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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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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倏地,李格非一把将她圈住,拔地而起,瞬时跳上一间屋顶,接着就以之字形在一片片屋脊上跳跃,速度之快,像风掠过。

   花灵连惊呼也来不及叫出口,就被李格非急速的左闪右避甩得头昏眼花,别说什么也看不清楚,没有晕飞就算她很坚强了。耳边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叮叮铿铿」的,情势好惊险的样子,虽然没有任何东西伤害到被保护得很好的她,但花灵还是忍不住听得一阵头皮发麻。

   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是那个抓狂的颂莲王终于追上他们了?可不对啊,但就算追上他们,应该也是想要活捉,而不是将他们给狙杀吧?毕竟他们两人对莲膧的价值可不只是拥有子熙的遗物而已,有好多问题都是必须从他们身上问出来的。

   对于子熙死亡的真相,以及子熙是否有留下什么遗言等等的,都是颂莲王急欲知道的——本来花灵百思不解那个负心的女人为什么还会对子熙这般在意,为什么会为了子熙的死亡抓狂成这样。

   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从李格非紧闭的嘴里敲出的只字片语上来推测,子熙与那颂莲王,甚至是那个双胞胎坏弟弟之间,必然有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纠葛在。因为这些年来,孤身飘零于风尘中的子熙能好好地当他挂牌歌伎,而没遭受任何女色狼的侵害,就是有颂莲王在暗中保护的关系。

   真是令人玩味的情况,如果不是子熙已经故去,她失去了在这件事上追究的兴趣,决定就此把子熙与那些与他相关的人事物尘封在记忆中的话,也许她会千方百计把这件事弄个清楚明白,反正她就是个没事找事的无聊人。

   但现在,不了。子熙已经不在了,虽然已经过了七个月,但她与格非仍然不想去触碰与子熙有关的种种事。他们要快乐,努力快乐,连子熙的快乐一起,带着子熙给他们的祝福,好好地活下去,把一切不痛快的事都抛开。

   他们离开得还不够久,走得还不够远,记忆还太痛,愤怒只是被压抑消磨,并没有完全被抚平。李格非说到此为止,但她不甘心,也不相信李格非会甘心,所以两人只好离开,走得远远的。

   虽然说,这样的走法,是满让某人恨得牙痒痒没错,可是很爽。所以,尽量来追杀吧。她奉陪——

   「喝!」一颗弹珠大的飞火石突然从她耳稍边擦过,她瞪大眼低呼出声,很没种的立即埋首于李格非怀中,老天爷保佑!她全身上下能看的就这张脸了,如果不小心给毁了,害李格非从此移情别恋的话,那谁来赔她一个超级爱人?!

   要知道处在这个奇怪的女强男弱世界,想找个符合她理想的男人可不容易呢!她身为堂堂正正的地球人,对男性伴侣的要求可是很遵循着传统。要有担当、要孔武有力、要体贴、要能保护她……种种种种的,也不太多,大概就是一百零八样而已。李格非的条件虽然没有具备得那么足,不过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他没犯了她的大忌——娘娘腔;当然,以这里的说法,那叫小爷儿样。

   「李格非!你站住!不许跑了!」一声尖锐的狂吼传来,接着是胡乱砸来的飞火石,完全不在乎四周有没有无辜路人。

   「这附近没有人吧?」花灵不得已抬头,一边闪着飞火石,一边四下看着。发现李格非已将追兵引到无人的空旷处了。

   「这里是郊外乱葬岗,平常不会有人来。」李格非虽然很肯定自己没让花灵受伤,但在停住飞纵后,仍然仔细地扫视她全身上下。「你没事吧?」

   「我没事。啊!你的脸有擦伤!」她低叫。

   李格非一听,下意识要别开脸,但被花灵双手定住。就见她双眼冒红心的大发花痴:

   「哇!好酷、好帅!虽然追不上怪医黑杰克,但有一点点像剑心就已经帅到一塌糊涂了。」

   谁是黑杰克?谁又是剑心?李格非想想还是别问好了,他有预感,听完她的讲解后,他肯定还是一头雾水。算了。

   「李格非!把子熙的遗发还来!」这时追兵已至,闪身奔到他们面前,四名劲装随从很快将他们两人包抄住。

   花灵讶然低叫:

   「这人、这人——」

   李格非冷下眸光,盯向来人。

   「这人是谁啊?」好疑惑的声音。

   李格非身子微乎其微地歪了下,以平板又带着点无奈的口气道:

   「她是富裕琴。」

   什么!富裕琴?!

