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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是今非[1]-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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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所明白般默默闪过身,他跨步而入。
  以前付青云偶尔住在这里时,凌森经常进此屋与他聊天议事,自从金凤搬进来后,他便再没来过。蓦然之间,见房间已满是女儿气息,蓝丝床帐蓝纱窗帘,以前的彩色玻璃灯罩也被换成了蓝色的毛边纸,纸上绘有一幅古装仕女图,夜晚风自外拂入,吹动着悬吊在半空中的灯泡摇摇晃晃,仕女随同婆娑,倒叫人似是浸入了海岸深处,心境悠扬。
  这般情致中的女子,是不应该在这里的!
  凌森不自禁地往后退了一步,他突然为自己这身“居家装束”觉着不好意思。
  “喝水吗?”她近身递上杯茉莉花茶,茶香、花香扑鼻而来的同时,凌森嗅到股牙膏的味道。
  她晚上睡觉前还要漱口!
  不知道为什么,凌森有些局促起来。他咳嗽一声,接过茶,佯装看灯避开了她。
  那张仕女图灯罩上隐约有几行娟秀的小字,不仔细看真还看不到,凌森凑近了些,有些好奇地念起来:“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他望她一眼。金凤心一跳,一时也不知说什么是好。
  “画也是你画的?”还是他打破了沉寂。
  金凤点点头,低眉说:“闲着没事,打发时间而已。”
  “什么时候帮我也画一幅呀。”
  她抬头,见他脸色和煦,一颗心也晃停下来,宽了眉心:“我随时效劳,就怕森哥贵人事多,没得闲陪着折腾这些小玩艺儿。”
  凌森放下茶,走上前一把搂住她,感觉小小的身子在怀里一抖,跟着,变得僵硬。他佯装未觉,拥着她走至床前:“一家人,说话不用那么客气。时候不早了,睡吧。”
  “喛!我把床帐放下。”话音刚落,小身子象躲什么般闪出他的手臂。说着,她熄了灯,掖好床帐,轻手轻脚躺下。
  她怕着在!抑或,上次的力度还是重了些?再怎么说,那也是她的第一次。凌森暗想,钻上床。枕边有几朵新鲜的茉莉花,花香幽幽入鼻,熏得心都软了下来。
  “金凤。”他的呼吸粗重起来,伸手搭入她胸口。那小身子又是一抖。
  她应了一声,黑暗中,紧紧地闭上眼,肌肉僵硬,手指下意识地抓紧了床单。
  月光清清凉凉地照进来,照着她缄默地压下了痛楚的表情,以及,发白的手指骨关节。凌森的手在她胸口上动一下,她的眉头就皱一格。
  要么,就霸王硬上弓,看一份柔弱与无助在他的刚强中碾碎成泥,让征服与被征服烙为彼此永生不掉的印记;要么,月自发光花自涌香,等着她慢慢完全绽放开来,将她能体验到美妙的那一瞬,作为自己的至高追求。
  月色中,凌森的笑闭着眼的金凤看不到。她只听见他调均呼吸,手拍了拍她的脸,夹着烟草味的嘴唇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睡吧!”
  她惊讶地睁开了眼,他却已仰入枕中,闭上了眼。
  “晚安!”她长舒口气,轻声说道。
  海水,铺天盖地的海水,涌入嘴里、鼻子里、耳朵里,堵得她喘不过气来,胸口又闷又痛,人越来越晕眩,越来越难受。就在可以预见的死亡即将到来之际,有只手伸过来,她抓住了那只手,头浮出水面,于是,她看见了那张永不会忘记的面孔,他很难得地笑着,只不过,是狞笑!他俯在她耳边狰语:“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以为能活下来时,死去!”接着,她的手被他重重地甩出……
  “啊!”金凤惊坐起,气喘吁吁。
  “做恶梦了?”凌森醒觉,跟着坐起来。看见月光衬照着她的脸惨淡无状,额头上全是细细密密的汗水,说不出由来的,他一把搂住了她,“不怕不怕,有我在这。”
  金凤大力地呼吸几口空气,冷静下来。他的拥抱令得她有些慌乱,又有些迷茫,她抬头凝眸,眼光落了一个温和的笑容里。
  “梦而已,不怕!”他顺手扯过枕巾为她擦汗。看到枕巾,不由想到玉红楼那晚,女孩惴惴不安地侍奉他,小身子也象今日这样瑟瑟发着抖。不是已经所愿离开玉红楼了吗?她还怕着什么?
