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牧师和蔼地跟他道晚安,他挂着鹰钩鼻子的红通通的脸上洋溢着善意。“看来
你今天运气不大好。”他说。
差透了,他说。他在这里钓了一整天,可什么也没钓到。等他回到葛宁村的时
候,一定会落为笑柄的。
“咦,你不是住在卡耳尼许旅馆啊? ”
不是,格兰特说。他在葛宁一问旅馆投宿,但是德莱斯戴尔先生非常大方地允
许他在芬莱湖附近钓一两天鱼。
两处相隔不过四英里路。所有钓到的鱼,当然,最后都得交还德莱斯戴尔先生。
“这样会令人觉得很扫兴,当你最后一无所有的时候,会很失望的。”牧师说,
“要不要到牧师会馆里喝杯热茶? 我叫罗更。五点半到六点之间是下午茶时间,应
该已经准备好了。”
格兰待很感激他,克制自己不因这个邀约露出冒昧的喜色。命运正操控在他手
中,一旦进入牧师会馆,他就可以大展身手了。他难掩兴奋之情地收拾起钓具,手
臂搭在牧师身上,跟着他朝河的下游走了半英里路到达牧师会馆。事情发展到这个
地步,他顾不得深思熟虑,懵懵懂懂地跟随着牧师的脚步,走过傍晚的小路,越过
桥,以相当缓慢的步调沿着公路来到牧师宅前。当牧师带着他顺着大马路,穿越宽
广的草皮抵达大门口,格兰特心跳不知不觉地加速,有一度他虚弱到笑都笑不出来。
十天前,巴尔克将这个案子转交给他,他手上只有一条手巾、一支左轮枪和一把血
迹斑斑的匕首。现在,在这个国家的边陲地带,他即将和他要逮捕的人犯面对面。
他们在门厅脱下自己的外套和帽子,格兰特隐约可以听见紧闭的门后,人们的
闲聊声和杯盘交错发出的清脆声音。然后,罗更先生开门,请他先进入房内。
第十二章
饭厅里,三个人围着桌子喝茶:容貌酷似伊芙雷太太的老妇,一头红发肌肤苍
白的女孩,还有黎凡特人。当主人为他开路,准备将他带到他们眼前的时候,格兰
特隐身在壮硕的牧师身后,趁机留意他们每一个人,他甚感得意的是:他要抓的人
认出了他。拉蒙双眼瞪视着他两秒钟,血液上冲涨红他的脸又迅速退去,一脸惨白。
格兰特以旁观者的心态想着丹尼·米勒不知会怎么奚落这番景象——丹尼这家伙一
向不留口德。黎凡特人无疑是这种游戏的大外行——过失杀人的可能性大于蓄意谋
害。
“我带了一位访客,”牧师说。“这位是格兰特先生。
我看到他在钓鱼,但是什么都没钓到,所以邀他进来喝杯茶。这位是我的姐姐,
迪摩太太。外甥女,迪摩小姐。还有我们的朋友,拉尔先生。现在,你要坐在哪儿
? “
格兰特被安排坐在迪摩小姐旁边的位子,正对着拉蒙。牧师介绍的时候,拉蒙
向格兰特微微点头示意,并无失态的表现。他纹丝不动地坐着,然后安静地起身去
拿东西。他坐下时,格兰特注意到一件事,让他心里突地为之一震。拉蒙放在盘中
的杯子方向错了。这个人是左撇子。
“我很高兴你们没有等我,爱格尼丝,”罗更先生打开清朗的嗓音说,“我本
来以为你们会等我。我走过了那座摇晃的桥,绕道河的对岸回来。今天的黄昏真美。”
他的外甥女说:“我们很高兴你带格兰特先生回来,这样刚好凑成奇数,我们
就可以进行投票了。我们曾经争执混血儿究竟是好是坏。我指的不是黑人和白人,
而是不同语系的白人。我母亲说血统纯正的人种最优秀,当然,她这么说是因为她
是如假包换的高地人,渊源直可追溯至创世纪的洪水时期。罗更家是麦坎南族人,
从来就没有一个麦坎南男人没有自己的船。我的父亲生长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地
带,祖母算是英国人,拉尔先生的祖母是意大利人,大家都各持己见。现在,罗勃
舅舅无疑是站在我母亲那一边,身为一个血统纯正的高地人,他拥有这个纯正所有
的冥顽不灵和这族人讨厌的自豪。所以我们找你加入我们的讨论,你的祖先该不会
也是穿格子纹呢的吧。”
格兰特坦白说,他认为混血儿比血统纯正的人更受重视。所以说,混血儿到今
天还能存在。混血使人类变得更多元化,不再仅限于几项单一的特质,这是件好事。
混血儿多半聪明机伶多才多艺,甚至心胸宽阔,对人体贴关怀。总之,他认同迪摩
