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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马流花河-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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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只老狐狸,他是不会放过我们的,早晚他会出现的……”
  喃喃地自诉着,李无心才又转向面前的冬梅:“伤你的这个人是谁?又为了什么?”
  冬梅说:“他叫君探花!”
  “君探花?”
  “流花河那一带的人,都这么称呼他。”
  冬梅索然道:“年纪很轻,不过二十几岁,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可是武功确是很高……”
  “高到什么程度?”沈瑶仙静静地打量着她,插了一句嘴。
  冬梅叹了一声:“小姐……真的很高……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他,总之……他的功夫高极了。”
  沈瑶仙一笑说:“比起我来呢!”
  “这……”冬梅低下头:“比起小姐来当然不及……不过相差不会太多。”
  “这就够了!”沈瑶仙微微点头道:“这应该说他的武功是绝不会在我以下了,你只是不好意思这么说罢了!娘娘,你以为呢?”
  李无心缓缓地摇了一下头:“我不信当今天下,有这么厉害的年轻人……君探花……冬梅!把经过的情形,详详细细地说出来,不许你漏掉一个字。”
  冬梅应了一声,随即把被擒经过,于流花酒坊脱困,连伤戚通及三位军爷,乃至于邂逅君探花之一段经过,细说了一遍。
  原来冬梅此行负有夜刺当今万岁行宫的神秘任务,却不慎失于被戒卫森严的锦衣卫所擒,论罪应该就地赐死,偏偏锦衣卫中一个叫刘林的千户,看中了她的姿色,竟然动了邪念。
  话说起来,可也就长了。刘千户其实乃当今汉王高煦手下亲信之人,过去原在高煦手下当差。那高煦虽为父皇册封为“汉王”之位,却不去云南就职。仗着父皇的宠爱,无恶不为,这一次竟然陪同父皇远征瓦刺,声势极是显赫,颇是驾于太子高炽之上。朝中盛传,皇上其实爱的是这个儿子,这次远征,若是胜利南归,便将废除太子的名号,改立高煦为嗣,如此一来,原本就炙手可热的汉王,更为之势焰高炽,各方奔走,户限欲穿。盛名之下,多的是趋炎附势之人,刘千户小小官职,又称老几?他却别具“慧”心,独能了解到旧主的“寡人之疾”,送上了冬梅这个美女,以为进身之阶。
  刘千户还不够仔细,认人不清,这趟子差事,若是直接由锦衣卫负责押送,冬梅就算身手再高,也休想有机可乘,偏偏他就转手于高煦的亲兵“天策卫”(据明史载,永乐二年成祖赐其亲兵‘天策卫’与汉王,直至十四年汉王失宠后始夺回节制),落到了戚通这个“小旗”镇抚的手下,虽然事先严加告诫,临终仍然失之大意,丢了差事。
  这段经过,冬梅说得十分清楚,“摇光殿主”李无心只是冷冷含笑,却不妄置一词。
  其实包括沈瑶仙在内,亦不能深知冬梅此行任务的真实意义。何以李无心忽然会对当今皇室心存关怀?她自己无意深说,别人也只有心存纳闷而已。
  倒是说到了“君探花”这个人的出现,以至于后来的出手,才使得李无心略略现出了惊异的表情。
  “你可听见了?”李无心一双细长的眼睛,转向身侧的沈瑶仙:“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这一次我们‘摇光殿’总算碰见了厉害的对头了!”
  沈瑶仙微微一笑道:“娘娘是说我的功夫不如他了?”
  “很难说。”李无心眼神里充满了智光,分析道:“只看他举手之间,凭着一股真气,即能封锁了冬梅半身七处穴道,这种功力,当今天下是找不出几个人来的!这个人我们要格外注意。”她的眼睛随即向着沈瑶仙看去:“冬梅踪迹既现,摇光殿只怕已不易保持安宁……唉……可叹了姓君的这个人,一身好功夫!”
  这几句话,对于不知就里的局外人来说,自是一头雾水不着边际,只是对于摇光殿各人来说,却都能很清楚的体会出她的言下之意。
  因此,沈瑶仙听在耳朵里,不会感觉丝毫奇怪,“娘娘放心,这个人就交给我来处理吧!”
  “我要你亲自出手!”李无心冷冷地笑着:“果真冬梅死了,倒也罢了,他却偏偏留下了她的一条活命,这是故意给我们看的,摇光殿绝不能忍受这个侮辱。”微微停了一下,她才向兢栗当场的冬梅点头道:“来!让我瞧瞧你的伤!”
