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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迷路-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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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眼睛看不到,却可以闻到,指尖也有感觉。这种感觉很奇怪。」
    左手说着,开始像毛毛虫般伸展手指,在用吸尘器清扫过两次的地板上移动。左手沿着墙角慢慢爬行,好像在确认房间的大小。他在每个角落嗅着味道,确认自己的地盘和那里的味道,简直就和小狗没什么两样。
    「有没有奇怪的味道。」
    左手用力抬起指尖,转向她的方向。
    「没有,没有奇怪的味道。不过,这种感觉还是很奇怪。人体的部分离开身体后,会变得格外敏感,妳之前也一样。」
    上个星期,她体验了发出无数沉闷声音的经验。
    「我了解,会搞不懂自己到底怎么了。」
    「当只有我的左手在这个房间时,可以嗅到各种味道像地壳一样层层相叠。昨天晚上,妳是不是吃过哈根达斯的草莓冰欺凌?」
    她把盒子装进塑胶袋用力绑紧后,丢进有盖子的垃圾桶。那已经是十四个小时之前的事,他怎么会知道?她却完全闻不到。
    「还有,妳刚才把我捧过去的时候,我还发现妳的香皂味道不同了。」
    她在三天前换了使用天然材质制造的微香型,浴皂。
    「妳左手离开身体的时候,可以当福尔摩斯了。」
    左手笑了起来。
    「不行,不行。最少只能当嗅出毒品的警犬。」
    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在阳台前一片阳光下的左手旁。
    「不行,闻味道就知道妳走过来了。这个肥皂的味道,简直就像在大声告诉别人,我就在这里。」
    她躺在沐浴阳光下微微发着光,一派轻松的左手旁,轻轻的亲吻了手指的根部。然后,温柔的亲吻五根手指隆起的关节。手背上短短的寒毛竖了起来,好像一根根小针般起了鸡皮疙瘩。
    「哇,妳这样突袭我,我会忍不到晚上。」
    她躲开了扑向她胸部的左手,回到沙发上。
    「现在不行。忍耐越久,越值得期待。」
    「这是谁说的?」
    「不知道,可能是甘地,或是AV男优加藤鹰,还有其他的谁吧。」
    说着,她走去厨房准备晚餐。在冬天午后的金色阳光照射下,左手在木质地板上显得很有立体感,宛如很有分量的铜像。今晚要和这只左手共进晚餐。即使他只能闻到味道,她也不想偷工减料。
    晚餐时简单的日本料理。超市刚好有卖很棒的红肉生鱼片,她把它浸泡在加了芝麻粉和山葵的酱油里。而她在前天晚上就事先煮好筑前煎,只要撒上一些切碎的豌豆荚就好了。萝卜丝、牛蒡丝和胡萝卜丝味噌汤里浮着用手握碎的豆腐,仿佛海上的泡泡。
    左手在她面对的餐垫上叹着气。
    「嗯,真伤脑筋,我肚子饿的受不了。鼻子变得这么灵光,陪妳吃晚餐就像在接受酷刑,让我很想赶到妳身边。我只剩下一只手,今天晚上只能吃便利商店的便当。」
    「至少妳可以享受一下香味。因为,这不是为了我,而是为妳做的料理。」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不可能做这么多菜。只能闻味道的晚餐格外刺激食欲。
    「现在,我闭着眼吃便利店的便当,因为闻到妳煮的菜肴的香味,感觉比平时好吃了好几倍,实在太好玩了。」
    她和左手一边聊天,一边慢慢享用晚餐。饭后,她打开略带甜味的Half bottle白葡萄酒。倒进杯子后,把食指伸了进去,沾满葡萄酒。
    「我用香味让妳陶醉。」
    她用沾满葡萄酒的手指擦着男人的手臂。
    「不要光是香味而已,我的手变得好热,可不可以倒一点葡萄酒在我手上?」
    她将杯子倾斜,将珍珠色的葡萄酒倒在左手上。
    左手很希望像上星期一样,可以一起入浴,但她说,她喜欢一个人洗。在她入浴之前,她先在浴室的洗手台简单地帮左手清洗,此时左手无趣的从水面露出手背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球鞋。我先去床上等妳,妳快点来。其实,我很喜欢妳的汗水味道。比起之前body shop的肥皂味道好闻多了。」
    她用毛巾仔细擦拭被热水洗的通红的左手,轻轻地放在更衣室的踏垫上,左手头也不回的迈向卧室,不过走起来有点踉跄,难道是因为太热的关系?她轻声笑了起来,关上了半透明的门。
