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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一定是这样!”
我们访法一事已经在喜欢八卦的巴黎人之间广为流传。报纸和电视新闻都大幅报道。报纸不但仔细刊出在恶灵公馆发现的宝物的相关资料,更有许多报道夸张地记载了日本名侦探二阶堂兰子的丰功伟业。
在法国文化部所召开的记者会上,聚集了将近四十位媒体记者。对于拥有像玛莉·安东尼一样华丽鬈发的东方年轻女性,他们全都非常感兴趣。
我们站上讲台,玛斯卡尔先向大家介绍我们,之后立刻有人提问。
“二阶堂小姐,听说你在日本是非常有名的侦探,你这次来到我国,是不是也在进行侦探工作呢?”
兰子露出有如女神般的笑容,“各位,我是以度假的心情来造访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不过,要是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在警方等当局的邀请下,我绝对很乐意帮忙。”
她之所以回答得这么客气,是因为德国那起事件现在还是秘密。当然,我们也交代玛斯卡尔——我们有告诉他部分事情——不能公开这件事。
由于我们是法国外交部和文化部的宾客,记者们的提问一开始还相当和缓。然而,并非所有的记者都接受兰子,也有人提出恶意的问题,例如:“不好意思。请问像你这么年轻的女孩子,真的能胜任侦探这种极度困难的工作吗?”、“请问你有多优秀?你能和卡斯顿·勒胡笔下的约瑟夫·鲁尔达比相提并论吗?”
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一名迟到,却又硬挤到前面的男记者。他的用字遣词虽然客气,但却带有嘲笑的意味。
那位记者个子很高,脸色泛红。他戴着一顶有一条靛蓝色装饰的亚麻巴拿马草帽;从他衬衫的领口,可以隐约看见银色的项链和充满野性的胸毛。他整体的服装搭配得很好看,而且似乎也对自己帅气的容貌相当自豪。
他用背在肩膀的一台小型照相机喀喳、喀喳地拍了几张相后,便打开笔记本,慢慢地发间。
兰子从台上望向他,“关于我的评价,我想还是交给各位吧。不过这位先生,请问您尊姓大名?”
那位记者用一种傲慢的态度与嘲弄的口吻回答:“我叫布雷杰克。你可要好好记住我,小姐。”
兰子脸上浮出一个假笑,突然开始反击,“布雷杰克先生,我虽然没有像你亲爱的鲁尔达比侦探那么有才能,不过有几件事我倒是知道。例如,你并非隶属于大报社或电视台,而是某间小杂志社聘请的自由作家。你原本和恋人在尼斯度假,却因为这个记者会而被迫立刻结束假期。不但如此,你赶来这里的途中,车子还抛锚,带给你非常大的麻烦。虽说是为了工作,但临时取消假期,想必你的恋人一定很生气。真是遗憾!”
这段话实在太有效果了,让布雷杰克吃惊到眼睛都快掉下来了。他喘着气问:“你、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关于我的事?”
而其他的记者似乎也相当惊讶,一直看着他们两人。
兰子笑了出来,游刃有余地说:“这并没有什么,只不过是透过观察的简单推理而已。要是多做解释,反而会令人感到失望。福尔摩斯也常常这样叮咛华生。不过,要是我不说明,各位的疑惑也无法解开,所以我还是告诉大家我的推理。”
“好啊。”
“你背的照相机侧面贴着流水编号的标签,而且照相机上有很多细小的刮痕,看起来似乎使用了很久。也就是说,这台照相机并不是你的,而是借来的。因为如果你是大公司的专属摄影师,至少会有一台自己的照相机;再者如果你是单纯的记者,身边也应该会有其他摄影师随行才对。所以,一个人负责两种工作的你,应该是和某间小规模杂志社签约的自由作家。”
“那你又是怎么知会道我去了尼斯?”他狼狈不堪地提高音量。
“布雷杰克先生,从你的外表看来,虽然你的脸、脖子和手都被太阳晒红了,但是你的皮肤却还没有变成咖啡色,所以距离你日晒的时间应该不会太久,这应该是一天以下的短时间日晒造成的。此外,你脖子上虽然戴着一条十字架项链,但是你的脖子和胸部都被晒得很均匀,没有项链的痕迹。也就是说,你是在海水浴场等需要把项链拿下的地方晒太阳的。就算不是游泳,而是做日光浴也一样。如果你是在白天工作时晒红的,那么戴着项链的部分,应该会有白色的痕迹。还有,从项链的形状来看,你应该不是为了时髦才戴项链,而是因为你的信仰,所以你一定会随时——除了游泳时怕弄丢以外——戴着它。
“另外,在这个仍有点寒冷的时期,法国人若要度假,除了尼斯,也没有其他可能。再来就是像你这么注重外表,指尖为何会有黑色的油污?而且你白色巴拿马草帽的帽沿上也沾有一些同样的污垢。一般来说,提到黑油,会先想到的修理车辆引擎。而你的手脏脏的,是因为你根本没有时间好好地清洗。因为卡在指甲里面的油污,是很难洗掉的。
“把以上几点综合起来,就能分析出你可能是从度假处慌忙赶回巴黎,出席这场记者会。车子抛锚、把引擎盖打开修理车子,应该是在你返回巴黎途中发生的吧?巴拿马草帽上的污垢和你没有时间换装这两点,就是最明显的证据。
“以上这些都只是透过一些观察而简单导出的结论,并不是什么魔术或是神通力量。这是具有逻辑性的推理。这样你清楚了吗,布雷杰克先生?”
