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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的幸福生活-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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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中都未必有一个,死亡之前将脑波无限度放大,这点也需要有坚强意志的人才能做到。。。。。。”
  
  莫湘长吁一口气,拍拍胸口,科学啊,真是好东西,文盲啊,真是要不得,要是在以前,听到这些,吓也吓晕了。
  
  她听上了兴致,索性也不睡觉了,“我第一次知道特殊人群原来还有很多,你能大概猜猜是哪些吗?”怪不得老人常说,站得高看得远,如果她没有这样的能力,恐怕一生也接触不到这样的秘辛。
  
  蓬蓬抖抖触角,仔细思索了一会道,“具体哪些蓬蓬也说不上来,不过据蓬蓬所知,特异功能人士应该是有存在,不过我想他们能力不会大到那里去,可能还不如哪些修炼古武的,就好比核辐射,那些人基因产生了变异,体内生成一些人类未知的能力,比如偶尔能从报纸上或电视网络上看到一些奇闻,说有人能双手发电,这个很好解释,磁场原因,地球是个大磁场,每个人也可以看做一个小磁场,静电生成,人体导电,都可以看做磁场作用,能双手发电的人体内磁场异于常人,可能是基因变异,可能是血液之中离子交换速率过快,总之,这个很好理解,比较难于理解的是传说中的狼人和吸血鬼。。。。。”
  
  这世界玄幻了?莫湘大脑一瞬间有些当机,“等。。。。。等等,你是说这个也存在?”狼人啊,午夜变身的狼人,俊美无匹的吸血鬼啊,她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
  
  蓬蓬笑着飞了一圈,出去端了杯水递给她,“不要着急嘛,听蓬蓬解释,没你想象的如此夸张的,狼人的故事有一半真实,一半是人为构造的,这个世界不能理解的事情很多,但还是那句话,没有什么不可以解释,只是知识没有到达高度。狼人为什么多半出现在欧洲地区?为什么会有百慕大三角洲?之前这都是谜,但人类不也在慢慢解开这些谜底吗?
  
  我们先说狼人,人类生活在地球几十万年,慢慢从灵长人猿进化为人,这之间曾有过极少一部分人猿进行过杂交繁衍,虽然狼和人猿不是一个物种,但两者曾经都是四肢行走,并且远古狼体型比现在大的多,就像狮子和老虎一样不是同物种,但能生出杂交狮虎兽是一样的,人猿慢慢进化成直立行走的人,远古狼因为基因问题不但没有继续进化,反而随着时间流逝在慢慢退化,远古时候无论人猿还是远古狼,它们的基因都是极为强大的,杂交后代保留了生存能力,渐渐繁衍下去,狼的基因慢慢变得淡薄,但这些都是杂交混血的后代,或多或少表现出狼类的特征,慢慢的,随着进化,人猿站立起来,有了最初低等的思维,克制住原始的兽性,不会再选择与狼□,这些带着狼基因的后代也选择与种族间的人猿繁衍下一代,就这样,一代一代,狼性血脉渐渐淡薄,人猿进化的更为强大,有了思维,学会制造使用工具,产生了社会。。。。。。好,问题又回到最初,狼猿后代血液这时已经很淡薄了,但淡薄不代表不存在。人类在进入十六世纪有一个阶段,出现了大量的返祖现象,据蓬蓬分析,这种现象也是地球磁场在某一刻发生了变化,有可能是地壳运动形成,也有可能是宇宙暗物质能量引起,这个暗物质能量目前还不是你能理解的范围,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返祖现象的产生让远古狼性基因在血脉中苏醒,他们在月圆之夜会发狂,月圆之夜的特殊在于引潮力,月球潮汐力是海洋潮汐形成的主要成因,月球引潮力对人体流动和循环□的作用在月圆之夜急速增大,这样就唤醒了他们身体内最初的基因,这就是狼人的形成,相对的还有豹人,不过豹基因退化的更厉害,豹人早已经灭绝了,狼人几乎也已经不复存在,所以地球上关于狼人的传说多半也出自十六世纪中期到十八世纪之间,当人类出现返祖现象时,他们还不懂追溯历史,很恐慌,认为是恶魔的惩罚,烧死了很多返祖的孩子,但有些父母不忍,将这些孩子扔在山林中,自身自灭,他们身上的气息吸引狼群,狼群将这些孩子带回族群喂养长大,这便是狼人传说的由来……”
  
  一段被尘封的历史,一个传说的解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莫湘听的津津有味,问道,“那吸血鬼的由来呢?”
  
