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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都挺赏心悦目的。”
“那是他们。”他说得漫不经心,“鄢玉不是也一直单身?”
我说:“可是那总有你喜欢的类型呀。你是喜欢强硬一点的,还是喜欢温柔一点的呢?叶寻寻说男人只喜欢长得漂亮的,你也是这样的吗?”
我这话其实问得有点不抱希望。因为往常每次碰到这种话题,总是会被他不动声色地岔过去。可是这一次他看了看我,脸上有点笑容:“大概我挺喜欢可爱聪明的那种。”
我的心口又跳了跳:“是像叶寻寻那样的吗?”
“嗯?她那种小丫头聪明过头,还是去祸害鄢玉比较妥。”他随手将手中的流苏晃了晃,像是想起来什么,将手里的玉呜蜩递给我,“喜欢吗?小玩意儿。”
“这如果就是你准备的生日礼物,”我抄着手,斜眼看看他,“那我不是挺喜欢的。”
他笑着说,“你又不讲你想要什么。”
初春夜晚凉意料峭,我站在门边这么久,终于察觉出赤脚跑出来的寒冷。眼前这个人丰姿挺拔,举手投足间有漫不经心的傲慢味道。可同时又温柔,还带着一点小捉弄。或许很会算计人心手腕深沉,可是在你面前,他总是有点笑容,从未对你展现过那些凉薄时候。
我喜欢他喜欢得不是很久。只是三年。可总觉得已经尝遍酸甜苦辣的滋味。他值得,而我心甘情愿。
我的眼眶酸疼。突然有点忍不住,一把抱住了他的腰身。
☆、第 十五 章、 这世上最热烈的事物不过三种。伏暑的日光,盛放的牡丹,以及刚开始浓蜜的爱情。皆是转瞬即逝罢了。(一)
当我还在大山的时候,曾有几个羌族的男孩来镇上与我们一起读书。他们信奉白石神,与我们的规矩略有不同。羌族村寨最高处筑有羌雕,每座房子都有四个尖尖的石头做成的白角。篝火晚会是男孩女孩定情的时候,当一个男孩喜欢上一个女孩,会趁跳舞的时候凑过去,逗留在女孩子身边攀谈讨好。如果女孩没有排斥,男孩会试探握住对方的手,再轻轻勾一勾女孩子的手心,来表达爱意。
羌族的男孩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这样告诉我。恰巧被父亲在讲台上听到,本来平板的面容上突然露出几分微笑。镇上的孩子都敬畏他,只有我胆子最大,抓住他眨眼间的变化大声问:“父亲你笑什么?难道以前你就是这么做的不成?”
他推了两下鼻梁,笑着看我:“也可以这么说。”
我身边的羌族男孩突然出声道:“老师你摆明了是在打掩护嘛,我家隔壁老人说的跟你完全反着,明明是当年很多女的都暗暗追你,可只有杜绾的母亲胆子大,敢拿手指去勾你的手心才对!”
父亲的手按在课本上,依然微笑:“这又有什么区别?如果她不勾我的手心,现在杜绾还不知道在哪里。总归杜绾的母亲跟我都觉得挺幸福,庆幸当时发生过这么件事就对了。”
那天放学我跑回家,向母亲求证这件事。母亲轻描淡写:“你不知道我嫁给你父亲的时候,寨子里有多少女孩眼红得要扑上来。那时候你父亲才到镇上,长相很好,又是个大山外面来的汉族人,他就像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一只凤凰,立刻把镇上跟我差不多岁数的女孩子全都给迷得要死要活。可一直过去两年,所有人都自己觉得配不上他,跟他表白的人没有一个。直到我长到可以嫁人的岁数,篝火晚会上蹭到他身边,主动去勾他的手心,跟他说,我喜欢你,想嫁给你,你怎么说?”
“父亲怎么说?”
