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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鬼说:你把把都赢,要换作我,当然也想回来继续打!
书生说:你牌技尚可,也不算太烂,然则比起我来,还差这么点火候。
女鬼说:好,你也别太牛!你自去考试,我在这儿苦练牌技等你,你回来后倘若再赢,我这一辈子都给你当牛做马。
书生说:OK,如果我输了,我也一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于是书生扬长而去考试了,他中了状元,娶了公主,当了驸马,生了孩子,一去就是很多年。
女鬼买了新牌,每天勤洗手,练了牌技,等着书生,一年不来,二年不来,三年还不来,然则女鬼已经把方圆百里的鬼们都打败了,把其他借宿的书生也打败了,最后连村庄里的赌神甲乙丙丁EFG也全打败了,女鬼赢了很多钱!!!
女鬼心想,算啦,有钱了还打什么牌呢?!何况像这种信誓旦旦又反悔的狗屁书生,见嗒多啦,何必呢!打牌又不是打仗,输赢没那么重要吧?!
但她说服不了自己。
于是女鬼终于决定,进京找书生!!!呵呵。
女鬼拿着一副’斗地主’,就飘啊飘啊飘到了京城,怎么这么巧哩,就在半路上遇到了书生。
女鬼说:嘿!小子!打牌!㊣(2)
书生一楞:这位女子认错人了吧?!
女鬼说:不要以为你穿得红,我就不认识你!
书生说:你真的认错人啦!
女鬼说:喂!再装模作样,小心我翻脸哦!
女鬼说着,伸出了骨爪,在书生面前晃了晃。
书生说:好吧,那就打一把,一把定乾坤。
女鬼说:好!
于是他们就盘腿坐在大街上打起牌来了。周围的路人都对书生指指点点,议论为何当今驸马肯在街上陪一个村姑打牌。
女鬼拿着一手绝世好牌,但她一边打一边听着,忽然就哭了。
书生吓了一跳,问:为什么呀?我们这样打牌不是挺好嗒。
女鬼摇头。
书生说:虽然我这把牌很妙,但还没有分输赢呢,我猜你那把牌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要担心嘛!
女鬼还是摇头。
书生说:既然如此,那就不打了吧。
女鬼点头。
于是书生搁下手中的牌,扬长而去,回府继续当驸马啦。
女鬼便拾起地上的牌,发现原来书生的那把牌非常烂,肯定会输。
她笑了,把那些牌归置归置一把火全都烧了。
从此以后,女鬼再也不和任何人打牌。
后来书生老了,寿终正寝了,在去黄泉路前得见女鬼一面,他才终于把和她还有赌牌约定这码子事给想起来了。
书生就问:啊!我快要去投胎啦,遇见你倒想起来有打牌这么回事,可那天你肯定能赢呀,为什么半途而废呢。
女鬼笑着说:你走吧,你永远不会明白嗒。
书生很纳闷,但他还是走了。
就这样,书生扬长而去三回。
他们再也没有遇到过。
书生也永远不会知道,其实女鬼心里想的是:
我和你,不论谁输,谁赢,不论是当牛,还是做马,
那应该都会是一辈子,一个关于不离不弃的约定吧。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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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书生遇到女鬼。
书生说:我是一个梨花春雨里浸泡出来的寂寞书生。
女鬼说:只要爱上一个人,你就不寂寞了,我正好闲来无事,不如就爱我吧。
书生说:好吧。
那是1071年(熙宁四年),突厥军队大败拜占庭,杀了他们的国王。
书生穿着亚麻布的百褶幔衣在街上游荡,好像个埃及人。
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但百褶是女鬼亲手在寒凉刺骨的溪水里,一层层折出来,再用蜡黄大石压制七七四十九天,成衣后就不容易洗平。
书生抚着女鬼的双手心疼地问:冻没冻到?
女鬼说:傻瓜,我比河水更凉,你不是都不怕冻到。
书生说:那不一样,你捂得暖我的心。
女鬼说:呆瓜。
于是埃及法老装扮的书生走在大街上,非常自信,他想自己为什么没考取状元,但偏偏这么自信呢?!
