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次和马贼接战,进程倒是大大出乎了夏亚的意料,他心中也是好笑:看来自己倒是高估了这些马贼的战斗力了,原本他计划和马贼的战斗需要花上两天时间才能解决,在这里解决了马贼,还要等待罗素等人取了水回来。
可现在看来,这些马贼实在不堪一击,不过是一天时间就解决了这些家伙。早知道如此,当初也不用和罗素分兵了。
不知不觉,夏亚心中的见识也和从前不同了。如果是从前,遇到上千马贼,他的反应只怕是和霍克一样。但是经历过一场和奥丁人的战争,经历过了真正的千军万马的厮杀,经历过了指挥千百人的正规军作战,土鳖的见识自然和从前大不相同了。区区的马贼,早已经不能成为他心中的对手。
一个晚上,下面的人都在忙碌,夏亚却歇息了下来,静静的思索今天这一战后心里的各种想法。
他在领兵一路上还远远谈不上熟练,不少事情都是摸索着尝试。比如今天这一战,对夏亚来说,胜利固然可喜,但也是在没什么好骄傲的,倒是更加凸现了他心中的一个体会!
作战时候军队的最大的战斗力,绝对不在于士兵个人的武勇!那些马贼虽然垃圾了一些,但是其中也不乏剽悍勇猛的人,比如白天的时候来车阵前叫战的,虽然被自己直接格杀掉了,但是也显出了马贼之中也不乏勇士。而且那些马贼,毕竟骑术娴熟,说到个人作战能力,绝对不比自己带领的这些佣兵差!
但是之所以马贼被自己击溃了,最大的原因不是个人战力……
纪律!服从!!
严格的纪律,加上士兵对长官无条件地服从!这两天才是最关键的!
回想自己经历的这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如果不是白天一上来自己就带着沙尔巴两人冲阵,用强悍的武勇直接震撼了自己手下这些佣兵,让这些平日里骄横的佣兵对自己先服气了,那么后面的作战,自己下达的那些命令,绝对很难得到如此有效的贯彻!说不定如果下面的人不服自己的话,自己下的那些命令,多半就有人阳奉阴违。而且,还有加仑斯商会的那些护卫,也对自己听命。
这便是纪律和服从了!
有了这两条,自己人数占据绝对劣势,却将数十倍于自己的敌人直接击垮……胜利,仿佛来的如此容易!
他越想越觉得心中颇有体会,心中畅快兴奋,比大了胜仗更加开心,只想找人好好的聊聊,可惜现在身边的人,霍克自然是不懂这些,菲利普等人也没有在军队里待过……而自己身边军队统帅能力最强的,无疑是远在莫尔郡的疯狗格林。
现在身边么,正统军队出身的也就只有沙尔巴一人了。
终于按耐不住兴奋,还是把沙尔巴找来聊了聊心得,没想到这个愣头青却并不是夏亚想象之中的那么粗鲁无智。
沙尔巴听了夏亚的话,却咧嘴一笑,看着夏亚道:“这个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嘛,当年在阿德里克将军身边,就曾经听将军说过一句话:好兵是练出来的,老兵是打出来的!要想老兵,先得是好兵!”
夏亚一想,果然就是这个道理!先得练!将军队练的号令严明,纪律严谨,这就算是好兵了。但是要想成为真正的精锐老兵,就得拉出去见血!去打!去经历战火的淬炼。
练出好兵,打出老兵……话虽然简单,但是道理,却不简单!
就在夏亚心中欣喜无法自止的时候,忽然就有手下佣兵跑来汇报,脸色甚至惊疑焦急!
“大人!有大队马队朝着这里来了!!”
夏亚一听,顿时脸色一变,翻身跳了起来。
马队?难道自己小看了那些马贼!对方溃败之后,整顿了队伍,卷土重来了?这些乌合之众,还有如此的素质?!
夏亚翻身跳上了车厢,朝着远处一看,果然,看见远处旷野上一片尘土扬起,密密麻麻的一片骑影压了过来,将手压在额头上眺望,隐约能看见原来的那一股子的骑队,看阵容也不过就是两三百左右,人数倒是不多,穿戴也各自不同,十足就是马贼的装扮。
但是……
夏亚心里一凛!
