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急匆匆的带人跑了过来,把那些要看热闹的人都轰走,让士兵封锁了这所院子,他跑了进来,看白云是否受伤还是。。。
司马飞云心急如焚。白云现在可是黑龙城里最珍贵的事物,如果真有人把他给杀了,那损失就太大了,不过能杀他的人怕是不多,除非用诡计害他。想到诡计,他就更担心了,白云可还是大哥的好朋友,真出了事,大哥都会怪罪自己。
司马飞云决定要给白云派些人来保护他,否则实在是太危险了。如果,他还幸存的话。
远远的看到院子当中有个人躺着,他的心猛的一抽,走近一看,不是。不是就好,他心中暗喜。
这个圆睁着双眼死不瞑目的大汉右臂已经粉碎,只有皮连着,和萧龙飞的胳膊大腿一样,司马飞云暗道白云这手法可够可怕的了。
司马飞云除此再没有看到这个大汉的伤痕,但凭着他的经验,知道这个人是被震断了心脉而死的。
这个死者司马飞云认识,因为这个人的家族很出名,不过这次不是什么大麻烦,因为几乎整个黑龙城的人怕是都知道这位百里献要杀白云,死也是白死了。
屋里那么多人都在兴高采烈的谈笑着,却根本没有一个人出来看看他,司马飞云暗叹这个百里献做人实在是太失败了。
白云这小子也够阴的了,不过总比他死了要好。司马飞云嘀咕着。走向那群谈性正浓的人,他要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
辞别了缘紫衣,白云和一众人等在客栈附近的“百珍楼”里痛快的吃喝了一顿,结交了不少的朋友。而这些人中最投契的莫过于万人往,千山寻和十颜舒,四人在分开前相约明日一起去“芙蓉居”去大吃一顿。
已经入夜,月儿弯弯,星斗满天。
白云和欧阳兰野把黑龙城黑帮的底细摸完,已然是深夜,这还要说是白云带着兰野,如果是兰野,那就不好说了。
如果是兰野,也只能看看地形,认认人。而白云却用神识将那些黑帮人士的实力都看了个一清二楚。这下,白云就对这次行动很有把握了。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明亮的大厅里空无一人。
白云悄悄的走进自己的房间,发现房间里亮着,一众妻子衣冠整齐的坐在客厅里,看到他进来,都疯扑上来,一个个都泪眼婆娑的,让白云这个感动和心疼。
一起去温泉里洗过澡,和众女疯狂甜蜜过后,已经是天亮了。白云亲吻了众妻子,给她们盖好被子,悄声的走出了房间。
白云在小妻子们都泪眼婆娑的扑进自己怀里的时候,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在她们的心中有多重要,她们对自己的爱恋有多深浓了。
她们不是他的一切,而他却是她们的全部。白云发誓无论如何都要给她们幸福,要好好的疼爱呵护她们一生。
白云也记住了以后如果不回家或者晚回家要提前告诉她们,否则她们都会像昨晚那样担心得要命。
经过锦星夜的房间时,恰好锦星夜和她的侍女枫儿从里面走出来。
“哥哥。你昨晚回来的好晚,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星夜很担心哥哥。”锦星夜略带羞涩的问道,眼睛里满是关心和柔情。这是她第一次叫白云哥哥。叫过之后发觉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做妹妹和妻子的感觉。
“哥哥没什么事儿,夜儿,看你的脸色这么不好,原来是一直在担心着哥哥。快进去再睡会儿,现在还早。”白云握了握锦星夜的小手儿,她没有躲开,只是有些颤抖。
“恩。夜儿听哥哥的。”锦星夜娇声的呢喃着,俏脸娇艳绯红,让人迷醉。
锦星夜和枫儿刚关上门的时候,白云忽然想到了还忘了说一件事情。
“对了,夜儿,哥哥还有一件事情忘了和你说。左青非昨天上午已经在花碧楼死了。你不用再担心他的事情了。”白云说完,转身朝楼下走去。
锦星夜和枫儿听到白云的话先是一愣,然后是忘情的欢呼,两个人都高兴得像个小孩子,蹦跳着在床上打滚。
锦星夜现在真想抱着白云亲一口,可是她打开门看到白云已经走了。就缩回去和枫儿开心的床上说笑着,后来就进入了梦乡。她还从未有过这样甜美的酣睡过。
