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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提起了兴趣:“赌注呢?”
他笑了:“赌注就是你、我。输的那一个,要拜对方为师,终生做他的奴仆。”
我一时默然,不知如何回答。
他注视着着我,一字字道:“真正的天才只有一个,其他的人,应该放弃自己的一切,辅佐他完成最伟大的作品,难道不是么?”
我冷笑起来:“这是很好的理由,但我从你眼中,看出了别的原因。”我轻声道:“不要骗我,因为我们是同样的人。”
他注视着我,清澈的目光宛如秋夜月光,似乎要将我整个人看穿。
他缓缓点头,道:“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她叫珊儿,美丽可爱,聪慧绝伦,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本来,她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的,但她十五岁那一年,却崇拜上一个画师。于是,她偷偷离开了家,独行千里,去寻找这个画师……她死在这个画师的房中,死状惨不忍睹。”
我的目光也冰冷下去:“你也相信我是凶手?”
他缓缓摇头:“我不相信一切传言,也不会相信你的辩解。我只相信你的作品。作为一个完美机关的缔造者,我必须诚于我的机关,同样,你也必须诚于你的画笔。”
他温婉的容色一肃:“因此,我要看的,是你的画。”
“在我的注目下,若你心中有丝毫愧疚,就绝对赢不了我。你若输了,我就立即逆转整个大殿枢纽,一起玉石俱焚,为她复仇。这里的每一处机关都能牵动无数炸药,即便你武功再高,也不可能逃得出去。”
他不再说话,只轻轻摊开手,邀请我加入这场豪赌。
我点了点头。没有人能拒绝这场赌约,正如没有人能拒绝命运。
我试图拿起眼前的笔,但长时间的酗酒已经破坏了我手腕的感觉,我握笔的手在不住颤抖,墨迹点点滴下,晕染了宣纸。
他静静看着我,似乎在等待,等待我不堪自责,扔开画笔,承认自己的罪行。
我不能示弱,因为我问心无愧。
我一把打翻桌上的茶杯,然后用手指蘸着水渍,在桌上点染起来。
他默默看着我画完,良久无语。
大殿中月色寂静,连彼此的呼吸都听得如此清晰。
最终,是他的长叹打破寂静,他说:“我输了,我拿不出可以与你媲美的人偶。”
我的脸上看不出分毫胜利的喜悦,只是冷冷看着他,道:“你早就知道结果了,对么?”
他又一次笑了,这次的笑容显得极为轻松:“是的,我其实本不相信,那些绝世的画作能出自一个凶犯之手,你落笔的那刻,不过是证明了我的推想。”
我深吸了一口气:“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那和我弟弟一模一样的脸上浮现出明月般动人的笑意:“你相信么,昨夜,我梦见珊儿,她告诉我,我此生的意义,就在于供奉。她说她的供奉还未开始,就结束了,她托我将她的生命进行下去。我本不明白她话语的意思,但当看到你之后,我恍然而悟了。”他顿了顿,一字字道:“因为你就是传奇,我要将对神明的敬意,和珊儿那未完的爱意,一起供奉给你。”
我看着他,他的话是如此决绝,不容商议。我不禁一时无语。
他却站了起来,向我摊开双手:“所以,我才邀你来到这里。我知道你不愿意与人相处,这个谷中,除了我以外,只有木偶,它们能任你役使,但却永远不会打搅你。你可以用你一切的精力,自由描画你的传奇。”
??传奇。
我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那些破碎的片断突然在脑海中贯穿起来,我突然明白了什么。
我这一生,难道不是太过顺利了么?
当我贫困潦倒的时候,非衣画师为我送来了金钱;当我被人追杀的时候,那以?为名的剑仙给我留下了绝顶武功;当我因自责、寂寞、思念而陷入绝境的时候,命运,又给我送来了让我与世隔绝的玄玑谷,和一个长得和我弟弟一模一样的男子,陪伴我,帮助我!
命运给予了我这么多,那它要的到底又是什么?
它要我为它做什么?
