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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如梦 作者:甘笔(晋江vip2013.8.31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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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欢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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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然如梦》 


正文 2月落乌啼霜满天(一)

    芙蓉镇上的人都知道,方家的嫣然是个傻子。

    这个“傻”不是真的指她的智力有问题,她的智力绝对和正常人一样,平时打交道说话也与普通人一般无二。可是,所有认得她的人,几乎都一致认为,她是个傻子。

    因为,她的想法总是与别人不相同。

    这人活在世上,图的什么?不就是荣华富贵么?就算不能飞黄腾达,那至少也要有一技傍身,让自己过上安逸享乐的生活吧?

    可是她不。

    方家在芙蓉镇上虽称不上是大户,但至少算是殷实人家。方嫣然小时候,也是娘宠爹疼的,那时候,无论谁提起她,都不直呼她的名字,只说“方家那颗明珠”。

    是的,那时她就是爹娘的掌上明珠。

    但这一切在方嫣然八岁那年叔爹进门之后就全变了。

    她的娘对爹不再体贴,后来甚至半年也不见爹一次面。

    嫣然还记得,她爹生了病,拖了几年,最后在她十岁那年死去,当时,爹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小嫣然惊骇地冲去找娘,却被叔爹的下人拦了回来。她们说,主母和叔爹刚睡下,天大的事情也不能打扰。

    叔爹与爹的卧室,不过一个篱笆之隔,她在外面号啕大哭,与下人纠缠吵闹许久,叔爹与娘在另间房中始终没有出来。

    后来,她爹就死了,临死前都没见到妻主一面。

    再之后,她娘不过匆匆到正室灵前上了一柱香,便转身离开。

    便有那多心人故意在嫣然面前挑拨,说她叔爹与娘的坏话,但或许嫣然那时太小,一脸的浑浑噩噩,似乎根本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什么。

    可从那时起,她就开始不务正业起来,整天只琢磨着上树捉鸟,下河摸鱼,根本没有一个将要理家主事的小姐该有的样子。

    等她十五六岁时再有人特特去说些有关家产的闲话,方嫣然反而睁大了眼睛道:“这家业是我娘赚下的,她想给谁自然就是给谁,我们做小辈的怎么能将它理所当然视为自己的东西?何况,就算没继承家产,我也活到这么大了,以后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这话一出,便坐实了她的“傻子”之名。

    不是吗?不是傻子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那家业虽不算大,毕竟也能让人过得衣食无忧。换了是谁,也不可能说出这番话来。

    她娘方文正也不管她,由得她胡闹,再加上方文正和侧室又生了个女儿,外面的人便暗暗猜测,这方家接班人的身份,大概要着落在这小女儿身上了。

    什么?庶出?

    哎呀,谁还理这个,反正正室死了好几年了,什么时候一把侧室扶正,庶出的也变成了嫡出。

    这个时空,女子十八岁成年,男子十六岁成年。方嫣然十八岁的时候,按照古例,举行了束发仪式,这就意味着她已经成了大人,可以订婚娶夫了。

    哪知道束发礼后没多久,方嫣然一次出去游玩,竟被路过此地的安平小世子的马踏伤。安平小世子年轻气盛,娘又是朝中闻名的安平王,一直镇守边关,军功赫赫,这种情况下,他难免便骄纵跋扈,知道伤人后也未停留,倒是他的贴身管家留了意,派人将垂死的方嫣然送回方家,并且留下一千两银子作善后之资。

    据说,方嫣然被送回家后没多久就咽了气,方家的下人传出来的信儿,她被马伤得那个惨,整个胸腔都被马蹄踩烂了。

    安平小世子有权有势,方家不过普通人家,又不怎么看中这个生母早逝的大小姐,再加上得了一千两银子,因此也没打算再找小世子理论。方嫣然的爹死后尚有灵堂葬礼,而轮到她这里,一切都取消了,据说只是一具薄棺送到郊外墓地中草草安葬了事。芙蓉镇的人倒也不觉得如何,本来嘛,一个傻子,还想怎么样?

