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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狼王似乎特别的兴奋,仰头长啸一声,紧接著,一百多只魔狼同时跟著长啸不止。紧接著,在一声豹子的咆哮声中,一百多只魔狼,在闪电豹的带领下,从狼骑兵的右侧冲了出来。
大约有一半的魔狼背上坐著雷霆武士,这些是今天赶到的雷霆武士,以他们的实力,很容易就制服了魔狼。当然,想要这些魔狼真心的听从他们,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奥斯曼并不在意这些,只要今天能将那些狼都惊走,就足够用了。
魔狼的出现,显然大出狼骑兵的意料之外。那些虎豹只让他们胯下的狼群骚动了一小会,可魔狼的出现就完全不同了。
魔狼和那些巨狼,同样都是狼的一种,它们之间的语言相通,并且知道对方的实力。在狼族生活的地区里,同样有魔狼生存著,可无论他们用什么样的办法,也无法让那些魔狼成为狼骑兵的坐骑,因而只能使用这种体形比较大的巨狼。
魔狼王兴奋的嚎叫著,四爪在地上不停的刨著,时不时的转头看一眼奥斯曼。
奥斯曼看了看魔狼王的反应,再看看狼骑兵右侧的那些魔狼,他发现,这些魔狼果然都同样的兴奋,至于原因是什么,奥斯曼也弄不清楚,他对于豹子的生活和习性了解的更多一些。
魔狼王似乎不受控制的暴跳起来,紧接著,那些魔狼,在雷霆武士强大的压力之下,依然一匹接一匹的冲了出去。
奥斯曼一时间呆住了,这同原本定下的计划,已经完全两样了。本以为那些虎豹出场,狼骑兵的坐狼应该吓得不轻,哪知道反应很差,倒是这些魔狼,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乱跳乱嚎。
那些后背上没有雷霆武士的魔狼,早已经冲向了狼骑兵,背上有人的魔狼,也乱跳不止,显然不想在原地看热闹了。
“冲!”奥斯曼大吼一声,跨上魔狼王,魔狼王兴奋的嚎叫著,向山下冲去,剑齿虎则不明所以,也跟在奥斯曼的身后,向狼骑兵冲了过去。
在几百米外,成片的风刃,向狼骑兵的阵中飞去。魔狼嚎叫著,兴奋得毛都竖了起来,奥斯曼实在是看不明白它们为何如此开心。
反观那些巨狼,马上各自围成一团,一会的功夫,八千狼骑兵被硬分成了十几个小团伙,有些退到一边,有些则嚎叫著向魔狼冲了过去。
巨狼背上的狼骑兵,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这些发了狂的巨狼。
狼本就是群体动物,就算是将它们驯化成坐骑,它们也自然而然的划分成一个个团伙,有自己的狼王。
很明显,现在这十几个团伙,就是这些狼分出来的群体。其中大约有两个团伙,一千五百匹的巨狼,开始准备向魔狼反击,而其他的狼团伙,显然是准备看热闹了。
狼骑兵的将领一看不好,马上大声的下达命令,狼骑兵纷纷从巨狼背上跳了下来。
狼族人对于狼的习性还是相当了解的,现在已经不是蛮族同人类的战争了,而是这些巨狼同魔狼之间的战争。很显然,魔狼同其中两伙的巨狼群有仇,仇狼见面,也一样是分外的眼红啊!
