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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女编辑 作者:吴语嫣(晋江2014-07-09完结)-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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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曦打声招呼,站在他旁边。顺着他的方向望去,果然风景独美。一片青山,太阳隐隐露出光芒,绿林被镶上一圈金边,面前碧波万顷静逸如镜,美得惊艳。晨曦深吸一口气,身心顿觉舒展。
  邵启明见到晨曦,没想到她起来这么早,眼里有一点吃惊,“睡得好不好?”
  “挺好的,”晨曦点点头,“你呢?怎么起这么早?”
  “习惯了,到点就醒。古人不是说,早起三光,晚起三荒嘛。早点起来能多做很多事。”邵启明回答。
  知道邵启明是工作狂,看样子也是个勤快人。
  吞吐清早之味,的确能让人一天神清气爽。只是晨曦熬夜已成常态,早晨起床全靠毅力。每天早晨都像受虐待似的,委屈、难过、欲哭无泪,哪还有心思体味这晨味。
  邵启明说:“小时候住在乡下,乡下人很早就起床耕作,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年到头不得闲,都那么辛苦。那时候天刚擦亮就听见公鸡打鸣,家家户户就都起了。”
  晨曦对乡下的印象只是农家乐和游乐场,期间乡人真正劳作的勤苦她根本无从体会。晨曦说:“虽苦,但他们身上带着朝气,朝气蓬勃的感觉。不像城市,虽光鲜亮丽,但污浊。”
  邵启明听了,面色依旧温润,却如鲠在喉。
  “这儿是不是跟你的家乡很像?”晨曦抬起头看着他。
  邵启明脸上浮起笑容,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他有些难解的问。
  “从你的眼神里知道的。”晨曦笑眯眯的说。
  邵启明与她相视一笑,暖言暖语跟她讲,“小时候那会儿秋天天气好的时候,麦田地满目金黄。我就喜欢躺在麦垛上看书,天高云淡,望不到尽头。看得累了,把书扣在脸上,闭眼享受阳光。或者看着头顶那片蓝到透明的天空发呆,间歇有几朵云飘过,一会儿变一个样儿,总是看不完。周围是热气蒸腾的麦香。蓝天、麦浪、阳光和我,就是整个世界。没有污染,没有喧嚣,没有什么事是来不及的……一切都是静止的。”
  夕阳点燃了地平线,满目金黄,松软的麦垛上,躺着一个剪影一样的小人儿,周身发着金光。晨曦想象着那场景感叹,“真好,像电影里的长镜头,太美了!”
  “日子真快,时间都去哪儿了——”邵启明深吸一口气。
  “是啊,好多事都是回忆起来才觉得应该珍惜。”晨曦想起自己有一次淘气的故事,学给邵启明听,“小时候我姥爷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说夏天把新摘的黄瓜扔进井里镇凉了,打水的时候捞上来吃,鲜脆冰凉,吃得透心儿凉。我听馋了就记住了,后来我家亲戚女儿结婚,我妈把我领到乡下参加婚礼,我照猫画虎把人家厨房的黄瓜都倒进井里。可那时候是冬天,还是结婚办喜宴用的菜,等发现了一切都晚了。后来我妈把我好一顿收拾,那井水镇黄瓜到底啥味,现在也没机会尝到。”
  邵启明被逗得捧腹。他看着晨曦,眼里的笑意还没散尽,目光里有一种晨曦说不上来的感觉,大体应该叫做——喜爱。
  邵启明望着天边一处,指给晨曦,“你看,那是启明星。”
  “最亮的那一颗?”晨曦望过去,东南方向依稀有一颗白亮的星星还没有退去。
  “离太阳最近的那一颗——”他沉声回答。
  晨曦的心怦的一跳,她听见有什么东西在胸腔爆炸开来。面色却依旧平静,甚或更添些清冷。
  晨曦静默,看着面前平静湖水。心如止水的她,却已被打乱。
  晨羲载曜,万物咸覩。当年郑建军给女儿起名字时,正是希望她能像划破碧霄的光芒一样,成为郑家的希望。启明星与太阳晨昏相伴。
  是天意,是缘分,还是……
  “起风了。”邵启明说。
  晨曦并未察觉。他一说才发觉自己的胳膊上暴起一层鸡皮疙瘩,不禁搓了搓双臂。
  邵启明低声说:“湖边风大,回去吧。”
  晨曦点点头,跟着他往回走。
  看着身边的邵启明,晨曦心中那吹皱了的湖水,波澜万千。她在心中沉吟,早一点,如果早一点认识你,我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15。5

  伊姗和她老公日上三竿才爬起来,昨晚拽着男友去睡火炕,晚上没有回别墅。说既然农家乐,就要体验彻底。
  晨曦揶揄他们,“说好的日出呢?你们看见日出了吗?”
