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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只白骨精-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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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敬轩耳力上佳,凝神辨听她脚步轻盈远去,直到悄无声息了,这才回头,见大门外已然空无一人,出神片刻,胸中那口气终于慢慢吁了出来,一低头,这才觉到自己手心竟捏得有些出汗了。

  

  峰林医馆在本县也算有名,并不难找,但林娇过去时,医馆里已经有好几人在排队等着看病。林娇只好捺住性子等,好容易轮到她,郎中徐顺以前给丁氏和能武都瞧过病,被林娇一提醒,终于认了出来。

  徐顺家中世代行医,虽然算不上国医名手,毕竟是杏林世家,本事还是有一些的。至于医德,不至于见死不救,但也仅此而已。见林娇询问能武的病情,捻着胡须说:“林娘子,你家那孩子的眼,我从前就说过,约是淤滞所致。这若生在大富之家,慢慢用药,辅以金针引淤去滞,也不是没希望。只是”说完看着林娇,摇头不语。

  林娇是个明白人,知道他话里的意思。医生说到底也不过是种职业,大家都要吃饭,还都想吃好饭,不可能指望人人都医者父母心,更不是活雷锋,想了下,便问道:“若叫你放手地治,约要多少银钱?”

  徐顺说:“剂药中需一味异引,所费不菲。我以平价计,约两百钱,一日一剂,连服三月,观其效,到时适当增减药令。金针另计费,三日一疗,每疗一百钱,至痊愈。”

  林娇低头心算了下,一天两百钱,十天就是二两银子,一个月六两,三个月十八两,再加上金针,姑且算三个月,共需大约二十两。二十两在豪户眼中,不过是一桌大餐的花费,但据她所知,却是一个正七品县令刨去粟俸外一个月的俸银,在本地可以买一亩甲等河川田,更是桃花村一户普通人家一两年的家用。何况人家也说了,这还只是开头,且不一定包治。

  林娇摸了□边褡裢里那来路不明的三百文,只能起身而去。

  “林娘子,这等眼疾,须得及早治疗才好!”

  身后传来徐顺的提醒声。

  林娇心里嘀咕了一句,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问题是没钱你不给治!

  出了医馆,林娇眼睛扫过左右两边的各色铺子,渴望速速来钱的心是滚滚如潮。忽然看到一家如意当铺,想起听来的杨敬轩那个败家爹的光荣事迹,心中一动,便拐了进去,站到高及她下巴的柜台前问了一句。里头的朝奉打量她一眼,慢吞吞说:“一亩甲等田,活当五两,死当十两。”

  林娇倒抽一口凉气,掉头就走。

  把脑筋动到田地上,自然是下下策。对于把地看得比命还重的庄稼人来说,动祖宗传下的地不啻于挖他家祖坟,就是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林娇本人虽然没这压力,但在这个时候,别说旁人,就是能武本人知道的话也肯定不会点头。何况还是这价钱,太黑了,当场断了念头。

  

  因为在医馆里耽误了些时候,出城便比预想得要晚。林娇怕赶不及天黑前到,走得很快。她运气还算好,没走多久,听见身后有人“老杨家媳妇老杨家媳妇”地叫,愣了半天才把这称呼和自己对上了号,忙回头,见轧满歪歪曲曲车辙的泥巴路官道上来了辆骡车,赶车的是个老汉,后面坐着怀里搂了个小孙子的老伴。

  “你是老杨家媳妇哇?”见林娇点头,老汉说,“上来,捎你一路。”

  林娇喜出望外,以为是以前就认识春娇的,赶紧爬了上去坐定,攀谈几句,知道这老夫妻俩是邻村黄塘村的,这是进县城把上个月攒起来的山货草药卖掉后回去的,说是每月一趟。

  林娇坐在骡车上,望着两边绿油油的麦田,听边上那老太太念叨着今岁老天开眼有个好收成,天擦黑的时候,终于晃悠到了岔路口,左边去桃花村,右边去黄塘村。正准备着爬下车再走个几里地,不想骡车却没停,继续往左去。林娇哎了一声,身边老婆子说:“如今虽没前头几年乱,只天黑你一年轻小媳妇走田路还是不妥,再送送。”

  林娇很是感激,等骡车到了桃花村村口石桥边,自己被放了下来,赶紧拿出预先摸出来的几个大钱递过去,老汉慌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起先就已收了衙门里刘差爷的车钱,这再收要叫他晓得,往后这县城的路也不敢走了!”

