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三十讲
斩毛文龙
袁崇焕贯彻朝廷节制东江的措施,受到抵制,无法实现。他决心巡视东江,毛文龙附则用之,逆则斩之,以便统一事权,整编东江军队。一、巡视东江
崇祯二年即天聪三年(1629年)五月二十五日,袁督师一行从宁远海上扬帆起航,二十八日,抵达旅顺口外40里的双岛。
二十九日,袁督师慰问岛上官兵,赏赐酒食。当晚,毛文龙从皮岛乘船来到双岛,因夜已晚,没有相见。
毛文龙礼单
六月初一日,东江总兵毛文龙拜谒袁督师,进礼单,设茶饭。袁崇焕拒收礼单,但同意与毛文龙共进茶饭。二人在毛文龙帐中茶饭间,有如下对话:
袁崇焕说:“辽东海外,止我两人之事,必同心共济,方可成功。历险至此,欲商进取大计。”表达了团结毛文龙,希望同心协力、共谋进取大计的愿望。
毛文龙说:“某海外八年,屡立微功。因被谗言,粮饷缺乏,少器械马匹,不能遂心。若钱粮充足,相助成功,亦非难事。”对钱粮器械提出了要求。
袁崇焕告辞时,对毛文龙说:船上不便举行宴会,需借毛帅帐房,在岛岸宴饮。毛文龙应允。
袁崇焕和毛文龙在岛岸上宴饮,边饮边聊。酒席间,袁督师说:“皇上神圣,与尧、舜、汤、武合为一君。臣子当勉旃疆场。”称赞当今万岁崇祯皇帝圣明,因此,作为臣子应当尽力国事。毛文龙怏怏不乐,只说熹宗(天启)恩遇之隆,言外之意是并不认同袁崇焕对崇祯皇帝的评价。袁崇焕十分惊讶,但是压下心头的不快,又进一步询问复辽方略。毛文龙答道:“关、宁兵马俱无用,止用东江二三千人,藏云隐雾,一把火遂灭了东夷!”这口气可太大了,直截了当地告诉袁崇焕,你手下的千军万马都没有用处,有我这两三千人就够了。实际上根本没有把袁崇焕放在眼里。袁崇焕当然很不高兴,但还是把这口气忍下去了,继续同毛文龙推心置腹地慢慢交谈,一直谈到二更天才结束。
第三十讲斩毛文龙|初二日,毛文龙请袁崇焕登岛。袁崇焕上岛后,接受东江官将行礼毕,赏部分兵丁每人银一两、米一石、布一匹。毛文龙侍从佩刀环绕,袁督师命他们退下。袁崇焕和毛文龙又秘密交谈,三更方散。内容无非还是东江要受朝廷节制,共同为实现五年复辽目标努力之事。
初三日,毛文龙请袁督师登岛赴宴。这已经是两人第四回合的交锋,看来,袁督师前面的努力并未奏效。袁崇焕这次对毛文龙说的话已经比较直接了:“久劳边塞,杭州西湖,尽有乐地。”毛帅你这些年在边塞很辛苦了,我劝你回你们老家杭州,那儿风景很好,你养老去吧。话里有话,绵里藏针。言外之意就是,你毛文龙要不就接受朝廷节制,要不就辞职回你的老家杭州吧。毛文龙道:“久有此心,但灭了东奴,朝鲜文弱,可袭而有之!”毛文龙显然不愿交出兵权,并不买袁督师的账。这天夜里,袁崇焕传副将汪翥(zhù)密语,直至二更。
初四日,袁督师颁赏东江官兵3570员,官每员3两至5两、兵每名一钱,又将饷银10万两交卸给东江。袁崇焕传令徐旗鼓(敷奏)、王副将、谢参将(尚政)叙话。并出行文:旅顺以东行毛总兵印信,以西行袁督师印信。又定营制等。袁崇焕又作了一次让步,他希望达成一个折中协议:旅顺以东归东江总兵毛文龙节制,以西归袁督师节制。但毛文龙依旧不肯遵依。
事已至此,袁督师只好采取断然措施,要实施计斩毛文龙的举措。