小姐及——拉尔——先生的观点。
原本只是轻松的闲聊,格兰特大感讶异罗更先生竟激烈又认真地反驳他的话。
高地人的血液蛊惑着他,他以此和西欧大多数的国家做比较,证明其他国家受到的
遗害。
直到茶喝完时,格兰特才发现一件很可笑的事,罗更先生这辈子居然没有走出
过高地一步。到低地去还只是因为三十年前的神职人员训练,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什
么其他的国家。善解人意的迪摩小姐适时接话,打断他的高论,缓和了这段争议。
格兰特担纲罗更希腊合唱团中的一角( 宗教庆典或戏剧表演中的合唱团,在古希腊
的悲剧中,他们扮演兴高采烈的观隶,借以说明戏剧的过程和诠释戏剧的主题,与
演员产生共鸣。) ,他让自己的思绪专心针对拉蒙。
黎凡特人开始表现得比较自然一点。他出于个人的敌意正眼迎视格兰特的目光,
旁的事全无法引起他的注意。
他无意掩饰他大拇指上的伤疤,尽管他已经知道格兰特看出他泄露秘密的杯子,
该死的证据。他显然在盘算着这出正在上演的好戏。走着瞧吧,等时机到了,他就
会乖乖就范。格兰特终于看到他眼里闪动敌意的凶光。逮捕个胆小鬼不是什么好差
事。办案人员一刀砍了他的脚胫都比用刑具紧夹他膝盖来得干净利落。此时此刻,
根本就不须动用到膝盖夹。
面对着这个男人,有一件事教格兰特不得不狠下心:在他留宿的短短三天时间
里,似乎就已经赢得了迪摩小姐的青睐。他用飞快的浅笑回应她,他眼光停留在迪
摩小姐身上的时间多过席间其他人。迪摩小姐看起来是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孩——
她像所有的红发女孩一样机伶聪慧——所以不嫌弃缺乏男子气概的拉蒙。拉蒙是否
是想找一个盟友? 一个正在亡命天涯的杀人凶手通常没什么兴趣和人谈情说爱——
尤其他对犯罪根本不在行。这就是机会主义者的卑鄙与无情。好吧,他不可能有机
会达到目的的。格兰特静观其变。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牧师宅五点半午茶中的主
食炸鱿鱼,黎凡特人也吃了,格兰特好奇地想拉蒙怎么吞咽得下每一口食物? 他在
意吗,还是他觉得一切都过去了? 他难道真的无耻到认为“你难道不这么想吗,格
兰特先生? ”他是虚张声势还是胸有成竹? 他的手很稳——杀了他好友的那只细长
黝黑的手——他在这席谈话中并未刻意回避他应该扮演的角色。对其他的人而言,
现在坐在这里的男子和午餐时坐在同一个位置的男子并没有两样。
黎凡特人这一点做得太高明了。
茶喝完后,他们准备抽烟,格兰特向迪摩小姐奉上一根烟。她故作害怕地扬起
她的眉毛。
“亲爱的先生,”她说,“这里是牧师会馆。如果你想出去走走,到河边的石
头上坐坐,我可以奉陪,但在这屋顶下可不成。”
“在这屋顶下”这话显然别具深意,她的舅舅假装没听到。
“这真的是让我受宠若惊,”格兰特说,“只是,现在时间已经晚了,我还得
走回葛宁村。我想我现在最好动身了。很感激各位让我度过一个愉快的下午。也许,
拉尔先生愿意陪我走一小段路? 反正还早,天气又很好。”
“没问题,”黎凡特人说,比他早一步走向门厅。格兰特怕拉蒙一走了之,匆
匆向主人道别。然后他看到拉蒙静静地在门厅穿他早上穿的旧军用外套。迪摩小姐
跟着她的舅舅出来,在宅院前目送他们离去。格兰特一度担心她会追上来要与他们
同行。也许是拉蒙转身背对着她的坚持让她却步。她若无其事地对他说:“你也不
想自己一个人回来吧? ”他不答腔,明知她还站在那里,头也不回。这只意味着一
点:他不要她同行,她最好识相地闭上自己的嘴。格兰特默不作声,要是能够避免
的话,他不愿让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蹦这浑水。走出大门,两名男子转身向站在门
口的两人致意。格兰特戴上他的旧软呢帽时,看到拉蒙致意,于是也脱下无边帽,
