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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乎新婚不久,新郎三十出头,新娘则年长五六岁。他们的举止“非常浓情蜜意”,女方并无亲朋往来,唯一令人注意的地方是,她似乎极其热衷于佩戴珠宝首饰。
警方并没有什么真凭实据的怀疑。这位名叫R·本尼迪克特的人也许,非常可能,仅仅是个巧合而已。但是当地警察局长注意到了他的存在,遂命下属的警官多加留意,该警官又指派手下的警探展开秘密调査,并加派人手在夜间监视那间平房。
本尼迪克特太太最后一次出现是在1934年7月6日,当时她正和丈夫在小花园里的苹果树下喝茶。
7月7日一早,平房的前门打开了。化名为R·本尼迪克特的罗杰·波雷走了出来。虽然天气晴好,波雷先生却还是头戴毡帽,身披雨衣。他径直走向潜伏在篱笆后监视了一夜的哈里斯警官,并问候警宫早安。
“但详细描述呢,伙计!”当马斯特司总探长事后赶到托基,面见了P·C·哈里斯警官后,不禁暴跳如雷,“我们需要一份对此人样貌的详尽描述,当时正是你的天賜良机!”
“我说实话吧,”这位倒霉的警官说,“我当时手足无措,他就那么走,走了过来——好吧,我没反应过来。”
“你手忙脚乱,”马斯特司愠怒不已,“噢,啊!这就是他想达到的目的。他妈的难道你们分区就没有一架相机吗?”
“可是长官,上头勒令不得过于接近他,以免打草惊蛇呀!彼得森倒是照了一两张快照,但是距离太远了,他又戴着墨镜。”
“行了!行了!接着说!”
波雷先生愉快地告诉P·C·哈里斯,他要照例步行半英里去最近的商店买香烟和报纸,随后沿路离去。但他并没去那间商店,而是搭乘九点十五分的火车前往伦敦,随后就消失在人海之中。
两小时后,警方在那间静谧的平房中发现了些微衣物的碎屑——既有他的,也有那女人的——显然是波雷先生不得不留下的。他们还发现了一些洗漱用具,但和其他东西一样,上面的指纹都被擦得干干净净。
但他们并未发现任何首饰,也没有找到那位妻子。几天后,马斯特司探长详细研究了证据,并挖掘出了一名证人,终于能够头一次将罗杰·波雷笼进绞刑架的阴影之中。
“我们揪住狐狸尾巴了!”马斯特司雀跃不已,“看他还有什么神通!”
米尔德里德·莱昂丝小姐在托基的门兹大街上开了一家小小的打字社,她既是打字员又兼公证员。7月6日早上,波雷先生通过公用电话(平房里没有电话)询问她,是否愿意前去打几封信件。
莱昂丝小姐是个满脸雀斑的女孩,身处一群警察之中,受惊不小。在门兹大街一间满是灰尘的办公室里,她将前因后果缓缓道来。
“我,我是骑脚踏车去的,那天下午比较早的时候,”证人说,“他口述了六封信,我直接在打字机上打出来。都是些商业信函。不,我没记下任何地址。”
“难道你连信的内容都想不起来了?”
“不记得了,它们仅仅是一些生意上的信件而已。”
“说下去,小姐!“
“当时我们在起居室里。窗帘拉得很紧,他坐在阴影之中。本尼迪克特太太不停地进进出出,和他亲吻。真是太尴尬了。我离开时他让我把信留下,摊开,他自己会去寄。”
然后罗杰·波雷用一张十先令假钞支付了打字员的费用。
他这么做并未经过深思熟虑,马斯特司断定。只要警方有足够的耐心,总能等来这种预料之外的机会,进而将任何还活着的凶手绳之以法。但此事对那个备受惊吓的红发女孩显然也造成了显著的影响,她此刻正在打字机旁瑟瑟发抖,不停地拨拉着键盘,好像能从中获取几分勇气似的。
“我当时头脑发热,”莱昂丝小姐连连颔首,“直到——唔,直到晚上九点半我走进海滨酒吧时才发现那是假钞。当时我真是稀里糊涂,还没来得及考虑这样做是不是恰当得体,就骑上脚踏车去找他理论。”
然后呢?