我早该想到的。非衣,其实是一个裴字,是一个姓氏,?,是一个名字。裴?,是唐人,是最早的一部传奇集《传奇》的作者。自他之后,所有传奇都因而得名。
世间或者根本没有一个叫做非衣的画师,也没有一个以?为名的剑仙,这一切,不过是神明在提醒我的使命??他给了我一切,不过是引诱我出卖自己的糖果,他是要借我的手、我的心,描画出一部伟大的传奇。
我无心接过他的糖果,承诺了一个交易。而后就成了他的奴隶,永远呕心沥血,不惜一次次承受分娩般的剧痛,为他创造出灿烂的作品。
这就是他要的供奉。
艺术的神明是如此善良。他让那些和我一样,一无所有、心中充满伤痕的孩子们,能够有一天高居人上,用无尽的繁华和无边的赞叹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然而他也是如此的恶毒,要你用一生来偿还他的恩德。
而是我订下的,不可逃离的契约。
于是,我尊重了神谕,和玄玑谷主人一起居住在谷中。玄玑谷中整整一年的静思让我想通了一件事。
神明既然用裴?的名字来告谕我,就意味着,他要我创造的,决不是对唐传奇的模仿,而是一个崭新的超越唐人旧作的传奇。
于是,终于有一天,我烧掉了自己画过的所有传奇,因为我明白,用笔画下去,无论如何也不能超越传奇本身。
我要用更重的笔来写。
我创造了一个刺客组织,它的名字,就叫做传奇。
传奇由十二位刺客组成,每一位,都以传奇中人为名。
王仙客、红线、聂隐娘……那位玄玑谷的主人,也是我第一个弟子,被命名为霍小玉。
而我自己,叫做步非烟。
我选用这个名字的原因,不是喜欢唐人的《非烟传》,而是我曾承诺了我弟弟,要为他重写这篇传奇。
我精心培养着我的传奇们,一如多年前在白纸上精心描摹、设定着每一个人物的形象、衣饰。直到他们都成为天下最优秀的刺客。
我知道,将他们都绘入一部长卷中,演出一幕超越十二名篇的传奇,这就是我的使命。
十年来,我一遍遍思考着属于他们的结局。
我将玄玑谷地界渐渐扩大,变为一个小镇。然后在镇中种上了五色桃林,修起了山神庙,我为每一个传奇,准备好他们独特的道具。
那是一卷卷珠玉锦绣的传奇,那是一幅幅巧夺天工的画卷,那是一曲曲哀感顽艳的悲歌。
但我迟迟不肯动手,因为那些结局太过惨烈,我不愿意让他们??那些我心爱的孩子们,走上这供奉的祭坛。
又或者,我在玄玑谷中生活的日子太过逍遥,我宁愿沉醉在这庸常的幸福中。
我拥有了传奇,也找回了心爱的弟弟。虽然他现在有了另外一个名字,但我知道他是我的弟弟,他全心全意地陪伴我,照料我,再也不会离开。
我心中暗自希望,这个结局能来得更晚一点。
然而,神明却已经等不及了。
它迫不及待,要收获他的供奉,要看到传奇的结局。
于是,有一天,我亲手培育的一位传奇,为了自由而行刺我。
她的名字叫做红娘。
而她的毒药,将借那个和我弟弟一样的男子,刺入我的体内。
红娘将牵肌丹的七种成分,分别放入深山中七处泉眼中。
当时,我修炼服食之术,于是霍小玉为我造了一组特殊的偶人,她们以七仙女为外形,身后有羽翼,能在深山峻谷中自由飞翔。
七仙女每日分别从这七道泉眼中打一碗水,煮成一壶香茶。他说,只有这样,泉水甘苦五味才能调和到完美无缺的地步。
这是他拜我为师后少有的,炫耀自己才能的机会。
七种泉水,每一种都是无毒的,就算混合在一起,也要按照独特的顺序,才能化为毒药,而且分量微乎其微,就算小玉偶尔为我尝药,也是察觉不出的。所以,三月之后,我才发现,我已经中毒。
牵肌丹之毒,天下决无解法。从那日起,我全身肌肉将逐渐收缩,直到还原成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然后暴血而死。
红娘的潜心刺杀,却在霍小玉的无心之过中,突破了我所有的防线。让我的身体,在剧痛中渐渐收缩,总有一天,将我变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并没有特别的愤怒,也没有特别的悲伤。我知道,这是神明对我的提醒。
提醒我将传奇的结局提前上演。
霍小玉,就是传奇的序幕。
那一夜,我击断了他的脊柱,让他再也不能站立,再也不能离开。
然后,我刺瞎了他的双眼。
昏迷中,他浴血的脸依旧清俊无比,似乎还在无言地对我微笑着。我这样做,只是不想让他看到我逐渐萎缩的身躯。
在他的心中,我永远是完美的传奇,无论我怎样对待他。
我看着掌心的血痕,为自己的残忍颤栗。
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有那么一刻,我甚至想要放弃这些关于传奇的幻想,冲上前去,紧紧抱住他,为他疗伤,然后照顾他一生,就像当年照顾我亲爱的弟弟一样。我会分享他的痛苦,会讲传奇的故事给他听,直到天荒地老。
但当我抬起头,却看到了神明那雷霆般的怒吼。
多年以前,也是在我的怀中,那个柔弱得宛如婴儿的男孩,也是先失去了站立的能力,再失聪,失明,直至失去生命。
这一幕是何等类似。
多年前是我最疼爱的弟弟。而现在,是霍小玉。
多年前,也是在我的怀中,无情的病痛一点点夺走了他的四肢,他的双耳,他的眼睛。
如今却是我,亲手将那具我至爱的躯体毁坏。
难道这就是神谕?
