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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着,方师长便从内间走了出来。
一看到帽儿,心里便明了,先是一怔。下一刻,眼圈就红了,快步走了出来,一把将明思搂进怀中,“你这丫头,可算回来了!”
明思也湿了眼角,却笑道,“师傅,你还好么?”
“好好好,”方师长连道了三个好字,又顿住,语声却是难受,“你可知——进来说吧。”
打住话头,她松开手,拉着明思朝店内行去。
三人到了内堂,明思将帷帽取下,却是未曾遮掩的一张脸。
看着那吹弹可破的雪肤,方师长一怔,瞬即颔首而笑,“也好,如今也无需藏着了。”
好生生一个女孩儿,也该堂堂正正的活了。
明思一笑,过来抱着方师长,将头靠在方师长肩上,语声低低软软,“师傅,我可想你了。”
方师长爱怜地抚着她的发髻,“好丫头,吃苦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帽儿笑着,站在一旁轻轻揩着眼角。
温馨静默片刻,明思才低声道,“师傅,蓝彩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方师长闭了闭眼,微微点头,“别太难受,那丫头是个烈性子。事已至此,也算遂了她的愿。你就莫要再伤心了。”
明思的眼泪却滴滴落下,低声道,“师傅,我明白,可我还是难受。很难受,很难受。”
方师长也沁出了泪,抚着明思,语声柔柔,“个人有个人的缘法。她既是你得心的,你就该遂她的心。这一年多,她过得极好,她舍不下包不同。就算你在,能将她留下,可她还是不会快活的。你是个聪明孩子,就该想得开才对。蓝彩若在,她也不想你这样的。她临走的时候说了,你定然是会回的,让你莫要怪她,还给你留了一封信。”
明思忍住泪,“师傅,我懂。”
道理如何不懂。可是,那样活生生一个人,再也见不到了,十年的朝夕相伴,如何能割舍得下?
方师长呼了口气,掏出绢帕替她抹干净眼泪,“走吧,咱们先回去。你也看看牛牛——”说着,方师长一笑,“这小家伙长得跟蓝彩一个模子,逗趣儿得很。”
帽儿听着,顿觉惊喜,“好啊,小姐,咱们快去。”
明思笑着点了点头,三人收拾了下,方师长同掌柜交待一声,从后门上了马车,便朝方府行去。
路上,明思掀开车窗帘一路看着,却见街道两旁并无多少变化。
店家依旧满面带笑的迎客,店内货物依旧玲琅满目。唯一不同的就是,来往行人中,多了不少的西胡人。
“这半年,日子还算安顺。”方师长看出明思的意图,轻声道,“除了那些个高门大户,老百姓的日子并无多少变化。真要说来,倒比以前还好些,咱们铺子的税赋也少了两成。我瞧着这元帝,还真不是个寻常的。”
明思放下窗帘,轻轻颔首,“他自然不是个寻常的。蛰伏数十年,一击得中。还这般干净利落,想是在发动之前,就早已将这后续之事做好了预计,定下了策略。”
明思却不得不承认,这元帝的策略是真正高明。
方师长叹气,“是啊,谁能想得到啊。千年大朝,就这样一朝风云散了。我也看过些史书,以前历朝历代更替,都是些血染天下的满纸血书。兵荒马乱,民不聊生。可自己亲身经了的这一遭,却是像做梦一样。”转首看着帽儿好奇掀开的车窗帘,她淡笑着感慨摇首,“若不是看着这些西胡人,谁能想到这大京已经变作了胡京?”
明思抬眼望去,正好经过一家古玩店,一个小二正热情地将一个年轻的华服西胡女子迎进去,掌柜也满面殷勤地迎了上来
明思淡淡笑了笑。
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
只要能安稳的生活,谁做皇帝又如何呢?