初五日,袁督师崇焕传令:登岸摆围,较射颁赏。毛文龙来到袁督师帐房,问道:“老大人何日起行?”袁崇焕告诉他第二天就返回,今天要在岛上观兵较射。也就是比赛射箭,优者给赏。毛文龙同意了。谢参将传号令,命各营兵四面摆围。毛文龙及其随行官百余员,都被绕在围内,随行兵丁被截在营外。
记录毛文龙海岛拥兵情况的《毛大将军海上情形》
袁崇焕问东江各官姓名,都说“姓毛”。毛文龙说:“俱是敝户小孙。”袁崇焕说:“岂有俱姓毛之理?你们海外劳苦,每名领米一斛,且家口分食,你们受本部院一拜!为国家出力,自后不愁无饷!”各官感泣叩首。
袁崇焕问文龙曰:“本部院节制四镇,请严海禁,恐天津、登、莱,受腹心之患,今请设东江饷部,钱粮由宁远达东江,亦无不便。昨与贵镇相商,必欲取道登、莱,又议移镇、定营制,分旅顺东西节制,并设道厅,稽兵马钱粮,俱不见允。岂国家费许多钱粮,终置无用?本部院披沥肝胆,与你谈了三日,望你回头是岸,那晓得你狼子野心,一片欺诓,目中无本部院犹可,方今圣天子英武天纵,国法岂能相容!”袁崇焕要立斩东江总兵毛文龙。二、计斩文龙
袁督师西向叩头请皇命,拿下文龙,剥去冠裳。毛文龙尚倔强,不肯就缚。袁督师又云:“你道本部院是个书生?本部院乃是朝廷一员大将,你这毛文龙有应斩十二罪。”袁督师宣布毛文龙的十二条罪状是:
第一,兵戎重任,祖制非五府官不领兵,即专征于外,必请文臣为监。文龙夜郎自雄,专制一方。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抚管核,专恣孰甚!一当斩!
第二,文龙自开镇来,一切奏报,有一事一语核实否?捕零夷,杀降夷,杀难民,全无征战,却报首功。刘兴祚忠顺奔来,止二十余人,而曰率数百众,当阵捉降,欺诳孰甚!二当斩!
第三,文龙刚愎撒泼,无人臣礼。前后章疏,具在御前。近且有“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语。据登莱道申报,岂堪听闻?大臣不道,三当斩!
第四,文龙总兵以来,每岁饷银数十万,无分毫给兵,每月止散米三斗五升,侵盗边海钱粮,四当斩!
第五,皮岛自开马市,私通外夷。五当斩!
第六,命姓赐氏,即朝廷不多行。文龙部下官兵,毛其姓者数千人。且以总兵而给副、参、游、守之札,不下千人。其走使、舆台,俱参、游名色,亵朝廷名器,树自己爪牙,犯上无等。六当斩!
第七,由宁远回,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银九百两,没其货,夺其舡,仍禁其人,恬不为怪。积岁所为,劫赃无算,躬为盗贼。七当斩!
第八,收部将之女为妾,凡民间妇女有姿色者,俱设法致之,或收不复出,或旋入旋出。身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虏掠财货、子女为常,好色诲**,八当斩!
第九,人命关天。文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参,遭夷屠杀无算。其畏死不肯往者,听其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当斩!
第十,疏请内臣出镇,用其腹爪陈汝明、孟斌、周显谟等,辇金长安,拜魏忠贤为父,绘冕旒(liú)像于岛中。至今陈汝明等一伙,仍盘踞京中。皇上登极之赏,俱留费都门,是何缘故?交结近侍,十当斩!
第十一,奴酋攻破铁山,杀辽人无算。文龙逃窜皮岛,且掩败为功。十一当斩!
