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己说,这才突然感觉电话另一端的静知都没有啃一句声儿,焦急地呼唤起来。
“知知,你没事吧?知知。”
“没事。人家结婚,关你什么事儿?”不待子旋回答,静知已经火速地挂断了电话,老实说,从子旋口里听到这则消息,她心里涌起的情绪太多,心酸,失落,难受,痛苦,众多的情绪齐涌心尖,她不知道该怎么对子旋说,也理不清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感情,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对汤斯翰是没有感觉的,想看着他,不过是想从他那张人皮看另一个人的影子而已,她与他没有未来,她心里非常清楚,可是,听到他即将要与沈雨蓉结婚的消息,她心里还是难受得要死,她没心情再去关心里面的股市争斗,闷声不响地走出了股票交易所,香港街头,车水马如龙,此处正是城市中心地段,街上的亮妹男仔太多,车子也是一辆比一辆豪华昂贵,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今日的阳光很烈,晒得她脸很疼,也许是心里作用罢了,心情不爽,见什么人,做什么事心里都不舒畅。
“姐姐,买一朵玫瑰花吧?”一支又瘦又黑的手伸到了她的面前,小黑手上握着一支红艳艳的玫瑰花,望着那大红色的花朵,静知无声笑了,笑中却淌出几滴晶莹剔透的泪珠儿来。
“姐姐,怎么了?”小女孩关切地询问。“没事,给你。”她打开了钱夹,从里面掏出一些港币递给了小女孩,并从小女孩手中接过了那支鲜红的玫瑰。
小女孩说要找她零钱,她说不用了,小女孩道完稿,又提着花篮子穿梭在人群中。
她望着手中的这束火红玫瑰,在樱花岛,他才拿着一束七彩野玫瑰与一个狗尾巴草戒向她求婚,刚回到香港不到一天,他就转身与沈雨蓉大婚在即,真是男人心,海底针啊!
还好,她很明智地拒绝了,汤斯翰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有时,她真的想不明白,站在十字街头,仰头,不经意间,眼眸就扫到了不远处的一则广告灯箱,灯箱很多,里面一直闪烁着无数个浪漫绮绻的画面,画面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燕尾服,戴着黑色的领结,头发做得很有型,五官比平时多了几分立体的感觉,他怀中拥着的女人,穿着纯白色的婚纱,婚纱是露肩式的,款式更是别出心裁,整个美背都露了出来,胸脯很挺,也很硕大,呼之欲出,让过往的男人兴叹,画面上的男人有幸福了。
一张又一张地变换着,俩人的姿势越来越暖昧,心中的那抹失意无限扩大,不知道被放大了多少倍?
汤斯翰真的要娶沈雨蓉来了,不是空穴来风,是真的要娶了,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到汤斯翰与沈雨蓉两个一起拍摄的婚纱照,帅哥美女,家势背景那么旗鼓相当,谁人不叹是天作之合,锦上添花的一对壁人?
他不是江萧,他是汤斯翰,他与谁结婚与自己没有关系,在心里,静知已经告诉了自己千百遍,可是,她心里还是压抑不住的酸楚兹兹地往冒,即便他不是江萧,可是,眼睁睁看着长得像江萧的男人与沈雨蓉走进结婚的礼堂,她心里比万箭穿心还要难受。
视线收回落到了手指尖的玫瑰花上,低下头嗅了嗅,吸进鼻腔是浓郁的玫瑰花香,这花儿真美,可是,到底能绽放到几时?一天,还是两天呢?
红玫瑰,代表着最纯洁的爱情,她与江萧夫妻一场,甚至她还为他怀过三个孩子,然而,她从未收到过一朵代表着纯洁爱情的红玫瑰花儿。
叹了一口气,今天也不是情人节,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多愁善感呢?
爱情让她亲手埋葬了亲情,因为爱情,她没有父亲与弟弟,因为爱情,她遍体鳞伤,其实,爱情对于她来说,是一种奢侈的东西,江萧走了,也带走了她的心,从此,她会将对江萧的怀念一并埋葬,人,不能总是为了男女感情而活,她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想到,这儿,她丢掉了手指尖芬芳扑鼻的红玫瑰,红玫瑰飘落,却恰巧被某个人伸手接了过去。
“这么漂亮的玫瑰花儿怎么舍得丢弃呢?”