  伊姗打着哈欠,“哈——梦里见了——”
  三人听了,哈哈嬉笑一阵。
  吃过午饭,晨曦回去整理自己的东西,准备往回返。路程也不算近,晨曦盘算着早点回去补个觉。伊姗溜进她房间,伸出一根手指杵她后腰一下。晨曦吓得嗷嗷直叫,“要死啊,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吓死我了。”
  “谁叫你房间不锁门。”
  “大白天的,光天化日锁什么门!”
  “早起的日出看得浪漫吗?”
  “啊?为了陪你们看日出闹得我觉都没睡好,大早晨站在外面等你们,冻死了。您二位可好,伉俪情深啊!怎么的,那火炕睡得热乎吗?”
  “没你心里热乎。”
  “我冷,为等你冻得直哆嗦!”
  “你跟邵启明一个毛病!”
  “啊?什么毛病?”晨曦心中一顿。
  “口不对心!”
  晨曦静默。
  “我去泡温泉了。”伊姗揉了揉自己的腰,“我都睡成一张铁板了,松软的大床,浪漫的别墅,都留给你们,我们多懂避嫌啊!”
  晨曦瞪她一样,斩钉截铁的告诉她,“不可能!”
  “邵启明是个好人!”伊姗收起玩笑,认真的说。说完关门离开,留晨曦一个人站在屋子里发呆。
  晨曦听了,不知为何眼底生出一阵灼热,她飞快眨眨眼,转头去收拾自己的东西。晨曦出门时看见邵启明正在跟伊姗聊天,不知二人说了什么乐子,伊姗乐得阳光灿烂。邵启明抬头看见晨曦,对她招招手。晨曦避之不及,冲着他笑了笑。
  【此处空一行】——————————————————————————
  “走了!”邵启明说。
  晨曦一步三回头,“我都不想走了,我不想回家啊——”
  在这里,晨曦感觉到了已经与自己背道而驰的平和。这里是另一个世界,简单得大脑都运转缓慢。眼睛和心里除了一望无际的阳光,还是阳光。她不需要时刻思索,如何满足简凝、满足客户。也不用努力睁大眼睛洞悉一切,等待解决工作上的下一个问题。
  站在这青山脚下,心受到自然中天地大美的涤荡。那些尖锐、敏感、犀利、焦躁都被抛之脑后。紧张而快节奏的工作,永不平静的击键声,晃眼的日光灯,嗡嗡的电脑声……脑中的这一切都恍如隔世。
  草木馨香取代了《Focus》里漂浮的品牌混杂的香水味。香气在永远开着空调,门窗紧闭的房间里混沌不明。
  出收费站,一进入市区,明显的空气污浊,速度缓慢,车流拥挤,横七竖八什么方向都有,像无数尾来自四面八方的鱼儿,汇入S市的车海汪洋。
  晨曦不忍叹了口气,“山水田园之乐,还是古人懂得生活啊!”
  邵启明扭头看她一眼,笑着继续开车。盯着前方路况说,“你太忙啊,有时间咱们多出来走走。”
  晨曦笑着点点头,却没有回答。她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能出来走走,会是何年何月。
  邵启明把晨曦送到她家楼下,车停稳了他才开口说,“我公司的文案和策划,一直缺人手,你有时间能不能帮我想想方案什么的?”
  晨曦听了一愣,但是毫不犹豫答应下来,“行,有什么我能做的,我尽力。”
  邵启明微微一笑。在度假村他没提,就是希望别让工作扫了她的兴致,直到了家门口才跟她商量。
  弘毅走到今天不容易,晨曦固然年轻浅薄,但也想尽一己之力,能多做点就多做点。她希望能帮邵启明做点什么,至少让他在一些工作上不必太过操心。
  到家之后晨曦冲了个澡,坐在桌边处理工作。顿觉,山中才一日,世上已千年。
  虽然人到了一定年纪,连个性都懒得改,那些无关痛痒的坏毛病也全然无视掉。但还有一点保持良好,就是生活和工作完全像两个人。或者,根本就是两个人。即便再自由随性,工作起来也总能迅速收回心思,进入状态。                    
作者有话要说:  

  ☆、16。1

  第十六章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责任感不是一种态度,在我们这个行业,责任感是道德!