第十二,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观望养寇,十二当斩!(《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
督师袁崇焕历数毛文龙十二大罪状后,毛文龙神丧气夺,口不能言,惟叩头求生。袁督师严厉地说:“尔不知国法久了,若不杀尔,东江一块土,非皇上有也!”然后问东江各官等道:“文龙罪状明否?”各官唯唯,没人敢说话。又问众兵,同样也唯唯无辞。只有几个毛文龙门下私人,称其数年劳苦。袁崇焕厉声斥责说:“毛文龙,不过就是一个匹夫罢了!因他守卫边疆,官至都督,满门封荫,酬劳足够了吧?他竟然敢欺骗朝廷,无法无天!我们要五年平奴,就要奉行列祖列宗制定的国法,今日不斩文龙,何以惩后?皇上赐给我尚方宝剑,正是这个原因。”这些人吓得唯唯诺诺,不敢仰视。
夏允彝《幸存录》关于袁崇焕斩杀毛文龙的记述
袁督师叩头请旨道:“臣今诛文龙,以肃军政。镇将中再有如文龙者,亦以是法诛之。”又说:“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袁督师宣谕后,立即取下尚方剑,令水营都司赵不忮、何麟图监斩,令旗牌官张国柄执尚方剑,斩毛文龙于帐前。这时毛文龙的兵将在帐外汹汹,但袁崇焕军威严肃,且事出意外,这些兵将还不敢挑起正面冲突。
袁崇焕计斩毛文龙后,做了几项善后工作:
第一,埋葬文龙遗体。命将毛文龙的遗体,装棺安葬。袁崇焕亲自到毛文龙灵柩前拜祭,祭奠其亡灵。祭词云:“昨日斩尔,乃朝廷大法;今日祭尔,乃僚友私情。”遂下泪祭拜。
第二,安抚东江各官。只杀毛文龙一人,其余不问,照旧任职。这样就稳住了东江的局势。
第三,整合皮岛部伍。皮岛的副、参、游、都、守等官员,不下千员,既多又滥。如旅顺参将毛永义所管3600员名,经过袁崇焕亲自点核,能为兵者,不过千人。因此,对毛文龙的部众,进行核查整编。分东江2?8万官兵为四协:用毛文龙之子承祚管一协,用旗鼓徐敷奏管一协,另二协由东江各官举游击刘兴祚、副将陈继盛二员分管。将毛文龙的印与剑、以及东江的事权,令副将陈继盛代管。
第四,分赏东江官兵。将带来饷银10万两,分给各岛官兵。
第五,遣散无辜民众。安抚各岛军民,释放狱中无辜。
第六,题请裁撤总兵。袁督师核查,毛文龙虽曾经夸口说有众数十万,其实官兵不过2万人,不需设一“赘帅”,因此上疏请求皇上,应停此缺,“省糜费而杜隐忧”。
第七,移咨朝鲜国王。向朝鲜国王李倧,通报此事。
第八,立即奏报皇上。上《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崇祯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到覆)。
袁督师处理完东江事后,于五月初九日,扬帆回航宁远。
袁崇焕计杀东江总兵毛文龙一事,在朝廷上激起轩然大波——毛文龙该不该杀?袁崇焕此举是同室操戈,还是为民除害?众说纷纭。直到今天,学术界仍然见仁见智,争议不休。三、评说不一
对于袁崇焕计斩毛文龙之事,朝廷和辽东都在争论,当时和后世也在争论,论是论非,难得共识。概括说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是:毛文龙该杀;另一种看法是:毛文龙杀错了。
认为毛文龙该杀的,还分为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毛文龙该杀,杀得好。梁启超《袁督师传》引述程本直的话:“辱白简,挂弹章,可数百计也。是左右诸大夫皆曰可杀,国人皆曰可杀也。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是以崇焕一杀之而举国快然!”他认为:“夫以举国不能杀、不敢杀之人,而督师毅然去之。”
第二种意见认为,毛文龙可杀,但应先奏后斩,而不应先斩后奏。但先奏后斩在当时是否具有可行性?袁崇焕在《奏报》中说:“臣于是悉其狼子野心终不可制。欲擒之还朝,待皇上处分。然一擒则其下必哄然,事将不测,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法,诛之顷刻,则众无得为。文龙死,诸翼恶者,念便断矣。”可见,其先斩后奏,也是迫不得已之事。
第三种意见认为,毛文龙有十二条罪状,可以借别的碴儿将毛文龙杀掉。查继佐《罪惟录》评论曰:“或曰调文龙御险,如矫抗,可杀也!”他说袁崇焕可以派毛文龙到最危险的地方担任防御任务,假如毛文龙不服从军令,你就可以杀掉他。但实际上,假如毛文龙就赖在皮岛,你派他他不去,你怎么杀他啊?你到皮岛你也杀不了他,他还有几万军队呢。所以这个意见也不可行。
认为毛文龙不该杀的,也分为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毛文龙抗御后金有功,不该杀,杀错了。
第二种意见认为,毛文龙有功有过,其过没有死罪,可严惩而不可杀头。
第三种意见认为,毛文龙即使无功有过,“十二条罪”也不该杀,杀毛文龙是“同室操戈”。
不管怎样,袁崇焕斩杀毛文龙,是越权之举。因为尽管袁督师有尚方剑,但是朝廷并没有授予他杀总兵、杀左都督将军的特权,何况毛文龙也有尚方剑!这使人联想起在七年以前,初到辽东的袁崇焕也是越权,直接奏告首辅叶向高营筑宁远之议,当时得到大学士、帝师孙承宗的支持。现在袁自己是蓟辽督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