是一记娇嗲嗲的女人声音,扬起长长的眼睫毛,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女人容颜展现在自己眼前。
女人望了她一眼,扯开红唇低低笑开,心里像吃了蜜糖一样甜。
手指摘着玫瑰花瓣,一片又一片,刹那间,好好的一朵红玫瑰就变成了光凸凸的枝杆了。
静知不想到看她那张得意的笑脸,举正欲想离开,没想到,女人却抬起手臂拉住了她的去路。
“林小姐,后天,我与翰大婚,还望你能前来参与见证我们的幸福。”她打开了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张大红色的贴子递到也静知眼前。眼眸里浮现出一缕笑意,嘴角上扬成一个挑畔的弧度。
静知瞟了红贴子一眼,尽管大红喜贴深深地烫痛了她的心,她还是佯装冷漠,撇唇,冷冷地道:“沈小姐,我们不熟,再说,我也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参加陌生人的婚礼。”
☆、第二卷:股市风云 第19章 宝仔是你儿子!
“林小姐,后天,我与翰大婚,还望你能前来参与见证我们的幸福。”她打开了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张大红色的贴子递到也静知眼前。眼眸里浮现出一缕笑意,嘴角上扬成一个挑畔的弧度。
静知瞟了红贴子一眼,尽管大红喜贴深深地烫痛了她的心,她还是佯装冷漠,撇唇,冷冷地道:“沈小姐,我们不熟,再说,我也没有那么多美国时间参加陌生人的婚礼。”
“陌生人?”沈雨蓉的话音咬极其地重。“我们是陌生人吗?”勾唇一笑,她反问。
“不是陌生人难道是朋友不成?”
“也不是朋友,至少算熟人吧!林小姐,记得曾经,你很爱江萧,江萧也爱你,没想到,江家会垮台,其实,我到现在都弄不明白,你到底是爱江萧这个人呢?还是爱他江家的权势,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江家二老还在监狱里呆着,江萧也魂飞魄散了,只是,我们两个斗到现在,至少,我得到了像拥有帅气漂亮江萧外表,我知道,汤斯翰在樱花岛上向你求过婚,不过,不要当真哟!他跟我说,那不过是一场玩笑而已,是那个米诺兰硬把狗尾巴草塞到他手上的,他只是不想辜负她一片心罢了,逢场作戏是一定期限的,你说对么?”
她微眯着眼睛,仿若能洞悉这个世间的一切似的,正如她所料,静知的面容浮出丝丝的惊讶,也是,连这种事汤斯翰也跟她说了,可见,在樱花岛的求婚,是他向她开的一场玩笑而已。
“你有听说过用狗尾巴草向女人求婚的吗?可见,女是多么地廉价。”
“你想说什么?你很高尚是吗?沈雨蓉,江萧在世的时候,他的心从来都不在你的身上,现在,你不过是想借用汤斯翰的身体得到一丝的慰藉,一辈子得不到你最爱男人的心,你不觉得可悲吗?其实,在这场战争里,你早就注定了是一个失败者。”
在她面前摇武扬威,想用大红喜贴奚落她,她可从来都不是软弱可欺的人物。
再说,不过是得到了与江萧长得相似的男人皮相而已,有什么好值得骄傲的?
“是,我是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江萧的心,不过,从此后,我就是汤斯翰的老婆,名媒正娶的,江萧再爱你又如何?他已经死了,再也不会回到你身边了,这辈子,你注定要一生孤独,直至,垂垂老也,哈哈哈!”
其实,在汤斯翰从樱花岛回来同意与她尽快结婚之后,她的心一直就处于喜悦的天堂中,本来她还要追究他与林静知去内地一事,即然男人都同意娶她为妻了,她也不用再追究什么了。
没想到,幸福来得是这么容易,简直就垂手可得,以前,与汤斯翰结婚,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算了,林静知,我们都斗了这么多年了,也该休战了,后天大婚,你一定要来哟!翰给我订了一个闪亮的大钻钻,他说他会疼我一生一世,你说,一生一世有多么?在他的怀抱里,我感觉一眨眼就过去了呢!”