方师长看着她面上的淡笑,同这个徒弟相处数年,她自是知道些她的想法,也不讳言,“这半年,大家议论也不少。如今这日子,虽说是被西胡人骑在头上,可若能长久下去,也不算差。眼下最怕的就是,这西胡人收拾过了那些高门大户,腾过了手,再回头来收拾咱们这些老百姓。”
方师长的语声中也隐隐担忧,显然,这也是她的顾虑。
明思垂了垂眸,她对元帝并无太多了解,这点,她也不敢断言。
沉默片刻,她道,“眼下先看着吧,若是动静不对,咱们走就是了。”
不过,若是那元帝真有远见卓识,就该知道,想要长治久安,欺压大汉人只能适得其反。
天大地大,上哪儿去都成。只要等她把该办的事儿办成就行。这天下这么大,大汉人比西胡人多得多,元帝还能赶尽杀绝不成?
想到纳兰笙,她心下一沉,抬起头,“师傅,你知道纳兰府如今的情形么?还有,我五哥的事儿——师傅知道么?”
方师长怔了怔。知道明思既然这样问了,就定然是知晓了,她也知此事的瞒不住的,遂低低一叹,“怎能不知道?这事儿闹得也不小,如今大京城都是街知巷闻了。你祖父和你五哥站在门口将你五姐骂得狗血淋头,后来又骂了元帝。你那五姐驳口,你五哥还打她一巴掌,你祖父还道打得好——当时围观者众,巷子都挤满了。”顿住,摇了摇首,“后来,有人说忠义,有人说愚那元帝倒也奇,只将他们下了天牢,关了这半年,也未说如何处置。”
未说如何处置才好,至少还有回旋的余地。
明思抿了抿唇,沉了口气,“纳兰侯府的其他人呢?如今在何处?元帝也未曾问罪么?”
说到这个,方师长却讥诮一笑,“你那五姐如今可是太子侧妃,她也算了立了大功——四大侯府中,上官家和欧阳家都败了。公孙家的三小姐入了后宫,封了个贤妃,你那五姐做了太子侧妃,元帝倒没动你们两家。听说,只是抄了一半家产上去。当日,也只抓了你五哥和你祖父,其他人却是未动的。”又看了明思一眼,“不过,你祖父在牢中,听说是身子不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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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早上,77做梦。梦见自己穿到了一本书中,然后那个男主去小妾那儿过夜,还要了一水。
77一拳头打在老公脸上,“你给我滚!”
老公被打醒,听我说了缘由后,很是无语凝噎,“好不容易陪我睡一次,还要挨你打?”
第三百五十四章终是无缘
明思默然。
五十来岁的人了,进了那样的地方,身子如何还能好?
对于老侯爷,她是没想到的。在她印象中,老侯爷一直属于那种走马遛鸟,吟诗风月的那种贵族男子。虽有些英雄之心,但她以为,应该只是停留在仰慕的层次上。
纳兰笙此举,她并不惊异。而老侯爷这般的义勇,却是着实让她意外了一回。
静默了片刻,明思低声道,“师傅,我在大雪山救了秋池。”
方师长面上一惊,很快又释然。若非秋池告知,她想必还没这么快得到这些消息吧。紧接着,又深觉感概难言。
真真是造化弄人啊!
这两人,那样的分开,竟然在这般情形下,也能遇见。
暗自欷片刻,方师长想起一事,轻轻拉起明思的手,合在掌心,“那他呢?”
明思垂眸摇首,轻声笑了笑,“他走了。”
方师长微怔,有些不明白。自明思离开后,秋池来她府上求见数次,皆是追问明思踪迹去向。
如今,两人碰了头——他竟走了?
她有些不解。
明思抬眸淡然而笑,“他有些事没对我说。我该说的都说了,他却是一早就定了主意。我也勉强不得。”
方师长默然,过了片刻,才迟疑看着明思,轻声唤了明思的乳名,“囡囡,你心中可还有他?”