跟着他回礼。除此之外,格兰特还真不知道有哪些其他的姿势可以表示道别的诚挚。
他们一语不发地朝前段的上坡小路走,直到远离房子所能看见的距离,驻足在
通往山上的公路路段和沿着河通往田地那条小径的岔口,格兰特说:“我想,你该
知道我要你做什么,拉蒙? ”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拉蒙说,迎面看着他。
“我是从苏格兰场来的格兰特探长,我有搜捕令可以逮捕13日晚上在沃芬顿队
伍里杀了索瑞尔的凶手,就是你。我得警告你,任何你说的话,都会是法庭上的呈
堂证供。我要确定你没有携带武器。能否麻烦你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下,让我搜
身? ”
“你弄错了,探长。”男人说,“我说我愿意陪你走一段路,不过我可没说走
多远,恕我只送到这里。”他抽出插在口袋里的左手,格兰特惟恐是支左轮,在他
出手的霎那,格兰特急忙举起双手。虽然他本能地闭上眼,还是看到拉蒙拿出的是
牧师会馆下午茶桌上蓝色的茶杯纸垫。尴尬之余,他半睁半闭着眼睛,假装咳嗽打
喷嚏,却只听到田埂上飞快离去的脚步声,他马上集中注意,辨识声音的方位,待
他分辨清楚要追上去,已经过了两分钟。史翠德那晚的记忆向他袭来,他决定急起
直追。没有人——即便是像黎凡特人这般身手矫捷的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
得了多远。他的活动范围受限于精力耗尽的临界。他一定是沿着某条路逃,黎凡特
人虽然顺利逃脱,但等他最后筋疲力尽时,终究还是被困在乡间里。没错,他够狡
猾,对这点一定心知肚明。因此,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故伎重施,重耍在史翠德那
晚的诡计;躲起来,等到天色全暗,能够安全的行动时,再来个名符其实的大逃亡。
格兰特想,这么一来,黎凡特人应该会站在较高的地势以方便掌握情况。远处
几英里的地方,一条细窄的涓流从山上流下来。溪谷不足以挡住他直立的身躯,但
是,如果他弯下身,它绝对可以遮蔽他沿着荒地爬上山头的行动。他锐利的双眼迅
速朝眼力所及的四周环顾。他就着小峡谷,弯下身子,往上攀爬,每爬行几码就停
下来,确定视野内没有任何动静,自己尚未暴露行迹。继续爬行,峡谷被桦树阻隔,
更远处,峡谷贯入稀疏地散布着几株桦树的一片小台地。在黄昏绿晕的暮霭中,桦
树尚未被黑暗吞噬,从台地放眼望去一览无遗,格兰特决定放手一搏。他小心翼翼
地从溪边的沙岸起身,朝台地那片稀疏的草坪走去。越过草坪走到山腹前仅几码的
茂密的扫帚树边缘。地理位置的优势让他得以侦查眼下整座山谷,只除了他右侧的
那块石板被一堆乡间四处可见的柴薪遮住。看到这堆柴薪让他安心不少。柴薪对拉
蒙来说,就如同贝德福街对街的店门,他毫不怀疑地确定拉蒙现在就藏在那里,等
着格兰特从马路某处叫唤他。让他好生不解的是:拉蒙究竟是打算搭巴士还是计程
车。除了等待黑夜来临之外,他迫切需要的是什么? 他一定很清楚,如果他等到天
黑,格兰特将会发布警报。天色就要暗了下来。他该不该放弃自己的藏身之处,向
拉蒙发出警告? 拉蒙就是想要他这么做吗? 他若是放弃继续监视,回去寻求救兵,
这么做是否正中拉蒙的下怀? 他希望自己能够设身处地——以识破拉蒙的诡计。他
越想越相信拉蒙算好他会折返寻求援助。显然他没别的路可走。他已经给了拉蒙一
次开溜的机会,是他自己没有好好把握机会,从现在的处境看来,他是在做无谓的
挣扎。无疑的,接下来,他料想探长已经吓得手忙脚乱,无暇念及他或其他人的感
受,决定回去找救兵继续他的逮捕行动。一定是这样子,格兰特决定停留在原处,
继续监视乡间的动静。
他藏身在充满湿气、萧瑟的桦树丛间好一阵子,眺望部分被树叶覆盖的溪谷。
车子的煞车一度从他的左侧下山的公路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