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一整个上午,奕南都勤奋得像头牛,他这个也问、那个也问,把公司所有干部弄得人仰马翻。
到了中午,他总算神采飞扬的离开了,徒留数十名累瘫在桌上,已经无力再说些什么了的高级主管。
离开屠氏,奕南安步当车走到公司附近的百货公司,他约了卢詠歌趁午休时间碰面,应该快来了吧,他频频看表,下午他还要开会,振作!为了金海恬,从今以后他都要振作……一抹高挑的身影出现在奕南的视线之内,她又迟到了,记者总是如此,无法与人准时见面,这点他了,自从詠歌进了报社之后,他就老是在等她。
“刚从新闻现场赶过来呀?”他闲闲的问。
他眼前的詠歌还是帅气极了,皮衣搭配牛仔裤,相机背在胸前,还挂着记者证,一身的专业干练……不过,就是少了点女人味。
她也不是全然没有女人味的不是吗?他看过她穿泳装,也是“该有的都有”,可是她就是从来不稍作诱人一点的装扮,老爱把自己弄得很便捷、很中性、很适合跑新闻。
他真为她的未来感到忧心,哪个男人会喜欢如此硬梆梆的女人嘛。
“今天约我什么事?”她问得直接。
好奇怪,他对她一直是被动的,如果她没有主动找他,他根本就会在他的颓废生活里遗忘了她这个人,若她没三不五时就找名目叫他出来。他们的“友谊”不会进展到今天这么熟捻的程度,所以奕南会主动约她,这简直是奇迹。
“陪我买个礼物。”奕南拖着她就往百货公司里走,笑得神秘兮兮又满足兮兮。
唉,这个浪荡惯了的男人,才振作一个早上就以为金海恬是他的了,果然是作梦比较快。
“买什么礼物?”卢詠歌感到莫明其妙。
才几天不见,怎么她感觉到奕南不一样了?
首先,他的穿着跟过去不一样,以前他很少穿西装,都是一件牛仔裤或是一条皮裤打发,今天却西装笔挺,发型也大不相同,居然把他刘海飘散的浪子头全部往后梳,梳成了前额光秃秃的油头。
他是哪根筋不对?
“送给金海恬的见面礼。”奕南神清气爽地浏览金饰专柜,一边对她道:“我跟她昨天见过面了,不过她拒绝我的约会,真是有个性!我准备晚上再约她,送个小礼博取佳人开心。”
看着他那兴致勃勃挑金饰的样子,想必他对金海恬还没死心。
“就送这双球鞋给她吧,我想她一定会很喜欢。”卢詠歌胡乱指着旁边运动鞋专柜的一双大球鞋,说得漫不经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奕南立即皱起头,送一双大球鞋给一位走在时尚尖端的顶级模特儿?詠歌疯啦?
她松脱他握住她的那只手。“好啦,看来你自有主张,我还是去喝我的咖啡好了,你自己慢慢挑吧,我没空陪你。”
见鬼!卢詠歌,自己为什么不大方一点,就挑个贵死人的金饰让他送给金海恬?可是她做不到,她真的做不到!
她不是早已习惯他游戏花丛的惯例了吗?为什么这次她会特别沉不住气?究竟为什么?一阵酸葡萄心理,酸得她都讨厌起自己的小里小器。
“喂,你怎么回事?”奕南连忙追过去,卢詠歌搭着手扶梯上楼,奕南三步并作两步也追上她,她浓眉一敛。“你不是要挑礼物吗?跟着我来做什么?”
他最好快离开她,她不想让他看见自己这样嫉妒的脸,丑陋极了。
奕南端详着她表情复杂的面孔,笑问“你干么?是不是那个来了,所以心情不佳呀?”
“你……”她为之气结。
屠奕南真的没有把她当女入,这种话也问得出口?好歹她是女孩子,他应该含蓄一点吧。
“走吧!那个来要喝热甜的饮品,保管你会好得多。”他反客为主牵起她的手往二楼咖啡厅里带。
他拖着她坐下,帅气的扬手叫服务生过来。
“一杯热可可,一杯热咖啡。”对服务生吩咐完,他对她暧昧不清的挑挑眉。“女人那个来吃甜品可以减肥。”
瞪着他,卢詠歌一时说不出话来。
酸甜苦辣五味杂陈,他的“毫无心眼”可是叫她的心隐隐作痛呀。
热可可送来了,奕南殷勤道:“快喝呀,喝了就会好多了。”
端起杯子轻啜着热热的香醇可可,卢詠歌轻叹一声,融化了、融化了……为何她的脾气瞬时跑得无影无踪?难道他这一点点让她意外的温柔体贴就可以如此让她满足?
