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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7-恐怖谷-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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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道格拉斯慷慨大方,平易近人,人们对他的印象格外好,而他那临危不惧、履险如夷的精神更大大地提高了他的声望。尽管他是一个不很高明的枪手,每次狩猎集会他都应邀参加,令人吃惊地与别人较量,凭着他的决心,不仅坚持下来,而且一点也不比别人差。有一次教区牧师的住宅起火,当本地的消防队宣告无法扑救之后,他仍无所畏惧地冲进火窟,抢救财物,从而崭露头角。因此,约翰·道格拉斯虽然来到此地不过五年,却已誉满伯尔斯通了。 
  他的夫人也颇受相识者的爱戴。按照英国人的习惯,一个迁来本地的异乡人,如果未经介绍,拜访他的人是不会很多的。这对她来说,倒也无关紧要。因为她是一个性格孤独的人。而且,显然她非常专心致志地照顾丈夫,料理家务。相传她是一个英国女子,在伦敦和道格拉斯先生相逢,那时道格拉斯正在鳏居。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高高的身材,肤色较深,体态苗条,比她丈夫年轻二十岁。年龄的悬殊似乎毫未影响他们美满的家庭生活。 
  然而,有时那些深知内情的人说,他们的相互信任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因为道格拉斯夫人对她丈夫过去的生活与其说不愿多谈,还不如说是不完全了解。少数观察敏锐的人曾注意到并议论过:道格拉斯太太有时有些神经紧张的表现,每逢她丈夫回来得过迟的时候,她就显得极度不安。平静的乡村总喜欢传播流言蜚语,庄园主夫人这一弱点当然也不会被人们默默地放过,而事件发生后,这件事在人们的记忆中就会变得更加重要,因此也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可是还有一个人,说实在的,他不过是有时在这里住一下,不过由于这件奇案发生时,他也在场,因此在人们的议论中,他的名字就特别突出了。这个人叫塞西尔·詹姆斯·巴克,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人。 
  塞西尔·巴克身材高大灵活,伯尔斯通村里主要大街上人人都认识他,因为他经常出入庄园,是一个在庄园颇受欢迎的客人。对道格拉斯过去的生活,人们都不了解,塞西尔·巴克是唯一了解这种往事的人。巴克本人无疑是个英国人,但是据他自己说,他初次与道格拉斯相识是在美洲,而且在那里两个人关系很密切,这一点是很清楚的。看来巴克是一个拥有大量财产的人,而且众所周知是个光棍汉。 
  从年龄上讲,他比道格拉斯年轻得多——最多四十五岁,身材高大笔直,膀大腰圆,脸刮得精光,脸型象一个职业拳击家,浓重的黑眉毛,一双目光逼人的黑眼睛,甚至用不着他那本领高强的双手的帮助,就能从敌阵中清出一条路来。他既不喜欢骑马,也不喜欢狩猎,但却喜欢叼着烟斗,在这古老的村子里转来转去,不然就与主人一起,主人不在时就与女主人一起,在景色优美的乡村中驾车出游,借以消遣。 
  “他是一个性情随和慷慨大方的绅士,〃管家艾姆斯说,“不过,哎呀!我可不敢和他顶牛!〃巴克与道格拉斯非常亲密,与道格拉斯夫人也一样友爱——可是这种友谊似乎不止一次地引起那位丈夫的恼怒,甚至连仆人们也察觉出道格拉斯的烦恼。这就是祸事发生时,这个家庭中的第三个人物。 
  至于老宅子里的另外一些居民,只要提一提艾姆斯和艾伦太太就够了——大管家艾姆斯是个拘谨、古板、文雅而又能干的人;而艾伦太太则是个健美而快乐的人,她分担了女主人一些家务管理工作。宅中其余六个仆人就和一月六日晚上的事件毫无关系了。 
