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飞刀醉月-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座巍娥的青石大宅院,门前一对白石大狮子。
  门上有匾,四个金色大字,“牧马山庄”。
  此地无马,也没有牧场,山倒是有,隔的很远很远,远远的一脉青山。
  无山无马,怎么叫“牧马山庄?”
  原来这宅院的主人当年是在关外靠牧马起家,如今便是鼎鼎大名的赵九爷。
  赵九爷就是五霸刀赵九尊。
  据说“五霸刀”的的确确是五把刀,一把是大号刀,一把是中号刀,三把是小号刀,五年在华山论试,刀劈九省盟主王不当,用的就是大号刀,以后怒斩洞庭十三凶,力诛岷山九丑,用的都是中号刀。
  至于那三把小号刀,从来就没人见过,只知道那是三把飞刀,不但具有穿杨神技,刀无虚发,而且还能回旋交错,杀人于百步之外。
  虽然这十年来赵九尊已很少用刀,但依然盛名赫赫,掷地有声,江湖上听到“五霸刀”
  这三个字,还是有人禁不住直打哆嗦。
  数当今武林,能够跟赵九尊平起平坐的只有一个人,这人就是江南萧震。
  七步无血剑萧震,江南霸主,和赵九尊刀剑映辉,平分武林秋色?”
  江湖传言,这两个人当年碰头之时,就像两只红了眼睛的斗公鸡,一场恶战下来,苦拼了七天七夜,到头来胜负难分,终于惺惺相惜成了知已。
  到底是在哪里碰头?凭—个人的体力是否能支持到七天七夜?说的说,听的听,毕竟没有人亲眼看见。
  不过这十年来萧赵两家要互存问,已了通家之好却是事实。
  最近江南飞马驰报,萧公子又将到访。
  萧公子就是萧临风,萧震的独生儿子据说他不但家就渊源,一身艺业青出于蓝,比他老子还棒,而且生的—表人材,风浪俊雅。
  家世、人品、武艺无一不是上上之选,这样的儿郎哪里去找?因此这些时牧马山庄上上下下,几乎每个人眉梢眼角都充满了笑意。
  这预期着一宗喜事的来临。
  原来无巧不巧,赵九尊年过半百,偏偏只有一颗掌上明珠,闺名小柔。
  赵小柔今年十九,生在关外,长在中原,是北地胭脂,也是南国佳人。
  他她并不开心,甚至越来越烦恼。
  萧公子来此何干?
  她当然知道,任何人也都知道,萧临风千里迢迢来到牧马山庄,目的只有一个,求亲。
  而她爹赵九尊绝不会拒绝这宗姻亲。
  窗外一业金菊,盛开在夕阳里。
  窗里人儿憔悴,眉如远山,含着淡淡的悉思,秋水疑眸,人比黄花瘦。
  这人ㄦ就是赵小柔。
  为谁消瘦子为谁凝眸?为的是一个天涯浪子,她已不能接纳第二个人,哪怕这个人是个白马王子。
  黄昏时分,她悄然离开了牧马山庄。
  浪子已无家,就像一片无根的浮萍,浮萍任由风吹浪打,飘泊无定,浪子只问哪里买得到好酒。
  最好的酒当然是在杏花村。
  杏花村是家酒店。
  虽然不是当年那位诗人笔下可花村,也不是那个牧童遥指的杏花村,四周也没有杏花,甚至连点杏花的味儿都没有,但酒却是同样的好。
  不但酒好,卖酒的人儿更好。
  这里当炉卖酒的是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名叫蜜儿,蜜儿一笑,当真比糖还甜,那粉嫩匀红的脸颊,就像一朵盛放的玫瑰。
  而且是朵野玫瑰,笑起来迷死人了。
  她并不是经常在笑,也不是见人就笑,果不地有这位浪子在座,她显得特别殷勤,也笑得更迷人。
  浪子眯缝着眼,着迷了。
  但他迷的是酒。
  他喝了一壶又一壶,只只壶底朝天,然后照例扔下一锭银子,踏着踉呛啮的步伐,走出了杏花村。
  明天他又来了。
  来了就喝,喝够了就走,他好像从来没正视过蜜儿一眼,也没说过第二句话。
  他永远是那一句,“来酒”。
  蜜儿照样沽酒,照样殷勤,照样绽开那玫瑰般的笑涡,走起银铃般的笑声。
  “喂,你到底是谁?”蜜儿替他满满的斟了一碗酒,终于问了。
  “我……”浪子喝了口喝,咂了咂舌头。
  “对,你。”蜜儿盯着他,圆圆的大眼里荡漾着盈盈的水波。
  “一个喝酒的客人。”浪子说。
  蜜儿不笑了,翘起了小嘴巴,将那锡壶重重的放在木桌上,掉头走了开去。
  今天浪子没有喝酒,连一滴酒都没喝。
  整整一天酒不沾唇,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这是很不寻常的事。
  没喝酒,当然没去杏花村。
  薄暮时分,忽然来了一阵大雷雨,浪子奔回了自己的小木屋,像狗窝一样的小木屋。
  仅仅花了五钱银子租来的这个小木屋,没有锅,也没有灶,木板床上只有床破棉絮。
  此刻这床破棉絮却高高突起,居然有个人拥被而卧,一缕秀发如丝缎,斜拖在棉被外。
  “你……你是谁”浪子怔了一下。
  “一个睡美人。”对方咯咯一笑,从被窝里钻出一张醉人的笑靥,两个圆丢丢的小酒窝。
  入室不算,居然上了床。
  “起来,快起来。”浪子说。
  “起来?”蜜儿吃吃笑道:“我怎么起来,我变成了落汤鸡啊!”她向屋角里呶呶嘴。
  原来屋角晾着一袭鹅黄衫裙,还有内衣,内裤,水滴淋漓,地下湿了老大一片。
  “什么,你光看屁股躺在被窝里?”