如果他可以一直对她这么体贴,如果她是他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如果她可以一直享受拥有他体贴的特权……如果,都只是如果吧。
她感慨万千。
***
下午回到报社,卢詠歌一直无法振作,奕南对追求金海恬那热中的脸还一直挥之不去,真是恶梦,自我折磨的恶梦。
“詠歌,晚上我生日,我请大家吃饭,一起去吧。”范纲佑注意她已经有段时间了,发现她一直心不在焉,他忍不住过来找她讲话。
他知道她心有所属,就是那个三不五时就会到报社来找她的屠奕南,但他看得出来他们似乎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而是一种……一种他也说不上来,奇怪又微妙的关系,他想自己还是有机会的。
“好。”卢詠歌无精打彩的回答。
不能再想奕南了,想他太颓废,还是想点有建设性的东西吧,比如九九年台湾十大凶杀案专题报导,或是年度末缉拿归案的重犯……桌上内线电话响起,她慵懒的接起,总编的声音沉稳地传来,“詠歌,你进来一下。”
“是。”她强打起精神进入总编辑办公室。
宽敞的总编辑办公室里,四十八岁,成熟英浚精锐又干练的崔总编正在审阅新闻稿和新人资料。
“总编。”站在冷气充足的办公室里,她还真觉得有点冷,室外气温只有十七度,他居然还开冷气,果然不愧报界封他为“打不死的蟑螂”。
“坐。”崔总编示意他的爱徒坐下,开门见山地说:“詠歌,你是我的学生,进超级日报以来又一直表现得很优异,现在有个名额空缺,我想派你到纽约进修,你觉得怎么样?”
她一愣。“进修?”
这个到纽约进修地机会在报社已经沸沸扬扬地传了许久,但一直是只闻楼梯响,从没得到证实过,她想都没想过这个机会是她的。
崔总编是她大学的任课教授,现在又是她的上司,大概是因为这层关系,这个人人争破头的机会才会幸运的掉到她身上吧。
不过,过去归过去,对她来说还是太突然了。
崔总编续道:“进修为期一年,如果你没问题的话,我就要呈报上去了。”
“等等!”卢詠歌连忙阻止,急道:“可以让我考虑。考虑吗?”
“考虑?”崔总编精锐的眼睛盯着她看,直捣黄龙地问:“还是为了屠奕南?”
“教授!”情急之下,她不由得脱口喊出旧称呼。
崔总编笑了。“好了,我也不多说了,你自己衡量看看,看你觉得是等待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重要,还是把握充实自己的机会重要,由你自己取舍,想好了再给我答案,不过不要太久,机会是不等人的。”
从她大一开始,他就看着她一路成长,他这个学生很聪明,可惜就是过不了情关,对感情太执着了,真不知道那个花名远播的屠奕南有什么好,让她一爱就是五年,到现在还在痴傻等待。
“什么时候出发?”卢詠歌眉心拢聚,咬着下唇问。
崔总编有意无意,淡淡地道:“如果你决定好了,三个月之后就要出发,小詠歌,这是你人生的重要蜕变,你要想清楚。”
“我知道了,我会尽快给您答覆的。”她心绪复杂的退出了总编辑办公室。
上帝来考验她对爱情的忠贞了吗?大学毕业时,她毅然决然的拒绝家人要她移民的好意,现在,她是否又为了渺茫的爱情再度弃守另一个机会?
奕南,你究竟爱不爱我?
第四章
气氛优雅浪漫的西餐厅中,奕南与金海恬对坐着,美酒、佳肴,牛排的香气与红酒的芬芳,加上佳人的巧笑倩兮,太完美了,有美人坐陪,他屠奕南今生还夫复何求……“我敬你,海恬。”奕南举起高雅的水晶高脚杯,一脸陶醉的看着他对面艳丽的金海恬。
金海活勾出一朵摄魂的笑容,如春花般灿烂、如朝阳般夺目,她笑容可掬地道:“你客气了,叫我金小姐就行了。”
奕南一愣,不由得皱了皱眉,金小姐?她叫他叫她金小姐?