母亲的脸色突然变得温柔:“他啊,他当场就回了我两个字,行啊。”
自我意识到已经喜欢上顾衍之开始,我曾经数次想将这样的一幕照搬到顾衍之和我的身上。然而叶寻寻总是告诉我,那是羌族的规矩。在汉族的文化里,没有女孩子主动这一说。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女孩子就不能主动,只是类似的情况可以用喝毒药来形容。没有人会在活得好好的时候去喝毒药。但这也不意味着你喝毒药就是犯法的。因此喝毒药也是你的自由,但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你是在自寻死路。
因此叶寻寻才在发觉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顾衍之并且还喜欢了三年之久以后,严肃而认真地建议我不妨考虑一下告白,从而快速地自寻死路。
可是即使她不建议,我也已经觉得我的喜欢像是变成了一只不停往里灌水的气球,沉甸甸地坠在心上,越涨越满,眼看就要兜不住。
我埋在他的衣襟里,鼻尖有淡淡的醺意。隔着薄薄的布料,可以感受到顾衍之的温度。就像他整个人,温和得恰到好处。我已经很久没有离得他这样近。心里装得越满,越是胆怯,就越不敢离得太近。小心翼翼地捂住我那点心思,又暗暗希望他有朝一日可以察觉。这样复杂。
我抱着他不想放手。眼前是他细腻的衣料纹理,我心跳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咚咚声。感觉到他的一只手落在我后背上,轻轻抚摸两下。头顶上方一个温柔声音:“怎么?”
我不敢抬头,小声说:“我有件事要和你商量,你能不能先不要说话?我有点紧张。”
他轻笑了一声,很快不再言语。他的右手随意搭在身侧,被我抓住。我找到他的手心,在那里轻轻勾了两下。
他没有动。我深吸一口气,紧紧闭上眼,终于将死死压在心底三年的话说了出来:“我喜欢你,会一辈子都对你很好。你能也喜欢我吗?”
我感到面前的人有片刻顿住。
我的心因此而吊到极高处。潜意识觉得后面将是不好的回答,更加紧地抱住。过了一会儿,我被顾衍之握住手臂,他微微用力,将我轻轻推开。
我脑中嗡地一声陷入空白。
那一瞬过得仿佛十足漫长。我感觉到从头到脚的冰冷,脸颊却是火辣辣的热。仿佛被无形扇了一耳光。死死盯着地上铺就的米色地毯,夜晚十点的顾宅,安静寂然。过了片刻,我听到头顶上平静的口吻:“绾绾,抬起头来。”
我没有力气抬起头来。
告白花掉我全身的气力,现在我只想挨着墙边蹲下^身去。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碎裂,又一片一片扎进血肉里。却根本没有眼泪掉下来。我在恍恍惚惚中听到顾衍之停顿片刻后的声音,仍是冷静:“我更希望你在十八岁之后再说这些话。”
不知又隔了多久,我终于缓缓抬起头。看着他在灯光下好看的眉眼,说:“哥哥,你不喜欢我,可以直接说。不用找这样的借口的。”
他低头看着我,眼神深邃得不可捉摸,没有开口。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仿佛很平静:“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他又看了我一会儿,才说:“事情总是有迹可循的。”
我说:“你有没有觉得看着我在那边一个人纠结,觉着很好玩很可笑?”
“……”
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自爱?”
他打断我,眼神变得有些严厉:“绾绾。”
我不理他,语速越来越快:“你是不是考虑过,如果我一直不说,你也就一直装聋作哑下去了。可是我现在说了,你就只好打断我的幻想了。你有没有在心里嘲笑过我的不自量力呢?你有没有在心里想过,当初你费劲力气从杜程琛那里拿到这个小孩的监护权,可她现在却竟然产生了这样不齿的想法,让你觉得当初你的做法实在是一件失误的事呢?你有没有在心里后悔,其实就应该把我丢在杜家或者是大山村寨里自生自灭,也就没有如今的麻烦了?”
我仰头望着他,觉得有滴眼泪从眼角掉下去:“你有没有,哪怕那么一点点喜欢我呢?”
眼泪就像开闸的水源,迅速爬满整张脸。我眼前的人影摸出手帕,试图将我的眼泪擦干净。我往后退一步,避开他的手,将眼泪随便抹了一把:“你不回答,也就是说,一点也没有了。”
他看着我,最后轻声说:“绾绾,你这么小,还什么都不懂。”
叶寻寻曾经说,原则只是针对那些你想针对的人来使用。大人们的借口,永远完美得让你失望,又不会戳中你最痛的地方。我喜欢他喜欢三年,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发展成为哲学家的趋势,可是在顾衍之的话中,我仍然无知懵懂。
只是他已经如此讲,我便再说什么都没有什么用。
?
