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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花要休夫-于兰(完)-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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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父点点头后,他们才上了马车。于淡定看着她,她今天的表现,很反常,既不是一个闺阁女子所应有的表现,也不是记忆中墨白的行事风格,从她不顾一切私奔就可以看出,她是个执著的人,对于墨青,不应该这么容易放弃才是!再加上,在于家,她也是随遇而安,镇定自若,虽然行事有些大条,却丝毫不像是个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的人,再加上这两三天的观察,她也完全没有痛失所爱和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的那种痛苦,即使她对孙俊,已经失望,也不会这么快就放下才是。
  墨白被他这么盯着,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转过了头,既不敢再掀开车帘看窗外,不敢问任何人这是什么地方,身处什么年代,似乎,她从一到古代开始,就忙着应付身边的人而没有时间考虑自己以后的出路。就连她现在的身份,她也是一知半解,只是努力地去适应古人生活,尽可能地少露些马脚。
  两个人各怀心事,短短的一段路,竟显得有些漫长,墨白本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在现代,就是个马大哈,粗心大意,很少计较什么,到了古代,却是将小说电视中所看到的,活学活用,活得小心翼翼,尽管心怀宽大,也常忧心忡忡,活得郁闷至极!
  到了于家,她看到先她下马车的于淡定,头也不回地往内院走去,觉得在古代,没有一个可以倚靠的人,万分地孤单,可是想到卧床的于父,那个真心接纳她做为于家一份子的老人,就诚心地想着,等他好了或是死了,再离开于家,好好地在古代活一次才是!
  
                  病逝
  墨白在于家的生活,单调而又平静,她和小姑子于淡梅,错开时间,照顾着于父,而于淡定和于淡休,则是时常过来陪于父聊聊天。
  墨白尽心尽力地陪着老人家,偶尔也会说些小故事和小笑话给老人解解闷,老人很喜欢她,更多的时候是让她去周姨娘处学习管家理财,看家中的出入帐本,铁了心地想让她主理于家的大小事务,做个名副其实的当家大少奶奶。她本来就很不喜欢这些,对于那些规矩什么的都很讨厌,却又勉强自己适应着,只是,大小事情,还是不做主,仍让周姨娘管着。只不过,帐本看多了,便对当时的物价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偷偷算着她的那些金银首饰,当了,只要不挥霍,足够她过小富的生活至终老了。
  还没等到她真正地掌管于家,也不管众人怎样努力,也留不住老人离开的脚步,没过一个月,风烛残年的老人便走到了人生的尽头,羽化登仙而去,呃,病逝了~
  老人的丧事,府中上下早有准备,等他一死,府中四处都挂满白布,满目都是悲痛的人群,墨白一看,有些许不解,关那些下人什么事?可是自己的心,也是堵堵的,说不出的沉重和伤心,原来,悲伤也是可以传染的,人相处了一段时间,总是有感情的,再加上她在于家,全仰仗这个老人的信赖和喜欢,不然,不要说别人,于淡定那关就很难过去,根本就不可能有安宁日子可以过。
  她一身缟素,跪在孝子孝女中间,于淡定的身旁。客人来,举哀致敬还礼,一整天下来,累得直喘气,出殡的时候,一两里的白绫,前面二三十个吹着哀乐的人,她跟着于淡梅,三步一跪地送老人上路。
  来到坟地,由和尚道士做过法,再经过长长的仪式,当黄土掩埋了黑棺,整场丧事,才算告一段落,墨白跟着于氏兄妹回到家中,吃过晚饭,再谢过仍在的至亲们,那些至亲好友,才告辞而去。
  当晚,她回到房中,不管那些丫头们的侧目,她从容地拿了床被子,不管那个正在发呆思父的男人,从容地躺在榻上,想着终于可以无所顾忌地离开了,心一阵轻松,没一会儿就睡沉了。
  没有了公公,她和于淡定,再不用装腔作势,各过各的日子,她终于睡到了床上,而于淡定,则把竹院的书房当成了卧房兼办公的地方。
  她每天闲得数着手指头过日子,在炎炎的夏日里,尽情地睡觉和变着法子地糟蹋些小玩意儿。看帐本,她会拿把刀子,尽情地削着红木的书桌,桌面上,刻了个“早”字,后来觉得好笑,又将那个“早”字全部挖了出来,好好的桌椅,直角的桌面,都被削成半圆形的,并磨的光光亮亮;上好的毛笔,她自己不用,就着笔筒上面的花纹,她一笔一划在原来的痕迹上刻,弄得面目全非。
  实在无聊时,她就想,于淡定知不知道她所做的?还是知道了,也懒得管?玩腻了这些后,秋天也到了,尽管天气仍然很炎热,早晚总算有了些许凉意,她的衣服首饰,早就准备好了,一个不大的包裹,可以随时走了,她更想征得于淡定的同意,最好让他主动放她走。
  在艳红的带领下,她来到竹院,敞开的书房门,她犹豫了一下,走了进去,看到于淡定在勤快地翻着帐本,面前,是高高的两堆,她略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是米虫一只,别人不是,天天都有事在忙。
  她四处看了看,高山流水的书画,挂在墙上,清了清嗓子,埋头做事的男人终于抬起头,看到人,先是招牌的笑容,见是她,觉得略有些奇怪,笑容凝结在脸上。
  墨白回身把门关了,再坐到他的对面,看着他,认真地说道:“据我所知,你娶我,不过是为了公公,如今公公去了,留着我,对你来说,不过是奇耻大辱,不如休了我,从今往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再不相干,你觉得怎么样?”