第二百零二章 美妙初吻
今天已经是神宗五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再过两天就是紫金首饰拍卖大会。
李凤宵一袭白裙坐在内院的高墙上,痴痴的看着碧绿的草原和远山上微露的曙光。金色的晨曦映在她秀美的脸上,更添无比的妩媚与恬然。
李凤宵很喜欢清晨坐在高处,居高远眺,清晨的太玄庄美丽得像甜梦,比家里的景色美丽得太多。
虽然刚来到这里两天,她却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风景优美,空气清新,还有那么多可爱的姐妹,最重要的是,可以每天看到他,看到哥哥。她心里已然是这么叫了,可是嘴上还没勇气叫出来。
李凤霄武功超群,自从懂得情事的那一刻起,她就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懂得自己,让自己尊敬和佩服的男子。
可是这样的男子真的不容易找到,她遇到的总是那些贵族子弟,要不自以为是,要不人品下流,没有一个能让她看得入眼的。直到白云的出现。
看到白云的第一眼,其实她就已经有些喜欢白云了,不是因为他英俊出尘的外表,而是因为他那灿然笑容里的自信和身上的那股霸气,等他显露蒙眼神射的技艺之后,她就已经彻底的喜欢上了他,或者说,是爱上了他。
因为白云正是她要找的男子,甚至比她心目中的还要好上千百倍。他不但能够让她佩服和尊敬,也非常的细致,懂得女孩子的心思。他还多才多艺,学识渊博,谈吐文雅谦和。虽然她并不是非常注重外表,可是他的伟岸英挺,略带邪异的俊美还是让她怦然心动。
他实在是上天赐给自己最珍贵的宝物,她注定是要嫁给他的。她相信这一点,她也知道哥哥是喜欢自己的,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想到这里,李凤霄的脸蛋儿红得要命,越发的娇艳迷人。
昨晚哥哥回来得好晚,她一直在担心着,虽然她知道他很厉害,可是仍旧担心,这就是爱情吧,思念他并且牵挂他。直到他回来她才微笑着入睡,可是又早早的醒了,因为她希望可以看到他。今天她要叫他哥哥,还要。。。还要拥抱他,亲吻他。。。
李凤霄觉得自己都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可是她还是决定要做,既然已经决定跟着他,就不需要再那么假装矜持,幸福,才更重要。她暗暗的给自己鼓劲儿,俏脸上多了一层柔媚的光辉。
“霄儿,清晨的风景很美吧。”一把温暖磁性的声音慢悠悠的说着,像一缕暖风,不突兀,也不会让她惊恐。
一件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暖暖的,有种让她心醉的香味儿。她的心一下子就柔软得像水一样,甜蜜充盈了整个身心。他太好了。
“霄儿,再出来看日出的时候,记得多穿件衣服,容易着凉。”白云坐在了她的身边,看着远方美丽的风景,温声的说道。
“恩。哥哥。。。”李凤霄小声的叫着,羞涩得低下了头。
白云听到李凤霄的这声“哥哥”和她那羞涩妩媚的模样,自然懂得了她的心思。
白云忽然间把李凤霄横抱到自己的腿上,拥在怀里,李凤霄先是“啊”的惊呼一声,然后就闭上了眼睛,把发烫的脸颊埋在白云的怀里,不肯再露出来。
哥哥实在是太大胆了,虽然她很喜欢这种感觉,可是实在太羞人了,她长这么大连对男子微笑都少有,更别说被男子抱在怀里这么的亲密了。李凤霄紧紧的抓着白云的胸前的衣服,身体烫的吓人,而且在剧烈的颤抖。可见她此刻的心情有多么的激动了。
白云微笑着看着怀中害羞得不行的美女,她身体现在很烫,白云感觉得很真切,她的身体在发抖,因为被自己抱着。真想不到她会害羞成这样,白云心中好笑。
白云用手轻轻的握住李凤霄的一只绯红的柔嫩小手儿,温柔的揉搓着,让她适应和自己的接触。她的身体先是更加剧烈的颤抖,然后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不过体温就更高了,肤色更加娇艳红润,勾魂摄魄的艳丽。
“霄儿,你看,太阳出来了。很美。”白云柔声的说道。
