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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神棍-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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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大少一双结满粗茧的手捂住了自己的嘴角,一双安家标志性黑眸看不清神色,“在我第一次见到你,第一次见到那个贱女人,我就变得无法控制自己。身上所有的血液都在沸腾,都在叫嚣着,把你们赶出去,让你们一无所有!”
  男人完全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静得易蒙蒙都要以为他已经没了呼吸。很久很久,他才说道,“大哥,你忍了我这么多年,我很感激。”
  “哈哈,是,忍了好多好多年,已经再也忍不了了!哪怕你现在已经是一个废人,但我站在你面前。看着你苟延残喘的这幅样子,你知道吗?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痛得折磨着我的神经。
  这种感受你能体会吗?父亲杀死你母亲的那一刻,你是不是也充满不甘、充满怨恨,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软弱?
  小修,你应该是这世上最能理解大哥的人了。你知道,我们只能活一个,因为我们彼此怨恨!”
  易蒙蒙背靠在树干上,捂住了自己的嘴。
  这一家子。到底都是些什么人?难怪文薇薇会被牺牲掉,这个家族根本残酷血腥地让人汗毛倒竖。
  “没错。我恨你,更恨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可惜我们都无法改变过去,所以谢谢你。大哥。”
  易蒙蒙眨眨眼睛,觉得哪里有点古怪,转头看果园中的男人。
  只见一只血淋淋的大手,突然慢慢地举起。在身边划了个半圈。
  一滴滴鲜血,从男人的手心滴落,她甚至听到了血液滴落的声音。
  “谢谢你。给我这么多时间,可以念诵完族中最长的一道符咒。”男人突然抬起头。
  易蒙蒙看不到他的表情,可却看到安大少一大步猛地退后,一脸震惊。
  “你胡说什么!”他一把抽回插在安四少胸口的剑,瞬间一道长长的血剑喷洒出来,溅了他一身。
  刚刚晕染了一片黄土的血迹,还有最后沾染上安大少军装的血迹,却全都诡异地散发着光晕。
  易蒙蒙看了一眼地上,两眼发愣,那地上散发着红光的血迹分明组成了一个硕大的圆圈,其中是她看不懂的古怪字符图案。
  符咒?
  符咒,易蒙蒙并不陌生。
  这是种起源于道家的一种修炼方式。《说文解字》云,“祝者咒也。”符咒中的咒语起源于当时巫师祭神时的祝词。
  祝音咒,诅咒为告神明令加殃咎也。也就是说,最初的咒语就是用语言告诉神明要求惩罚恶人,并向神明发誓。
  相传,只有念诵得当,才能保证法术奏效。有很多古籍记载,譬如祈祷时,要念诵赞颂神灵,和祈诉如愿的词;治病时,要念诵百病俱消等辞;修炼时,则多为安神,定意澄心的咒语。
  当年跟着师父修行,她还曾经潜心学习过箓体。因为符咒,过去多称为符箓。不认识箓体,是没办法打开符咒这扇神秘大门的。
  易蒙蒙不敢说自己是符咒派别的大师,这一道派系众多且渊源纷杂。所拜祖师不同,所学符咒则大有所不同,很多符上的暗号非本派子弟是不知晓的。
  她会画符,但只做一般用处,无非是替人消灾挡祸,替人镇宅去煞。
  对那些呼风唤雨的大能,她不是不信,只是觉得失传了。
  可是她如今见到安四少脚底的那个鲜红的血符,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但她却能感觉到四方的阴阳之气全部涌入了这个硕大的符中。
  “以吾之精血,以吾之灵力,今下笔而万鬼伏藏,律令九章。”
  血染的双手,在男人胸前古怪地画着一个又一个的符号。
  易蒙蒙屏住了呼吸,一字一句地听着男人古怪的话,看着他的每个动作。
  符咒一般有四大要诀:符,代表灵界公文和法规;咒,代表灵界密码与歌诵号令;印,代表灵界权威和印信;最后一样乃为斗,五行、七星、八卦等各种不同罡步,代表不同作用的威力。
  男人双脚站立于巨大的血符之中,一头中长的黑发飞扬而起。
  顷刻间,易蒙蒙就觉得周围的温度飞速地下降。明明是炎热温暖的南方城市,此刻却好像置身冰窖。
  这是错觉吗?