兰子这段一气呵成的发言,是一场最佳示范。所有对她能力抱持怀疑心态的记者,也全认同她那犀利的头脑。
“二他阶堂小姐,你是怎么知道布雷杰克先生有恋人呢?”一位看起来很高兴的年轻女记者问,而其他记者也在一旁窃笑。
兰子一派轻松地说:“请看他的手。布雷杰克先生没有戴结婚戒指。像他这么注重外表的单身男性,怎么可能独自去尼斯度假?不过,就算是我,也不知道他的恋人是女性还是男性。”会场顿时发出一阵爆笑,布雷杰克先生则发出哀嚎声,脸也红了起来。
笑声告一段落后,又有人提出问题,“二阶堂小姐,你有特别尊敬的人吗?”
针对这个问题,兰子也巧妙地回应。“这个嘛其实,我不太喜欢傲慢自大的福尔摩斯。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充满知性、纤细、有爱国心、有勇气、行动派的亚森·罗苹。他是我从小就很憧憬的人。”
“也就是说,比起英国人,你更喜欢法国人?”
“是的。至少在法国的这段期间。”
兰子的幽默再度让笑声包围全场。在蓝色眼睛里,身为东方人的兰子似乎非常可爱。年轻的她挺身面对坏人与犯罪,从事侦探的工作,与其说这令他们惊讶,还不如说令他们更感到有趣!之后的提问都充满善意。某个记者还问到兰子最喜欢的书籍。
“左拉、雨果、巴尔札克、莎冈、波娃,以及凡尔纳的书,我都读过。不过我最喜欢的是莫里斯·卢布朗和大仲马还有马凯,我也蛮喜欢的。”
这个笑话也获得了好评。所谓的马凯,据说是大仲马在撰写历史小说时,替大仲马搜集资料的助手,他经常替大仲马打草稿。
“二阶堂小姐,你有男朋友吗?”一名年约三十岁,痩痩的女记者问。
“我有很多男性朋友,不过并没有特定的男朋友。很遗憾,日本并没有亚兰·德伦,也没有尚·嘉宾。”兰子如此回答的同时,也投以优雅的微笑,而记者们则再度哄堂大笑。
兰子在记者会上的所有发言占满当天傍晚的电视新闻,以及翌日的报纸版面,成为巴黎人的最新话题。
2
即使如此,我观察到法国人对兰子的态度和反应真的很有趣。基本上,他们是分不出日本人、中国人和韩国人——其他的西方人大概也一样。对他们来说,我们通通都是东方人。而有点概念的人,也还依旧认为日本是武士国家,男人都盘着发髻,身上佩带武士刀;而女人则全是穿着和服,服侍男人的艺伎。
以往我们在日本时,若在路上看到外国人,总会因为奇特,忍不住地直盯着对方看——即使明明知道这样不礼貌。但是现在立场却反过来,我们变成大家的注目焦点。这也表示,我们总是在人前活动。
兰子的容貌和潇洒的态度,粉碎了法国人无知的主观看法。最初他们认为兰子只是东洋偏僻小国的年轻女孩——不过是警视厅副总监的女儿——到法国的目的只是游山玩水。但是她那落落大方的言行举止以及一流的知性,让他们不由得对她以及所有的日本人的印象大大改观。
还有一点相当有趣,就是兰子本身的改变。这一、两年来,她把她那头自豪的鬈发染成金色或其他颜色,但是在决定要来法国后,她便突然把头发染回黑色。我问她为何这么做,她的理由是——这样法国人才喜欢。
“兰子,你竟然会在意别人的眼光?真是吓了我一大跳。你不是一直认为外表不重要,甚至还曾轻蔑地说,重视外表正好证明女性隶属于男性这恶习吗?”