不过,履奕南不愧是屠奕南,向来纵横花丛间的他随即干笑一声,露出更加性感狂野的笑容,“你真是爱开玩笑呀,海恬。”
“不,我一点都没有开玩笑。”金海恬弧型性感的红唇轻吐道:“我们也不是太熟,彼此称呼先生。小姐就可以了,你说是吗?”
奕南挑挑眉,他还能说不是吗?
“确实,我们不是太熟。”他笑咪咪的说:“等我们熟一点再互称名字也不晚,我衷心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会有那一天吗?”她旋即反问。
这次他没有再被她弄得傻眼,他胸有成竹,笑盈盈地道:“我已经开始到屠氏上班了,我相信离那一天不远。”
金海恬瞅着他,露出妩媚的笑。“你好像不是待得住办公室的人哦?”
奕南送给她一记深情的凝视,用眼神调戏她。“哦,为了你,自然再苦都值得。”
她一笑,婀娜生姿。“你这句话很动听,可惜可信度只有百分之二十。”。
屠奕南的花名她不是没听过,她向来聪明.不会把心交给这种定不下来的男人,若说屠家的男人,她倒是对屠奕西及屠奕北比较有兴趣。
“知道吗?海恬,你真的很特别。”奕南深情款款的说,不理会她要他称呼她金小姐的提醒。
金海恬送了片牛排入口,无动于衷的神情一览无遗。“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男人,很多男人对我说过。”
奕南尽情地吹捧道:“海恬,像你这么美、这么性感、这么感性又这么具有诱惑力的美女,再多男人对你说一样的话也不出奇。”
她笑了笑。“想必这些话你也对许多女人重复过。”
他不以为意。“那倒也是……”
该死,他怎么可以自掌嘴巴?怎么可以在她面前承认自己的花心呢?
金海恬轻松的说:“其实你大可不必在我面前掩饰你的真性情,我说过,我不喜欢颓废的男人,如果你有资格也够出色的话,我会给你机会。”
“你能这么说,我真的好感动!”奕南动容的看着她,这一刻,他觉得她就像圣母玛丽亚一样,发光发热。
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呀,她这不啻在以退为进,鼓励他向上!
想不到世纪末还有这种好女人,美丽、纯良、身材好!他一定、铁定、决定要追到她,他要她当他的入幕之宾,嘿嘿……哦喔,想到哪里去了?又想歪了,什么入幕之宾,去他的,多难听呀,他是要她当他的女朋友、未来的老婆……“来,干杯,为我们的未来!”奕南满腔火热地说,满脑子想的都是待会晚餐结束后他们的“未来”,要去哪一家宾馆比较好呢?香根?皇冠?欢之巢?抑或甜蜜蜜?
“干杯。”金海恬也不置可否的与他干了。
晚餐结束之后,奕南径自摩拳擦掌的为这次约会下了个定义——相谈甚欢!
他得意的扬起笑意,没错,他觉得他们相谈甚欢,金海恬对他很满意,他们之间发展的空间很大,想必不久之后他就会成为屠家里最让芳姐疼爱的孩子,因为他会第一个娶老婆、第一个为屠家生下屠孙,让芳姐可以对他九泉之下的父母交代。
哈,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出类拔萃的一天呀……于是他殷勤的送金海恬回家,为了怕她嫌弃他的驾驶技术,他还特地置个人生死度外猛超车,就为了在她面前展现他的男子气概。
金宅位于天母,一栋华丽的巴洛克式建筑,富豪之气尽显于宅邪之中。
奕南兴奋极了,他想不兴奋都不行,因为按照惯例,送美人回家的他,总能得到一个晚安吻。
“哦,海恬,晚安了……”他顺势揽住金海恬的腰想吻她,不料却被她伶俐地躲开了。
她嫣然一笑,也不避讳,直截了当的说:“要得到我的吻不是那么容易”傻眼与错愕明显降临在奕南这位大情圣的脸上。
“我——我知道。”他笑得很假。
情场常胜军首次失利了。
“那么,我进去了。”金海恬感性地一笑,闪进镂花大门里,倩影摇曳,渐行渐远。
目送着她进门,奕南微微苦笑,可是一方面他又觉得煞是兴奋,她真是处处让他充满惊喜呀,这么特别的女人他要定了。
他也知道自己之所以对金海恬这么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