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车子里的味道变得有些难闻,不是大便没擦、也不是很多天没洗澡的那种黏腻的汗垢味,而是很神秘的臭味,不过我这种好相处的个性当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异样就是。 此时我想起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爱的教育」。
爱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大意是说一个水泥工人的儿子到作者家里作客,要走的时候,屁股一离开沙发,作者就发现他朋友落下了些许白灰,他想伸手将沙发上的白灰给拍掉,却给他父亲阻止了。等他朋友走后,他父亲说,当着他朋友的面将白灰清理掉,会伤害他朋友的脸皮甚至尊严,反正白灰什么时候拍都行,但总得先顾虑到人家。 我很同意,如果我被熏到想吐,也会假装是自己晕车,不会牵拖是被臭味陷害。
讲到吐,就不由得遥想起小学三年级的一场学生远足。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重要事件之一(到底是哪十大?说不清的,搬个数目或名次出来无非是想慎重起事)。 那天风和日丽,我们要去某个儿童游乐园玩耍,全班五十多人共乘一辆巴士,座位早就依照身高安排好了,我个子从小就不高,加上老师挺喜欢同我说话(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乱讲话,甚至是编故事耍老师),于是被安排在老师的后面,位置在巴士的最前方部份。 但开车没多久,有个坐在巴士尾巴的同学摇摇欲坠地举手,宣称他体质容易晕车,若继续挂在巴士后头,他铁定要晕到狂吐,强烈要求好心同学跟他调换位置,让他坐前面点。 在他脸色苍白的恐吓之下,一向富有爱心的我举手了(虽然我也蛮容易晕车),说我不介意跟他换位子坐,老师说随便我们,于是我们俩就调换了。
我坐在巴士后头没有晕车,因为我跟隔壁同学玩纸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换座位的同学却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吐了。
这位呕吐的女孩子呕吐的方式很有个人风格,就是站起来吐。
别问我她为什么呕吐非得站起来,这个问题跟去问一个左撇子为什么吃饭要用左手一样蠢,会站起来呕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来吐不可,才能被称为「挖靠,她就是站起来吐的那型」那种人。 惨剧就这么发生,女孩子站起来吐,于是呕吐物便如醍醐灌顶般在那位男孩子头上倾泻而下,当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后巴士停在休息站,大伙下去尿尿。那位被呕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学在男厕洗手台前有气无力地梳洗,他将所有人身上的卫生纸跟手帕都借光了,因为他必须将沾黏在头发上的糊状物洗掉,也要将衣服上的汤汤汁汁尽可能消灭,你知道这是多么悲壮的工程。 印象很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位苦主,因为他不只身上的东西很脏,还散发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范围大到大家尿完后全都没洗手就出去了。 我还记得我尿尿完后,看着孤单单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颇有感悟说了一句话:「喂,黄世颖,如果我没有跟你换位子的话,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励他,然后没洗手就闪人了。 他透过镜子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决不会忘记。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最重大的十个表情之一。 后来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后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么前面也吐,实在不能怪他身体虚,而是浇了他一身的呕吐物残留下的余味不断地熏他、蒸他、摧毁他,还将坐在他身边的同学吓跑,宁愿跟后面的人挤一挤也不愿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应该是苦主第一顺位的我,当然比谁都要关心事件的后续发展。