  莫湘把手里的水递给蓬蓬,它都讲得口干舌燥,抓抓脑袋,“这个吸血鬼是个很奇怪的事情,至今蓬蓬都没搞清楚,人类不止一次证明了血族的存在,又不止一次推翻了这个结论,反反复复的,不知道在搞什么,不过关于血族,史料有两种记载,第一种说他们也是源自古老的欧洲,人类在十五世纪末期发现了他们的存在,和狼人返祖几乎是同一时间,蓬蓬觉得这种记载应该最为可信,血族夜间出没,行动速度极快,被血族咬过的人叫初拥,这些电影电视剧都该有说法,我就不解释了,血液被吸,通常是吸血蝙蝠干的事,这就是血族最初形象的由来,实际上他们与蝙蝠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没有翅膀,不会飞翔。血族都是人,一种基因变异的人,有血液异食癖,常年夜间出没,受不到阳光照射,面色惨白,至于血族都是俊男美女这样的思想都是人为强加于他们的,人类把解释不了的东西归结为神怪,却不知他们和人类一样,都是同族。还有一种解释就比较传神了,但是却显得更真实,因为这是人类第一次正视他们不了解的种族,并有清楚的记载证明血族存在的合理性,人类在十八世纪世纪中期承认了血族的存在,把十四、十五、十六世纪出现血族的所有记载调查一遍,出版刊物《见闻与发现》,并被当时的人类法院获准出版,随后出版的书籍还有《拾穗者》,《论吸血鬼》等,确凿却真实的记载了血族的存在,但血族氏族远比人类想象要严密恐怖的多,人类管中窥豹,见识不过一二。随着科学发展,人类自认为掌握了一切科技,他们开始摒弃信仰,肆意涂抹自己的灵魂,血族的传说令很多人觉得荒诞不经,自认为有足够能力,足以轻视血族的存在,便推翻了曾经的事实和一切认知。。。。。。”
  
  在蓬蓬的讲述中,莫湘认识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在她面前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如果她有一天可以变得强大,她想去探寻这被尘封在历史尘埃下的隐秘。

50断腿

  莫湘听了一晚上科普讲座,到天亮了才反应过来一夜未眠,无奈只得洗漱完,吃好早饭,直接去上学,好在她精神力强,并不觉得有多困倦,蓬蓬继续回空间照顾那些病弱的狗狗,很多已经活蹦乱跳的满空间疯跑了,还有一些伤势过重,还处在恢复期。
  
  听着MP4,耳机里传来叽里咕噜的拉丁文讲座,莫湘精通三种外语,法语、英语和拉丁语,其中拉丁语最为难懂,这门外语在现代基本属于冷门语言,但奠定药学基础的高深理论书籍百分之六七十都是拉丁文书写,对于外语学习她其实很有优势,不需要背单词,单词、语法、遣词造句可以用意识灌输直接注入识海,但要融会贯通还是得靠自己,好在莫湘是个勤奋的学生,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小菜一碟。
  
  附近的住户九成都有车,空荡荡的车站只有她一个人等公车,这段路人烟稀少,只有一班车通往市区,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车影子都没见着,莫湘看了看表,还不到一个小时就要开始上课了。周一早课能不迟到最好。
  
  她翘首以待公车龟速的身影,后面车道一辆银灰A8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君漠微笑,“看你当了半天陀螺了,上来吧,我送你一程。”
  
  莫湘今天又穿了那身村姑装,大大的黑框眼镜把刘海以下鼻子以上遮得严严实实,马尾扎的一丝不乱,照搬九十年代初香港电影里书呆经典造型,与昨天那身青春靓丽的形象大相近庭,君漠直觉得好笑,这小丫头品味很奇特啊。
  
  莫湘脑袋一歪,撇撇嘴,“大叔,我们学校和你们学校方向正好相反,您忙您的吧,我再等会。”
  
  “傻丫头,你没看新闻吗?”
  
  她扁扁嘴,“都是千篇一律套话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君漠叹口气,无奈的摇摇头,笑着道,“前面三公里处要修建地铁站,这条公交线路要改道了,你就是站到天荒地老也等不来公交车。”
  
  “哦,这样啊,”莫湘喏喏的应了,“好的,谢谢,又麻烦你了。”
  
  他按了开锁键,打开了副座的门,“举手之劳而已,上来吧!”
  