  夜里十一点四十五分,第一次报警就传到当地这个小小的警察所了。这个警察所由来自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主管。塞西尔·巴克非常激动地向警察所的门冲过去,拼命地敲起警钟。他上 气不接下平地报告:庄园里出了惨祸,约翰·道格拉斯被人杀害了。他匆匆地赶回庄园,过了几分钟,警官也随后赶到了,他是在向郡当局紧急报告发生了严重事件以后,于十二点多一点赶到犯罪现场的。 
  警官到达庄园时,发现吊桥已经放下,楼窗灯火通明,全家处于非常混乱和惊慌失措的状态。面色苍白的仆人们彼此紧挨着站在大厅里,惊恐万状的管家搓着双手,站在门口,只有塞西尔·巴克看来还比较镇静,他打开离入口最近的门,招呼警官跟他进来。这时,本村活跃而有本领的开业医生伍德也到了。三个人一起走进这间不幸的房屋,惊慌失措的管家也紧随他们走了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不让那些女仆们看到这可怖的景象。 
  死者四肢摊开,仰卧在屋子中央,身上只穿一件桃红色晨衣,里面穿着夜服,赤脚穿着毡拖鞋。医生跪在他旁边,把桌上的油灯拿了下来。只看受害者一眼,就足以使医生明白,毫无救活的可能了。受害者伤势惨重,胸前横着一件稀奇古怪的武器——一支火枪,枪管从扳机往前一英尺的地方锯断了。两个扳机用铁丝缚在一起,为的是同时发射,以便构成更大的杀伤力。显然,射击距离非常近,而且全部火药都射到脸上,死者的头几乎被炸得粉碎。 
  这样重大的责任突然降到乡村警官身上,使他困惑不安,没有勇气承担。〃在长官没来之前,我们什么也不要动,〃他惊惶失措地凝视着那可怕的头颅,低声说道。 
  “到现在为止,什么也没有动过,〃塞西尔·巴克说道,“我保证,你们所看到的一切完全和我发现时一模一样。” 
  “这事发生在什么时间?〃警官掏出笔记本来。 
  “当时正是十一点半。我还没有脱衣服。我听到枪声时,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枪声并不很响——好象被什么捂住了似的。我奔下楼来,跑到那间屋子时,也不过半分钟的功夫。” 
  “那时门是开着的吗?” 
  “是的,门是开着的。可怜的道格拉斯倒在地上,和你现在看见的一样。他卧室里的蜡烛仍然在桌上点着。后来过了几分钟,我才把灯点上。” 
  “你一个人也没看见吗?” 
  “没有。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随后走下楼来,我连忙跑过去,把她拦住,不让她看见这可怕的景象。女管家艾伦太太也来了,扶着她走开。艾姆斯来了,我们又重新回到那屋里。” 
  “可是我肯定听说过吊桥整夜都是吊起来的。” 
  “是的,在我把它放下以前,吊桥是吊起来的。” 
  “那么凶手怎么能逃走呢?这是不可能的!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的。” 
  “我们最初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你看!〃巴克把窗帘拉到一旁,让他看那已经完全打开的玻璃长窗。〃你再看看这个!〃他把灯拿低些,照着木窗台上的血迹,象一只长统靴底的印痕, 
  “有人在逃出去的时候曾站在这里。” 
  “你认为有人蹚水逃过护城河了吗? 
  “不错!” 
  “那么,如果你在罪案发生后不到半分钟就来到屋中,罪犯当时必然还在水里。” 
  “我毫不怀疑这点。那时我要是跑到窗前就好了!可是正象你刚才看见的那样,窗帘遮住了窗户。所以我没有想到这点。后来我听到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可不能让她走进这间屋子。那情况简直太可怕了。” 
  “实在太可怕了!〃医生看着炸碎的头颅和它四周的可怕血印说,“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事件以来,我还没见过这样可怕的重伤呢。” 
  “不过,我看,〃警官说道,他那迟缓的、被那乡巴佬的常识局限住了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洞开的窗户上面,“你说有一个人蹚水过护城河逃走,是完全对的。不过我想问你,既然吊桥已经吊起来,他又是怎么走进来的呢?” 
  “啊,问题就在这里啊,〃巴克说道。 
  “吊桥是几点钟吊起来的呢?” 