过了好半天,李凤霄才把那张变成玫瑰色的俏脸露了出来,羞涩的看了白云一眼,看向天边的朝阳,真的是非常的美丽。在火红的太阳下,太玄庄美丽得像传说中的仙境一般。那条从远方蜿蜒而过的河流闪动着耀眼的光芒,惊心动魄的震撼。
“真的好美!”李凤霄痴痴的看着远方,梦呓般的呢喃着。
“霄儿,你更美。”白云在她的耳边悄声说。
李凤霄被白云吹到耳朵上的热气吹得浑身发软,心蓬蓬的狂跳着。她转国了头,看到了白云深情凝视的眼神,那眼神中有柔情,有疼爱,有欣赏,有很多很多的情感,那眼睛是那样的深邃明亮,让她不由自主的陷落进去,她看到他的面孔向自己越来越近,于是就羞涩而幸福的闭上了美眸。
白云的唇吻上了她菱形娇嫩的唇瓣儿,她轻轻的颤抖着,连睫毛都轻轻的抖动着,她此刻的模样可人之极,白云忍不住细细的品啜起来,她的敏感,她的香甜,她的娇嫩,她的羞涩,都激起了他的怜惜之心和更大的冲动。
李凤霄再也忍不住伸出双臂抱住了白云的脖颈,疯狂的反应着,索取着,因为激动而流出的晶莹泪水,被白云吻舔下去,那酥麻的感觉让她剧烈的颤抖,热情也越发的高涨。
此刻,她的心中满是幸福和快乐。
在美丽的清晨,在高高的围墙上,李凤霄把自己的初吻献给了白云,直到许多许多年后,想到这一刻,她的脸还会因羞涩和幸福而飞红。
这两天的事情很多,所以白云吃过早饭和一众美女吻别后就飞奔去了黑龙城。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好久,一众美女们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三三两两的去做各类事情。
李凤霄和萌儿荫儿还有几个美丽的侍女去了苗圃,她已经和她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了。
第二百零三章 堂皇迎敌
白云今天去的是黑龙城四大客栈的最后一家——“欢喜客栈”。
去欢喜客栈,是因为白云要请到四大才女中的两位——“迷梦”秦霜舞,“铁马金戈”思绵绵。
虽然“千里明月”华潇潇金玉其外让白云很失望,但能请到其余的三位也就足够了。三大名琴加上四大才女中的三位,再有家中美人助阵,这紫金首饰拍卖大会也可以称得上盛况空前了。
现在的白云名声有多大?白云自己不知道。但是听到街头巷尾说的都是自己。
白云听到现在的名号已经传遍了两大陆,现在大陆有名的情报机构都在关注着他的情况,据说,傲天国和百里家族已经发出黑道悬赏,能杀白云者可得赏银五十万两,能得到他四肢五官其一的可得赏银十万两。
白云不禁暗笑,他们也太看不起自己了。不过如果他们真能这么快得到消息,那这情报传递可是够迅速的了。
昨天白云才知道原来那个和自己有数面之缘的将军,原来是司马大哥的弟弟司马飞云,实际上他是黑龙城驻军的总统领,但一般的时候他很少露面,所以不为人知。因为训练一类的事情都有手下在负责,再加上黑龙城最近一段时间大的盛会比较多,所以他就亲历亲为带着士兵每日出来巡城,有紧急情况也好及时的处理。
白云知道司马飞云不是外人,就称他为司马二哥,司马飞云也叫他白老弟。两人很是投缘,说好有机会一起喝酒。
司马飞云要派一队精兵保护白云,白云觉得不方便,婉言谢绝了。于是司马飞云就给了白云一个兵符,让白云有事情的时候尽管叫人拿着兵符,到城防或者街上找任何一个士兵或者将官,只要提白云的名字就会有人迅速赶到救援帮忙的。
白云谢过,两人就告别了。此刻,那兵符还在白云的怀里。
白云觉得应该不会有人那么傻来刺杀自己吧?除非那个刺杀的人根本就没有了解过情况。否则绝对不会轻易的动自己。不过也说不定有不要命的人。
正想着,白云忽然感觉到附近有杀气,凝神看去,在自己的身前和身后以及附近的屋顶竟然有二十几个武功高强的人,他们的装扮不一,武功不同,但是看他们隐隐的杀气是向着自己来的。这二十个人不是自己的对手,但他们的身上都身怀暗器,很容易伤到无辜的路人。
白云很愤怒,竟然有人在这人潮如织的大街上来刺杀自己。白云愤怒不是因为他们要杀自己,而是他们竟然不顾惜这些无辜百姓的生命。
白云决定这次要抓到几个活的,看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