   花灵当场愣住。

   果然走得还不够远、离开得还不够久,就这么一下子,所有关于盛莲的种种,又在眼前摊开来。因这个叫富裕琴的女人,便将那条连系着他们与盛莲永远切割不断的纠缠线给浮现出来。

   「你是富裕琴?」花灵喃喃开口,像是自言自语。

   那是一个衣衫狼狈脏污似街头游民、容貌却贵气俊美的女子。可就算长着一张好看的脸,又因她那双满是血丝的狰狞大眼而可让人警愓防备。这一个神智处于疯狂边缘的人,任谁看了都要心惊不已。

   李格非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冷淡地看着富裕琴。花灵则微微凝眉,想不透为什么追上他们的居然会是这个人。

   这个人,是害死子熙的凶手。曾经有一度,花灵非常渴望将她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总之所有在古代典籍中看到过的种种酷刑都想挖出来招呼在她身上。她没杀过人,也从不以为自己会有亲手宰掉一个人的机会,但那时她快疯了,一个疯了的人,还会记住什么法律人权?满心只想以最野蛮的方式痛快报仇!

   她想,那时她挂在脸上的神情,大概与眼前这个人相同吧?疯狂,却自以为冷静。

   为什么这个人会在这里?颂莲王在做什么?不是应该将她追杀到底吗?为什么没有?还让她有空闲来追杀他们?

   她想,蜜月旅行结束了。

   她与李格非又得回到那片纠缠里了。

   是有点烦人,但她想,最烦最恼最呕最痛的也许不是他们,而是眼前这个疯狂的女人、是铺下天罗地网抓人的颂莲王,甚至是——与子熙相同血脉相同长相的双胞胎弟弟周夜萧。

   那是怎样的爱恨纠葛呢?其实花灵并不想知道,可是不想知道并不表示可以不必知道。

   这是她与李格非早就已经有的觉悟。
第二章 夜莺不唱歌





  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是盛莲国的雨季,几乎天天都会下雨,不过少有倾盆大雨的情况。在这个诗情画意的国度,连落雨,都飘着诗意,轻轻淡淡的,像是不舍得让丝毫力道将这如画的美景打碎。轻雨霏霏,就算是不撑伞走入雨中,短时间里也不会淋得太湿。

   颂莲王府的西居,是王君周夜萧的住所,与住在东居的颂莲王遥相对,各据一方。王府里的人都知道,王与王君的相处方式与其说是相敬如宾,还不如说是相敬如冰。

   两人之间有礼而客气,在皇家的礼例日,他们会遵礼同房、会互相问候、会出席必须一同出现的皇家宴会——算来起一个月大概见四次面吧。完全的行礼如仪,完美得足以当每一个贵族用来教育子弟的范本。

   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各过各的,没听王君抱怨深闺寂寞,也没见王出门寻欢作乐。

   诡异,是大家肚子里一致的嘀咕,但没有人敢对这件事嚼舌根,颂莲王平时对下人虽少有管束,但倘若犯了她的忌讳,下场就是马上流放「残莲岛」,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可怕的地方终老,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资深的老家奴自是知道个中原委,对十几年前那段颂莲王与周家双生兄弟间发生的事,可是记忆深刻,但可没人敢说出半句。王府的家规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大家都亲眼看到过有几个人只是谈论了几句关于王君的兄长沦落风尘的闲话,就被王怒不可遏地差点一刀砍了。

   后来虽然没把人杀了,但全家流放去残莲岛当罪奴,那种活罪,也没比死了好过多少。人老成精,在王府待了一辈子,对种种禁忌可乖觉得很。

   尤其在有过几起这样的事件后,更是没人敢多舌的谈论主子的种种隐私。人人知道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要说。尤其在颂莲王面前,能有多小心就多小心,最好把呼吸这种事都做到像死去一样的无声无息。