  “对不起,森哥,扰到您了!我自己来。”她接过枕巾,心神不宁地道歉、拭汗。
  她拘谨得令他冷起脸,抽回了抱着她肩膀的手。
  女孩没有觉察。强行扭转自己的起居习惯迁就他,本就已是非常疲乏,再加上这夜夜挥之不去的噩梦,脑子里早就晕成了一锅粥。她木然倒入床中,想到他,又睁开眼,喃喃又道声“对不起啊”,踡起身子,往木床最里面缩去。
  这番动作落入他眼里,感觉就象是不经意间咬到一个青皮橙,酸酸涩涩涨满心田。瞧着她斯文雅致,分明就是大家闺秀气蕴,也不知怎么会着了十一娘的道,颠沛到沙槟,受尽惊吓不说,还得受他这样的粗人喝吼。念及此,凌森怜惜地低叹一声,将滑落的薄毯轻轻覆在她身上。
  “老二,哥几个里你读的书是最多的,有首诗你知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呀?”议完事,凌森拿出盒大雪茄分派给办公室里的三个人,状似随意般问。
  付青云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一边示意他说,一边捋了捋本就油顺的头发。他那相,咋看咋倜傥,俊得连男人都妒嫉,偏还好玩诗词音律。凌森有时喜欢开他的玩笑:幸好这飞龙帮里全是男人,否则,只怕这龙头老大的位置早就被他的崇拜者夺去送将给他了。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这几日凌森老见着金凤在屋里转动着灯罩出神,早就对那诗好奇不已了。
  付青云略一默,想了起来:“这不是诗,是唐朝温庭筠的名词《梦江南》,写女子月夜思情人,幽怨凄苦。”
  他简要说出大意,拿出火机点着雪茄,很难得地开了句玩笑:“大哥又收到哪位姑娘的情帕啊?”
  屋里另两人哄笑。
  凌森蹙眉,原来,她是怀念被骗卖之前的旧情人?他的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转念想到她的“初夜”,便放下了不快。她气质高纯,所谓的“情人”估计也就是有些个暧昧的情愫罢了,再怎么说,她的第一夜给的是自己,现在能把她握在掌心里的,也还是自己。
  这样一想,他释然开来,吸了口雪茄烟,豁达地说开:“金凤把这写在她房里的灯罩上,天天瞧。我哪懂那么多,只见着头两句:‘千万恨,恨极到天涯’,我的娘!恨一个人真要恨到天涯海角这份上,只怕不死一个是完不了事的。我还怕是这丫头心里怨极了跟着我。幸好你今儿个给说明白了。”
  另两人大笑,其中一人戏侃道:“大哥,若真象你理解的那般,那可得先下手为强,免省哪天夜里被金小姐抢了先,可就真是牡丹花下死,做个风流鬼啊!”
  帮派里整日打杀,人人都在当中淡了生死,凌森也不忌讳这些。他吸口雪茄,陷入一种想象,继而摇摇头:“一个小娘们,即便是给她枪也端不稳的,怕她作甚?”
  付青云面色涑涑然,没参与谈笑。苏雨晴写“千万恨,恨极到天涯”?他恍然出神,想起石榴树下,他捉了她的手,一笔一画地写“琴瑟在御,莫不静好”,阳光晒出她身上的清芬,贴鼻绕过,有她的声音含羞带涩地念:“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吴晓,吴晓……”
  “……老二!青云!”
  有低吼声在耳边响起,付青云茫然:“你……你叫我什么?”
  凌森一巴掌轻拍在他头上:“想什么那么出神?跟你说话来着,晚上我有事,不跟你们去玉红楼了。”
  “那你去哪里?”他仍有些慒懂。
  “森哥!”未等凌森回答,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大家闻声望去,金凤袅袅站在门口,手指轻敲大门。
  “门开着在,你进来就是,还敲什么敲?”凌森就是看不惯她那副有礼有节的模样。
  阿威侧身进来将车钥匙递给凌森,说道:“大小姐追着问是不是你吩咐的只接三小姐出来,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答什么答?我欠着她还是该着她?”凌森眼一瞪,不耐地挥挥手。懂了金凤那阕词并不是记挂着他的脑袋,心里颇是轻松,冲她招招手:“过来!”
  金凤依言走到他身边。
  “老二,付青云。”凌森手向一指,为她介绍道。
  付青云愕然:凌森从未主动把兄弟们介绍给他的女眷的。还没想好该如何打招呼,金凤已大大方方地伸出右手:“幸会!”