  冬梅抖颤颤伸出了右手,像是十分痛苦。
  虽然沈瑶仙已为她施展内气,打通了封闭的穴道,但是却似井未痊愈,这只手举到齐肩部位,便似不能再高,一张脸疼得都变了色,就差一点没有叫了出来。
  然而,这一切的痛苦,却在李无心忽然抓住她的那只手掌之时,得到了解脱。像是一条游动的蛇,只是这条蛇却是热的,随着李无心的掌心气机灌输之下,所过之处,遍体发热,像是有点酸酸的,却是无比的舒泰。不过是很短的一霎,随着李无心松开的手,冬梅身子晃了一晃,才自站定。
  “试试看,你可能动了?”
  冬梅应了一声,举手弯腰,较诸先时判若二人,简直像没事人儿一般,一时化惊为喜,几疑身在梦中。
  沈瑶仙才知道方才自己运用气功,为她打通穴路,其实并不彻底,显然另有玄虚,不由大感惊异。
  李无心道:“这个姓君的,身手大有可观,瑶儿,这一次你可遇见了厉害的劲敌了。”
  沈瑶仙呆了一呆道:“娘娘是说……”
  李无心道:“连我都几乎上了他的当,你以为他是施展什么手法锁住冬梅右手穴路?”
  沈瑶仙想了想道:“这人内力充沛,像是纯阳功力,难道不是?”
  “那你就错了。”李无心微微摇了一下头,才自注视向她:“我原来也以为是这样,但是错了,那是失传江湖己久的‘六阴’手法!”
  沈瑶仙失惊道:“娘娘说的是‘六阴分花’手法?”
  “不错!难得你也有点见识。”李无心道:“看来这人即使不是出身‘大营’,也必与大营百门有些瓜葛,如果不是我发现得早,冬梅即使没有性命之忧,时间一长,这条膀子却也别想要了。”
  冷笑了一声,李无心又接道:“他总算手下留情,否则六阴伤脉,寻骨而入,当场就有致命之危,这种手法正是本门‘摧心掌’的厉害克星,看来他是有意施展给我们看的,倒是用心良苦!”
  李无心那双细长复明亮的眼睛,缓缓移向窗外,像是思索着什么,那一颗古井无波的心,更似有些波动,牵起了层层涟漪。而她一向倔强,不与人随便妥协的意志,却不是容易变更的。“瑶儿,”轻轻叹息着,她似有无限感慨:“十几年来,你己尽得我的秘传,摇光殿秘功到底如何,却有待你来证实它了。”
  沈瑶仙睁大了眼睛:“娘娘是要我……”
  “杀了他!你能么?”李无心淡淡地笑道:“我想你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抖开来血红一片,红光耀眼。像是红云一片,映照得每个人身发俱赤。
  “好一张玉儿红……”孙二掌柜的看得眼都花了,连连地咂着嘴,喃喃连声道:“我活了这么大把子年纪,今天总算是见识了。”
  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就在这一霎,被孙二掌柜的亮开的这张红毛兔皮给吸住了。
  说起来这地头儿一一流花河岸,原本就是“红毛兔子”的产地,应该不足为奇才是,无如像这么大张的皮货,有些人硬是一生也没见过。
  拉开来总有丈来大张,四四方方的一块,红通通,亮晶晶,全是小小“兔背”拼凑而成,本地人管它叫“玉儿红”,那是因为皮质本身,反映出来的光泽,几乎媲美上好美玉。
  既轻又软,却比貂皮还暖,更要名贵,无怪乎价值可观了。
  “整整六十五张!”
  孙二掌柜的转向面色深沉的君无忌,赔着一脸的笑说道:“马拐子说了,收了您七张‘玉儿红’,他连工钱也不要了。”
  “这就谢谢他了!”伸出一只手来,在亮晶晶软糊糊的皮裘面子上摸着,君无忌像是有过多的感伤。
  那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记忆所及,母亲便曾经拥有这样一袭华裘,当她拥抱着自己时,自己那只调皮的小手,总是习惯地贴着母亲温暖的肉体,在皮裘里摩搓留连。像是多么遥远的事了。这一霎,在他目睹手触“玉儿红”的同时,猝然间使他有所忆及,只是灵光一现,当他正待进一步的努力捕捉时,那记忆却是越见模糊,甚至于连最先的一点残存,也为之混淆了。
  “玉儿红”的炯炯红光,反映着他的俊秀英挺,那一身像是燃烧了的“红”……给人的感触是“不愧”为男儿之身。
  他的手,兀自在泛有红光的毛丛中摩搓不已。那些毛毛,每一根都像是细长的针,针尖部分光彩灿烂。据说名贵之处便在于此,若是失去了毫尖的光泽,便丧失了原有的价值,不只是“玉儿红”如此,海龙、紫貂、灰背、银狐……凡为名贵俱都一样。
  “怎么样,”孙二掌柜犹自不忘最后的努力:“我给您二……二百两银子,爷您就让了吧?”
