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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一曲共欢歌 作者:妤归(晋江vip2014-07-12完结)-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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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开那个看上了师兄的唐门这样不堪回首的不说,作为一个貌美又热情的毒姐,曲欢还是很多人追求的,只是没处到合适的而已。天策的军娘英姿飒爽,可惜最后瞧上的还是藏剑的二叽;万花的花哥墨衣风雅,只是太过腹黑了不够适合;纯阳出高冷,不怎么合曲欢胃口;还有个明教小哥倒别有异域风情,但语言不通总归是个问题……
  “再说啦,阿欢你不会以为我从来不去和人对歌啊跳舞啊什么的吧?远的不说,近的……近的,我还有不少美人儿要以身相许呢。”曲欢得意洋洋地数了一堆事儿出来,又抬起手想拍一拍李寻欢的肩膀以示宽慰——前情缘算什么呢,一段纯粹感情里,是不该有愧疚这种东西在的。
  “……”李寻欢觉得再听下去,有一点生气的人会是他自己,所以他果断对着曲欢露出了一个温煦的笑容,“小欢,陪我去拿些书看看罢。”
  QAQ一段纯粹的感情中也不该有美人计和压迫你造嘛!!!
  作者有话要说:林诗音的问题,就这样处理好了,毕竟她和探花真的算是有缘无份了。而且其实原著里也可以看出,其实林诗音有点传统,嗯,她已经成过亲了,怎么也不会再和探花在一起了。所以阿欢表示,前情缘谁没有几个,不过最后能在一起的只有一个就是了。
  我会说,之前打阿欢说上了我的船,我差点写成上了我的床什么的么……
  唯安小熊丢了一颗地雷~小熊么么哒~
  对了,现在这里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说坏消息,期末要到了是吧,期末完了我还有司考要复习……于是忙得要死了,估计是没什么时间碰我家本本了。
  好消息是,因为我的勤奋!没错,很勤奋有木有,存稿攒到了六十五章,估计也没多少就能完结,所以在存稿发完之前不会断更,存稿箱君很尽职。实在没办法断更了也不会坑!
  最后,就算我可能没时间再回复评论什么的,也希望大家不要潜水嘛,有空的时候看看大家的评论还是让我很振奋的!么么哒!

☆、第42章 寻人蛊的故事

  如此良辰美景,月色动人;就算不一战解忧;也应该花前月下谈情说爱才是,曲欢咬牙切齿地盯着面前那枯燥无聊的书卷;恨不得冲着李寻欢的手上咬上一口。
  这个时候,难道应该看的不是什么与子偕老或是君子好逑吗,至少也得是个才子佳人的话本啊!
  “或许你还想有一杯酒;再和我对酌一次。”李寻欢好笑地勾起唇角,缓缓说道。
  曲欢用力地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小小的呵欠,然后努力地想让自己显得更精神更认真一些;“这一回我绝对不会拦着你喝酒了,只要你说一句,我可以陪你喝到天亮。你要知道,一个人苦恼的时候,有人陪他喝酒是多幸运的事。”
  李寻欢拿手指点了点阖上的书卷,佯作苦恼,“喝酒什么时候都可以,而我的苦恼你也可以很快地解决。”
  “……阿欢~”曲欢鼓起脸颊,下一刻却眯起眼睛狡黠地笑了,她舔舔唇,像是只偷了腥的猫儿,把嘴唇贴在李寻欢的耳边,暧昧又挑逗地说,“说错了哦,有一种酒,必须得是很特别很特别的时候才可以喝,而且还不能喝多,你要不要先和我练习一下~”
  特别的时候特别的酒,当然说的是交杯之酒,曲欢贼兮兮地把书卷丢到一边,翻手就拿了两个洁白如玉的古瓷杯来,也不知她又是怎么藏了一壶酒在身边,两个杯子里一下子就斟满了琥珀色的酒液,浓烈的馥郁芳香也扑鼻而来。这种时候,还有什么酒比女儿红更合适呢?