    当她用浴巾把身体裹紧后走进卧室,发现左手在床头柜上等她。床边堆了很多书,他应该是靠自己的力气爬到那里的。
    她很怕冷,所以把暖气开到最大。床上铺着一条短毛的人造毛皮床单。左手没有眼睛,看不到,所以她没有开灯。路灯的灯光宛如剃刀般从双重窗帘缝隙洒了进来
    当她躺在床上时,床头柜上的左手说:
    「总觉得就这样开始太可惜了。一旦开始,就必须结束。在这片漆黑中,闻着妳的味道,似乎就已经足够了。」
    她一言不发的看着天花板。那是日本所有公寓都有的白色塑胶壁纸的天花板。到底有多少人怀着如此幸福的心情看着天花板?既然不想结束,就永远不要让它结束就好了。或者,即使结束了,再重新开始就好了。只要有这份心意,即使重复相同的事,不仅不会无聊,反而每次都会有新的发现。
    她宛如拿起很薄的玻璃容器般,用双手捧起左手,放在自己的脸上,默然不语的亲吻中央隆起的光滑手腕剖面。左手手背上的肌腱鼓了起来,她知道,他已经陶醉了。血管鼓了起来,好像快撑破了。
    「今晚由我采取主动吧。」
    她用舌头温柔的梳理手背上一根一根的寒毛,用柔软的舌尖从手腕沿着手掌的五根手指,舔出五条路。她把舌头伸进有着菱形的指股,品尝着汗水淡淡的酸味。
    他的手指虽短,但就像紧实的柱子,在柔软的嘴里,硬度仅次于牙齿。她用舌尖和舌头中间的部分,以及背面和侧面品尝他的五根手指,或是当成舌下錠般含在舌头下方,或是推到光滑的脸颊内侧。
    左手发出低沉的呻吟,叹息着。她很喜欢男人在这种时候发出的声音。其实,根本可以尽情地叫出声音嘛。她的舌头调整出各种不同的硬度,把五片指甲摩的光滑无比,左手语不成调的说:
    「离开身体的这种危险实在很棒,我已经无法克制自己的声音了。」
    她大声的把大拇指从嘴里抽了出来。
    「我还要好好欺负妳。妳现在在家里穿什么?」
    左手的大拇指和中指胡乱活动着,试图抓住她的嘴唇。沙哑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我冲完澡,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换人:我说!这已经超过轻小说的尺度了吧!)实在太惊人了,很想让妳见识一下。」
    她轻声笑了笑。
    「是哦?但我今天不需要,因为,我已经有妳的左手了。」
    她开始舔手掌。她用舌尖确认粗的像干道般的纹路,宛如在寻找地图上的道路一样。接着,再探索从干线分枝出去的有如叶脉般的细纹。据说每一根手指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虽然大家不太了解,其实,手心的掌纹也一样。掌心的上的迷宫和基因一样,都十分复杂,象征着一个人走过的过去和未来。想到这里,她就情不自禁的对仿佛用针画出来的细纹又爱又憐。
    左手已经完全被她的唾液舔湿了。她很像把整只手都放进嘴里,当她把四根手指的第二关节以下的部分塞进嘴里时,她的嘴角已经快要撑破了。她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的时间。周末的卧室里没有时钟,窗外仍然是一片无尽的夜色。
    左手发出痛苦的叫声。
    「我受不了了。不可不可以舔一下手腕的根部,轻轻咬几下?」
    她连续重复了好几次。他的手用力握紧她的手指,她双手捧着他的手,用嘴唇和舌头用力亲吻手腕的剖面。
    「我快来了。」(换人:我再次强调。。。这已经是18X了。。。)
    左手急促的说完后,手指突然用力,轻轻颤抖着,指关节都泛白了。痉挛持续了很久。她屏著呼吸,注视着看起来很神圣的左手。漆黑的房间内,他的左手绽放出因快感产生的热量和光芒。
    「……太厉害了。」
    左手这才回过神似的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妳让我休息一下,这次轮到我了。」
    她把男人张开的左手盖在脸上,用舌头轻触渗着方的掌心。
    「如果妳不行,先不要管我没关系。」
    左手的声音近的似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等一下就轮到妳了,要做好心理准备。」
    终于恢复呼吸的左手亲吻般的轻轻压着她的整个脸,慢慢滑向脖颈。在喉咙凹陷的地方稍微休息后,爬上上下起伏的柔软胸部,她闭上眼睛,躺在枕头上,左手笨搓的解开她绑在胸前的浴巾。
    第十四个故事  雨、雨、雨