在野兽的世界里,最会记仇的动物就是狼了,就算过上十几年,它们依然能够一眼认得出过去的敌人。
像这样团伙之间的仇恨,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而且不允许任何其他外来者插手其中。此时,这些狼的本性已经完全被发挥出来,就算它们受过军事训练,此时也没半分用处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狼族的将军才下令放弃那些巨狼。
这些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巨狼,才不会想起如何同主人配合呢!在它们的心目中,只留下报仇了。
奥斯曼也从魔狼王身上跳了下来,他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对于狼的脾气,他了解的虽然不是很多,却也不下于狼族。
本来准备战斗的双方,此时只能干瞪眼看热闹了,这个结果让奥斯曼也很吃惊。很显然,这些魔狼同狼骑兵的巨狼是有仇的,而且还是那种不死不休的刻骨仇恨,此时是没人可以分得开它们的。
~第八章~
奥斯曼向四周看了看,魔狼同巨狼战斗的场地需要很大,眼前这一片空地是指望不上了。有狼群在的地方,想让战马冲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必须另找一条路。
现在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好的机会,狼族的个体作战能力,同巨人族相比,相差的实在太多。狼族的战士,同人类战士相比,就算稍强一些,也强得有限。而且,自己带来的,全是身著重铠的重骑兵。
如果能让这支重骑兵发挥出冲击的力量,八千对八千,奥斯曼有足够的信心,在极少的代价下,拿下这批狼骑兵。
在奥斯曼这边,不但拥有八千重骑兵,而且还有六十位雷霆武士。同巨人族战斗的时候,雷霆武士的力量,还无法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每一名巨人战士,至少有能力接下雷霆武士的全力一击,可狼族战士,却没这样的能力。
“凌格,那边,准备冲锋!”奥斯曼回头大声叫道。他所指的地形并不好,需要越过一个小山坡,山坡下站满了从巨狼身上跳下来的狼族战士。
对于重骑兵来说,速度是关键,可由于全身的重铠,让马匹的速度无法同轻骑相比,只能保持在足够冲击力量的速度之下,让重骑兵的马匹登上山坡再冲锋,的确有些为难它们了。
不过奥斯曼此时别无选择,眼前是最好的战机。正面的战场上,已经成了魔狼和巨狼表演的舞台,战马根本无法通过。也许正是这个原因,那些从巨狼身上跳下来的狼族战士,并不惊慌,只是远远的看著狼群之间的决斗。
“好吧!”凌格看了一眼地形,他知道,奥斯曼也是无奈。
本来正面是最好的选择,那里一马平川,最适合重骑兵发挥力量。可此时,那里已经成了狼的战场,事情总是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只是这次的意外,连奥斯曼也感觉有些无奈,谁知道这些狼之间,还有仇呢!
凌格命令身后的传令兵,开始挥动大旗,利用菲格帝国的旗语,进行远距离的下达命令。奥斯曼没有接受过正规骑士的学习,因此有些东西,他还不了解,只能由凌格帮助他完成。
旗语刚刚结束,远处已经传来了“隆隆”的马蹄之声,八千重骑兵前进的马蹄声,让大地为之震撼。
“冲锋!”带队的纵队长,将长长的骑枪斜指向前方的天空。
在他的位置上,只能看到那座不高的小山坡,却看不到山坡后面的狼族战士。不过,这没什么,有奥斯曼,以及数十位的哨兵,为他们随时观察著狼族战士的动向。几十位雷霆武士,放弃了战马,已经等在半山坡的位置上,只要大队骑兵一到,他们将作为前锋,向狼族战士进攻。
随著「隆隆”的马蹄声,重骑兵开始催动战马,将速度提升到最快。重骑兵不仅仅是士兵全身著重铠,连马匹也包著皮甲,马身的前半部分还装著铁甲,防御能力提升到最大。
当然,这样的防御能力,在巨人族战士面前,作用并不是很大。巨人族战士的战斧、战锤重量都在四十公斤以上,在这样的重武器面前,只要被正面打中,即使有再厚的铁甲,也无法阻挡那股强大的冲击力。即使是重铠保持完整,里面的人和马,也无法承受那股大力,会被震得七孔流血,不死也残了。更何况,再好的重铠,也不可能在重武器下,保持完好的,重骑兵往往会被变形的铁甲硬生生的挤死在铁甲里面。
可此时不同,面对的不是蛮族中最具战斗力的巨人族,而是相对比较弱的狼族。狼骑兵可以凭借著巨狼的威力,让重骑兵变成重步兵,再藉著巨狼的速度和灵活性,慢慢的屠杀这些落马的重骑兵。
然而,现在却整个变换了角色,狼骑兵成了步兵,虽然他们的灵活性和速度,并不比在巨狼身上差,可他们的防御能力,根本无法同巨人族相比。