难道我始终不能拥有弟弟,而只能孤独地诉说传奇么?
我仰天长啸,却再也无法住手,我像一个牵线偶人,被那万恶的神明控制,在我最心爱的人身上施展天下最残忍的刑罚。
我一手抱着他,一手用炭火哑了他的嗓子,将水银灌进了他的双耳。
他更像弟弟了,昏迷着,辗转在我怀里的弟弟。
我紧紧抱着他的身体,泪落如雨。
为了那个可怕的契约,我无意中将我的弟弟推上了祭台,而后我又刻意地将霍小玉,将我自己,将我最心爱的传奇们推到了祭台之上。
但是我不后悔。
我不后悔。因为这是我的夙命,我的契约,我的供奉。
据说,所有的传奇都以人为名。
而这篇汇聚了十二传奇人物的全新长卷,将以步非烟的名字,在世间万古流传。
它将超越唐人的《非烟传》,成为天下无双无对的传奇。
这是我一心一意描画的,第十三篇传奇。
这就是我的夙命,我的契约,我的供奉。
传奇主人?百子献祭(代后记) '本章字数:752 最新更新时间:2007…04…30 16:31:13。0'
《旧约》中,为了证明自己对上帝的爱,亚伯拉罕将独生子献上了祭台。这个故事启发了漫画家车田正美,将独子改为百子献祭。于是,城户光政得到神示后,将自己的一百位儿子献给了女神。之后这一百名披上战甲的少年,便为了人世的美与爱,在天空大地海洋上浴血战斗。
或者,永恒的美与爱,本身就需要我们,用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去向神明献祭。
步非烟,这个与我同名的传奇主人,她并不是一个执掌一切的神明,而只是一个无比虔诚的修行者。
前代无法超越的艺术之峰,那永恒运转在俗世上空的爱与美就是她的神明。为了这个神明,她在世间虔诚地跋涉。她拥有的一切,那无与伦比的智慧与意志,也只是为了一次次追随着神的脚步。
她以为,世间最美丽的传奇已在唐代被人写尽,无论她如何技老雕虫,都不可能超越前人那美的极致,于是,她不再用笔来书写传奇,而是用她的生命,用她一手造就的传奇。
我知道,她并非一个无情的噬血者。每一位传奇都是她最好的作品,最心爱的孩子,她爱他们胜于爱自己。十年前,她从饥饿、杀戮中将他们救出,抚养他们长大,十年的训练与磨砺,让他们出类拔萃。
然而,在某一天,她得到宛如来自神的旨谕,她要将他们献给上苍,以完成最美的作品,那是爱与美在俗世的象征??一篇由她写就的完美传奇,将在尘世中万古流传。
于是,她将自己和所有的传奇献上了祭台。
我无法判断亚伯拉罕看到爱子在祭台上挣扎时,会不会悲哀,我只知道,在《天剑伦》结束的时候,我曾为雪峰之颠的那一场紫衣蝶化伏卷哭泣,那一刻,我感到我将我的孩子连同自己的心一起放上了冰雪神坛。
我知道,传奇主人在亲手毁灭自己的传奇时,她一定会落下伤心的眼泪,每一滴眼泪,都将化作一卷传奇。
这些传奇,为了永恒的爱与美,将带着一个母亲或者一个作者的悲哀,在天地间流传下去,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