  皎洁月色下的紫衣少女巧笑倩兮,面颊微红,连眼角都泛着娇艳的颜色,左手端着酒杯压在自己唇边上,右手就把另一杯酒送至了李寻欢的面前。可不就有那么一句话,说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若是……若是曲欢能坚持得更久一点,李寻欢还真不知自己会作何反应。
  偏偏曲欢是耐不住等待的,她举着酒杯晃了晃,突然觉得自己有点犯蠢,于是手腕一转,两杯酒就都送到了自己嘴边,一口喝了个干净。或许是酒能壮胆呢,曲欢啪地一声把两酒杯都按在了石桌上,连带那书卷也被丢的更远了,“阿欢,我这么专心有深情还保守内敛……唔,后面那个算了,我这么专情的人,你不用吃醋啦~”
  “……”李寻欢先是噎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也一手按在桌面上,却是把那卷书给拿在了手里,“下不为例。”
  “嗯嗯,下不为例,我知道你很吃味啦~”曲欢跳起来抱住李寻欢的腰,顺带在他脸上又用力亲了一下,再瞥一眼李寻欢手里的东西,逃也似的拧身走了。
  夜已经渐渐深了,然而却总有些人为了看热闹不愿入睡,比如说——王怜花!他等着曲欢终于孤身一人的,这才从树后转出来,很是失望地叹了口气,“你就这么放过他了?这时候还是浓情蜜意的很。”
  曲欢恶狠狠瞪了某个听墙角的人一眼,却不在意自己方才做的事被人瞧见了,偷看的人都不羞,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过现在她心情好,不和某些人计较,“是啊是啊,瞧见我们亲热你羡慕嫉妒恨啦?没人要的老男人~”
  “我王公子要找女人,也不过是招招手的事儿罢了。”王怜花嗤笑一声,显然很是不屑,他若要哄谁,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曲欢摇摇头,用一种很惊奇的目光瞧着他,“你怎么还没出事……好吧,你这样也只能找到女人,不能找到伴儿啊。”
  风流过头的王大公子,怎么还没被哪个女人废了?果然这里的女孩子,都没有大唐女子那样果决啦,就好像王公子长了这么张脸,不也还没被人抢回去当压寨夫君嘛。
  王怜花单遇见了朱七七这么个烈性子的姑娘,念念不忘了十多年,结果听听曲欢说了什么!朱七七追着沈浪跑已经算是够大胆了,白飞飞的心思算是够奇诡狠毒的了,可是谁能告诉他,这年头连纵马抢亲这种事都……倒让他真想见识见识那传说中的女将军……
  “不和你耍弄嘴皮子了,你可想好了,这兴云庄的事要怎么解决?”王怜花毕竟久未搀和江湖中事,也懒得去算计这江湖后辈们了。
  可不是后辈,他耍心眼的时候,哪里来的什么金钱帮,什么兵器谱?
  曲欢默默地掀起眼皮瞧了王怜花一眼,慢吞吞地道:“这难道不是你的事情吗?”
  罪魁祸首就应该好好解决自己惹下的麻烦,她动手就行了,动脑子……呵呵,这地方连隐元会都没有,要去哪找消息去?
  说是这么说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曲欢还是先去找了龙小云和林诗音,第一句话就把人唬了一跳。实际上,她只是笑眯眯地问了一下自己徒弟想不想先把某个逃家的家伙找回来而已。
  兴云庄正处于危机之中,龙啸云莫非还想在外逍遥?真要说起江湖人脉,能比得上龙啸云的人的确不多,另外,若是日后有人先找到了龙啸云,拿他当人质来换怜花宝典,那是要给还是不给?
  要脸面的人到底还是多的,何况那消息还只是个谣传而已,而真要打上门了,难道还有谁会怕吗?只是最让人担心的,往往是未知的变化,龙啸云在兴云庄外,这就是个变数。
  “找到我爹?我现在……我不知道他会在哪里。”龙小云垂下头,他修习五仙教武学已经上了正轨,可是离他能随意而为,走遍江湖去找龙啸云,却也还远的很。再者,这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情。
  曲欢叹了口气,果然弟子太早熟也是让人操心的,“我原先是打算让你自己去寻他的,可如今不是事态紧急么?也是该共患难的。”
  听了曲欢的话,龙小云也多出几分了然,还有什么比共患难更能消磨矛盾,更能看透人心的?想到这里,龙小云到底是带着些哀求看向了林诗音,无论为了什么,他还是想见他的爹爹,龙啸云不管怎样,对他这个儿子是没有一点可以挑剔的。
  到底是为人娘亲的,林诗音受不住龙小云的哀求,心里也未尝没有给龙啸云一个机会的意思。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呢?再者,林诗音不是江湖女子,她更像是个世家娇养的闺秀,成了亲,于她而言,就不会再有什么可以改变的了。