  他无声呻吟,终于懂了大哥对那阕《梦江南》的理解才是最正确的。只不过,对象不是凌森,而是他!
  记忆中,女孩说:“还记得我们认识那天的情形吗?你找我握手喛!你说‘幸会’,还握人家的手握了那么长时间,害得回去被妈妈责备,说不应该在公众场合和你用那么西式的方法。你是故意的,你坏死了!”
  她也是故意的。她刚刚从绝望的沼泽地里爬出来,便迫不及待地亮出了复仇的血刃!

  08

  “您特地叫我出来逛街?”金凤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她的目光灼灼投过来,直接得令凌森居然又有些不自在。女人不是都喜欢逛街吗?阿冉总趁他好心情时缠着他去单水下街,那里的金银首饰是她的最爱,就连玲珑,一听说可以去买珍珠饰物,也会高兴得手脚都不知放哪里好。
  “我见你髻上的簪子都有些旧了,正好今天没什么事,带你去买几只新的吧。”
  凌森提到她头上的簪子,金凤心口一闷,那是付青云送她的。离家时匆匆忙忙,就只带了这么一根,想不绾都不行。换新的?也好,她不要再有他的任何印记。再说了,她来沙槟这么长时间,真还没出过门,连东南西北都摸不清,更谈不上别的。想到这,她点点头:“谢谢您,森哥。”
  这女孩真是啰嗦,上趟街也要说谢。凌森心里暗自发笑,跳上驾驶座,冲她扬扬眉:“上车吧!”
  这里,可是没有绅士为自己拉开车门的。她暗叹一口气,自行开门上车。
  汽车驶向越夜越闹热的单水下街。
  突然,凌森听见她急迫地喊:“停!停下!快停车!”
  他一脚刹车猛踩下去,尖利刺耳的摩擦声中,车陡然停下。搞什么名堂?她总是有办法刺激他的神经!凌森竖起眉毛横她一眼。却见她掉头回望,继而,抓着他的手,满脸希翼地说:“罗密欧与朱丽叶,罗密欧与朱丽叶!森哥,我们不去买什么簪子了,我们去看罗密欧与朱丽叶好不好?”
  凌森将车倒后几米,只见星光大剧院门口,一张巨幅海报里,一男一女两个洋人深情对望。
  西洋剧、金玉发簪?凌森脑子有些堵塞:两张剧票花不了五块大洋,而一根成色稍好点的簪子没个大几百的票子可是拿不下来,两者几乎没有可比性。偏就是她看着那海报的模样,却比戴了满头的簪子都兴奋。
  “你确定看这个罗什么和什么来着?”他还是没想通。
  她尤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在学校的时候就说要去看的,结果正赶上考试,气死我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错过。”
  话音未落,忽然醒悟到自己现在的身份与处境,脸色刷地变白,如同一个被现捉住的小偷般怯怯缩回手,往后靠了靠:“噢,那个……对不起,森哥。我,我只是,我不是……我说说而已,不是真要去。”
  说完最后一句话,她悲壮地看了看那幅宣传画,然后,硬生生转回头,:“走吧,您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凌森再次尝到了青皮橙的滋味,一点一滴的酸涩自心里泅浸入全身。他身边历来不乏女人,看多了她们或真实、或修饰的性情,早已麻木了自己或用貌、或用钱便能获取到的身体。偏生这女子不同,他从未见过这样不为钱财不为名位隐忍内心最真实喜好的人,淡淡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怜惜如渐升的月华般漫入眼眸。
  “想看就看呗,簪子明天再去买。”他故意粗声粗气地说。
  进剧院不到一刻钟,凌森便酣然入梦,他的呼噜声象浪涛一样起伏均匀。顶着四周围投过来的嫌恶目光,金凤饱含着热泪看完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她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奢求到如此一份忠贞爱情了!但是,却并不妨碍她怀揣着美好去向往与欣赏。
  两大家族的眼泪、懊悔、和解,依然唤不回最挚爱亲人的生命,却在观众们雷鸣般的掌声中将悲剧效果推到了最高潮。
  “完了吗?”凌森被吵醒,揉着惺忪的眼睛跟着起立,长长地伸个懒腰。
  金凤心里那个愧与羞啊!恨不能地上有条缝钻进去都好,又不敢竖起眉毛鄙视他,只得含混地应一声。
  出得剧院,天已经黑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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