  “是呀!”蜜ㄦ飞来一个媚眼:“被窝里热呼呼的,你要不要钻进来暖暖身了?”
  居然有这种事,浪子淡然一笑。
  浪子并非君子,他只是不愿意惹这种麻烦,也没有这种兴趣,远处雷声隐隐,屋子外面雨还没停,天却慢慢暗了下来。
  “我知道你是谁。”蜜儿瞅着他。
  “哦!”浪子漫应了一声。
  “不错”浪子并不吃惊。
  他的确是叫丁开,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不过这名字连他自己听来都很陌生,至少不大习惯,因为凡是认得他的人都叫他小子。
  “你怎么不问我是谁?”
  “你叫蜜儿。”“还有呢?”
  “还有,”丁开想了—想:“还有许多鲜衣怒马的江湖豪客,颐指气使的王孙公子慕名而来……”
  “谁说这个。”
  “不说?”丁开道:“那说什么?”
  “其实我并不喜欢那些人”
  “你喜欢什么?”
  “我只喜欢这床破棉絮。”蜜儿嫣然一笑。
  这女孩倒真有趣,不喜欢王孙贵客,却喜欢一个流浪汉只有一床破棉絮的流浪汉,这是真的吗?“快把湿衣服穿起来。”丁开却不动心。
  “干吗?”
  芽好了走路。“我不。”
  “不?:丁开沉声道:“你想挨顿屁股是不是?”
  “你敢?”她显然要试试丁开的勇气,敢不敢揭开这床破棉絮来,她说:“我还是不黄花闺女呢。”
  屋子里越来越暗,蜜儿眼睛却越来越光亮。
  “我不敢,”丁开说:“我怎么敢呢?”伸手一探,抓住棉被一角,扬手抖了开来。
  蜜儿惊叫一声,白嫩嫩的胴体像条滑溜溜的鱼,在草垫上扭动,散发出一股少女的幽香。
  丁开抓住一条胳膀扳了过来,只听劈劈拍拍,高耸的肥臂上立刻现出了一条条的指痕。
  “你……你好狠”蜜ㄦ痛得连眼泪都掉了下来了。
  “你……走不走?”
  “不走。”蜜儿紧咬着牙。
  “哈哈,有意思,”忽然木门轻响,一条高大的人影子走了进来,大笑道;“小子,这怎么回事?”
  这人一头乱发,满脸胡须,是个大胡子,张口—笑,一股浓重的大蒜味立刻满了整间小木屋。
  “她赖着不走。”丁开说。
  “不走?那好呀,”大胡子眼睛睁的像铜铃:“小丁,你没胃口,咱可饿得要命。”
  “什么?”蜜儿吃了一惊。
  “小丁银样锱头,中看不中吃,”大胡子跨步走到床前,大笑说道:“来,小美人,先亲一个,咱娄大钊可是龙虎精神……”
  “你……你……”蜜儿脸色大变。
  大胡子弯下腰来嘿嘿大笑,一股大蒜味又辛又臭,直冲而出,兜腮胡子根要刺,直向蜜儿脸上凑去。
  他身上穿的是件齐膝短褂,原是蓝布缝的,此刻已变成灰白,至少有三年六年月不曾洗过,又破脏,除了那股大蒜味之外,几乎五味杂陈;蜜儿尖叫一声,一个翻身滑下了床。
  她像是碰到了一个活鬼,—下子冲到屋角,伸手挥住了几件湿漉漉的衣衫,旋风般闯出了小木屋。
  大胡子得意之极,哈哈大笑。
  “真有你的”丁开说。
  “别的咱娄大钊不敢夸口,对付这种小妞儿嘛,老子这一手灵得很。”
  “灵是灵,只怕不妙。”
  “不妙?为什么?”