    似乎连她娘都忘了,方嫣然出生之前,也曾是被这个当娘的热心盼望过的。人,总是健忘的。

    这条命,就这么轻飘飘儿地没了。

    桃李镇与芙蓉镇相邻,两个小镇规模差不多大,中间相隔不过十几里地。桃李镇上最有钱的大户是赵晋明与李子佛两家。这两家似乎祖上便有积下来的旧怨,明争暗斗几十年,却始终没有谁明显压过对方。到后来,这两家便有了默契,平时见面依旧笑容满面,但每逢家主生辰之时,另一家便会出面给这家出个难题。若能平安化解,便算这家技高一筹,若不能,就是另一家占了上风。而桃李镇的百姓也早习惯了这种场面,一到赵李两家的家主生辰时,便涌去瞧热闹找乐子。

    这一天,赵府内张灯结彩,下人们忙进忙去,一派忙闹场面。

    也难怪,第二天就是赵家家主赵晋明的生辰了,什么事当然都要提前做好准备才是。

    赵晋明此时正呆在书房内,听管家赵忠心的回报。

    “那李家还没看到有什么动静,不过她们一年比一年出的题刁难,这次指不定是在打什么鬼主意。可惜我派出去几拨人,始终没发现她们有什么异动。”

    赵晋明点点头,道:“李府的下人除了平时采买之外,可有出城的?”

    赵忠心道:“有是有,但她们是出城迎接李家的小姑奶奶,没超过半个时辰就回来了。李家的小姑奶奶这次带来的东西据说很丰厚,足足装了几大箱子。”

    赵晋明皱起了眉头。这些年,李家虽然未被赵家明显打压,但已隐隐吃了些暗亏,照她的推算,那李子佛也是个狠辣女子,并非什么省油的灯,这口气憋到现在,肯定是要在自己生辰时找回场子的。

    但她们竟然到现在还没什么明显动作……

    到底是已经胜券在握,还是彻底放弃?

    “忠心,牢牢盯着李家,她们暗中肯定有花样。”赵晋明沉声道。

    “是。”赵忠心应了,继而又道,“六个月后就是大姑娘娶夫的日子,府里要添些人了。”

    采买下人,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算小。那些家生子的下人还好,这外面买来的人,总要先考察品性脾气,确定买下后还要严格调、教一番,教习各项规矩,总不能到时毛手毛脚的被新进门的主夫看笑话,连带着将赵家都看低。

    “这等事,你去办吧。”赵晋明挥了挥手。

    第二天,赵晋明生辰,来的乡邻士绅着实不少。赵府摆出五十席面的流水桌,供人吃喝,那些上门道贺的人,送的礼有大有小,有薄有厚,但直到席面开了,也没见到李府的人出现。

    “难道她们真的认输了?”赵忠心心内嘀咕,却丝毫不敢放松,眼看着家主穿一身大红裙袍,坐在首位,和人笑语寒暄,她正要转身,忽地看到丫鬟滴翠掩了过来,低声道:“大管家,李府的人来了,在外面出难题呢。”

    赵忠心心内一沉,问道:“是什么题?”

    滴翠面有难色,犹豫了一下才道:“她们抬了个只剩一口气的人来,说今天家主生辰,要做善事,希望家主能同意救治那个人。”

    赵忠心脸色有些难看:“我看她们是真想撕破脸了,居然在家主生辰上抬个要死的人来?想触家主的霉头是吧?”

    话虽如此说,她仍是转身,急匆匆去了府外。

    李府的难题,不能不接,不然,就算赵府输了。

    所以,明知是霉头,为了面子,也必须要做。

    人活在世,为着那张面皮,总是要做很多不甘愿却不得不为之的事情。

    朱红门外,青石阶下,一副简陋的担架上躺着一个面如金纸的女子。那女子身上被一幅白布所盖,只露出头,双目紧闭,若不是鼻翼还在微微翕动,直如一个死人一般。李府管家李云领着几个小厮站在担架后面,不远处,停着一辆马车,车帘低垂。

    赵忠心面色冷峻,一步步走下青石阶:“李管家,今日我家家主生辰,进来同喝一杯水酒如何?”

    李云看上去不过三十多岁,脸上透着几分儒雅之色。她目光微垂,道:“就不麻烦了,我们还是直说罢,这人便是我家家主送来的‘题’,不知赵管家收是不收?”