  林娇一愣:“刘差爷?”

  “是嘞!我赶着车出城,城门口被刘差爷拦下,叫我瞧见个你这样貌的小媳妇便载了送到,还给了车钱。天不早了,要赶紧的回去,还七八里路要赶呢。”

  老汉说完,急急忙忙拐了骡子车的头去了。

  林娇下了石桥推开自家那扇门的时候,心里已经断定这“刘差爷”刘大同一定也是被人所差,至于那人,十有□就是杨敬轩。

  林娇现在对这个男人的好奇心是空前大涨。到了家把那三百钱和原先的放一起藏在炕头,打发能武去睡了后,一个晚上都在琢磨这人。今天在衙门口碰到的时候,她本来是想问下这每月三百钱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生生忍住没开口,其实也是存了点阴暗的小心思。这三百钱问医抓药自然不顶用,但单算口粮的话,也能撑个大半月。杨敬轩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干这种自己贴钱的事,现在并不重要。只要自己当不知道,往后就可以继续厚着脸皮去领,要是把事情当他面问得明明白白了,往后这衙门的门反倒不好意思再进了。这种自绝后路的事,她自然不会干。

  这个人吧,虽然死板了些,一脸的老气横秋,但年岁实际不大、剩着、外观养眼、从那天无意入眼的尺寸看,以后那方面应该有保障、从听来的事迹看,估摸本事也是有一些的,现在还在衙门里做事,虽然不是国家正式编制,但好歹也算有稳定收入,要不是有个爹跳出来抢在他前头把家业败光,也勉强能算村版高帅富。而且这种性格的男人,以林娇的经验,要是收服了归己使用,管得再严点,往后劈腿包二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林娇越琢磨,越睡不着觉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7804955、好好看书a投雷。。



  ☆、第 14 章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要在从前,哪个敢这样跟她说,她一定会笑个半死。但现在,林娇发现自己有点理解为什么前身春娇会投河觅死了。她当然不会到这地步,但到这才多久,已然节操不保,居然开始正儿八经地琢磨起这八字真言的内涵了。最后觉得这八个字不但内涵,而且非常内涵。只是可惜了,像杨敬轩这样的一只潜力股,他为什么是叔?就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叔,他也还就是叔。

  把这个她目前唯一还能入眼的叔弄到手成了,饭票提款机性福什么的统统都有,她也可以无耻地少奋斗几年,不成,她就要成为第一位因勇于充当冲破封建礼教的斗士而被送去浸猪笼的开河女性,穿越史会因此而铭记她。

  林娇这一晚是在谋男人与浸猪笼的深刻纠结中睡去的,第二天睁开眼坐起身,昨夜的纠结一下就成了浮云。

  地里小麦正扬花,陇上的豆角包谷要整饬,她现在实在没精力去纠结那个还不一定能到手的叔。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先撑过这一季的夏收,等能缓口气儿了再说。

  石寡妇是山上地里的一把手。哪天松土浇地,哪天除草捉虫,甚至山上哪爿竹林里的哪株笋根哪天能抢在别人前头去挖也了如指掌。她家的这点家业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攒出来的。林娇现在就以她为行动指南,石寡妇干什么她就跟着干什么,想来总归没错。

  在地里一连摸爬了几天,这天终于除完最后一根巴着麦杆的节儿草,林娇直起身,见已经傍晚,边上地里的人都扛锄牵牛陆续归家,于是上田垄收拾了下东西,拖着疲倦的两条腿沿着田陇到了河滩边,面不改色地拍掉从自己卷起的裤腿褶里纷纷爬出的肉色麦蚜和红色小蜘蛛后,洗了把脸和手脚,坐河边石头上歇了一会,然后站起来四顾望了下。

  平阔的田地间错落着三三两两的农舍,房前屋后堆了大大小小远望像谷仓的柴火和麦秸垛,远处的山脚河边和山坡上长了一片片的林子,空中不时有雀子布谷鸟掠过朝林子里归巢。地里的小麦正扬花,林娇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黛青色的麦浪里,麦穗上挂着一串串长长的淡黄色小花,晚风吹过,暖暖的空气里还漂浮着一股如酿酵的熏人花息。西山天际,晚霞披着夕阳的余光,色彩斑斓,艳得像一幅金粉画。