  “你也配!”
  说话的人远踞一方,可那双眼睛始终就没有离开这块皮子。
  口气这么“冲”,惹得大伙全数都拧过脸来,倒要瞧瞧。
  好体面的一个客人。三十一二的年岁,红通通的一张长脸,浓黑的炭眉之下,那对眼睛又圆又大,像是喝多了些酒,闪闪冒着红光。
  这人穿着闪闪有光的一袭紫缎袍子,腰上扎着丝绦,头上带同色的一顶软沿风帽,却于正中结有碧森森的一面翡翠结子。
  同席尚有二人,一站一坐。站着的是个青衣仆人,手持锡壶,职在斟酒。坐着的那个,身着蓝衣,刀骨耸峨,十分瘦削,眉黑而长,目炯而烈,像是天生不服人的那一型,偏偏在紫衣人面前施展不开,虽是同席共饮,却带着三分拘谨,倒似奉命“侍饮”模样,一时猜他不透。
  三个人其实来了有会儿了,入门之初就引起了座客的一阵子窃窃私语。
  孙二掌柜的那双势利眼该是何等精明,少不了一阵子巴结。紫衣人却连正眼也没瞧他一眼,就连他身旁的那个青衣长随,也像是眼睛朝天,能不说话最好,孙二掌柜的别说“马屁股”了,连“马腿”也拍不上,再吃同行的那个蓝衣瘦汉拿眼睛一瞪,便只有往这里站的份儿。
  可真是罕见的排场,坐椅子有自备的皮垫子,讲究的金丝猴皮垫子,喝茶有自备的名瓷青花盖碗,连茶叶都是自备的。
  紫衣人正在享用面前的一块“干烧鹿脯”,使用的不是筷子,却是自备的一把牙柄“解手小刀”,边割边吃,那鹿脯肥瘦适度,甘腴晶润,只见他大块割下入口嚼吃,确是淋漓尽致,引人垂涎。
  众人目注之下,紫衣人一连又嚼吃了几口,这才放下了手上的解手小刀,身后长随递上了雪白的布巾,他擦了一下,推案站起。
  “这块玉儿红我要了!”
  说时又移步过来,与他同座的那个长身瘦汉,赶忙放下筷子跟了过来。
  孙二掌柜的先时被人一叱,心里老大不是个滋味,只是见来人竟是心目中的那个“贵人”,也就吞下了那口窝囊气,眼下他非但不敢发作,竟然赔着笑脸,赶忙把身子闪开一边。
  乡下老百姓都有个毛病一一见不得有钱有势的人,尤其是怕见当官的。眼前紫衣人这等气势,非贵即富,哪一个人敢与招惹?是以紫衣人这一来到,各人便纷纷向后面退了开来,却又不甘心回座,一个个眼巴巴地瞪着瞧,要瞧瞧这场热闹。
  “好一块玉儿红!”紫衣人显然是识货的行家,一只手在皮裘上摸着,一顺一逆来回摩搓不己,忽地俯身下来,吹了一口,裘面上像是螺丝纹般地起了一圈漩涡,却是看不见底儿,这便是一等一最佳皮裘的证明了。
  “好货色!”紫衣人含着笑,连连点头道:“我给一千两银子,这皮子是我的了。”
  一面说,回过身来,拿眼睛直直地瞧向孙二掌柜的:“给我小心收起来。”
  “这……是……”
  也许是“一千两”这个数儿把他给吓坏了,直觉地便似认为对方那个姓君的客人非卖不可。
  “二掌柜的……”声音是够冷、够低沉,却让每个人都听在了耳朵里,那声音显然并非出自紫衣贵客嘴里。不知什么时候,君无忌已经回到了他的座头上。
  孙二掌柜的那一双几乎已触及皮裘的手,慌不迭的又收了回来,一又红眼本能地可就盯在了君客人脸上。在他印象里,不用说,这也是个难缠的主儿,虽然穿着远不如紫衣人那么阔气,可是观其气势谈吐,却自有慑人的威仪。
  “怎……么着?”二掌柜的满脸诧异表情:“一千两银子!”
  “我听见了。”
  声音里透着冷漠,紫衣人那等傲人气势,他却偏偏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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