一名状态完好的重骑兵,面对一名没有骑乘巨狼的狼族战士,丝毫不会落在下风,甚至还要占一点点的便宜。
狼族战士一般使用的是长爪,有些也喜欢使用自己的爪子,虽然灵活性比较高,可杀伤力就小得多了。普通的皮甲,可以被他们抓破,但当他们面对重骑兵的重铠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
一直到重骑兵的前锋冲上小山坡,山坡下的狼族才发现大事不妙。没有巨狼的狼骑兵,其作战能力降低了差不多一半,灵活性当然是更强了,可直线的跑动速度,却未必能比得上重骑兵。
“杀……”骑枪高高举起,接著放平,紧紧的夹在腋下,带队的大队长,高呼著从小山坡上冲了下去。
几十名雷霆武士,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他们从山坡上向下狂奔,速度比重骑兵还要快上少许。
狼族战士愣了一瞬间,马上狂呼起来,手里的刀剑举起,后排的开始后退。狼族战士,本身就是骑兵,自然对于骑兵作战的方式有一定的了解。
从东方郡进入南方郡,他们经过了近一个月的战斗,同人类的各个兵种都接触过。只是在他们的眼里,人类的骑兵战斗力极差,远不如步兵反抗的强度大。他们并不知道,在以前的战斗之中,是他们胯下的巨狼将骑兵的战马惊走,才会轻松的取胜。
在人类军队之中,重骑兵是最具有攻击性的部队。即使是在西方郡,同巨人族作战之中,重骑兵也是主力。不过巨人族身后的力量、武器都足以保证他们,可以直接同冲锋的重骑兵作正面的冲撞。
狼族则不同,他们的身体同人类差不多,根本无法同强壮的巨人族战士相比。失去了巨狼的支持,人类依靠战马的速度和全身重铠的重量所产生的强大冲击力,是狼族战士从未试过的。
几乎没有任何的阻挡,前排的骑枪上,每柄都挂著至少一具狼族战士的尸体,有的甚至在骑枪上挂了一串的狼族战士,尸体的重量将骑枪的枪头直压到地面上,失去了骑枪的作用。
站在山坡上的奥斯曼一皱眉,狼族战士的战斗力,比他想像中的实在差太多了。难怪斯帝亚王子,可以用一比一的代价,干掉了三万狼骑兵,如果失去了那些巨狼,狼骑兵的战斗力并不比重步兵强。
“杀……”冲在最前面的重骑兵大队长,已经穿透了狼族战士的防线,绕到了他们的背后,划了一个弧线,从另一面再次突入狼族战士的队伍之中。
一阵狼嚎传来,有个没有参战的狼群回应著,它们向人类的战场上张望著,又回头看了看魔狼同巨狼之间的战斗。
魔狼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多头,但它们有组织、有纪律,配合得当,个体战斗力强,同时拥有施放魔法的能力。虽然面对著近两千只的数个巨狼群,却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场地上已经满是巨狼的尸体,魔狼除了有几只受伤外,整体几乎没有损失。以魔狼和巨狼之间的差别,奥斯曼实在想不通,它们之间如何会结下仇恨的。
在豹子的世界里,普通的豹子绝对不会同闪电豹结仇的,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实力相差太大了。
魔狼和巨狼之间也是如此,一只魔狼,可以轻松对付至少五只巨狼,而一百多只有组织的魔狼,就算对付几千只的巨狼,也是游刃有余。
一次风刃齐射,至少可以射倒上百只的巨狼,无论在力量、速度、敏捷程度上,魔狼都占有绝对的优势。
今天的情况有些特殊,那些巨狼是受过狼族训练的,它们之间的配合也相当不错,只是同魔狼比起来,要差很多。但数量上的差距,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品质上的差距。
本来,另外几个巨狼群,同魔狼并没有仇,它们只是站在一边看热闹。只一会的功夫,自己的同伴,已经有几百只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狼群开始骚动了起来,先后又有四个狼群投入了战斗,很快,越来越多的巨狼群加入到同魔狼的战斗之中。
当所有的巨狼全部投入战斗之后,魔狼的日子就不好过了。狼虽然是群居的动物,但一群狼的数量,一般都是在几十只到几百只之间,上千只的狼群是很少见的。
这次,居然聚集了八千只巨狼,如果不是因为狼族的原因,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奥斯曼看得出来,同魔狼王有仇的,只是其中的两个巨狼群,数量不过一千多只,再加上它们的朋友,也不过两千只左右。
现在倒好,所有的巨狼全部参战了,虽然巨狼群之间,也有争斗,可它们还是一体的,看到情况不对,全部投入战斗,支援自己的同族。
奥斯曼摇了摇头,数量的确可以弥补品质。魔狼在个体上,不知道要强于巨狼多少倍呢!可在八十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