    这个短篇几乎都是由回忆的画面组成的。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的优点,就在于下笔之前,完全不需要考虑故事的架构。这次,我决定以雨为主题,想到什么,就不假思索的写下来。在写长篇小说时,由于发展的故事情节太强烈了,就连写作的作家本身,也无法自由的创作。正如我在本篇中所写的,我喜欢雨。读国小低年级时,我不打伞,就这么走路回家,那种感觉好像被雨水灌醉了。高中时的夏天,在雨中骑脚踏车,是难得的乐趣。最近,下小雨的时候,我也不习惯撑伞。有时候,会出乎意料的突然下起滂沱大雨。这种时候,就很感谢中国生产的塑胶伞。到处都可以买到,即使遗失了,也不会觉得心痛。上次,我去买了一把数万元的伦敦高级伞,骨子里就是穷人的我至今还没有用过一次。奉劝大家,不要买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东西。太失策了。
    他喜欢雨。
    因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过这件事,但还是很喜欢雨,这是他从小到大始终没有改变的癖好。
    像烟雾般的绵绵春雨、像灰色荧幕般沉重的梅雨、豪爽的怕打地面的夏雨,犹如冰雪美人指尖般光滑的秋雨、想冰冻的银针降落般的冬雨。
    无论任何季节,任何时候下的雨。他都喜欢。就好像云不可能出现相同的形状一样雨也富有个性,每一次都是不同的雨。
    第一次被雨淋的浑身湿透,是在进入国小的第二个春天。
    以小孩子的脚力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要走十几分钟。穿着黄色雨衣、拿着黄色雨伞的他,放学后肚子走出校舍。走到校门之前,因为和其他同学同行,所以一起撑着伞。
    「再见。」
    「再见。」
    互道再见后,他看着鸟兽般的同学的背影远去,立刻收起伞,眼望着天空。温温的春雨不停从天空飘落。飘到眼前时。还可以看到,一旦滴进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在带给眼球表面少许的凉意后,便消失无踪了。
    他避开商店街,从小巷走回家。他把收起的雨伞背着手拖着,一直仰望着雨天的天空。雨不仅打进眼睛,也淋湿了脸颊和头发,顺着脖颈,流到了背后,即使如此,他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消失。
    走过十字路口时,他想到一个好主意。他要尝尝雨水的味道。浑身淋得像落汤鸡的国小二年级学生张大了嘴,对着天空。
    雨带着灰尘的香味,有一点苦,打在舌头上有点麻麻的。然而,当他喝着雨水走了几步后,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味道,些微的刺激反而更衬托出水的味道,好像在喝低碳酸饮料。
    男孩直接回到了父母都外出工作、空无一人的家。换下淋湿的T恤,用毛巾粗暴地擦了擦头发,躺在缘廊上。他想看雨水像音乐般从慢节奏地落在巴掌大的后院水漥中所产生的涟漪。
    他用幼稚园开始就陪伴着他的蓝色浴巾包住身体,一直看着雨中的后院。当乌云密布的天空微微渗出夕阳的玫瑰色时,男孩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睡着了。
    之后关于雨的记忆是在十年后。
    喜欢与的男孩已经成为都立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从刚搬家的家里到学校要搭电车再转电车,总共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讨厌剑锋时间的拥挤,虽然可以在车上看文库本的书,时间不会浪费,但他无法忍受和许多人一起被塞进用金属和玻璃做成的箱子里。
    于是,他决定起脚踏车上下学。他利用存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辆法国生产的比赛用车。赛车专用的脚踏车轮胎只有一个大拇指的宽度,重量只有十公斤出头,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松抬起。如果切换到最大档,用力踩踏板,在平地可以骑到时速四十公里,如果是下坡道,可以达到六十公里。
    换了脚踏车后,上下学的时间缩短到三十分钟。不仅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也省下了公车和电车的车钱,而且也不会被陌生人挤得东倒西歪。骑车上学可以成为很好的运动,迎风骑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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