☆、第 十六 章、 这世上最热烈的事物不过三种。伏暑的日光,盛放的牡丹,以及刚开始浓蜜的爱情。皆是转瞬即逝罢了。(二)
对于我的失恋,叶寻寻首先是这样开导我的:“大人们都是外表光鲜内心复杂的奇特生物。他们跟小孩子本来就存在着巨大鸿沟。顾衍之拒绝你,实在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
我看着她,说:“……”
然后她又是这样开导我的:“正当红的那个叫苗飞飞的女明星你知道吧?她上个月也跟顾衍之告白了来着,不过也是被残忍拒绝的结果。据偷窥,哦不目击者鄢玉说,她被拒绝以后哭得妆都花了特别难看,最后是捂着脸跑走的。比你现在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还要难看许多呢。”
我看着她,说:“……”
接着叶寻寻又是这样开导我的:“你看,你们同为被顾衍之拒绝掉的人。所以在某种程度来说,你也算是和受万千粉丝敬仰的苗飞飞齐名啊。”
我看着她,说:“……”
最后她是这样开导我的:“我还没听说谁是因为失恋而猝死的,我觉得你应该也不会。所以实际上它就像是感冒,总有痊愈的那一天么。”
我看着她,终于开口:“失恋怎么就一定得像感冒呢它怎么就不能像慢性咽炎一样治也治不好呢,苗飞飞那种人要演技没演技要脸蛋没脸蛋你以为我稀罕跟她齐名么,还有叶寻寻你知道你安慰人的本事有多烂么失恋死不了人你这样说也能把人给说死的好不好,最后你要是敢把这件事说给鄢玉听咱俩就等着绝交吧。”
中间叶寻寻数次想插嘴都被我拿手里的饼干塞回喉咙里。她好不容易把饼干咽下去,愤怒地指着我半晌:“杜绾你居然不但威胁我还敢侮辱我偶像!”
“啊。”我手里握着一根水笔,重重一划,数张白纸顷刻间皮开肉绽,我抬起眼来:“所以呢?”
“……”叶寻寻浑身抖了一下,瞪着我张嘴半晌,最后哼了一声扭过脸,“没,没什么。”
我终于意识到叶寻寻是只管豁开伤口,管不了缝合的。失恋这种事情就算痛得死去活来,也还是得我自己慢慢愈合。自那天晚上,我有意避开见到顾衍之。所做的无非是回家得晚一些,睡觉得早一些。我曾经留意过顾衍之的行踪规律,对他回家的时间和表现很了解,当时那样做自然是想要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一点,现在就正好相反。
然而理智和情感很难并行。能完全驾驭得了这两样东西的人,贯穿整个人类史都找不到一个。因此在这方面看其实所有人都是偏科的,天才如梵高和爱因斯坦也不能幸免。我身为一介再平凡不过的女中学生,自然更是偏科得一塌糊涂。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每当避无可避见到顾衍之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的表现就是经常说错话和做错事,然后偶尔还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地偷偷看向顾衍之。
我的十五岁生日在我这样纠结复杂又痛苦的心情中到来。
我对每一年的生日都印象深刻。印象深刻的原因主要在于顾衍之,每次我过生日,他人不论在哪里,总会回来T城。并且生日宴盛大。叶寻寻曾对此表示不屑一顾,不屑一顾的原因在于她一直认为掌控于手心之中的鄢玉在她十三岁生日那年,以事情很忙很重要为由人在美国,从而错过了她的生日。从此以后,叶寻寻对每一个人家团团圆圆美美满满的生日都表示不屑一顾。
然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却不是我的生日。而是在我十三岁的一天,顾衍之去学校接我放学。每次他往学校门口随便一站总是可以吸引一众目光,那天他穿一件驼色长风衣,站在门口边接电话边朝我招手,我清楚听到旁边女生低声尖叫的声音。等上了车,我却被告知先不回家,而是要去商店一趟挑选礼服。我正在剥他带来的巧克力,闻言停了停:“为什么要突然给我买礼服?”
他说得慢条斯理:“去砸场子。”
“……啊?”
他的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你还记得那个说过你又矮又小的王董事的儿子?今天他生日。”
“……所以?”
“我们去盛装出席一趟。”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盛装出席?还有,你就穿这么件风衣算哪个意思的盛装啊?还有,你一次性把话给说完不行吗!”
他笑了一声,转过头来,在我的下巴上顺手一勾,仍是不紧不缓的模样:“一般来说,我赚钱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