    “容赵某多嘴问一下,题目本身如何?”将难题解说本就是出题之人的责任。

    “说来也巧,我家小姑奶奶回门之际,在郊野中遇到了这个女子,她的胸腔全部碎烂,骨头断折,却硬是撑着一口气。小姑奶奶人善心慈,便将她带回来医治,却全无效果。闻说赵府内妙手济济,因此我家家主派我将人送来,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过大家都知道,今天是赵家主生辰,所以若赵管家回绝,我们也不会多做纠缠。”李云的声音斯斯文文,同她的长相一般无害。

    但赵忠心知道,李云这副皮相之下,那颗心有多黑。

    回绝也不会多纠缠?当然不会,因为只要赵家一拒绝,赵家就输了。

    可是家主生辰之日抬个垂死之人进去……就算这人最后能治好,也毕竟不吉利,更何况,李云说了,这女子胸部骨头全烂了……那还能活吗?这难题,不是真的让赵家治好这女子,而是在赌赵家敢不敢接个必死之人进门。

    大喜之日送死人上门……看样子,李家家主真是打算撕破脸皮狗急跳墙了。

    赵忠心瞳孔微微一缩,走到那马车之前:“李家主,这可是你的意思?”

    半晌,帘内传出一个平静的声音:“赵管家可是不敢收?赵府这就打算认输不成?”

    赵忠心一咬牙,家主曾经说过,不管是什么难题,都不可让李家压过一头去。

    “不,这人,我们赵府收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了,这次是女尊。构思是很早前就有的,存稿也有很长时间,只不过中间因为神经衰弱,断了很久,所以拖到今天才开。

    真是想念大家啊。

    PS:关于《红楼之盗墓》那文,有时间会慢慢填,坑是绝对不会坑的,但是速度大概会慢一些。本文一样延续以前的规律,基本日更,如果哪天因意外更不了会向大家请假的,鞠躬。

正文 3月落乌啼霜满天(二)

    方嫣然每次醒来,都觉得胸腔痛得似乎碎裂了一般。

    其实,不是似乎,而是真的碎了。

    她睁眼看看,还是之前被抬进来的那个破烂透风的地方啊。看来自己这次,不但没投到个好身体,连个好人家也没碰到。

    她在现代只是个普通人,唯一算是与众不同的就是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从小就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劳累,哪怕只是一次寻常的小感冒,都会让她的父母担心得不得了,生怕她有个什么闪失。

    按说,这种情况下她的父母本来可以再要一个孩子,但他们却一直没再生,只守着她。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们尽量给她最好的。

    方嫣然自己也很看得开,不管怎么说,命运已然如此,报怨无用,而且,父母疼她爱她,并没有放弃她,这已经很幸运了。多少婴儿甫出生时只因为一点点小病痛就被父母放弃,甚至一些健康婴儿只因为是女性就被遗弃。

    不能运动没关系,她可以多看书,书籍也能给她带来极大的乐趣。

    她喜欢诗,喜欢音乐,喜欢一切可以抚平情绪的东西。除此之外,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和父母去野外,无人之处,尽情感受天籁。

    甚至有时候,她感觉自己已经和大自然融为了一体。

    二十八岁那年,方父方母陪她上街,哪知道碰到富家子弟闹市飙车,方家三口一下子全成了车底冤魂。

    说起来,这样的一生倒也没什么不好,没有男友变心,亦无小三插足,有父疼,有母爱,甚至最后也少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

    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过得舒心顺意。人活一世,不过如此。

    所以,方嫣然死得很安心。

    她没想到自己能再醒过来。

    尤其是被困在这么一个破烂身体里醒过来。

    初醒时,她发现自己躺在郊野的乱坟地里,连动一下都不能。那些野狗们在她身边闻来嗅去,有几次甚至咬着她的臂腿想吃了她。

    若不是一辆马车恰好经过,方嫣然这一次就葬身犬口了。

    但是,马车里的人虽然带走了她,却没有好好安置,第二人她们就着人抬着她去了另一家大门外,那家张灯结彩,热热闹闹,一看就知道在办什么喜事。

    就算对这个时空并不熟悉,至少她知道,这种时候把自己抬过去,肯定是故意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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