当晚十分温暧,她解释说,柔和的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小路上。当莱昂丝小姐骑车到达那间平房时,她的勇气已经消磨殆尽,变得惴惴不安起来。
有什么原因吗?不,没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只是当时已经过了十点,屋子里一片寂静,显然也没有灯光,她此来的目的开始显得有点荒谬了。也许是夜色的作用,也许是因为在月光下摇曳生姿的那些苹果树,也许是因为那种说不清的孤独感。如果她当时知道有两名警官——哈里斯和彼得森——正在监视着平房,或许事情就会不一样了。
犹豫了一阵,她将脚踏车轻轻停靠在邮箱旁边,沿小径缓步上前,半心半意地摁下门铃。没人答应。这不奇怪,因为门铃早就坏了。但当莱昂丝小姐透过拉得不那么严实的窗帘缝隙,瞥见正对门右方的一扇窗子里有光线透出时,不由得怒从心头起。
亮着灯的是起居室。在一腔怒火和人类普遍的好奇心的双重驱使下,米尔德里德·莱昂丝蹑手蹑脚地溜进屋里。
然后她宛若全身麻痹般站住了。接下来她的叙述乱成―团,大体上情况如下:
房间里只点着一盏油灯,被黄色的丝质灯罩包围,挂在天花板上。灯焰有气无力地燃烧着,整间屋子透出一股罪恶的气息。
一张靠墙的沙发上躺着本尼迪克特太太的尸体:衣衫凌乱,长袜破损,一只鞋也掉了。本尼迪克特太太已经死了。毋庸置疑,她显然是被扼死的,因为那肿胀的脸庞已经失却颜色,脖颈上环着一道“突出的痕迹”。罗杰·波雷喘着粗气,正站在房间中央吸烟。
又或者,如果当时莱昂丝小姐尖叫出来的话,也许事情就会不一样了……
但她那时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她无法忘却那昏黄的灯光下,一名凶手在迸发狂暴之后,用香烟舒缓情绪的场景。
莱昂丝小姐如梦游一般转过身,悄悄出门,小心翼翼地骑上脚踏车,差点被踏板绊倒。直到她远离平房时,她才开始像一个发疯的女人一样猛踩踏板。她什么也不准备说!她可不愿意卷进这些勾当!本来她是什么也不会说的——还不都是你们害的!——如果在外面监视的警官没有跑来询问她去平房干什么的话。
说完这些,米尔德里德·莱昂丝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马斯特司总探长一只手安慰性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拎起话筒,给伦敦打了个长途电话。
“我们揪住他了!”马斯特司对电话那头的副警监说,“这些证据足以推定有人死亡。只要那女孩站上证人席,他就跑不了!”
“你有几分把握?”副警监问道。
马斯特司瞪了话筒一眼。
“首先我们还得先抓住他吧,”副警监说,“你觉得毫无困难?”
“没问题,长官!截至目前,我们在报纸上只是声称‘急于晤见’此人,请您批准我发出紧急警报,全力追捕……”
“呃,你不打算和你的朋友亨利·梅利维尔爵士谈谈这件事吗?”
“长官,这事根本没必要劳动那老家伙!只要批准我放手去做就可以了……谢谢,长官……无论他在哪里,半个月之内一定叫这恶棍落网!”