或许是因为他穿了一件女鬼亲手做的衣裳。
书生想,就算现在有个皇帝老子气喘咻咻地跑来,用状元头衔来换他身这款女鬼成衣店春季NEWARRIVAL,他也是不CARE的吧。
刚巧不巧,他还没想完,有人追着他就是上下齐手一通乱摸。
绸缎庄老板道:我是绸缎庄老板,公子穿的这套衣服实在是太灿烂夺目了,工艺超凡,理念前卫,既有异域风情又兼具含蓄内敛的东方美感,与公子一头乌黑亮丽的毛发又形成混搭,脚穿一双缚带草履,隐隐透出波西米亚风潮,公子您实在太有时尚气息了。
书生一把推开绸缎庄老板淌着口水的大脑袋,一边往后连跳三步:考!说话就说话!你干嘛摸个没完!
绸缎庄老板一抹口水又道:好衣服,好衣服,我只是想凭着手感,从这件衣服的肌体纹里中感受一股冰凉沁脾的寒意,寒意中又夹杂着一丝温存缠绵的暖意,寒中又暖,暖中生寒,就好像是爱的感觉,越爱越寂寞,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想来公子这件衣服,一定是情人在分别时馈赠的相思衣吧?
书生道:啊?这也能摸出来吗?的确是我娘子亲手为我制作,让我上京赶考时穿嗒!
绸缎庄老板道:果然是一件包涵着浓浓情意的上乘设计品啊,公子,您一定要好好珍惜!
书生道:我知道了,我一定会珍惜,也请你说完就松开手,不要老扯着我的衣服不放。
书生扭头想走,却不料绸缎庄老板当街扑倒,紧紧抓住他的腿哭喊道:卖给我吧!卖给我吧!多少钱都可以啊!
绸缎庄老板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把银票,一张一张地塞给书生。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要?不?!要!!!!!!!!
书生和绸缎庄老板就这样半推半就了半天,终于,书生没有抵过银子的诱惑,他就把衣服给卖啦。
书生揣着银票,高高兴兴地就走了。
有钱的感觉真是好,何况当街卖衣的事轰动了四九城,人人都把书生当作有钱的大爷,把他奉为座上宾。
书生吃香喝辣,穿金带银,觉得就算当了状元,人生的乐事也不过如此了。
于是他就走进了〃飘香院〃。
太俗了,这故事。
女鬼说。
女鬼面前的书生,衣衫褴褛,瘦骨嶙峋,面色焦黄,捧着一只烤白薯吃得正欢。
女鬼说:那你花光了所有的钱,也误了考试,所以一事无成地回来了?
书生点了点头。
女鬼说:那就洗洗睡吧。
书生噙着眼泪道:你不恨我吗?就一点点都不恨我?不骂我也不打我?你干点什么都好呀。
女鬼笑了:这是你的家,不是中美合作社。记住,破庙就是你的家,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没人会骂你,也没有人会打你,洗洗睡吧,乖。
书生崩溃了。
他告诉自己,要爱这个女鬼一辈子,不对,不够久,缺一天都不是一辈子,他要爱她一万年!
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女鬼又给书生做了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给他穿上了。
书生很高兴,女鬼也很高兴。
但没过多久后,书生摸着这件衣服心想,如果我再穿着它到京城去,把它卖给绸缎庄的老板,换一堆银票回来给娘子多好?我要把这座破庙翻新,给娘子的㊣(4)墓翻新,立块大碑,再给她买金钗带……
这么多钱然则也用不完,还可以在京城玩一玩。
书生越想越HIGH,于是有天早上,他留了张字条给女鬼,他就上京城换钱去了。
女鬼在他身后的空气中,慢慢从透明里显现出来,拿着他留下的字条苦笑:你学会写字,就是为了让你写离别的吗?
女鬼摇摇头,没有喊住他,消失后也再没有出现。
书生便到了京城,遍访四九城却都没有找到绸缎庄的老板,询问之下,整座京城里,竟没有人知道有那么一个绸缎庄和爱流口水的老板,难道他是外来就业者?
谁知道呢?
书生不甘心地在京城里逗留了很久,没钱了也不肯回去,有天晚上,露宿街头的书生在更夫的灯笼下百无聊赖地打量衣服,忽然瞥到右手袖管下方一个小小的洞。
这是女鬼有次和他嬉笑打闹时,用牙齿咬破的,但那个洞应该是留在第一件被他卖出去的衣服。
书生想,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说,他两次所穿的其实是同一件衣服?
