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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4·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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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的,完全不受已经正在下雨的事实影响。  「真是勇气百倍、决心十足的民族。」  我暗暗佩服,猜想老者调整石子的排列或许是在控制大雨落下的时间长度,看他信心十足的样子,蛮替他高兴。  此时我想起人类学有趣的反骨名作「天真的人类学家」里的一段爆笑经验,该英国研究者在多瓦悠兰跋山涉水,辛辛苦苦寻访到当地最传奇的祈雨老人后,老人慎重其事拿出祈雨仪式的最关键工具:「几粒里头镶有彩虹色彩的神秘石子」时,研究者竟讶异那些石子居然只是几粒「透明弹珠」。该研究者脸上的斜线可想而知。  我确定我眼前的祈雨老人放在油瘩尸体旁的几粒小石子不是弹珠,不由得感到欣慰,免得尴尬的情况发生。  许久后老者进到屋里,拿出一把香料撒在油瘩尸体身上,点火。

  令人惊异的,在大雨中油瘩尸体烧得很旺,一点都不受大雨影响。我想油瘩这种特殊的怪动物身上一定有很高很肥的油渍,加上特殊的香料,所以火势反而越烧越旺。  油瘩体燃烧的气味很臭,我忍不住皱起眉头。

  长得酷似小丸子爷爷的老人注意到我的表情,于是很人性地宣布仪式结束。  我们进老人的屋子里等待雨停,Jim拿出粗布让我擦拭身体,老人则幽幽地坐在屋檐下抽烟草,也不搭理我们。  依照惯例,大雨至少还要下一个多小时,我跟Jim擦干了身体,到屋檐下坐在老人旁边,讨了点烟草来抽。

  我没有犹豫,虽然我这辈子只有在国小时偷偷在巷子里抽过一次烟,当时被呛得不断咳嗽,回家后喉咙还发炎了。我对烟从没抱持过好感。  「但这里是甘比亚啊。」我高兴地接过烟草。  大雨一直下。


  

第八章 香吉士  甘比亚的传统市集很无聊。  这种断语出自一个受西方知识训练的研究生之口或许听起来很刺耳,好像对落后国家的污蔑。  不过说很无聊还算是客气的了,甘比亚的传统市集比起台湾最冷清的菜市场还要不热络几倍,零零散散的小贩们有气无力地叫卖一些吃的东西(例如干干瘦瘦的蔬果,比起来台湾的农夫真的很会种东西)、或是即将被吃的东西(例如营养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鸡,但价格在他们眼睛都是昂贵的),至于日常生活用品诸如草篮或篓子等,这里家家户户都会做,所以也没有人笨到拿出来卖。

  这种冷清的市集是常态,在落后国家再正常不过。  号称开创社会学的三大名家之一的涂尔干先生,将社会的构成分成「有机连带」跟「机械连带」,主张在原始社会里几乎没有职业分工的情况,也没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户人家都养饲养一点禽畜、都会种一点莴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会编织跟粗糙堪用的手工,于是「纯粹」货品的交流变得很没有必要,缺了就做,饿了就种,少了就生。  甘比亚部落就是这种尚未出现精细职业分工的社会,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两,所以没有谁非得需要谁的问题,也所以部落之间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垒分明,部落战争常常打个没完,如果莴苣村专产莴苣,甘藷村专产甘藷,两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会整天杀得血流成河。

  社会学这门学问强调「分工」是现代社会之始,而「资本主义乃推动分工的内在动力」,我想也是颇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亚部落,会把鸡牵出来卖的人,大多是因为这只鸡已经生不出蛋了,自己吃舍不得(不是舍不得杀,而是吃了牠等于吃钱),所以干脆牵出来试试机会,既然下不了蛋,会买鸡这种奢侈品回去吃的人还真是少。

  至于家里那只会生蛋的鸡不幸死去的人们正好要出来买只会生蛋的鸡,那才有一点交易的可能,不过Jim告诉我会生蛋的母鸡价格是不会生蛋的老母鸡的三倍,啧啧。  这种传统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兴趣,没逛两下我就意兴阑珊,事实上我也不认为有什么学术研究的价值。

  我的老师也颇有同感,敏锐的杰米森发觉我们涣散的眼神后,就决定开车带我们到邻近市区龙蛇混杂的大市集开开眼界。  地球开发的越快,世界各地所体现的不协调性就越大,这点在甘比亚尤其轮廓分明。

