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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爷的by口水滴答(爱装b装高尚的猥琐弱受+渣攻+忠犬攻 np 温馨粗鲁肉感文 he)-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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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显然也被他的话给说混了,愣了愣,才说,“哦,志哥人是不错,对我很好”
“那就好,你多大了?”
“满二十了”
“真好,真好”金钰觉得眼睛有些热,自己第一次见到何大志的时候是几岁来著?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吧?年轻真好。(我突然想起大头鲁豫的‘真好’‘真好’了,人家不是故意的)
“好好跟著何大志过,别走弯路”金钰话里有话。这个孩子,恐怕就是何大志最喜欢的那种纯的、从来没被其他人操过穴吧。不容易,果然还是要有钱了才能去破个处男穴,圆他这麽多年的梦。
金钰及其恶毒地想著。
不知道是不是他想的过於恶毒,面部表情也有些扭曲,那男孩怯怯地看了眼金钰又别开眼去,道“那个,我拿了东西,就走了”
“哦,哦,好走,不送”金钰大大方方地走过去,打开门,“回去跟大志说说,问他这屋子里的衣服都还要不?不要的话我就等什麽时候捐掉了”
“好,”男孩走出门,又回头看了眼金钰,轻声道,“钰哥,我走了”
“拜拜”金钰眼看著男孩走下楼梯才把门关上。
真的,彻底,分了。




这个分了以後我要停更两天
想想有没有和好的必要


话说这小龙来金钰这拿什麽领带还真和何大志没关系。
何大志自从搬了去,只一心想著要怎麽挽回金钰了。虽说和小龙有激情,可那也只是激情。他清楚的很,激情不能当饭吃。要真在一起过日子,甚至相伴到老,也只有金钰。
他对金钰的情是真的,前几年是真的爱情,而现在更是缠上了亲情,成为了一种习惯。
虽然他不比金钰,有钱有房有车,找男人不难,再找女人生个孩子组个家庭也不是难事。可那样,他就得和金钰彻底分开,这心里能受的了吗?
十几年的感情不是白耗的,分开了,才发现,心里的一部分早就变质了,不属於自己。那是金钰留在自己心里的一块,是他的心。

心里想著一个人,与另一个人过剩下的日子,对谁都不公平。
而心里存的那些个芥蒂也差不多都说出来了,虽然对不起金钰,可好歹说出来心里舒坦,不会憋著免得以後闹出更大的事来。
但金钰的脾气何大志也清楚,一时半会地肯定消不了气,没事,耗著呗,十五年都耗过了,大不了再耗个十五年。
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回归金钰的生活,用那看上去不起眼的小温柔聚集起来体现自己的存在。却不知道,不过一夜之间,自己的努力就被小龙毁个精光。

小龙继那次电话性爱後被发现,估摸著两人肯定要分手,同志间的感情那麽脆弱,怎比得上真正的夫妻情深意长?哪知道等来的是与自己的彻底决断。
小龙再撒娇、哀求,得到的还是“对不起”,没有第一次说分手时的安慰,只有一句又一句的“对不起”。
小龙明白完蛋了。可他再不想被各种老男人压了,他真的想找个体贴的、实在的人过,哪怕能多维持几年多拿点钱也好。何大志他也喜欢,有钱、体贴,尤其是能与一个人维持十五年的关系,想必是个对感情也认真的人。这在他所经历的同志圈里算是难得的熊猫类人物了。但他没想到这男人过於实在了,实在到不肯离开自己‘家里那人’。
他有多嫉妒金钰,只有自己知道。

小龙想了很久,决定从金钰那边下手,让两人彻底分开。可他对金钰只有那次生日会上的一面,在与何大志相处的日子里,虽然也引诱过,但何大志很少提及到他。
小龙有种感觉,金钰似乎存在於何大志心里最中间最柔软的那一块,自己不论怎样努力,触到的也只是表层。他偷偷翻出何大志的包,抄下他身份证的地址,找了去。
他特意挑了晚上七、八的时候过去,不会过晚,也不至於过早还未回家找不到人。
可到了地方一看,窗户黑洞洞的,按门铃也没人来开门。