我仔细看着站起来呕吐的那位女孩,嗯,实在是很丑,而且丑到将来也没机会变美。 一个人长得丑不丑其实没什么好评论的,漂亮也不见得个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么的,但在呕吐这件事上,美丑就产生了很严肃的差别。 如果站起来呕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顶的男孩在长大后,还可以指着电视上的美女说:「哈!想当初我国小三年级时,这个大美女还吐了我一身呢!万一当初我没跟柯景腾换座位,她还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么的骄傲! 但很可惜,那位跟我换座位的男孩子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机会,这件事也肯定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
例如他绝对不会跟任何人换座位,一旦换了,说不定头顶上的风扇突然坠落。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交换乐透彩彩卷,免得错过头奖。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家玩换妻,免得干到签王。 扯得太远。 不过小鬼头的臭味不容小觑,我在颠簸的老旧车上的确不太舒服,于是藉了个故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免得出糗。 搞不好他们反而觉得我很臭。。。。。。一个人要真的臭,他也闻不出来的。
第五章 一塌糊涂的奶晕 讲到臭,就不得不说说在甘比亚的洗澡经验。 有条精力旺盛的小河贯穿了我住的小村落,于是大家都在河边洗澡。
尽管有水井,虽也不是什么珍贵资源,但里头的水那是用来喝的,因为从井舀出来的水是很清澈的,水里的线虫跟红虫一条条看得一清二楚,不若河里的有些泥黄,吃进什么东西都不晓得。 我去的时候是半雨季,河流水源充裕,堪称幸运。
干季的时候,河流干了,河道上的土变成烂泥巴,听说那时大家都卯起来不洗澡,水井也真的成为稀有资源,它储存了雨季时的老天恩惠,绝对是要喝的,可不能拿来洗澡。 甘比亚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在河边一起洗澡,算是社交行为的重要一环,友好的两人还会相互涂抹香料,有点像是灵长类相互整理毛发、抓虱子吃食的亲密交流,这种交流让两人产生互信互赖的共生感,奠定了原始社会的和平基础。 「Giddens,要跟我们一起洗澡吗?」Jim 问,爽朗地说:「我知道你们不习惯 跟大家一块洗澡,你可以用屋子大瓮里的存水洗身子,我再叫小妹挑水补满,不费什么力的。」
「当然一块洗啰。」我为了表示想融入当地日常生活,自然决定参加河边的天体营宽衣解带,而不是躲在茅草屋里舀大瓮里存放的清水洗澡。 到了河边,我发现甘比亚的女人不只身高可以灌篮,奶子也都很大,不过几乎清一色都下垂,如果牛顿当初没有被苹果砸到,见了这么多对下垂的吊奶想必也会有所领悟。 我没有被下垂的奶子林给吓跑,却被那些女人大的一塌糊涂的奶晕弄得十分心惊。每沱奶晕差不多都有我的巴掌大,久视之下会有世界末日就在眼前的莫名焦虑。 在受到奶晕攻击后,身为视奸界椅子人的我也没办法抬起头来炫耀亚洲巨炮的实力,而且我发现我的外号起错了,什么GG大,大个屁,Jim 垂在肚子下的那只才叫妖怪,就连他十岁的弟弟都是一副神力天授的模样。 有鉴于士可杀不可辱,大部分时间我都将下半身泡在水里专心擦拭,一边感叹人类的进化果然十分分歧,一旦走岔了路,皮肤黑白黄红各不同,长短也分了高下。 正当我感叹民族荣誉的危机时, Jim 那即将替我洗衣煮饭的十二岁罗莉小妹也下水洗澡。我才惊觉原来有些东西还是精巧美观就好。
还未遭到地心引力的蹂躏前的甘比亚女孩最美。 「我妹妹帮你擦香料。」Jim 坚持。