  林娇伸手捶了下自己快断掉的腰身。

  她现在要是个地主婆,估计还是会有心情去欣赏一下这从前从未见过的乡间原生态美景。叹了口气一扭头,看见远处入村的村道上,暮光中一个人背着褡裢大步走来,一眼认出是石青山,惊觉原来一个月又过去了。

  林娇不想被他看到,赶紧拿了东西从边上的另条田路错开了去。从这路往自家去的话,要绕过一片高粱地。高粱长得已有一人高,密密丛生像片青纱帐,晚风吹过,吹得满耳朵莎啦啦的声音。附近原本在地头劳作的农人都已回家,冷冷清清看不到人影。林娇也加快了脚步,快出高粱地时,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异响,不是风吹高粱叶发出的摩擦声,倒像是什么东西在碰撞高粱杆。一下想起前几天村里传的山上有野猪跑下来拱地儿,还咬掉村北一老汉屁股上的一块肉,后颈汗毛一竖,正要掉头,耳边传来一阵人的喘息声,立刻松了口气。只是这口气还没松完,呼吸又是一紧。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这喘息声,不用看现场也知道在干什么了。

  林娇实在是惊讶,没想到在这竟真会遇到传说中的野合鸳鸯。谁会这么大胆,偷情竟偷到了这里?

  以她现在的处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在对方发觉自己之前赶紧撤退才是王道。万一被发现了,既然敢干野合的事,女的不知道怎样,男的肯定不是打酱油的。真要因为看了不该看的被灭了,那才叫冤屈。

  林娇屏住呼吸,慢慢地后退了几步,脚后跟踩到一块小石头,发出轻微的喀拉一声,整个人一僵。幸好青纱帐里那对鸳鸯正激情,不但没发觉,男的倒像是到了高点,低吼一声,中间夹杂着女人含含糊糊的压抑低吟,饶是林娇这样的厚脸皮,也听得脸红耳热起来,后背直冒冷汗。

  没被发现就好,赶紧走。

  “阿虎哥”

  女人忽然呜咽着低声这样说,仿佛在哭。

  林娇整个人像被雷劈,呆住了。

  村里有几百个女人,没男人的寡妇,老老少少算上她自个儿,大概二十来个。谁都可能被怀疑偷情,她也绝不会怀疑到春杏头上。但是现在,她的耳朵没有背,那个声音,分明就是春杏发出来的。

  林娇对春杏了解不多,但有了前次她路上给自己递话的事儿,虽说那话对自己也没什么用,却也感觉到了她对春娇的善意。人在陌生的环境里很容易对向自己表示出善意的人产生好感,所以对她的事也就比旁人多留意了些。知道她男人也是那回打仗没了的,原本有个儿子,但夭折了,这在这年月是寻常事儿。家里有公婆,下面还有小叔。公婆就做主从让她小叔那里过继了个孩子养,说是给她没了的男人添继香火。这事在宗祠里是公过的,春杏也就这样守了下来。

  村里二十来个寡妇,年轻点的那一拨里,林娇的前身春娇风评最差,但提起春杏,没人不夸一声。平时寡言少语,眼睛不多看男人一下,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天黑就关门,安安分分地养着过继来的儿子。她那个婆婆据说正找杨太公要给她到县衙里申一个牌坊。

  这样一个堪称寡妇楷模的女人,她竟然会和野汉子偷情!

  林娇的八卦之心再也无法遏制,实在想知道那男人是谁。天色也暗了下来,见几步开外的一丛高粱密得连蚊子也钻不过去,借了风撩高粱叶的声音,蹑手蹑脚地到了跟前,猫下腰小心翼翼地拨拉开一道细缝看了过去。

  高粱地被踩扁了一小块,空气里弥漫着被踩破的新鲜高粱杆汁散出的清甜味儿,七倒八歪的高粱杆间,男人和女人已经完事。女人面向着林娇,蓬头散发的,正低头匆匆整理衣服,正是春杏没错。男人已经提上了裤子,背对着林娇,块头有些大,样貌虽看不见,但绝对不是本村人。

  男人仿佛意犹未尽,一只手又扯开了春杏的衣襟,握住她一边的胸脯挤压起来,两人便又缠到了一块儿,男人把春杏压到了地上,这回脸转了过来,林娇看清楚了,是个年轻男人,看起来和春杏差不多大。

  林娇脸皮再厚,也经不住这样的场面,反正人也窥到了,正要悄悄离开,忽见春杏哭了起来,光滑饱满的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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