  你想想,这辈子怎么讨得到老婆呢?“老婆?哈哈……咱又不是傻子,快快活活的日子不过,要个老婆干吗?又要吃,又要穿,又他妈的绊手绊脚,说不定还给老子来顶绿帽子。”
  “你真的不要?”
  “小丁,你别替咱担心,咱若是想要的话,天底下骚婆娘多的是,臭泥鳅总会有只饿老鹰……”
  “说的也是”丁开笑道:“那个孙二娘……”
  “小丁,别提她,咱这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地些臭娘们纠缠不清。”娄大钊咧嘴在,口里说怕,脸下却颇有几分得意之色,居然在风浪自赏。
  “好,不提就不提,先去洗个澡。”
  “洗澡?”
  “不“不洗澡的人没有酒喝。”
  “这,这真要命。”娄大钊叹了口气:“洗就洗,不过你得让咱瞧瞧,酒在那里?”他拼命翕动鼻子却闻不到半点酒香。
  “酒在杏花村。”
  “杏花村”
  “刚才这个小妞儿就是那家杏花村的女小开,每天当炉卖酒……”“还买笑?”
  “这倒没有。”丁开说:“和气生财嘛,总不能板起脸孔做生意,偶尔笑一笑倒是有的。”
  “于是就笑到你的床上来了。”娄大钊眨眨眼睛。
  “你想不想喝酒?”
  “咱什么时候说过不想喝酒?哪怕是翘了辫子也要喝,阎王爷要是不给酒喝,老子就砸了他的森罗殿,不过……”
  “不过什么?”
  “换一家好不好?”
  “换一家?到哪里去换?”丁开说:“此地除了杏花村,别无二家。”
  “这……”
  “怎么?害怕了?”
  “怕?笑话,咱是在想,这时候咱们去喝酒,哪里喝得到好酒,她不渗水才怪。”
  “渗不倒不怕。”丁开笑道:“就怕她加点砒霜,或者孔雀胆什么的……”
  “照哇!”娄大钊双目一睁:“你还敢去?”
  “你敢不敢?”
  “咱……”
  “怕死的人就没酒喝。”
  “好,咱就联陪你。”
  “好咱就陪你。”
  一阵大雷雨过后,天得清明,浮云掠过,居然还露出一轮皎洁的明月。
  丁开和娄大钊来到了杏花村。
  娄大钊当然洗过澡,虽然只是马马虎虎弄湿了—下身子,至少那满身的怪味已掉了大半。
  丁开不嫌他脏,他知道这个邋遢汉人脏心不脏,甚至比那些衣冠楚楚的人还高贵得多。
  他们是朋友,是生死同命的朋友。
  丁开要交的就是这种朋友。
  像这种生死不变的朋友,总比那些外表体面,内藏奸诈的朋友好得多,至少不会出卖你。
  一个纸糊的类笼在夜风中摇晃,在皓月清辉下显得很孤零,灯笼上三个朱红大字,“杏花村”。
  蜜ㄦ换过了衣衫,重匀了脂粉,但一张脸却绷得紧紧的飘过来一个白眼。
  “打烊啦”
  “打烊?”娄大钊道:“天刚刚才黑,一更不到打什么鬼烊?”
  “反正不卖酒。”
  “不卖酒?”娄大钊大声说:“你懂不懂规矩?”
  “这就是规矩。”蜜儿冷冷的道:“不受欢迎的人别想喝酒。”
  “嘿嘿”。
  娄大钊沉声道:“亮着灯笼不卖酒,咱就砸烂你招牌。”手臂一扬,便待动武。
  “且慢,”丁开连忙拦住,笑道:“别急,先进去,入座说。”
  “入座?”娄大钊道:“闻闻酒香吗?”
  杏花村的确卖的是好酒,靠东墙一排摆了十几口大酒缸,进得门来立刻一阵酒香扑鼻。
  类大钊肚里的酒虫在翻搅,恨不得一下子冲了过去,打破一口酒缸,伏地牛饮。
  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跟在丁开后面,两个人找了张桌子相对而坐。
  “不许坐,”蜜儿不假词色。
  类大钊猛的一拍桌子,正待发作,忽听蹄声笃笃,像是好几匹健马到了门外。
  骏马长嘶,蹄声已到。
  只见五六名劲装大汉,簇拥着一位华服少年,踩着月光昂然走了进来。
  这少的年神采飞扬,意气甚豪。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