我指出这点,但她却笑了起来,“人类的行动模式会随着他从哪里找到价值而改变。黎人,你应该明白我最无法忍受与别人一样。在外国,日本人原有的乌黑头发是最特别的,况且,我们这次必须从法国人那里获得各种情报,所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光靠头色就能打动法国人吗?”
“不管是哪一国人,男人看女人的眼光都是一样。与日本人比起来,法国男人更容易诚实表现出他们的内心,这样不是更好吗?”
结果,不管到哪里,兰子的行动准则都离不开“观察与逻辑”。她把自己的容貌打扮当成测试法国人反应的石蕊试纸。然而,这样的游戏或恶作剧,并不能完全让兰子与生俱来的“无聊症”消失。
到法国才一个星期,她就已经开始对这个国家幻灭。我知道她几天前就开始变得焦躁不安。这是因为她想要快点调查德国那起事件,但是行程却被安排得满满的,所以她才变得着急。
我们只要一有空,就会互相讨论那起事件。我们不但看了好几遍那份发生在银狼城的惨剧记录,更试图针对事件内容,找出适当的解释或确切的推理而不分昼夜地绞尽脑汁。
到法国约一个星期的某晚,我们结束一天的行程,吃完晚餐后,便到饭店附近的咖啡厅休息。修培亚老先生点了酒,而我和兰子则喝着咖啡,三人天南地北地聊着各种话题,最后仍不免提到银狼城事件。
当兰子将文学性话题转到人类的恐怖时,我问:“兰子,你认为人类感受到的恐惧,全都可以用自己的意志力克服?”
“对呀!实际上,恐惧本来就不存在于这世界。就算有,也只是从人类的无知或因不了解而衍生的妄想罢了。”今晚,兰子穿着一件缎棉的红色花洋装。她一边回答,一边在那又长又柔软的裙下交叉双脚。
“是吗?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不太会解释,但我认为在人类的心里,或是本质,应该有一种类似潜在的恐惧之类的东西,那东西是与生俱来的,相对于人类的理性,当我们面对无法解释的事情时,那份畏惧的感觉就会煽动我们内心的恐惧。因此,人类才会发展出信仰、宗教和哲学。人类从太古时代就拼命地想要拭去那种恐惧心理。”
兰子把刘海往后挽,笑了笑,“黎人,我真是吓一跳,你何时变成神秘主义者?”
“每个人总有一天可能会因意外或是突如其来的死亡,也有可能是因病而死。说得极端一点,也许人类的一生只是朝着死亡前进而已。这样一来,难免会变得有点悲观吧!”
“原来如此。”
“有一些超自然论者相信出现在《圣经》或土著信仰的恶魔及妖怪,其实是史前的恐龙或巨大爬虫类。也就是说,人类在原始人时代曾经和从大灭亡幸存下来的恐龙,共同生活过一段时期,并为躲开这强大又凶暴的敌人而四处逃窜。而当时的恐惧还残存在人类的细胞里,并无意识地流传给后世的子子孙孙。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西洋文化中所描绘的恶魔的滑滑皮肤上,有蓝灰色的鳞片;从眼睛、牙齿、舌头到整个形体,都很类似爬虫类,就连像蝙蝠的飞膜一样的翅膀,也和无齿翼龙十分相像。这样想不是很合理吗?”
兰子用一种惊讶的表情说:“黎人,这种说法还真是牵强附会!你觉得从恐龙灭绝到有原始人出现为止,这之间到底相隔了几万年?恐龙是在新生代第三纪,也就是七千万年前濒临灭绝的,就算我们把南猿(译注:最早在非洲发现的灵长类化石)视为人类最原始的袓先,人类最多也不过只有四百万年的历史。所以,这两者是绝对不可能同时在地球上生存的。
“同样地,有一派说法认为,恐龙之所以灭绝是因为陨石冲撞地球,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