  “将近六点钟时,〃管家艾姆斯说。 
  “我听说,〃警官说道,“吊桥通常在太阳西下的时候吊起来。那么在一年中这个季节,日落应该是在四点半左右,而不会是六点钟。” 
  “道格拉斯太太请客人们吃茶点,〃艾姆斯说道,“客人不走我是不能吊起吊桥的。后来,桥是我亲手吊起来的。” 
  “这样说来,〃警官说道,“如果有人从外面进来——假定是这样——那他们必须在六点钟以前通过吊桥来到,而且一直藏到十一点钟以后,直到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中。” 
  “正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每天晚上都要在庄园四周巡视一番。他上床睡觉以前最后一件事是察看烛火是否正常。这样他就来到这里,那个人正在等着他,就向他开枪了,然后丢下火枪,越过窗子逃跑了。我认为就是这样;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它解释能与眼前的事实相符。” 
  警官从死者身旁地板上拾起一张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姓名开头大写字母V。V.,下面是数目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道。 
  巴克好奇地看着卡片。 
  “我以前从没注意到这个,〃巴克说道,“这一定是凶手留下来的。” 
  “V。V.——341。我弄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警官的大手把名片来回翻着说道: 
  “V.V.是什么?大约是人名的开头大写字母。医生,你找到了什么?” 
  壁炉前地毯上放着一把大号铁锤,是一把坚固而精致的铁锤。 
  塞西尔·巴克指了指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 
  “昨天道格拉斯先生换油画来着,我亲眼看见他站在椅子上把这张大画挂在上面。铁锤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最好还是把铁锤放回发现它时的原地吧,〃警官茫然不解,用手搔着头说道,“只有头脑极为灵敏的警探才能弄清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是请伦敦警探来清理这个案子吧。〃他举起了灯,环屋慢慢地走着。 
  “喂!〃警官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说道,“窗帘是几点钟拉上的呢?” 
  “在点起灯来的时候,〃管家回答道,〃四点钟刚过没多久。” 
  “完全可以肯定,有人藏在这里,〃警官又把灯拿低了。在墙角那里,长统靴子泥污的痕迹非常明显。 
  “我敢肯定,巴克先生,这就完全证实了你的推测。看来,凶手是四点钟以后窗帘已经拉上,六点钟以前吊桥还没吊起来的时候溜进屋里来的。他溜进了这间屋子,因为这是他首先看到的一间。他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藏身,所以就躲到这个窗帘后面。这一切看来非常明显。看样子,他主要是想盗窃室内的财物。可是道格拉斯先生正巧碰上了他,所以他就下了毒手,溜之大吉。” 
  “我也是这样想的,〃巴克说道,“不过,我说,我们是不是在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我们为何不趁凶手还没走远,把这个村镇搜查一番呢?” 
  警官想了一想,说道:“早晨六点种以前没有火车,所以他决不能乘火车逃走。假如他两腿水淋淋地在大路上步行,大约人们会注意上他的。在没有人来和我换班以前,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认为你们在水落石出以前,也是不便走开的。” 
  伍德医生拿起灯,仔细地检查尸体。 
  “这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这可和案情有什么关系吗?” 
  死尸的右臂露在外面,直露到臂肘。大约在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奇特的褐色标记——一个圆圈,里面有一个三角形,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的——在灰白的皮肤上显得异常醒目。 
  “这不是针刺的花纹,〃伍德医生的目光透过眼镜紧盯着标记说道,“我从来没见过象这样的标记。这个人曾经烙过烙印呢,就象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近十年间我曾多次看到他臂上的这个标记。〃塞西尔·巴克说道。 
  “我也看到过,〃管家说道,“有很多次主人挽起衣袖,我就看到那个标记。我一直不明白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么,这和案情没有什么关系了,〃警官说道,“但这是一件怪事。牵涉到这一案子的每桩事都这么怪。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管家指着死者伸出的手,惊呼起来:“他们把他的结婚戒指拿走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什么?!” 
  “不错,真是这样!主人左手小指上总戴着纯金结婚戒指,再上面戴着带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天然块金戒指和盘蛇戒指都还在,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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