  莫湘打开车门坐到君漠身边,闻到了一股须后水的淡香。
  
  车子拐上了高速,周一的早上车流量很大,车速不算快,两人没有什么交谈。
  
  莫湘听着耳机,目光无意识的放在某一点,看到了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手指白皙,修长却不柔弱,指甲修剪的干净整齐,指尖处有薄茧,不像是个当老师的人,不过想起他还是军方的人,就觉得正常,哪个军人没练过点防身的功夫呢?
  
  等红绿灯的时候君漠转头看了莫湘一眼,“听什么呢?那么入神,听的都发呆了?”
  
  “啊?”莫湘茫然的抬眼望他,没听见他刚才问什么。
  
  君漠哧的笑出声,这女孩有时候看起来精明的要命,有时候思维又有点脱线,“你快高三了吧?想考哪个大学?”
  
  莫湘关了机子;取下耳机,道,“医大。”
  
  君漠专注的看着前方的路况,随意问道,“华医大吗?”他调查过她,知道她成绩很好,“你蛮适合做医生,与人为善,与己为善。”
  
  莫湘淡淡一笑,“我其实很自私,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只是想掌握点求生的技艺,人吃五谷杂粮,是人就要生病,我觉得学医应该不会失业。”
  
  君漠看着窗外笑出声,“很多人喜欢把自己职业说的崇高伟大,你却把自己说的那么现实。”
  
  快到学校时,莫湘指着路口道,“就在那里停吧,我走过一点点就可以。”
  
  君漠点头,“好!”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保时捷从后方急速飞驶过来,猛的冲到前方,横陈在君漠车前不到五米的地方,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君漠握方向盘的手骤然收紧,用力打了一下方向盘,死死踩住刹车,两人身子猛的前倾,距离太近,太突然,两车还是“嘭”的一下撞到了一起,好在刹车及时,没出大问题,只撞到保险杠,莫湘没系安全带,险些一头扎到窗户上,幸亏反应快,稳住了身子。
  
  君漠担忧的看她一眼,伸手扶了一把,“没事吧?”
  
  莫湘摇摇头,“没事!”
  
  两人一起看向前面那辆抽了风的保时捷,车子门开了,走下一个穿着一身黑色窄身风衣的男人,带着个墨镜,身型很高。
  
  那人一步一步慢慢走到君漠车门前,取下墨镜,露出一张君漠和莫湘都熟悉的面孔。。。。。。
  
  君哲面色铁青,死死盯着坐在车里的莫湘,他不知道他在这么短时间内转过了多少念头。惊讶,愤怒,嫉妒。。。。。。他只能站在那里,手紧紧握成拳。他宁可自己看错了,不认识?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不认识?把他当傻子耍?
  
  君漠眉头微皱,唇紧紧抿着,左颊处淡淡的涡痕都显露了出来,扫了一眼旁边同样眉头紧锁的莫湘,开门走了出去,看着君哲道,“你这是做什么?”
  
  君哲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打开车门,走下车来的莫湘,“原来你喜欢老男人啊?怎么,老男人有味道?”
  
  君漠看向君哲,冷声道,“小哲,你别太过分,这没她什么事。”
  
  “小叔?你不是不认识她吗?何必这样维护?”
  
  “她只是我邻居,不是什么人,你何苦为难一个小丫头?”
  
  “小丫头?”君哲冷冷的看了眼君漠,“小叔,你也学会骗人了?为了这么个小丫头,你都能骗我说你们不认识,你叫我怎么想我对她什么心思你看不出来吗?”
  
  这人脑抽了吧!莫湘不想站在这里被人当猴子看,反正都是君家人,撞车也是你们自家的事,转头对君漠道,“谢谢你送我,再见!”
  
  还不等她跨出一步,早有准备的君哲直接拦住她去路,莫湘一个闪身就想跑,吃过两次亏的君哲早就学聪明了,毕竟受过多年训练,知道人下意识的动作和反应,莫湘武艺虽强,胜在内力和招式,某些方面还是不如受过多年系统锻炼的君哲,众目睽睽之下,她还不想跟他打架。可君哲不管不顾只想抓住她,莫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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