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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和老马踏雪,在所有人的惊讶声中到达了终点,取得了胜利。
“现在我可以见你的太子了吗?”带着胜利者的笑容,我无赖地问。
中年人挑了挑眉,沮丧的同意了我的要求。跟着中年人,我从观众的不可思意,护卫的难以置信,和势利眼的护卫队长面前大模大样的走进了皇帐。
皇帐用十六根原木做支架,上头布满了代表金、土、水、火、土五行的魔法元素。整个皇帐宛如一个结界将外面的世界屏除在外,难怪刚才我在外面大声喧哗,都没有惊动玲珑。
玲珑伏在书案上看着不知名的书籍,中年人走了上去,低下腰在玲珑耳畔低语。
玲珑皱了皱眉,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就是你用踏雪赢了我所有的勇士。”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玲珑的头发长了不少,已经从肩膀长至腰身,仍用一根红色为带在离发尾五寸处粗粗地束着。血色的眼眸已洗去儿时的幼稚,取而代之的是被称为精明的华光。纤细的臂膀也已变的宽阔,充满力量。
“吃了它。”没有问候,没有见礼,直径将百灵果制成的解药抛给了他。
“大胆……”中年人首先发声,怕我给的是毒药吗?
“段将军,且慢。”看着手心上的药丸。“叔叔?”
一挑眉,为什么我以为不认识我的人,都可以轻易的认出我。做人真失败,还好没欠人钱,否则一定死的很难看。“是啊,所以小鬼就乖乖地把解药吃了吧。”习惯性的摸摸玲珑的头,好似我们从未分开过。
“叔叔……叔叔。”不管中年人眼中的惊讶,也无视皇帐内护卫掉在地上的下巴,玲珑在我怀里哭的可怜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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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辰,司仪官传帝令举办饮酒会,迎风境城门大开,百姓畅饮欢歌,尽情享乐,焰火运上宫门,只等夜幕低垂,绽开满天灿烂。
是夜,丹霄殿。
酒过三巡,贵为太子的玲珑一手支颐,唇角带着笑意,目光柔柔地定在我身上,似被我本来的容颜所惑,流连于神仙府中,忘了身在何方。 其实不只玲珑盯着我,大殿上的我无不偷偷地打量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赛马“冠军”。
一曲春江花月夜,应时应景,在奇贵妃娴熟的弹拨中,乐音悠扬柔和,清越婉约,似少女多情的眼波,引人心醉,又如水面悄悄绽放的白莲,清雅出尘,更像弹奏着它的人,内敛温和,却又光茫四射。
一曲终了,余音回荡,大殿上一时寂然无语,奇贵妃抬起头来,对上四王爷的目光,微微一笑。
吸血皇对四王爷一举杯,道:“今日良辰美景。有各分族勇士聚焦一堂,大显我吸血族神威,让联十分高兴。今夜众爱卿无需多礼,与朕共饮一杯!”
“谢陛下。”一时间人声鼎沸,齐谢皇恩。
奇将军拿着酒杯,行至御座前,笑道,“今日高兴,臣敬皇上一杯。”说罢,反手一扬,“呛”地一声抽出一柄剑来,众人只见白光一闪,三尺青锋已稳稳搭在吸血皇的肩膀上。
大殿里顿时炸了锅,文武百官乱作一团,侍女宫娥尖叫起来,有忠心护主的老臣冲了上来,奈何皇帝被胁,谁也不敢贸然出手,站在吸血皇身边的宫人吓得瘫在地上,扯开嗓子大叫:“大内侍卫在何处,速来救驾!”
话音刚落,百十个护卫涌入大殿,却是围成一周,张弓搭箭,对着御座上那人。
眼见着变生肘腋,众人措手不及,交睫之间,反抗者已全被制服,押在一侧,四王爷站起身来,笑道:“父皇年势已高,不如趁着今日将皇位传于儿臣,让儿臣于父皇分忧,父皇也好颐养天年。”
吸血皇笑了笑,目光径自定在四王爷脸上,笑道:“小四,就算今日你杀了联,这吸血族的族长之位也是留给天仇的,你名不正言不顺,是无法通令全族的,你死心吧!”
四王爷回他一笑,道:“父皇多虑,大内侍卫已暗换了奇将军的心腹手下,太子天仇又深受雀顶红之毒,用不上半点法术。今晚大殿内所发生的一切还不是本王做主。”
“好了!不必废话了!”奇贵妃不耐烦了,扬声道,“哥哥请让开罢,四王爷快快下令弓箭手射死这昏君和太子,保我儿登上皇位!”