  噼啪一声,易蒙蒙眼前一花,就看见刚刚跑到林子角落里的薛涵正,像个小孩子一样被男人一只血手拽住了脖子。
  “同一种手段,第二次使用,就对我无效了。”
  易蒙蒙听到关节错位的声音,不由打了个寒颤。
  这个男人。到底是人是鬼,还是魔?
  “你、你是安修?”安轩一把握紧手中的祖传宝剑,他的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怪物。
  “大校,大校,快逃!”周围的护卫军如梦初醒,一个个拔出了腰带上的光子手枪,朝着安四少就瞄准起来。
  安大少此时的震惊让他呆立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
  安家,是顶尖的武学之家,修炼到极致的体术。让安家的子孙纷纷无缘高等精神力。安家数千年来,只有武学天才,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灵师。
  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分明是一个散发着一身毁天灭地气息的超级强者!
  这哪里是他中了毒,失去浑身武力的弟弟?
  “大哥,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不要再自找麻烦,我饶你一死。”这个全身染血的男人,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凶兽。
  安大少太阳穴上的青筋都在跳动着。“好好好!你竟然还有这样的底牌!哼,强弩之末,我倒要看看你的血还能流多久!”
  可他这句话才刚说完,周围一圈护卫军就一个个神色惊恐地定在原地!他们的双脚上。结起了一层厚厚的冰块,并且不断向上身蔓延。
  安大少一剑斩过,剑气扭曲了他周身的空气,但是却还在还没抵达士兵的地方。就消失不见了。
  “大哥,不要白费力气了。是不是觉得身上的力气,正在一点点消失?怎么样。薛涵正的什么噬虫药,滋味怎么样?”
  安大少的脸简直跟便秘一样,右手挥出一道又一道剑气,“你、你说什么?这不可能!”
  “这个血咒,以我的血,换你的血,我们本是本源本族,只是互换而已。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大哥,你是死在自己的仇恨之中。”
  男人伸出那张染血的大手,握上那柄剑的剑头,轻轻滑过,“那么,大哥,我们下次再见。希望那时,你还活着。”
  安大少整个人都呆滞在原地,不,他是想反抗的。但是他手中的剑身,却好像有山丘那么沉重,他的力量果然已经在可怕地流失了。
  周围一群被冰冻住大半个身体的人,只能默默地憋屈地看着安四少离开。
  直到很久,很久
  “女人,你就这么看着?”安四少终于转过身体,走出了血腥味浓重的果园。
  雕刻一般的脸部线条,熟悉得闭眼都能回忆的冰蓝色眼眸,高挺粗狂的鼻梁,还有好看野性的薄唇。
  没有了四年前的胡子,因为流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色,不知是刚松懈的神经还是怎的,易蒙蒙觉得这男人此时的脸部表情,竟是柔和的。
  桀骜不驯,跟柔和的表情,矛盾地出现。
  易蒙蒙抬头眯了眯眼睛,往上托了托孩子的屁股,不知道说什么。
  “林子外面停着我的车,车钥匙在我口袋里,不用送我去医院,让我躺一会就好”男人长腿迈着,很快走到易蒙蒙身边,仔仔细细用那双蓝眸瞧着她的脸蛋,好像他们是第一次彼此认识,然后,开始碎碎念。
  “喂,我不是司机,我也不是保姆——”
  易大师愤怒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这个长手长脚的男人,一个倒头朝她扑了下来。
  “你、你干嘛?”
  “流血过多也会死的”男人的声音轻得像蚊子,“认识下,安修。不过被逐出家门,现在叫做”
  “喂喂,你醒醒!你刚刚不是很厉害吗?不是差点把你哥哥灭掉吗?喂,你给我起来!”