明思看着方师长,眸光微微颤了颤。
欺霜赛雪的清丽面容上,神情似怔忪,语声却有些低微的飘忽,“师傅,我也不知道。我是喜欢过他的,也想过和他过一辈子。可这喜欢究竟有多深,我却不知。这回我见到他看他那模样,心里也是难受—”顿了顿,将目光垂下,“其实,我也想过的。原先的事也不能全怪他。如今他什么都没了,我想,若是他愿意,就留下。能不能再做夫妻,我不知。可是,一起守着过日子,也不是不好。可是——他醒来后,没有同我相认。那时,我便知道他心中已经绝了念头。他心里,有其他的事儿。后来我知道了五哥的事儿,便回来了。”
方师长长地舒了口气,劝慰明思道,“罢了吧,终究是无缘。人各有志兮,何可思量?你救了他一回,也尽了心,也就足了。”
话虽如是安慰她的目光还是感伤,看着明思,心中全然都是怜惜。
对于秋池,她也不是完全满意。这个男子太过拘泥固化,同明思的性子相差太远。可俗话说,结发白头老。她原想着经历这番变故,若是两人能续缘,应是有一番变化的,也未必不能成。
谁知变化是有,却是同她所想的南辕北辙······
只能心下些许唏嘘。
方师长是活了半辈子的人了。见惯了人情,听多了悲欢自己的一生也算不得圆满。外人看着她一个望门寡妇能将日子过成这样,还觉顺遂得意。可是,这其中真正的滋味儿只有自己才清楚。
从心里,她是不愿明思再走她的老路的。
但这样的世道,好男子太难找。明思虽要得简单,却也是最最不易得的。
见明思这样一路走来她只觉疼惜却也无能为力。
心底感叹半晌,终究没有再提放下这茬儿,另一种忧虑又浮上来,“囡囡,你如今如何打算?”
明思是听了消息回来的,以这丫头的性子,只怕是不肯放弃救人的。
可要救人,谈何容易?
明思的情绪也平缓了下来,没有对方师长隐瞒,抬首笑了笑,眸光却是坚定,“师傅,我不能不救五哥。
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希望,也不能放弃。
还有老侯爷,虽然感情不算深,但是这些年,他对四老爷还是不错。尤其是这些年,他从未提过一句让四老爷纳妾的话。这一点,也是明思最感激的地方。
明思的回答本在意料中,方师长也无甚惊异,只是暗自低叹了口气,慈蔼的看着明思,“别太为难自己。”
明思微微一笑,颔首。
说话间,车身慢悠悠停住,方府到了。
帽儿一个激灵,从两人的谈话中回神过来。一想到牛牛,便急吼吼地跳了下去,又仲手来扶方师长和明思。
方师长看她心急雀跃的模样,打趣儿笑道,“别急,牛牛还不会走,不会跑的。”
帽儿嘻嘻笑。
门房认得马车,老远就开了门。
三人走了进去,不多时,就到了后院。
刚进院子,就看到金叶抱着一个粉蓝的襁褓,在院子里晒太阳。银叶拿着一个拨浪鼓儿摇着,围着襁褓在逗趣儿。
看着襁褓中露出的那张粉白小脸,帽儿拔脚就跑了过去。
到了跟前,凑头一看,便扭头惊喜,“小姐,真的跟蓝彩好像!”说了一句,便伸手去抱,“牛牛,我是帽儿姨姨,让姨姨抱抱好么
明思没有戴帷帽,金叶银叶看得一怔,有些猜出,又有些不确信。
帽儿将牛牛抱过去,乐呵呵地看不够,也没顾这头。
方师长一笑,对两个丫鬟道,“还不过来见六小姐?”
明思抿唇一笑,“金叶、银叶。”
这一声出口,两人如梦初醒,面带惊喜地走过来见礼,目光却犹不置信的停在明思脸上。
明思微微而笑,“我原先是冲了药性,现在已经好了。”
多的话自不必说,这般解释就好。
两个丫鬟对视一眼,金叶惊异赞叹,“六小姐,如今这模样,可真真是好看。”
银叶也连连颔首。
此刻的明思虽是一身素雅,却真正是让人转不开眼。
樱草色的束腰绣花小袄配同色素裙,只披了件天青色的毛领织缎大氅。都是极素淡的颜色,头上也只一根玉簪。虽说简单素净,却与她的人极相配。
最最可叹的,便是那肌肤。就在这太阳下面·也似泛着淡淡似通透一般的玉色光华。丝毫毛孔的痕迹都不现,最上等的羊脂白玉也不过如此。
再配着那菱唇俏鼻,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墨缎般的发丝,整个人竟似是玉雕的一般。
不是美艳·也算不得绝美,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