“奇贵妃何必急于一时?”玲珑低叹一声,道:“四王叔为何好些疼恨于我。”
四王爷一怔。 “如此也好,本王就让你死的明白。” 随即朗声笑道:“想当初未不是你莫名其妙地冒出来,这皇位早就是本王的了。”说罢一扬手,准备下令放箭,玲珑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有传国玉玺陪葬,本王死得倒也不亏了。”
四王爷脸色变了,放下手,追问道:“玉玺在何处?!”
玲珑也不理他,转头对着奇将军,声音柔了不少,道:“将军对本王有何不满?”
奇将军呆了呆,神情很快依然平静如常,浅笑道:“太子,你可记得我说过,江山是靠自己打来的,绝对不是靠别人施舍得来的。”
“本王未曾忘记。”玲珑也笑了。
“太子,你有天分、有雄心。我在朝堂上第一次见到你的时,你一身傲骨,立在皇帝身旁,大殿上有多少朝臣,我眼里却只剩下你,虽然一言未发,却掩不住满身的光华,像明珠般光彩夺目。那时候,我就想,此子非池中物,终有一飞九天的力量。对我而言你太可怕了,所以……”
“除之而后快。”玲珑无力地垂下双肩。
宫门上已燃起焰火,空中绽开五颜六色的绚丽,映在玲珑眼中,多少繁华,却难掩外臣的狼子野心。对着我回眸一笑,那么美丽,那么清雅,又是那么的落寞。
我侧过脸,扫了一眼四周的弓箭手们,突然从衣袖中抽出利剑,劈开御座后屏风,喝道:“段将军!护驾!”
断裂的屏风后有数条黑影跃起,银光闪过,风声倏倏,宫娥的惊叫声中,大殿上宫灯火烛全被打灭,众人眼前一片漆黑,只听见一阵阵衣袂带风声,黑暗中已展开一场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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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叔叔,我竟然在害怕……”身体契合地偎在我怀里,玲珑厮磨着我的手掌,低声自嘲,“我……是不是很软弱?”
“怎会?”我怜惜地摸摸他的头,轻道,“我的玲珑是最坚强的。你打算如何处治四王爷?”
“四叔小时候待我可好了。权力——毁了一切亲情。”玲珑低声笑了。“让外祖爷去处治四叔吧。”再度蹭了蹭我的手掌。在宫门上,看着烟花在空中绽放,玲珑仰起头,低叹道:“叔叔,若不是你突然来了,我定已经下到黄泉。”
“不会的,我的玲珑这么聪明,就是我不来,也定会化险为夷。”我执起他的手笑道。
玲珑摇摇头,痴望着空中不断升腾起的焰火,道“叔叔,你是我的吉星,一百年前是,一百年后重生的你仍是。”
“为什么?”我拧起眉,扳过他的脸,盯着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逼问道,“你不爱我么?”依疏记得小时候的玲珑,老嚷嚷着要当我的男妾。
玲珑挣开我的手,退后一步,道:“爱。可叔叔爱的那个人不是我。全新的你该有全新的生活,别在属于“朱赤凤”的回忆里迷失了自己。去找玄翊吧,他才是从未伤害过叔叔的人。”
点点头,道:“对,该去找他了。前生唯一没有骗过我,却让我欠了他一身情的人。”再次摸摸玲珑的头。“再见了玲珑,很高兴能在今生再次认识你。我叫——镜。”
“我是洪天仇。”玲珑伸出手。
“多保重。”
“你也是。”
……
……
第十一章 似是故人来
拿着玲珑相赠的法器,我来到了暗之天罗守界通往光之天罗守界的结界边,一望无边的沙漠显示出大自然的力量,阵阵狂风时不时带起漫天黄沙。
自从暗之天罗守界与光之天罗守界划界而立后,没有族长的充许谁也无法通过边界。唯有手上的法器(帝准)才可以安全的通过。
“%(*()&^#)_*&%*+|+@ (^##*_)_)*^……”随着声声咒语,法器在我手上散出光芒,如火似炎。光芒逐渐将我包围,这情境让我回想起当年在凤凰城,日落时分的炎莲花。曾几何时那便是我全部的幸福。
由生到死,由死而生。在经历了置之死地而后生后,我要去寻找那份属于我的幸福。
圣天堡作为玄武族的皇城,无论是一百年前还是一百年后的今日,处处显示着它的繁荣。用黑岩石筑成的正门,巨大而庄重,上头的浮雕更是活灵活现。
街道上随处可见远足而来的各族商人,携带着名贵的货品,或进入一家家当地的商铺,或沿路招揽着途经的客人。
我照例来到一家看上去生意不错的饭店,点上一壶枯藤茶,叫上两、三个招牌菜,外加一碗白饭,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这位客官,我可否与你同桌?”到了午饭时间,饭店里的生意好了起来。我抬着一看,是个满着青发的年轻人,七、八十岁的年龄。再看看四周,也只有我这桌是一人而坐。
