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遗-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生个好娃娃,就这样平淡地过一辈子。
  还是平淡一点好,好了,就这样吧!我虽然走了,但是不会埋葬我们的记忆,绝对不会,你也不会,不是吗?
  你看不到我现在的表情,我在微笑。



第十二章遗忘的地图
  我把记忆都埋葬在N城,我逃一样地离开,那个城市将会有什么?不知道,以前有什么?不知道。能说不知道吗?当我把嘉伟安葬后,我觉得舒畅了许多,而我害怕N城,所以我立即请假离开。
  我跨入机场,莫名其妙地随便买了张机票,还没来得及看城市,就已经在飞机上睡着了。起来的时候,已经到达,打车进城,在快到城边的时候看见一座山,云雾围绕得看不清楚,我突然听见有个声音在喊叫,是叫我的名字:周凡,周凡。
  我下车,一人直上。
  整个山林总是像刚刚睡醒的神,朦胧,神秘,还有美丽。
  我又一次醒来,是在白天,外面阳光很刺眼,浓烈的温热气息让人燥热不堪,我甚至觉得我快要被烤化了。知了飞不到这里,所以听不见嘈杂的知了咿呀的声响,安静得就像被原子弹袭击过,几十年无生命一样。无生命多是带着腐朽的气息,而这里却不是,意外地带着一片勃然的颜色,鲜艳、自然而不造作,似乎真的是天堂,真的是世外桃源。而这么多年,我依然不变的,依然是逃,一旦棋逢对手,我顿挫,便一人离开。
  这里人不多,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只是恍惚着就来了。我相信神,我想是他带我来的,而这里的安静与喧闹的城市太不一样了,每天我可以窝在山的一隅,看当地的居民生活,平静如水一样的生活。他们一直都生活在这个山区里,偶尔下山买一些日用品,显然这里并没有完全被开发,他们的脸蛋上,都遗留着淳朴的痕迹。他们会在山的后面栽种水果,还有一些绿色的植物。
  我记得当初爬到山上来的时候,我只是一步一步地向上,眼睛不停向上,直到半山的位置。看到一片平地,似乎整个心都平静下来,这里似乎是个用来遗忘过去的平地,躺下就能睡着,安心无比,是我需要驻扎的地方,于是我停留在这半山腰上。
  而后,我几乎每天都只是待在那儿,一把阳伞,一把椅子,一张桌子。桌子上是新鲜的水果,而在我眼前的是大片大片的树林和泄漏在树叶子边上的阳光,就这样一待就是一天,整个人放空,什么都不说。
  她出现。
  她爱笑,笑起来的时候,看得清楚一排白色牙齿,她说她叫诺安,画家。她拿过我的杯子,直接喝掉里面所有的水,看上去是许久没有喝水的样子,但是皮肤很滑嫩。我告诉她,我叫周凡,凡人的凡。她完全不顾,吃起桌子上的水果。我后来问她,你为什么这么胆大吃陌生人的东西,她告诉我,见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是个好人。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很重的孩子气。我很难想象她已经是24岁的女人了,应该说还是个女孩子,带着戏谑的坏和童幻般的好。
  她睡觉的时候习惯左卧,还要微微弯腰,手里抓着枕头,靠在肚子上婴儿睡姿,我看书上说,婴儿睡姿的人需要很多很多的关爱。但是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她,从哪儿来?什么时候走?她也如我一样,游戏规则成为我们唯一的牵连,因为我们来这里估计是一样的目的,把遗留的东西全部都抛弃,回去的时候,留给自己一条崭新的路。
  我来这里已经快两个月了。回想起两个月前,我还在N城,整座城市笼罩着忧伤的气氛,所以我逃跑一样来到这里。当地人说,并不知道山的名字,而我在地图上拼命地寻找,一无所获,所以我宁愿当做不知道它,它也一样不知道我。
  诺安说,这里太安静了,太适合来了。她总是拉着我的手,暧昧的笑容挂在嘴边,不顾来往的旁人,虽然我们的身边的住客不断变动,各自带着各自的记忆离开。但是房东还是经常看着我们不好意思地笑。
  诺安总是会在清晨来找我,大概5点的样子,其实那个时候天都已经亮得差不多了。她就住我的隔壁,我们的房间通了一扇门,但是锁着的,她通常会从她的阳台那儿爬过来,站在床边上看,摸摸我刚长出来的胡子,脸上是刚睡醒后的蜜桃色和拨弄了几下的看上去不怎么整齐的长发,而她总是想尽办法把我弄醒,比如用头发末梢扫我的脚板,捏我的鼻子……