他好歹也是罗德里亚骑兵团出来的,只看骑兵奔驰的阵势,就能辨认出对方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少了!来的这两百多骑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奔驰之际,队形严正,并不散乱!而且奔跑的时候,隐隐的是按照军队里长途行军之中的纵列队列而行!两侧还有两支十多骑的小队游弋……
野火原上的马贼,居然还有这种素质?!
可跑得近了,大约在数百步的距离,对反忽然就停了下来,一跑一停之中,更显出了卓越的素质,队列骤然停下,队形不乱,甚至都没有什么人喊马嘶的场面!就算是正规军里的骑兵,也不过就是如此了。
夏亚正惊讶之中,忽然看见了对方的队列里,几个骑手簇拥出了一员大将!
一匹黑色的雄壮大马上高坐着一个威猛的身影,夏亚一看,顿时眼前一黑,脸上的表情直接呆滞在了那儿。
是……是她?!老天,还让不让人活了!
※※※
那伙人停在远处,夏亚这里佣兵们顿时就紧张了起来,呼喊着退回了车阵里。
倒是远处的马队,很快就队伍朝着两边散开来,十多个骑兵缓缓的策马跑来,马匹一路小跑,来到了距离车阵前不到五十步的距离,来人一路高举双手,显得并没有敌意的样子,眼看马鞍上也没有挂武器,倒是每匹马上多带着两三个鼓鼓囊囊的大布袋子,上面隐隐的还有鲜血淋漓的痕迹。
十几骑来到车阵前,其中一个汉子高声叫道:“请夏亚大人出来说话!”
夏亚翻身跃下,站在车阵豁口处:“老子就是!”
那个汉子慌忙翻身下马,行了一个郑重的礼节,满脸的恭敬:“夏亚大人,我们首领派我来给您送礼来了。”
说完,这个汉子扭头一挥手,十几个骑兵顿时就解下了马鞍上挂着的那数十个大袋子来,解开口袋远远的丢了过来!
那数十个袋子落在车阵前,顿时骨碌骨碌,里面滚出来的全部都是血淋淋的人头!!
眼看这数量,只怕得有一两百颗脑袋!!
车阵里的佣兵纵然都是见过了血的厮杀汉,但是眼看这么多人头滚滚,也都是忍不住纷纷惊呼了出来,更有人顿时就脸色苍白。
夏亚站在那儿,神色古怪,皱眉看着对方。
“夏亚大人。”对面那个汉子高声笑道:“我们首领路上听说有些杂碎要打您的注意,以您这样盖世英雄,自然不会畏惧这些杂鱼,不过总是麻烦,所以我们就干脆出手,帮您料理掉算了,这里一共一百八十二颗人头,哥萨克团的家伙,从此在野火原上可以除名了。”
夏亚哼了一声,才苦笑道:“好,代我谢谢你们首领了。”
“这个……我们首领说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谢就不必了。”
那个汉子也是面色古怪,然后就翻身上马,又点了点头:“您还有要事在身,我们首领说了,不便打搅,我们现在就暂时在野火原上落脚,还请您得空了,有什么吩咐的话,随便派人送来个信,我们全伙上上下下,任凭调遣。”
这汉子调转马头就带人回去了,临走之前,忽然又古怪一笑:“差点忘记了,大人……我们首领让我带句话给您……呃……她,她的名字叫内内,还请您记下!”
内内?
夏亚表情古怪,就如同嘴巴里吞了个鸡蛋一样。
远处那数百骑顷刻之间就退去,走的干干净净,片刻之间,连尘土都看不见了。
倒是放下了数十个人,脱离了大队缓缓骑马而来,一看,却是罗素和手下的那些跑去取水的家伙。
罗素带人跑来,只是人人都是鼻青脸肿,幸好倒是没什么大碍,只是回来之后,这些人都是神色古怪,显然都有些垂头丧气的样子。
毕竟,自己一行五十人,被敌人顷刻之间就全部击垮,全部做了俘虏——这种事情,说出来未免太过丢人。
罗素来到夏亚身边,躬身行礼,一脸的愧疚:“大人,有负您的命令……我,我罗素这次是栽到家啦!”
夏亚摇头,仿佛也没有多少心思说话,只是看着罗素,终于叹了口气:“唉……你,受苦啦。那个家伙……很难对付吧?”
罗素一听,顿时面色怪异,看着夏亚,忽然就冒出了一句:“大人……您才是辛苦啊。”
这话说的没头没脑,倒是把个夏亚憋得脸涨红,旁边沙尔巴听了,忍不住纵声狂笑,笑得前仰后合,直接从车厢上滚了下去。
夏亚气得大骂,上去踹了这个家伙一脚:“你笑个屁!”