“请。”在我的浅意识中青龙族人与青天翔是划上等号的,粗粗瞄了他一眼后,我自管自的吃着有些冷掉的饭菜。
“你也是来看玄七王子大婚的?我也是来看这个热闹的。”趁店小二还未将他的饭菜送上时,他开始找我聊天。“听说自从百年前玄太子迎娶朱雀族赤凤王子后,玄武族就再也没有办过喜事,所有的人都在替玄翊太子的病发愁。说起那玄翊太子也真是可怜,才娶赤凤王子没多久,那赤凤王子便一命归西,留下玄翊太子一人日夜思念。我听人说他疯了有些年头,也不知是真是假。若是真的,那玄武族日后不就要让个傻子当皇帝;若是假的,那流言流传的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怎么也不见有皇族的人站出来澄清。”
“客官,您的东西齐了。”店小二送上青发小子点的东西,及时拯救我可怜的耳朵。
“我还听说,当年青龙族与玄武族开战为的就是那朱赤凤。也不知是怎么个美人,惹得两族太子心动不已。”满嘴的饭堵不上青发小子的嘴。
“不是美人。”赤凤长什么样子,别人也许忘了,可我永远也忘不了,一张平凡的面孔,没有一丝特点,就是那种走在同一条街上百十次也不会有人注意到平凡。其实那时的我不仅长相平凡,资质也很平凡。应该算平庸吧,不遭人妒是庸才。
当时的我却很庆幸自己是个庸才,尤其是在凤凰城中。现在想来也是可笑,就是那么平凡的我,却引发了那么多不能称之为平凡的事情。
见我有了反映,青发小子谈的更带劲了。我趁扒饭的空当,偷偷打量他。一身青衣,衬得他玉树临风,长大必是引人注目的俊小伙;青发绿眸,不仅是青龙族人而且应该是皇族的人,必定是来道贺的。
剑眉、高鼻、红唇活脱脱一个少年版——青、天、翔。
是的,青发小子的相貌同我初次见到青天翔时一模一样。“名字?”同样的容颜不同的品性,我急于知道他们的关系。
“我啊?我叫青怀凤。我爹说是为了思念他最重要的人,其实我娘还在人世,却给我起名怀凤,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娘已经不在了呢。”怀凤?怀念赤凤吗?往事如烟,他为何执迷不悟。
“你娘是白虎族的长公主。”
“你怎么知道的。”青怀凤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认识他娘亲,眼中顿时充满戒备。
“我没见过你娘。”是实话,我还是朱赤凤时,关于白虎族长公主的事情全部是由旁人告诉我的,或讽刺或关怀常常也会透露出一、两让我能拼凑出她的容颜。“不过我认识你爹。”放下手中的碗,为自己倒上杯枯藤茶,饮上一口,一点也不苦。
当年托玲珑交给琉璃的同心结,琉璃应该已经替我转交给青天翔,那段初恋的感情,我已经放下。
青天翔替儿子取名怀凤,那段初恋的感情,在他眼里是不仅是值得记念,而且也是无法释怀的。
白虎族长公主知书达理,为人忠厚。若青天翔先遇到的是她,那么他们夫妇必是夫唱妇随,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罢了,往事如过眼云烟,青怀凤在我看来还是挺可爱的。青天翔看在你有个好儿子的份上,让我渡你一程吧!
“回去看见你爹,告诉他——莫强求、莫强求,强摘果不甜、强折花不香,何必强留无心人,回首身後望,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有属于你的幸福,娇妻、麟儿已在身侧;而我,也要去寻找那份本该属于我的幸福。“告诉他,朱赤凤已经不怪他了。”
留下还想说什么的青怀凤,我付了饭钱,思量着如何才能见到已经发了疯的玄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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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时。
我偷偷摸摸的跑进皇城,无头苍蝇似地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玄翊。恨只恨当时没将玄翊放在心上,现在到好,连他住在哪里也不知。朱赤凤还真是个失败的“妻子”。天色开始发亮,我已经在皇城内转了一个晚上,不死心。依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