小龙怕是何大志早已搬家,这不过是没人住的旧址。想想也可笑,何大志对自己真的算很不错的了,却从来没有透露过一点自己的私生活,连家里的大概地址都没有。
但他不甘心,不想放开何大志。现在包养他的男人似乎在外又有了新的男孩儿,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少,钱也给的少了。如果不抓住何大志,他又要回到过去接散客的状态,累、危险,价钱也少。口一次不过几十,真的操上了也不过两三百,运气好碰到个大方的拿个五百块。
小龙蹲在那门口慢慢盘算起自己以後的日子。
不知道蹲了多久,腿麻痹,昂贵的户外羽绒服也抵不住寒气的持续入侵。无数次想走的冲动都被理智压下去。小龙不断地告诉自己,再等等。等金钰来了就告诉他自己和何大志有多好多亲密,让他跟何大志彻底分手。自己就可以再过上一段安稳日子。

没想到,好不容易等来的金钰在听到他背了无数遍听起来十分流畅、真实的谎言後,表现出来的态度十分奇怪,似乎一点儿都不生气,反而亲切地让他好好跟何大志一起过。
小龙有些懵,有些胆怯。他不确定金钰到底在想些什麽,按理说,十五年的感情遭到背叛不会有如此平和的反应。他是不把自己当回事呢?还是不把他与何大志之间的感情当回事?所以,他还有有其他的男人──那个昨晚上给他送钥匙上来的男人。
不管怎样,只要是能破坏两人之间关系,他都会去做。
於是,他找了何大志,说出他看到的金钰与白威之间的关系。当然,他自作聪明地拐了个弯,只说是在路上看到的。
何大志也是个没脑子的人,一听说金钰和别的男人好上了,心里急的就像猫爪一样,当下就驱车回了家。

金钰在上班还没有回来。
何大志打开家门,不由愣住了。整个屋子里乱七八糟,茶几上还放著不知道几天前的脏饭盒,旁边还配了几个饼干袋。床上的被子不叠,地上还摊了堆衣服。卫生间的盆里塞的只有内衣裤,少说也有五六条。唯一干净的地方就是厨房和冰箱。
自己走的这近一个月,金钰过的是什麽日子,清清楚楚。
何大志叹了口气,从客厅的垃圾开始收拾。
这种事,他已经很多年没做过了。一直以来,都是金钰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由於房子小,东西多,很多时候自己找不著要找的东西都得问金钰。可现在──
仿佛又回到过去,金钰虽然爱干净可懒得很,总是支使自己去收拾屋子做家事,要是因为工作忙停了一两天,整个房间乱的就没法看了。可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金钰承担起家里的一切。
何大志心疼了。他开始意识到金钰为了自己所做的一系列的转变,虽然他骨子里的懒惰、自私和任性都还在,可为了自己,他有努力。

等金钰下班打开家门,也愣住了。好似来了个田螺姑娘,家里的混乱不见了,各处整洁干净。卧室里,是那熟悉的呼噜声。
恍然间,仿佛又回到过去平静的日子。
“大志”金钰喃喃著,走进卧室。床单被套都换了干净的,里面裹著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脸,正闭著眼,安详地打著呼噜。
金钰走过去,歪著头看他。
何大志也老了,因为侧卧,脸上的皮肉都松弛到一边,挤出深深的皱纹。油褐的皮肤上冒出了许多斑点,不比自己好到哪去。
原来两人之间共同拥有的不仅是过去那十五年间的点滴,还有皱纹、斑点。
金钰不由摸上他的脸。
每一道印记里都记录著两人共同经历过的点滴。那麽多羁绊,分手也变得艰难。


何大志被他一摸,即刻清醒过来,睁著朦胧的眼,看著爱人。“小钰”
“大志,你怎麽回来了?”
“我,我”何大志激动地抓紧金钰的手,“我要搬回来住!”不能让你和其他的男人走了。这句话何大志没敢再说。
金钰愣住了。
他没有忘记昨晚那个‘小龙’。
他和小龙关系那样亲密,还要搬回来,甚至让小龙到家里‘示威’,那意思就是──

金钰垂下眼皮,笑了笑。
“好啊”
话说的轻松,心却被一刀刀割开。
何大志,你怎能这样狠心?不记情面?不把我当爱人看,好歹当了你十年的保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但是自尊心让他无法把这些话说出口,金钰所做的,就是抬起头,笑的十分灿烂,“好啊,你回来住”
何大志惊喜不已,以为金钰原谅自己了,当下激动地连话都说不清楚,结结巴巴地唤著“小钰”,就想去拥抱金钰。
金钰垂下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浓重的厌恶,迅速躲开。

