呢?”

    对方一噎:“平日都是别人抢着讨好我家姑娘,我给你搭讪的机会,你还不知好歹!”

    宋绯瞟了远处那朦胧的身影一眼,摇了摇头:“不好意思,在下不认识你家姑娘。”

    青衣婢女被气得不轻,咚咚咚又跑回去,不知对车里的女子说了什么,车幔被撩起来,车里的女子探出半个身子,宽宽的衣袖垂在一侧,袖子边缘的织纹繁复精巧,长发被风吹得微微凌乱,雪白小巧的一张脸,眼若秋水,真真是美人一个。她瞧了两人一眼,语调有些清冷:“我当是谁?原来是卫世子。”

    宋绯在晋国是名人,虽然是不怎么光彩的名人,但整个晋国上层的贵族大都认识她。更何况她的画像在各国之间流传很广。

    这美人一看就是官宦出身,这一脸高傲冷艳的姿态想必是出身显赫。若是搁以前,宋绯肯定会呛回去,但如今寄人篱下,什么事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她得考虑她身后的卫国。

    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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