她将手上的大红喜贴强行塞入静知的手里,然后,扯着漂亮的笑容转身扬长而去,瞬间消失在人海里。
静知站在原地,说不出来心底有多少酸楚的感觉,打开大红喜贴,印入眼帘的是几行黑色墨水钢笔字体。
“汤斯翰,沈雨蓉,诚挚邀请*”
佳偶天成,绝世无双,呵呵呵!是命吧!她将大红喜贴紧紧地攫在手掌里,逢场作戏是有一定的期限,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也对呵!汤斯翰对她,自从在收购天地控股明珠集团见面后,就一直对她纠缠不休,目空一切的富家少爷,怎么可能会喜欢她林静知呢?曾经,她恍忽之时,把汤斯翰当成是江萧,可是,现在她才深刻地明白,他真的并不是江萧,江萧不可能将她当作是玩物,绝对不可能与她逢场作戏,他一直是一个有深度,有内涵,有良好修养的一个人,汤斯翰除了有一身与他一样的皮囊外,他的轻浮,玩世不恭,吊儿郎当,这些纨绔子弟身上的恶习,江萧是一样都没有,所以,他们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江萧没有背叛她,与沈雨蓉结婚的那个人是汤斯翰,他们是互不相干的两个人。
这样想着,她心里的确好受了许多,不就是一场婚礼么?她会去参加的,有什么大得不了,别说是汤斯翰,就算是江萧与沈雨蓉结婚,她也照参加不误,她到要看一看,他们到底有多幸福,又能幸福得了多久?
+
2013年7月16,是一个香港万人空巷的日子,香港功成名就的新崛起之秀与香港股市大享千金沈雨蓉经历了爱情整整五年长跑,走进了结婚礼堂,沈汤两家都是香港首富,在上流社会中拥有一定的地位与权势,沈氏与汤氏的财力几乎垄断了香港大半个经济命脉,盛世婚礼,万众瞩目,前来参观婚礼的全是香港政商名流,豪华的‘麦加拉肯’五星级酒店门口停靠了许多的名车,布迪加威航,迈巴赫,兰博基尼,路虎,能够叫出口的名车几乎摆成了一条直线。
酒店里面,人山人海,四处布置的富丽堂煌,外表光鲜的男女,举杯相敬,寒喧声,交谈声不绝于耳。
整座酒店总共有二十一层楼,而这二十一层楼全都被沈世雄花了巨资世了下来,他穿着一袭黑色丝绸的唐装,戴着金丝眼镜,手指尖夹着雪茄,指节上戴着扎眼的金黄色钻戒,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下巴上的胡须剔得干干净净,一副清清爽爽的样子,挽着他手臂听女人,个头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一身盛装出席,妆化得很浓,一直扯着笑容不停地向宾客们寒喧致敬,男人五十好几,女人刚二十出头,老妇少妻在当今社会里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夫妇俩精心的装扮虽张显妇气,却也带着满身的铜臭味儿。
“麦加拉肯”第五层楼上,高大笔挺的身形正站在磨沙石窗边,四面都是玻璃窗子,分成了无数个小格子,由于楼层不是很高,俯首,就能将城市中心一带尽收眼底,他身穿着一件暗灰色的衬衫,手指尖夹着一支烟蒂,幽深的黑眸一直凝望着窗外香港的繁荣都市面貌,烟雾在他周测缭绕,满屋子都是烟味儿,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推开门,探进头来,视线落到了沙发椅子上那套摆放的整整齐齐白色新朗礼服,见它们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儿,窗前伫立的男人一动不动,彼自抽着烟,仿若并没有将他们穿上身的打算,男人低下头,看了看手上的表,还有五十分钟婚禕礼就开始了,唉!这姑爷是咋了?
不想结婚,为什么要答应四小姐结婚呢?他是沈家的老管家,是亲眼看着四小姐沈雨蓉长大成人的,比他自个儿女儿还亲,他可不想汤斯翰毁了四小姐的幸福,让沈家失了颜面。
“姑爷,人都到齐了,老爷催你快下去了。”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催促了。“好。”好半晌,男人薄唇轻换,轻轻吐出一字,但是,仍然没有任何穿衣的动作,老管家摇了摇头,叹息一声合上门出去了。
莫川早就在报纸上看到了汤斯翰与沈雨蓉大婚之日,他真没想到江萧会真的娶那个姓沈的女人,仰头将手上的酒全数喝光,‘叭’的一声捏碎了手上的酒杯,冲着一帮手下喊了一个字:“走。”
然后,他就带着一帮黑社会人马来到了婚礼现场,然而,他们一行却被门口的保镖拦下了,光天化日之下,又不能强行进入,所以,他让其他弟兄在外面候着,他刚翻墙而入,酒店戒备森严,他就出入自如,可见他是一个多么了不得能飞檐走壁的人物。
他挨间挨间地找,终于看到了老管家叩开了一间房门,进去半分钟又出来了,就听到老管家摇了摇头,嘴巴里面还碎碎地念了一句:“还不着装,即然心不甘情不愿,又何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