  于淡定皱眉看着她,近些日子,得知她所做的,再加上与她相处时的点滴,他竟觉得她不是记忆中那个软弱中处处透着执著的女人,墨白,其实就他的了解,是个从小被捧在手心里的女子,虽生性善良,却是个有些骄蛮任性的千金小姐,不然,也不会那么冲动地在婚前和人私奔,在破庙,献身给孙俊了。而眼前这个,虽然大而化之,却又处处透着谨慎,说她谨慎,却又大大咧咧,甚少计较什么。有时候,他竟然会觉得,她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
  他沉思了半晌,墨白等得有点心焦,其实,他同意与否,都挡不住她离开的脚步,不管她知不知道现在在哪里,是什么朝代,都不能动摇她离开的决心。
  于淡定看着面容坚定的她,笑着说道:“墨白,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一个被夫家休离的女子,该有什么样的下场,你知道吗?”
  墨白听到这句,愣了一下,反问道:“什么下场,重要吗?”
  “你会被大家所耻笑,十里八村,都会以你为坏榜样,教育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们。”
  “名声坏了?我不介意,我会离的远远的,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
  “那墨家呢?书香门第,因你,声名狼藉,数百年声誉毁于一旦,你也不在意?”于淡定温和有礼地说着这些,脸上仍挂着他招牌般温和的笑容。
  墨白听到这些,如泄气的皮球,气馁地低着头,在重名声好面子的古代,如若因她,墨家颜面无存,她多少也会有些内疚,她霸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还要给他们家带来羞耻,这让她的心很不好受,她只得惶恐不安地用手绞着衣角边,思索着可行的方法,既可以离开,也不会伤害到他人。
  可是,想到她以后的日子,在这座大宅子里,数手指头,削桌椅,跟个不爱自己、自己也不爱的男人,做名义上的夫妻,渐渐老去,这样的日子,实非她所愿的。她不死心地再问了一次:“私下里休离,把我送走不就行了?”
  于淡定笑容越来越大,却带着丝冷意问道:“你那么想离开,好与你的孙郎双宿双栖?一女不侍二夫,你真的有信心,那个孙俊会不计较你嫁过我?”
  墨白的脑子一下子转不过弯来,半天才想起来,她还有个奸夫,叫孙俊,是个俊美的男人,可是,那种没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不是她的那盘菜,她摇摇头,又点点头,摇头是她的本能,她并不喜欢孙俊,点头,却是为了说这句话:“君子成人之美!”
  “墨白,说这句,你不觉得太可笑了?‘君子成人之美’会把自己的妻子拱手让人?我看你,当真是幼稚得好笑,这些年,学的那些诗书礼仪都到哪去了?”