  邻近市区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卖的当然还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饱满丰实的多,标价也高,显然这些商人认为会来到这里挑选货物的人都比较有钱(大多是西方脸孔,游客少,外交官眷属却多),鸡鸡鸭鸭也不少,羽色鲜艳、看起来能下蛋的机会也大得多。  我们随意乱逛到一个卖鸡的热络小摊前,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很安静、很有风格的母鸡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动,虽然没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皱眉。  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画,叫「痞子勇士」,里头有个凶恶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时养了只鸡,用狗链子拴着,就这么牵在学校里,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终不解他的鸡为什么不生蛋,旁边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讲明,因为牠是只公鸡。  让我们回到「很屌」那两个字。  是啊,养一只鸡用链子牵着,真屌!

  在台湾我可能终其一生都养不了鸡,所以此时正是出手的大好机会,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应该在回台湾前送Jim什么礼物好,如果送钱未免太土也太野蛮,但如果是只鸡,我想应该是份还可以的礼物,要宰要卖要养都随便他啦。  不过今天因为是杰米森带我们出来的,所以Jim并不在身旁帮我翻译,我买起鸡时困难重重(不是疑云重重),虽然按照原价买也不是多贵,但了解杀价是万国夜市语言的我还是不愿白白当冤大头,于是用简单的英文就地喊起价来。  「五盾。」我比了个五。

  「三十盾!」小贩用力挥手,毫不客气。  干,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爷下一场雨了,还可以顺手宰了头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买只鸡?  「五盾。」我坚持。

  「三十盾!」小贩别过头不看我,还一直挥手。  我冷笑,摊开双手。  「九把刀,你也太夸张。」老师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摇摇头。

  「二十五盾!」小贩还是没有看我,挥挥手。  果然价钱是彼此逼近的,谁都不能坚持。  「十盾!」我指了指那只风格沈稳的母鸡。  只有像牠那种会思考的鸡才配当小说家的鸡。  「二十盾!最后!」小贩拎起那只鸡,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势要拿绳子将牠的脚绑起来给我。

  「我还没决定,二十盾,太贵!」我说,坚决地摇头。

  「九把刀,你买鸡要干嘛啦!」老师有点不耐烦,杰米森却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关己的懒样。

  「拜托啦让我买一下。」我转头,恳求老师。

  「我们等一下还要继续逛,你一开始就抱了只鸡,要怎么逛?」老师警告我。

  「我没有要抱,要用牵的。」我郑重澄清,用抱的好蠢。  要是回台湾后让大家知道我牵了只鸡逛大街,大家一定觉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贩或许看出我老师跟我在争执这只鸡要不要买,赶紧降价,

  然后迅速帮我将鸡脚用绳子绑好,倒吊提了给我。

  「好!」我也不再啰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条绳子,比手划脚要他帮我绳子绑在鸡的脖子上而不是脚上。  但小贩怎么绑怎么不对劲,那牢固至极的绑法让我感觉到那只鸡没几分钟就会窒息而死。于是折衷,鸡贩在母鸡的脖子上随便系住,然后在鸡的身上缠上两圈绳索,打结,我将鸡脚上的绳子解开,让牠可以开步走。

  有点样子了,虽然绳子绑在鸡肚子上是有点怪怪的,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别人觉得古怪,我就觉得有够神气。  「香吉士!走!」我轻轻拉了一下,香吉士皱着眉头踱步前进。

  「什么香吉士?」老师叹口气,觉得很丢脸。  杰米森哈哈大笑起来。
  

第九章 懒惰到了顶点的技艺
  于是我就牵了香吉士继续逛市集。  甘比亚非传统市集真正有趣的地方,不是可以买到适合小说家豢养的鸡,而是商品琳琅满目到令我啼笑皆非的地步。  因为这个市集位于市中心与部落交接的地方,就文化上的意义来说,这市集体现了资本主义假文化的荒谬性。  为了做稀少观光客跟外交官家属的生意,大量西方「辗转沦落」进来的货品充斥其中,有塑料玩偶(不可思议的,我看到一个断了一条手的原子小金刚、尾巴跟身体分开来却没有人理会的哥吉拉)、各种性交造型的打火机(我严重怀疑是从九份流进来的)、乐利包水果饮料(好加在还没过期)、一大堆塑料火柴盒跑车、麦当劳随儿童餐附赠的廉价玩具。  不过里头最恐怖的首推好几盒过期的保险套。