沙尔巴只是坐在地上抱着肚子,笑得险些没断过气去:“内内!内内……哈哈哈哈!她的名字居然叫内内……哈哈哈哈!我们将军夫人的名字叫内内!!”
“呸!什么夫人!你你再胡说!老子就派你去娶了她!!”
第185章 打赌
解除了危险之后,车队第二天上午就开路继续前行。
野火原一路往东北而去,就是地精聚集的红色旷野了。经历了一场厮杀之后,队伍的人数有所减少,不少伤者都随着押送俘虏的那批人先送回去了,可人数虽然少了,但是队伍的士气却反而越发振奋了起来。
终于走进了红色旷野,夏亚又算是故地重游,回想上一次自己来到这里的时候,持斧执盾,肩膀上还扛了一个缺了门牙的可怜虫——当初那番历险,倒是发生了不少趣事情。
队伍一进红色旷野,顿时就感受到了荒凉——此时已经是初春,野火原上别的地方都颇显春意生机,可唯独这红色旷野上依然是一片荒凉,这里的红土沙砾很是奇特,地表上普通的植被难以生长,就更别提什么粮食的种植了。那地上尽是又干又硬如沙砾一样粗砾的红土,只有一些生命力顽强的干枯灌木或者仙人掌才能勉强存活。
自从走进红色旷野之后,队伍的速度就慢了下来,倒不是因为担心有危险,而是这么大一个队伍,两百多人赶路,人马都离不开水。幸好队伍里都是老佣兵和走惯了野火原的加仑斯商会的老人,一路上何处能找到水源,倒也都熟悉,只是这么一来,为了迁就水源的坐落,不免就需要绕路行走,夏亚虽然无奈,但也明白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在旷野上,如果没了水,人或者还能忍一忍,可马匹没有水喝,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的话,那几十驾大车,靠谁去拉?
既便是初春,红色旷野上也很难见到绿色,到处都是一片红土,偶尔可见到趴在地表上的那一丛一丛干枯的荆棘灌木,人在这种地方待的时间长了,心情也难免就会被环境影响而急躁起来。
而且讨厌的是,众人已经察觉到了,一走进红色旷野,这支队伍顿时就被盯上了。一路走来,暗中已经有不知道三五伙地精流浪者在暗中窥探。
只是这些地精生性欺软怕硬,眼看是人类商团大队人马过路,还有数十名彪悍的武士护卫,那些胆怯的地精流浪者哪里敢上来招惹?只是这些家伙却也不肯散开,大概是察觉到了那几十大车上装得满满当当的都是香喷喷的麦面,地精们的鼻子天生灵敏,顺着风的话,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麦子的清香味道,所以,一路上周围暗中跟随的地精流浪者们恋恋不舍不肯离去,只是跟在周围暗中窥视,甚至晚上的时候,守夜的佣兵都仿佛能清晰的听见黑暗的旷野之中传来一声一声贪婪的吞口水的声音。
夜色里,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如同鬼火一样在四周窥探,就仿佛一群一群的饿狼。
不得不说,地精实在是一种奇特而矛盾的生物。
它们是大陆上公认的最胆怯,最贪婪,最懦弱,最愚昧,最卑劣……最让人讨厌的种族。这么多“最XX”的特性融合在一起,最后就组成的这么一种另类而矛盾的生物。
你说它们胆怯懦弱,不假。可偏偏是这种胆怯懦弱的家伙,有的时候却也会表现出让其他种族侧目的残忍的一面。可偏偏这样的残忍,是建立在一种近乎无耻的贪婪之上——地精的贪婪大陆闻名,无论是吃穿用住的任何东西,它们都迫切的索求着。
人类之中曾经有这么一句用来形容地精的话:一只兔子加上一条饿狼再加上一条狐狸,打碎了糅在一起,就是一个地精。
贪婪到了极点,地精就敢于冒险,但是因为缺乏勇气,一旦受到一点挫折,就会懦弱退缩,可一旦稍微得意,就会忘形而癫狂。而地精的血脉里天生具备了一种让其他种族齿冷的残忍: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所有的生物,甚至包括地精自己,都可以成为它们的食物!
畏惧商队里护卫的武力而不敢上前动手,是其的怯懦。可却又偏偏迟迟不肯离去,一路尾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