  墨白低下了头,她根本不能了解一个古人的想法,在现代,两个不适合的人,即使结婚了,也会离婚再婚,而在古代,一个被休离的女人,既不能在社会立足,也不能被家族所容。
  “今天的话,我就当没听过,墨于两家世代交好,我定不会做出有损两家清誉的事情来的,你安心地在于家待着,我会和现在一样,善待于你,如果想要求再多,不过是你的痴心妄想!”说到最后,敛去了脸上所有的笑容,脸色有些阴霾。
  墨白点头离开,心中却更坚定了离去的决心,她每日里如常地生活着,继续过她无聊的豪门少奶奶的生活,只是更离谱的是,时常以于淡定的名义,请些歌妓到府中来唱小曲取乐。
  慢慢地,她固定了一个人——夏菱,夏菱歌声清亮,善弹琵琶,长得也算清秀,只是她脸上面无表情,因此并不讨喜,要价也不是很高。
  墨白喜欢听她唱歌,慢慢地支开了所有人,留下夏菱一个人给她唱曲解闷,没人的时候她就盘问一些社会常识,得知她所处的是一个名叫新安城的地方,是个郡县小城,而如今,三国鼎立,乌龙国是南方的大国,都城是龙城,国君为轩辕一族,新安城在乌龙国偏北的方向,再往北,经过出云城,就到北方的白虎国,再往北,是游牧少数民族所建的炎国。
  她细细听着,慢慢总结着,架空的历史,连做个先知也不行了,只能硬闯了,只不过,同样男尊女卑的社会,像她这种不会刺绣、也不会吹拉弹唱的女子,能不能找到一条活路呢?
  她慢慢了解到,这个社会,女人是不会抛头露面的,除非迫不得已,做门小生意的良家妇女,始终是那些男人和三姑六婆们的谈资,即使洁身自好,身后也是事非一堆。墨白知道后,沉默不语,她知道,没有一门正当职业,没有收入的苦楚,那就意味着低人一等,腰板挺不直,不能理直气壮地活着,可是如果离开,不能过得更好,那就变得没有意义了,还是要计划周详些才好。
  静下心来,她开始跟夏菱学习弹琵琶,虽然,乐妓也是下等的职业,可是,总归能清清白白地养活自己,名声,于她,实在不是件重要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削桌椅,某兰上学时的最爱~不过貌似这是破坏公物的行为~
回到家乡,路过母校时,很想去看看当年陪了三年的桌子还在不在,桌上雕的那个古装美人还在不在~
                  出逃
  弹琵琶是个枯燥的活计,每天单纯地练习指法,学习认古代的曲谱,对墨白这样只知道哆来咪的人来说,无异于笨牛弹琴,乱弹一通,因为想着指望以此为职业,以此谋生,她倒是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上面,练习了一个多月,连简单的一个调子也没弹会,琵琶声不要说悦耳了,不是尖利就是沉闷地犹如在弹棉花。
  除了日常跟她的艳红、滴翠,旁人连路过都不会从她所住的梧桐院经过,宁可绕些路,也不去听那断断续续的魔音,第N天后,与她比邻而居,兰院的于淡梅实在受不了她每天的魔音穿脑,才去找她大哥,让她大哥管管。
  于淡定踏进了小院,秋日的阳光顺着有些枯黄的梧桐树叶缝隙照了下来,斑驳地照在她的身上,她一袭淡蓝的衣裳,苦恼地拨弄着不成调的琵琶。看着她伤痕累累的双手,心里叹了口气,面上却是笑笑地问道:“你以前不是善弹古琴,怎么想起来弹琵琶了?”
  “善弹古琴?”她小声地重复了一句,抬头说道:“我现在喜欢弹琵琶,喜欢‘犹抱琵琶半遮面’。”
  “‘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句倒是好诗,可惜才一句,我看,比你以前做的那些诗要好!”
  墨白一听到这句,哭死的心都有了,这个千金小姐,不仅会惹麻烦私奔,还多才多艺,偏偏她是一点文艺细胞都没有,要不然,也不会学了这么久,连入门都没入。
  于淡定轻笑着看着她的脸,红了又白,轻描淡写地说道:“得知你学弹琵琶,淡梅也想学弹古琴了,在新安城里,你弹的古琴是数一数二的,不如就由你来教教她吧,再说,淡梅过两年也会嫁入孙家了,跟着你多学一点也是好的。”
  墨白听到这些,受惊非小,她教别人弹琴?她连听琴声都不会,完全外行,就是于淡梅弹出来了要她指点优劣,她也不懂,刚刚她是牛弹琴,以后,成了牛教人弹琴,不如找个地洞埋了她比较实在。她定定神说道:“这个,弹琴?我不会,至于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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