  诺安其实很难让我想起倪缨,但是我还是会想到,每次和她在一起纠缠以及相互取暖寻求安稳保护的时候,被她拉着手的时候,我仿佛看见的就是缨子。她站在我的面前,似乎是一具婴儿,圣洁得让我想起缨子,所以好几次我都会在半醒半睡的时候叫她缨子,缨子,但是她从来不介意。她也不问我缨子是谁,她通常是起来洗澡,然后爬回去。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多少有点介意,虽然她不说。但是我不能心疼,我们清楚各自的关系,清楚了,所以也只能好好隐藏各自的感受。
  诺安是个好情人,她喜欢画画,一大早就拉着我从一边到另一边,多是要我站她的旁边看着她。她说过,想要画我,她要画完整的我,要全部的我。但是我摇摇头,我有一点点感觉到她想打破原本安静的格局,但是我还是无法把一切都对她说,其实在那一刻,我才发现,她其实心里还是想知道以前,只是她装着不问,她以为我会说,可是我决定什么都不说。坚决地不说。
  我们有的时候会谈N城,那是渐渐失去精神文明的钢筋水泥公园,渐渐成长的城市。如同渐渐长大开始学会观望社会的孩童,脉络里隐藏着冷冷的空气,从城市的一角到另一角。她说她去过那儿,在那儿坐地铁的时候,会观望很多的人,他们多是神情淡漠的上班族,朝九晚五。而我却和她谈那两次台风,一次是“威尔逊”,一次是“云娜”,我就是为了躲避“云娜”而来,我受不了这样突变的天气,整个冷空气把燥热的人弄得太清醒,一切都太清楚地记得,那些本应该忘记的事情嘉伟、缨子,都应该只是活在以前,我一次次对自己心里暗示。
  但是我还是不断地做梦,和诺安在一起的时候一次次地叫错名字。
  诺安似乎很迷恋我的激情,我们总是习惯在晚饭后或者早上的时候互相摸索各自的纹路,要把各自都吃进肚子里一样,更确切地说是想要融入各自的灵魂里。但是只是片刻,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不是她。我很难想象她为什么如此喜欢,我觉得自己残暴,因为我心里知道我不爱她,我们有的只是片刻的欢愉,所以我不温柔,我不让我们之间有太久太多的纠缠,我心里知道,她要的,我根本给不了。
  她最近喜欢接吻,她闭着眼睛,我睁开,看她的脸,发现有一颗很小的痣藏在眉毛里,很扎眼。她的皮肤黑里还是透着红,摸上去还是水嫩,她大概就只有20岁的样子,暧昧的年纪,但是她告诉我,她今年24岁。
  她接吻的技术很好,常笑我的笨拙,接吻都不会,一点都不懂得温柔。当我想说几句反驳的时候,却欲言又止,她后面还加了一句,“我就是喜欢”。我多少释怀了些。我不得不承认,和诺安在一起很舒服,能暂时忘记回忆。
  我刚学会抽烟的时候特爱廉价的红双喜,一根接一根,她也是,时常蹲在那儿抽。我站在她的后面,问:“诺安,你在想什么?”
  她摇摇头,把头埋在双膝间。她问我,为什么不喊她“安”,我摇摇头,又不说话。我其实想说,那是爱人才能有的昵称,我没有资格掠夺,但是我舍不得说出口,这场游戏我们都是输家,我实在不忍心再伤害她。
  她把自己埋在双膝间,不敢看我,肩膀微微地耸动,她把头埋得很低,我从声音中辨别出,就是她那个样子,让我想起了缨子。我把诺安拉起来,她不肯起来,我说:“诺安,你起来,我抱抱你。”她还是依然摇头,不让我接近,一个人待在阳台上。
  我去厨房,拿起明天要用的淡水,整整一桶,整一桶水倒下去。她的头发紧紧贴着脸,把眼睛眉毛全部淹灭了。她问我:“可以不可以一直这样在一起?我喜欢你,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该接受吗?对她公平吗?我和她在一起是爱还只是接替,或者是,是为了忘记。
  我就这样抱着她,身体贴着,握住她发抖的手臂,一直到太阳出来。
  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就好了,她依然是那样开朗,好像喝过了轮回的孟婆汤,若有那样的汤会多好。
  那天就是这样躺在床上,摸索彼此。然后沉沉地睡。
  而我睡得不好,梦里还是一直有嘉伟的影子,他躺在我的面前,血从他的鬓角一直流了下来,他抓着我的手,用尽最后的力气,对我说,不要怪缨子。他眼睛里有眼泪,那些血顺延到我的袖子、裤子、鞋子上,他的灵魂蛰伏在我的身上,我带着他一直走。
  诺安喊我的名字,我才渐渐苏醒,她在我面前哭,头发毛躁成一团,她说:“你刚才怎么了?我以为你要死了,一直都醒不来,还没有了呼吸。”
  我说:“我不是还好好的吗?”她冲到我的怀里,不停地哭。
  缨子也躺在过我的怀抱里,她的眼泪不多,偶尔几次抱着我哭,却又什么都不肯说,所以我发现其实我不了解她。我一直爱她,很爱很爱她,从我第一次看见她手里的糖果,第一次的微笑。
  可是现在缨子在哪儿?嘉伟在哪儿?