书生仰天45度角仰望,很难把女鬼的脸和爱流口水的绸缎庄老板的脸对号入座。
但他还是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他便气急败坏,怒气冲冲地跑回破庙找女鬼理论。
找遍整座破庙,却只有女鬼留下的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一个故事:
从前,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书生遇到女鬼。
书生说:我是一个梨花春雨里浸泡出来的寂寞书生。
女鬼说:其实就算爱上一个人,你也还是会寂寞,我们谁也安慰不了彼此,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书生说:好吧。
这是1071年(熙宁四年),苏轼遇到个势利的和尚。
出了著名的:〃茶,上茶,上好茶……〃
十一
书生与女鬼之四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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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之南
南方以南,几乎是大陆的尽头。
在那儿有一堵高墙,墙不知绵延多远,不知纵升多长,仰头只看到墙的上方融化在云端里。
墙是黑色的,上面布满密密麻麻的圆孔,大小不一,规则不同,型号也有区别,也就不知道每个洞会有多深。但每个圆孔都会呼吸,可以感觉到每个洞都会接替着,缓慢地往内送着风,往外吐着凉气,节奏非常非常的慢,慢的不是很容易感觉得到。
因为洞会呼吸,所以它们是活的,也有老死,当这些洞年纪越来越大的时候,洞口也就越缩越小,死时一个洞口就没有了,但从别的地方就会长出新的来。
这些洞很馋,怎么馋法?
如果有人将自己的右手捏成拳头伸进一个洞里,再取出来时,就会发现自己的拳头没啦,无痛不痒,好像手的上半截透明了一样,要是不信这个邪再把左手捏成拳头伸进洞里,马上左手的拳头也就被洞融食掉了,就像含化一根冰棍这么简单。
这样说起来,这堵墙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可其实,倘若能够将人的一颗眼泪弹进一个洞口,这颗眼泪就会在洞里乱蹦,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直到最深处。
随即会听到眼泪用主人的声音在洞里说话,这颗眼泪会告诉主人,它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
是打哈欠时流出来的?吃辣椒被辣出来的?还是打喷嚏时溅出来的?
还是因为你心底深深爱慕着一个人,又无法告白,而在伤心的时候落下来的。
我想你爱的人,一定是个王子。
于是你千里迢迢,跋山涉水,不顾千辛万险找到了这堵墙。
你站在那儿狠狠地哭了一场,把自己的一把眼泪,竹筒倒豆子般撒了进去,结果……把洞给呛着了。
洞咳了半天……
好不容易,洞说话了,
〃干!咸死你个老母!〃
你一抹泪痕欣喜地道:〃山洞啊山洞,请问你是山洞吗?〃
洞哑口无言。
你又问:〃洞啊洞,你尝得出我的眼泪是什么吗?〃
洞恨不得含血喷人,但洞忍住了,〃知道,你恋爱了。〃
你一个劲点头,〃对对,请问有什么办法让我获得爱人的心。〃
洞想了想,又想了想,还是想了想,就这么过去了三天三夜,你蓬头垢面地一动不动,特别虔诚。
最后,洞终于说话了:〃姑娘啊,你实在是中人之姿,不太能够打动的了谁。我能够教你的办法,就是去找到你爱的男人,把他的眼珠挖出来,搁在地上踩爆,这样他就看不到别的美人,他也就会一心一意地爱你了。〃
好!你说你知道了。
然后你举着一把刀,信心满满,跋山涉水地回去了。
没多久后。
你找到你的爱人,此时他正半裸着身体在自家二楼屋顶上晒月亮,他希望能晒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好像古天乐那样,然后去泡他在学校里新物色上的一个MM。
这时你举着刀,虎视眈眈又垂涎三尺的凑近他,刀刃的寒光与他皮肤的光泽相映成辉,于是他发现了你。
〃咦?你怎么半夜爬到我家来了!〃他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你的刀在手中微微颤动。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呀,你坐我身边来吧。〃这是他第一次对你亲切,你有点不知所措,但你还是坐过去了。
〃我知道你一直喜欢我,哈。〃他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