  包装纸盒上写的是日文、还附赠一个穿着和服半露酥胸的淫娃真人相片,保存期限是阿拉伯数字,写着1985年5月到期。真不可思议,难怪满街都是活蹦乱跳的小孩。  我在许多毫不陌生的废弃商品中试图寻找第三世界传说里神秘的干瘪死人头(据说部落战争里常常将敌人的首级割下,用线将七孔缝住以囚禁敌人灵魂,然后浇上盐水反复晒干后,就会缩成一个拳头大的那种脑瓜子),虽然找到的话我也不敢买,即使带回台湾一定酷呆了……但总想见识一下。  我发现我那了不起的老师拿起一个长方形像框端详许久,我忍不住凑过去看。

  那金属像框里头有张大大的黑白照片,一个带着小圆眼镜、梳着中分头的陌生男子咧开嘴巴笑着,整着人头塞满了画面。  是谁的照片?有点像末代皇帝溥仪,但又更像谁都不是的那种人。  「老师,这不是甘比亚的总统吧?」我狐疑。  我在机场依稀见过甘比亚总统的玉照,那是一个穿着军服、全身缀满奖牌、勋章、只差没有拿着奖状的模范军人。而且黑白相片里的可是亚洲人。  「那是遗照。」老师沈吟了片刻,突然领悟。

  「谁的遗照?是哪个伟大的亚洲人?陆皓东?谭嗣同?」我问,越看越不对劲。

  「百分之百不是伟人的遗照。」老师笃定地说。

  「干。」我快晕倒。  好扯,一个亚洲的死老百姓的遗照竟然会飘洋过海跑到甘比亚的市集小摊上,真是什么都能卖的好国家!死者家属不知该作何感想。  老师将莫名其妙到有点恐怖的遗照放下后不久,我的脑袋还盘旋着陌生死者的笑容,一个正在表演忍耐力的街头艺人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喷火?吞剑?喉咙顶长枪?胸口碎大石?都不是。  这位仁兄身上插了十几根细细长长的针,每根针大约有三十公分长,只见他卖力向周遭的观众吆喝着什么,一手拿着长针一手拿着盛零钱的瓦罐,越叫越大声。这位街头艺人的名字我当然不知道,不过他接下来要做的事很了不起,所以让我们抱着尊敬的心叫他阿忠吧。  一个穿着勃肯拖鞋的西方男子好奇地投下一枚硬币,随后拿起阿忠手中的一条长针,在身边女友的兴奋尖叫声中试探性地慢慢刺进阿忠的左手臂!  「天啊,不会吧!」我傻眼了,立刻明白阿忠身上琳琅满目的针是怎么回事。  阿忠怪叫,任那西方男子将针钻进他的手臂上,随着针的没入他越叫越大声,到后来甚至有点凄厉。  围观的人有的不信或不能理解,一个接一个丢了硬币到阿忠的瓦罐里,其中一个没穿胸罩的西方肥婆拿起针就往阿忠的大腿插,阿忠虽然没有逃开或倒在地上打滚,但充满痛楚的声音却越来越高亢,甚至还流下了眼泪。  「马的,阿忠都不会痛吗?」我抱起香吉士,遮住牠的眼睛不让牠看。  然后我发觉双脚正颤抖着。  「他会痛吗?还是有先哈麻?还是他其实乐在其中?」老师问杰米森。  我那老师曾在人类学的课上说过一个真实案例。

  一个美国SM女王出了一本书讲述她服务顾客的有趣经验,有一次她帮一个男同性恋「拳交」,也就是用拳头钻进那男客的屁眼里,慢慢往上钻啊钻的,整只胳臂都给插了进去,要是一般人早就痛到一头撞死,但那位男客却神魂颠倒到不行,还要求SM女王继续把手往上伸,直到手掌触碰到横隔膜、轻轻按摩着心脏为止,该男客才到达疯狂愉快的高潮。  我在这里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要说这世界上什么变态的人都有,而是想说各式各样的行为都可能让某个特别的人感到相当愉快,就好像一个萝卜一个坑。

  也许阿忠正是这种喜欢被针插的天才!  「很不幸当然会痛,他们是靠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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