  晚上,我们去酒吧,门很厚,诺安先去,她在那儿拉生意,给客人画画,有些老外被她骗得团团转。拿到钱,她通常会请我喝酒,那种很辣的Green…sea,我一口而尽,火辣留在味蕾只是几秒而已。她则和一些陌生人猜色子,一口口喝着芝华士,没有掺和着绿茶的那种。我喜欢看她喝酒的样子,决绝的美丽。我喜欢诺安,但是却和她不清楚界限,自从上次她说要和我在一起后就再没有说过。她是了解我的,我给不了答案。
  有一天,我们碰见温健。
  我是在酒吧门口遇见温健的,他被一群人打,满头是血,从红灯区一直打到酒吧门口,他们拳打脚踢,折磨他的身体,我扑上去,抓着他,拉着诺安,不停地跑。后面的人没有放过他,还是跟过来,我把诺安推走,混着温健满是血腥的拳头和那帮人厮打,温健酒醒了,我们逃脱,但是我们也是伤痕一片,诺安看到我把他扛回来,她跟着我,帮我清洗伤口,等他的面容都干净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是温健,右手没有小指,只有突兀的一小块肉瘤。
  温健,看见我是第二天。他睡醒,酒气熏天,我睡在旁边的沙发,我在想,我该用什么姿态和他说话。他也同样感觉到尴尬,微微起身,摸了摸头,看着我,他的口张成圆形,我知道他惊讶,我也一样。
  我先开口:“你先去洗澡,厕所在那儿。”我指向左边,他没有说什么,脱掉衣服,进去。我可以看见他的手臂还有腰有很多伤口,有新也有旧的,痛楚很多年的痕迹。
  他把水开得很大,但是我能听见他小声的哭泣声。他洗了很久,白色热气蔓延在整个房间里。我递给他我的衣服,继续坐在沙发上抽烟,等他说话。
  “缨子好吗?”我知道这会是他的开场。他微跷起一只脚,点上烟卷。
  我没有回答。
  诺安来了,带来半打啤酒,温健拿了一瓶,一口喝下去,然后离开。他把门摔得重重的,诺安看了他一眼,眼睛随着他,她问我,那是谁,我笑而不答。
  整个晚上,我去红灯区去找温健,我想拉他回去,他还有家可回。可是,我站在红灯区,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找到他。诺安说,或许他离开了。
  那天晚上,记忆又一次翻滚。我开始翻找那个日记本,红色皮子,外面刻着她的名字,里面是缨子的字迹,我不敢再看。那天我要去见她,她根本不让我见,她只是要监管告诉我,她一切都好,她不见任何人。她给了我那本日记。在日记上写着一排小字“小凡,结局永远都只是结局,不是开始,而真的不一定永远都是真的。”
  里面夹着一张照片,黑白的。照片上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男人个子不高,留着小平头,女人手里抱着两个孩子,那是她从我手里抢夺的照片。照片上的人是谁,我并不知道,我只是知道他们看样子是幸福的一对,而缨子却把它捏得紧紧的,不肯放开,直到最后一刻才肯给我。
  我准备翻开第一页,但是最后还是放弃,重新包好,藏在行李里,我承认我是害怕看到它。其实我还有好多疑问,但是我都不敢去问,我怕,我害怕。
  诺安开始半夜来,等我都睡得很熟,然后钻进我的被子里,然后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