「随便。」我也不反对。我说过我好相处。 Jim 小妹用奇怪的香料撒在我身上,香料一沾到我原本就湿湿的身体时就糊成一团,好似软软的香皂,小妹就这么搓着、捏着、有点像是在我身上杆面似的,香气很浓颇有催情效果,我深思若取得这香料的代理权回台湾,岂不要大赚一笔? 小妹将我的背搓揉完毕,就换前胸。 这可有些不大妙,许多男人的敏感之处都在双乳,我也不例外(尤其是豪迈的左乳),一个弄不好就要勃然而起,我赶紧矮了矮身子,确定下半身都泡在水里后才放心让小妹帮我擦,免得等一下脸丢大了。 小妹似笑非笑,搞得我人心惶惶,捏着香料面团的双手动作得越来越慢,还叫我将双手举起,她好清理我鸟窝般的胳肢窝,情势可说是越来越危急。 「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这句经常出现于各大A片的佳辞美句,自动自发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我赶紧点头说可以啦我很干净啰,不如换我帮妳涂涂。 「不不,只有夫妻才互相擦澡的!」Jim 连忙阻止。 是吗?真是太可惜了! 洗完澡后,我走上岸用毛巾擦干身子时,一抬腿,赫然发现屁股跟大腿后侧吊了好几只肥孜孜的水蛭,少说也有十来只,个个吸得眉开眼笑。
Jim 见状也不奇怪,笑嘻嘻地将吸在我屁股跟大腿上的水蛭利落地给拔掉,动作之快让我来不及反应。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样拔水蛭似乎会伤到我的皮肤,我还以为要洒盐让水蛭自动脱落才是稳健的、有科学常识的做法,然而 Jim 的手法非常快速,肯定是有练过吧,水蛭几乎没有抵抗就被轻松解决。 「&^^&^&(*)*(^%@……」Jim 嘴巴里绕着一大串叽哩咕噜的土话,然后将放在地上的水蛭一条条投进了河里,并没有要处死水蛭的意思。 我注意到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的屁股也挂了几只水蛭,显然 Jim 将水蛭丢回进河里并不是因为他们有防范水蛭的妙招,例如在屁股上事先涂上特制的药膏之类,所以一定有其它的理由,例如「水蛭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水蛭在甘比亚是保育类动物」、「水蛭是我们这个部落经过认证的祖先」。 「Jim,为什么不拿石头砸死水蛭,反而要丢回河里?」我就直率地问了。
「这条河的精灵叫屋丧邦哥,是一头像大树般粗大的水蛭,这些水蛭都是她的小孩,要不是吃掉,还是放回去的好,不然屋丧邦哥会不高兴的。」Jim说。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
虽然我在小说「狼嚎」里也写到许多条潜伏在「不知道通到哪里河」中的巨大水蛭,每一条都长达数公尺,龇牙咧嘴的十分恐怖,还能将木舟卷起来咬碎。
我的背脊突然发凉,如果真有屋丧邦哥,万一她刚刚咬了我屁股一下,我的屁股一定遭到连跟拔起,那我以后该怎么大便?难道有人肯捐屁股给我? 胡思乱想之余,我想起了我所写的故事中,独一无二又超人气的大魔王 Hydra 。 Hydra 翻译过来有两个意思,一是九头龙,传说中活在赤焰沼泽,每被斩下一个头颅就会再生的妖怪,后来被希腊兄贵英雄贺库力斯做掉,做掉的方法是每斩下一个脑瓜子就用 3M 瞬间胶封住创口不让妖怪的头颅再生。第二个意思是水螅,
一种活在清水中脑袋像水芽的小生物,但水螅并不是水蛭,但我以前误会两者是同一种东西很久,还是热心的读者来信提醒我我才恍然大悟。 尽管水螅非水蛭,但误会已久,我就是想起了 Hydra 这号总不学好的人物。
既然见面三分情,我也不能不好好招待他老人家一番。 「我可以留下一条吗?」我问,蹲在地上。
「留下来?」Jim 讶然:「这里没有人吃水蛭的,难吃,不好吃。」
「嗯,我想养着。放心我不会随便杀掉他的。」我信誓旦旦。 于是 Jim 帮我将一条还未丢回河里的水蛭放在一个舀水的小盆子里,我就这么带回茅草屋养。
Jim 自始至终都很不解,不过他没有反对,毕竟他见过我施展自创的巫术过(下一章节),相当尊重我莫名其妙的做法。 甘比亚人认为事事必有逻辑,有些逻辑尽管不可探知,但终究是存在的。
人类要理解各式各样精灵的想法本就不易,何况是来自台湾的荒谬习俗。 我想,死观光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只是他们没心思研究我们吧!
第六章 葬发仪式 甘比亚狮子很多,虱子更多。 我刚到的第二天就觉得头很养,这才发现杰米森秃头的好处,也震惊大多数人类学家都是行事低调的秃头,原来跟虱子这回事有关。 「真不愧是人类学家的十大秘密之首。」我断定,忿忿不平。 我叫 Jim 带我到城里将计算机跟数字相机充电时,顺便剪了个头发,是个清爽利落的大平头。 我不敢在村子里剪,怕剃头刀不够干净会得爱滋,这种事有时会听闻,挺恐怖的。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真正的原因更恐怖。 原本 Jim 带着我先在村落里寻找理发师,但理发师是个右眼瞎掉的老婆婆,记性不太好,光是翻箱倒柜寻找那把大剪刀就耗了大半天,最后才发现原来是插在一个装满豆子的大瓮中。 至于大剪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