何大志尴尬了下,以为他不过是心里的芥蒂没有去除,稳了稳神,道“那个,今天晚上我来做饭吧,还是出去吃?我看冰箱里一点菜都没有”
金钰沈默了一会,道“我就是回来拿个东西,晚上和同事有约,过会就得过去”
“哦哦,那你去吧”何大志小心翼翼地观察金钰的脸色,见他心情不好,也不敢多说,“注意少喝点酒,早点回来”
“嗯”金钰沈沈地抬起眼皮看了何大志一眼,心里翻滚的恨意差点就冲出喉咙,大吼‘你他妈的恶不恶心?为了把我赶出去狗腿成这个样子?’
可他没说,何大志自然也不知道,整个晚上就在不停地看锺表,纠结於金钰的饭局好漫长,都快十二点了还不回家。

金钰哪里有什麽饭局,不过是找董昭宇打听租房子的事去了。
自尊心旺盛的金钰不想在那个房子多待一天,最好天亮了就能搬,可这个时候再找中介根本来不及,只能想想有没有什麽认识的人了。
於是他想到董昭宇。

话说何大志搬走不久,金钰就接到那个叫董昭宇的孩子的电话。男孩吊个可怜兮兮的腔问他知不知道哪里有空房子可以租住,说他跟原来那个同居人闹崩了。
金钰那段时间因为何大志的出轨心烦意乱,提不起精神,本来想回个不知道就算了,可又觉著他一个人在外地上学跟男友同居,为了避嫌特意找了离学校比较远的房子,想必交际圈子也不大,和男友闹翻了就被赶出来还得自己找房子,那种隐隐怜惜的心情又冒出来,便告诉他,年底的房子应该比较好租,很多人都会回老家过年,空出房子来,让他多上网看看。
董昭宇闷了半天才应了一声好,便挂上了。

金钰没想到自己那麽快也到了该找房子的时候。
该帮人的时候不帮忙,反而去给人家找麻烦。虽然挺不好意思的,金钰还是给董昭宇打了电话。
“你,找著房子搬出来了吗?”金钰口气有些迟疑,若是董昭宇没找著房子没搬家,自己可真就没辙了。
“找著了,是个老房子,不过房租便宜,就我一个人住”
“嗯,那个,我现在也在找房子搬家,你那边方便吗?”金钰厚著脸皮提出来,生怕董昭宇不肯,又加了句“房租我可以全付”

电话那头一下子安静了,金钰紧张到不行,死死咬著下唇,怕自己忍不住吐露更多哀求的话来,就显得低下了。
“好吧”
太好了!金钰高兴的差点就蹦起来。
他抬头看了看楼上房间里那一抹灯光,心里恨恨不已──好你个何大志,以为老子离了你就没办法生活了吗?老子一定要活得比你还要好,还要快活。

当晚,金钰就按照董昭宇给的地址过去了。
那的确是个老房子,估摸著是7、80年代建的了,厕所奇小无比,就光一蹲坑。没有客厅,一条走廊连著两个卧室。
看到金钰,董昭宇不知怎的,有些局促,略带不安,说话也颠三倒四的,“这房子真挺破的,墙都是黑的,但是便宜,一个月几百块钱,我想先住著,再找人一起租,可这房子又脏又破,你看这地板上的纸贴的,乌七八糟,我也懒得弄”
“没,没,挺好的”金钰朝他笑笑,看到男孩深深吐了口气,似乎轻松了一些,“短时间内也找不到好房子,先住著再说吧。你明天在家吗?我想明天就搬过来”
“啊”董昭宇愣了一下,忙点点头,“在家”

金钰看他面露惊疑,觉得自己这急吼吼的样子确实难看了些,但又没办法,只能勉强扯了扯嘴角,“不好意思啊,最近事儿挺烦,所以急了些”
“不,不”董昭宇忙摇了摇头,“没关系,不过”,他又露出好奇的神色,“你是,跟男朋友闹崩了吗?”
男朋友?!
金钰不可抑止地红起大脸。这真是一个甜蜜、充满了年轻的、激情的词儿。说实在,他从来没仔细考虑过自己和何大志的关系是不是什麽所谓的‘ 男朋友’,年轻的时候就想抓住一个对自己好的人,而现在,若是没有出那麽一档子恶心事,两人的关系应该比‘男朋友’更深吧,毕竟,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了‘朋友’阶段的激情和浅薄,那种深厚的、从一点一滴地生活中积累出来的默契,又怎麽能用‘朋友’来简单的描述。若要真的下一个定义,可能‘爱人’会更合适。

董昭宇见金钰愣愣地不说话,眼圈却突然红了起来,心知自己说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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