  男人手都没有动一下,就趴在易蒙蒙后背上,好在他没把所有重量压上去,“你看错了,是我差点被灭掉。”
  “”(未完待续。。)


 129 粑粑回家了

  ?易大师觉得自己很作孽,有一种横行十几年,却在阴沟里翻船的感觉。
  她胸前挂着个小包子,背后挂着个血肉模糊的男人。说血肉模糊那是好听的,这人简直是从血浆里爬出来的一样。
  要知道,易师是很忌讳血这种东西的。
  女人每个月的那几天,都是不能占卜卦象的,因为古人觉得这很不干净。
  易蒙蒙自己是女性,也尊崇传统,每月都会在那几天打烊休息。更关键的是,她是相信磁场一说的。
  有的易师之所以能信手拈来一个卦象,那用师祖的话来说,是一只脚踩进了易门,注定是通感天地,五感敏锐之人。换句话说,是 有天赋的,若是一定要用科学依据来解释,就是这人的身体磁场,与普通人略微有差,而差的那么一点点,就让他能与天地有那么 点交流。所以她掷古币能成卦,而有的人就算是把手给掷断了,那得出的象形也是狗屁不通,不知所云。这就是那么点差别造成的 。
  所以自古历史上很牛叉的易师跟八卦风水师,都很忌讳肮脏的东西近身,更忌讳他人的体质运势影响到自己。易蒙蒙的理解是,
  可是如今,这个男人的血,流淌到她的身上,浸湿了她的衣服发梢,一股子血腥味更是弥漫在她整个鼻尖。
  易蒙蒙觉得自己要疯了,她多年洁身自好,现在却浇了一头男人血!
  脏不脏她不知道,但是她不觉得一个被追杀这么多年、家族斗争搞得你死我活的男人,是个走运的!她仿佛已经看到了她本周算卦 之路的凶猛。
  好在没一会,她就看到了男人说的一辆黑色车驾。
  回家要好好洗洗!
  男人的脸长得比她看小说时候想象的还要俊美阳刚,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好像真的快不行了!
  薄弱缓慢的呼吸,几乎轻不可闻。胸口的一个血窟窿上冻着一块薄薄的冰片,粗糙却神奇地暂时止住了血。他的胸膛缓慢深重地起 伏,黑色的眉毛时不时纠结在一起,泄露他的痛感。
  从没见过,画血符的人,先狠狠往自己胸口插一刀,把自己先搞残,然后才血流成河地画一道符。这五千年后的人,真是他喵的有 智慧啊!
  易蒙蒙一路飙车回去,她怕人在车上断了气。更怕小包子突然醒过来开嚎,拼死拼活地一路闯了无数个电子警察摄像,冲回了自己 的老巢——蓝灵公会。
  把这个奄奄一息的男人带回家?然后彻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彻底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以为她易大师也是傻子吗。
  可半个小时后,穆迟星高级学区房里的一栋双层小洋房,七八个人黑压压地围在一个卧室里。
  “你、你就这、这么把老大拖回来的?”猴子伸出一根手指,目瞪口呆地指着床上闭眸躺着的安四少。
  失血过多的苍白脸色,几乎跟雪白的床单被褥一个颜色,刚刚还能瞧见的轻微呼吸好像也没了。
  易蒙蒙站在离床最近的位置。脸色难看地看着黏在她身上的鼻涕虫。只见小九包子一只肉嘟嘟的手拽住床单,另一只手还不忘牢牢 拽住易蒙蒙的裙摆。包子般白白嫩嫩的脸蛋上,挂着一坨鼻涕眼泪。
  “妈咪,粑粑真的会死吗?”
  小家伙想想就伤心。又吸了吸哭红的鼻子。
  易蒙蒙只觉得自己太阳穴一阵阵抽痛,记忆又回到了她之前飙车到公会准备卸‘货’的时候。
  她正拿出一根手指戳上男人的手臂,想把他给叫醒,然后配合地自己走进公会呼救。
  嗯。不是她绝情,她真的背不动他。
  哦,为嘛她不下车呼救?因为她现在。脸上、头发上、手臂上、衣服上、鞋子上都是这男人的血,她还不想被作为危险人物被 围观。
  但是她才刚碰到他,就瞬间缩回了手指,他的身上烫得厉害,这男人竟然在发高烧!
  这种时候发烧,可不是开玩笑的!
  易大师猛地就低头检查他的伤口,冻结伤口的冰层,果然已经融化了,冰水混着血水已经流了车厢一地!
  完了完了,当时她就想,要是冰块全融化了,那就彻底完了。
  可是她没办法,她又不会造冰。唯一两个她知道的人,一个估计已经烧糊涂了,就算醒了,八成也没力气再把自己冻起来。而另一 个就是她怀里的小包子,也是一点醒过来的迹象都没有,要不是小家伙睡得还在流口水,她真是要抓狂了。
  这个显然他已经神志不清了,甚至还在喃喃地低语,不知在说点什么,紧皱的眉毛,狰狞的表情,好像一头困兽。
  再这么流血下去,真的会死掉的!
  易蒙蒙赶紧打开车门,手忙脚乱地爬下车子,就要冲进公会求救。
  但是,在这个紧要关头,呼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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