  “我有一蛊,可以搜寻血脉踪迹,饲之至亲之血,可寻人。”曲欢犹豫了一下,把掌心里的青碧色小飞虫露了出来,“这儿出了大事,龙啸云必定得在附近出现的,只是要小云放点血出来。”
  也只有确定了那人会在附近出没,才好用这蛊虫,否则这虫子把人吸干了也找不出什么踪迹来。而若是龙小云一杯血下去,还是没能找到龙啸云——曲欢表示,这种连家都不顾的男人,要来何用?早早看清了,也比日后受害的好。
  龙小云眼都不眨一下,一点反应时间没给林诗音,就动刀子划了手腕,小虫一下子被血腥味吸引,覆在他手腕上吸了起来,不过几息,那青碧的躯壳就变得隐隐泛红,而蛊虫也越发躁动不安,龙小云终于松了口气。
  蛊虫躁动,说明要找的人就在附近,这也意味着,龙啸云到底是放不下自己妻儿的。曲欢也跟着呼了口气出来,但蛊虫喝饱了,龙小云的手腕还淌着血,她登时心疼得要命,立刻就唤了碧蝶围绕在龙小云身侧,那道血痕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收拢结痂,最后连个疤都没有留下。
  “我爹就在这儿,他在看着这地方是不是?”龙小云脸上显出些许惊喜,他可以接受自己的父亲并不是那么光明磊落,并不是什么大英雄大豪杰,却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想要逃避,尤其是在兴云庄陷入险境的时候还在逃避!哪怕只是偷偷地看着,龙小云心里都觉得很是熨贴的。
  在场的人里反倒是林诗音和李寻欢最为淡定,他们都并不意外这个结果。如果龙啸云真的一无是处,李寻欢当年是怎么也不会把表妹交给他,而和龙啸云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林诗音,也不可能真的对龙啸云的感情视而不见。
  曲欢把乳白色的玉笛凑到唇边,吹出了几个清脆短促的音节,那只碧中带赤的小虫立刻振翅飞了起来,她向李寻欢点点头,“跟上就行了。”
  小虫的速度很快,身形又太小,在半空中迅速划过一道碧色光影。曲欢直接就想抱起龙小云追上去,伸手时却触了个空,扭头时看见龙小云咬牙切齿地被李寻欢拎着,突然就觉得自家男人有点可爱。
  “小欢,走吧。”李寻欢干脆无视了龙小云的不甘,也不再给他开口的机会就提起追上了那只小小的蛊虫。
  江湖上的人提起李寻欢,总是只记得他用的一手好飞刀,却不知他轻功也是不差的,而曲欢的轻功也早早在苗疆密林里练了个纯熟。这两人并肩窜出去,不过数息就赶上了那被放出的小虫,还明显的略有余力。
  蛊虫并没有飞得太远,但是李寻欢他们追踪得却有点为难。是的,为难,因为蛊虫去的地方实在和江湖人太格格不入,那条街上住的几乎都是朝廷官员,人是不多的,也不过才七户而已,可是这七户人却都不是简单的小官,就比如他们现在要进的那一家,就是当今清流之首,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
  再怎么不可思议,他们也还是翻进了这家院子。
  ——曲欢信任自己的蛊虫,而李寻欢和龙小云都信任着曲欢。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等着龙啸云怎么倒霉……谁让他有个倒霉孩子。咳咳,熊孩子……

☆、第43章 坑爹的故事

  “还好还好,果然是找着了。”曲欢远远地看见一个穿着紫红色锦衣华服;颔下留着微须的男人;不必看龙小云的表情她都知道,那人必定是龙啸云无误。
  一次就能找到龙啸云;这是再好不过了。曲欢伸手收回那渐渐褪去赤色的小虫,拿个竹管装了就塞回自己的锦袋里,“正好;蛊虫也用完了血,再要找下去可又要小云放血了。”
  这寻踪的蛊虫本事大得很,可对血的需求也不小,如果龙小云放了三次血还找不到龙啸云的话;曲欢就绝不会让他继续尝试下去了,即便有着碧蝶帮着补血,那刀子划在人身上也是疼的,失了大量的血,也不是一时可以补回来的。
  “师父,你把那蛊虫送我吧。”龙小云找到了他爹,心一下子放下来,盯着曲欢那锦袋就眼睛发亮了。只要这虫子在手,日后他爹再敢丢下他娘俩跑,他要找人不是易如反掌?咳咳……他到底觉得自己上门逮人可能会伤着一点他爹的自尊心,不过多来几次应该就习惯了……
  曲欢默默为熊孩子他爹点了个蜡,顺手就一巴掌拍在龙小云脑门上,“别想了,这虫子只能近距离寻人,远了,远了把你吸成人干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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