马斯特司大错特错了。
这些事情发生在十一年前。这些年来这片土地上经历了硝烟与死亡的洗礼,战争投下满目疮痍,但他们一直没有抓到罗杰·波雷。他过得万事如意,那不可动摇的自信并没有抛弃他。直到现在他还逍遥法外,安然无恙。
①Bournemouth,英国南部海港。
②Sussex是伦敦南面,英国东南部沿海的一个郡。Crowborough为该郡北部的一个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爵士曾在此地居住。
③Bayswater,伦敦西部的一个区。
④Denham,Gerrard‘s Cross,均为伦敦南部地名。
⑤Scarborough,英格兰北部海滨域巿。
⑥Torquay,英国西南部沿海的一个郡。
⑦法语,法国著名音乐家圣桑创作的交响乐《死神之舞》。
第02章
九月上旬的一个夜晚,重放光明的街灯标志着这是希特勒掀起的战争的最后一年。丹尼斯·福斯特先生正沿着査令十字街走向格拉纳达剧院。
査令十字街并不是一条引人注目的街道。国家美术馆后方那些黑黝黝毫无亮光的窗子,被封闭保护起来的亨利·埃尔文①塑像,还有那些尚未关闭的防空洞,都在提醒人们战争才刚刚过去。
但这些高高的街灯闪烁的光芒,依然可称得上数月来的一大奇迹,它们改变了一切。灯光从路面上弹射开来,光怪陆离,仿佛是在黑暗年代结朿后的一场嘉年华,用魔法辉映了这个古老的城市。年轻的丹尼斯·福斯特先生——麦金托什和福斯特律师事务所的初级合伙人——迈开了更为轻松愉快的步伐。
“我看起来一定喜气洋洋,”他自言自语,“这可不行,太蠢了。”
因为他要去的是格拉纳达剧院。
他不是去看戏的,今晚上演的这出戏他在这两年的上映期内早已观赏过好几次。他是应制作人贝莉尔·韦斯之邀而来,还要到后台去探望他的朋友,英国舞台上最顶尖的演员之一。然后他们要去常春藤饭店用餐。
“这才是生活呢!”丹尼斯心想。
丹尼斯·福斯特是保守党人,改革俱乐部的成员,属于那种事事未雨绸缪的人。他头戴黑色礼帽,携带一只皮包和一把卷好的雨伞,如同训练有素一般得体。对他而言,舞台就是一个奇特、危险的丛林,充斥着无法驾驭的浪漫与魔力。不瞒你说,丹尼斯多少也算是个守旧分子。
但这并不完全是事实。丹尼斯·福斯特近日刚刚带着一身伤结束了在皇家海军的服役,四年期间他曾在三艘驱逐舰上效力,这段经历使得他难免有些过于严肃认真。不过他为人诚恳,从无矫饰造作,所以人人都喜欢且信赖他。
在他心中已然承认,和这家剧院并非仅仅点头之交,这令他暗自欣喜不已,就和他乐于结识一位来自苏格兰场的活生生的总探长一样。不过这里面还有些事颇让人迷惑,比如……
走过加里克俱乐部,就看到了格拉纳达剧院。通往前厅的正门上方,铁质的顶篷上一排大字闪闪发亮:“布鲁斯·兰瑟姆主演《黑暗王子》”。在墙上贴了两年的海报已经破损,其上斜贴了一张字条:“9月8日最后一场”。在海报底部所有名字的下方,可以看到“贝莉尔·韦斯制作”的字样。
“丹尼斯!嗨!”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
贝莉尔正在前厅入口处等他,看起来有点焦急。
一想到制作人是位女性,丹尼斯还是有些不太习惯。他本以为制作人应该是那种扯着头发、在剧院过道间上蹿下跳的家伙(天知道呢,反正他们总这么干)。但很久以前他旁观过一次彩排,便被这个女孩指挥布魯斯·兰瑟姆的那种敏捷却平静的方式震惊了。
“你知道么,我能理解他,”当时她解释说,“他还是个孩子,真的。”
“可别让布魯斯听到你这么说。”
“怕什么!不会的。”
圣马丁大教堂的大钟正指向八点四十五分,这正是剧院散场的时间。白色的灯光从高处泻下,査令十字街如斯静谧,丹尼斯都能听见加里克俱乐部和格拉纳达剧院中间的游乐场里传出的广播声音。他快步上前去见贝莉尔。
她的半张脸笼在阴影中,身后的大理石门厅虽已然荒废,但仍有灯火闪烁。贝莉尔肩披一件薄外套,浓密亮泽的黑发上裹着一方流行款式的蓝色纱巾。淡淡的眉毛下面那对深蓝色的大眼睛,洋溢着丰沛的想象力。她神情机敏,柔和的双唇总是能将多种多样的情绪表达得活灵活现。
贝莉尔是个干劲十足的人——这类人一般都很慷慨大方——历来风风火火,顾不得喘口气,又自有一股空灵轻盈的气质。她似乎永远不知疲倦。她的双手、灵动的眼眸、还有那苗条身段的每寸曲线,都清晰地展现了这一点。当她看见丹尼斯时,便张开双手满面笑容地迎上前来。
“亲爱的!”贝莉尔侧过脸来让丹尼斯亲吻。
丹尼斯缓缓低下头,像是将被斩首的死囚那样僵硬,犹豫着吻了吻她的脸颊。贝莉尔退回去时不禁开心地笑了。
“难道你不宫欢吗,丹尼斯?”
“喜欢什么?”
“就是这种戏剧性的夸张礼节呀,两人见面后飞奔到一起然后相互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