   颂莲王这个人看似随意,对事也不挑剔,不算难服侍,对下人的要求并不高,但千万、千万不要提到与周家有关的种种,不能提起周子熙的名字,最好也不要没事提起王君周夜萧,除非是为了传达王君的话。

   可若说颂莲王对王君淡冷嘛,又不太像,因为整个王府的财务都交在王君手上;而王君所有的吃穿用度规格一律比照颂莲王,并没有任何短少。有时从莲帝那儿得了什么宝贝赏赐,王也全往王君这里送,自己通常一件不留。

   青华是周夜萧的贴身男仆,此刻他正忙着指挥下人整理皇宫新赐来的珍宝,还一边盯着另一群人整理王君的春衣,十几个男侍女仆在西居里来来去去,动作迅速而精准,有条不紊,不见丝毫混乱。这么多人在屋子里走动,也没发出任何吵人的声响,整个宅子里唯一听到的是外头淅沥沥的轻小雨声。

   青华是个家生子儿,因为从小就聪明伶俐,所以被老王君送去专门训练皇室总管的「高侍学院」读书,以做为未来王府内总管的储备人才。

   那可是每个奴籍身分的人都渴望能进去就读的学校呢!

   这间学院是奴籍唯一可以飞黄腾达的管道,如非最出色的人才,是不可能进得去的。而他轻易地考进去了,还在两年前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回王府,被派到王君身边服侍。

   他一回来就是二级品侍,地位只比大总管、内总管小一级,算是非常少年得志了。如果日后表现得好的话,被王君赐姓脱去奴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惜现任的王爷不好男色,不然以青华唇红齿白的出色模样,一举飞上枝头当起小夫君多好哇,虽然没有名分,但荣华富贵可少不了!咱青华可是个尊贵的银莲呢!青华的父母不只一次偷偷这样感叹。青华每每听了都会暗自翻白眼,只能不断地告诫父母千万不可以出去乱说。幸好他的父母算是老实本分的,也知道这种话说出去的后果,绝口不与别人谈起这样的话题——虽然夫妻俩私下没少叹气过。

   对,他是长得挺不错的,他自己也不客气地这样认为。以前在学院时,他可是接到不少追求信呢,还有一些孟浪的女人还守在他上学的路口唱情歌示爱。因为他是银莲,因为他长得好看,所以在这个女权为上的国家里,他这个男性是被特殊优待的。

   身为一个奴籍,长得好看已是不容易,更别说身上还长着银莲了!当初就是因为他出生时身上带着银莲,震惊了王府上下,让老莲王与老王君都特地召见他,连带的让他父母大出风头、鸡犬升天。品级从八品粗工杂役提升为五品的小管事,手下配四个粗役,管着一处偏院的清扫工作。

   青华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才刚成年,虽然有出色的学业成绩,做事也极有效率,不过在思想心性上,仍然带着点孩子的天真好奇。在工作之外,偶尔会有点失于谨慎的举止。那是因为他自小离家,从没机会见识过颂莲王恐怖的手段,回来后也没人跟他说起王与周家兄弟这个禁忌话题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虽然知道有些话题不能说、不能问,但总是忍不住好奇着王爷这对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呢?

   所以每当有闲暇时,他都在偷偷观察王君周夜萧。当然,也常常看王君看到失神。没办法,他实在太美丽了!美到让人连嫉妒的心都扬不起来;美到让任何一个曾经自以为是美人的男人都认清自己其实很平凡的残酷事实。

   他发现平日沉静少动的王君会在下雨天走出屋子,不是静静地站在廊沿边看飘雨,不理会雨丝洒了他一身,再不就是拿几个茶杯直接走进雨中盛接雨水。待天晴后,走到无人的地方,将茶杯摆成一列,以长长的玉簪轻轻敲击,发出美妙的音色,串成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然而这样的风雅,却是不给人见的,要不是他对王君太过好奇又观察入微,也不会发现王君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举止。那模样好美,美得难以形容。

   而现在,所有奴仆都忙得团团转时,青华好不容易偷了个闲,目光开始往走廊处搜寻王君的所在,没发现人,却见一抹珍珠灰的衣袂正从西侧的转角处消失。那是他的主子,永远穿着一身似灰似白的宽袍。

   身为正君,本该穿着尊贵的正白色,但除了必须出席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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