  可是今天,晨曦习惯性打开Word文档,指尖摩挲着滑腻的键盘,却一个字也没敲出来,只顾怔怔望着白花花的屏幕发呆。
  夜阑人静,世界仿佛都静止了,等待着她心底的声音。
  邵启明好像给自己无比忙碌的日子踩了脚刹车,生活里除了加班、开会,写也写不完的版面、邮件、策划案之外,似乎多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人与人的许多机缘冥冥中早就注定。晨曦参加工作之初,伊姗就曾有意把她介绍给“弘毅”做文案。当年被晨曦一个“工作忙”一口回绝。现在想起来,那时候两人还在网上聊过几嘴“邵启明”。晨曦印象最深的是,她发现这个人有许多兴趣都跟自己相同。
  即便星斗转移,浮世变迁。有些人有些事的相逢,依然是命中注定的必然,是早早晚晚的事。可是郑晨曦已经不再是原来的那个郑晨曦。或者说,很多时候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易动感情,性情里的晨曦。
  她在众人面前日进成熟,成了他人眼里漂亮干练的郑晨曦。压力丛生的工作,恨不得开山劈石去解决的种种阻碍,早就磨砺出一颗厚实的心脏。时间久了感性和软弱的功能逐渐丧失,甚至连心思都已经闭锁,不愿透露星点。
  职场中人,人人如此,谈不上体谅与关心的环境,让她命令自己收好眼泪,咬紧牙关向前冲。晨曦懂得沉稳,懂得坚持,懂得珍惜,懂得勇敢,即便只剩自己,仍愿所向披靡。这些年,生命的信条,只剩下面对挑战,没有借口,解决问题。甚至觉得,尖锐的样子,也是降低工作阻力的样子,就是最好的样子。
  久而久之,每天跟着现在这个冷静理智,话锋犀利的自己。从心理上,晨曦甚至已经忘了自己是一个女人,女人是可以示弱的。
  邵启明的出现,似乎又让她找回依稀的柔软,心中有隐隐待发着一团温暖。
  握着杯子的右手不觉间发紧,那一刻,心中柔肠百转,又带着丝丝心疼。
  “是我不够好,我会努力。”晨曦在心里说。她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更有价值的人,至少对邵启明来说。
  突然之间,晨曦想起钱晓伟说的那句话,“女人就要有女人味,没有女人味的女人,叫什么女人!”
  晨曦似乎懂,又似乎不大懂。思索无果,抓起手机把电话拨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16。2

  等了半天才接通,电话那边嘈杂一片,“你在哪儿呢?”晨曦奇怪的问。
  “外地出差呢。”钱晓伟对晨曦的这通电话颇感意外。向来都是他主动,莫非晨曦想起他那道清蒸鱼了?
  “怎么这么乱?”
  “啊?是吗?”钱晓伟回头望望身后,神秘一笑,找了处僻静地方说:“我在外面跟客户吃饭呢,大编辑什么事?”
  晨曦漫无目的的划拉着鼠标,“也没什么事。就是突然想起来你以前跟我说过的话。”
  钱晓伟乐了,“我哪句话这么三生有幸,被你给记住了?”
  “就是女人味,你说女人要有女人味。”晨曦眨眨眼,虚心求教,“什么叫女人味啊?”
  钱晓伟憋住笑。眯缝着眼睛,抿着嘴,一副混不吝的做派,深吸一口气,陶醉的说:“女人味?香啊!”
  晨曦骂他,“酱肘子还香呢!”
  “可我能提个后鞧娶回家吗?”
  晨曦忍着笑,“你正经点!”
  钱晓伟半张着嘴,“我说的就是正经的啊,女人香,叫人魂牵梦绕的,就是那个。”他想了想,声音朗朗的说:“女人有她温柔的空气,如听箫声,如嗅玫瑰,如水似蜜,如烟似雾,笼罩着我们。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发,一转眼,都如蜜在流,水在荡——”
  晨曦被吓了一跳,“没看出来,您才气逼人啊——”
  “这是朱自清老先生说的。”钱晓伟嘲笑她。
  “您有文化!”晨曦不屑。
  “虽然我小学老师死得早,但哥们儿自学成才,咱得知道上进啊!”
  “您在泡妞这件事上一向前程,学富五车都用在传小纸条儿作诗上了。”
  钱晓伟听了滔滔不绝,说的头头是道儿,“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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