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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们已开始回巢,夕阳已完全斜进大佛的背后,月亮已静静的升起。
大佛却无黯黑之色,因为大佛的脚下,已升起了一大团火。
项恒生的火。
他坐在青石上,坐在火堆前,坐在大佛的左侧。
冷云风盘膝坐在火前,坐在大佛的右侧,白色的棺材就放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冷冷的看着项恒大口的牛饮着囊中之酒:”就你一个人来?”
项恒笑道:”和你决斗的是我,所以当然只有我一个人来。”
冷云风道:”她呢?你放心抛下她一个人?”
项恒道:”怎么不放心了?我的朋友会帮我照看,况且我是来决斗,不是来送死,结束后,我就会回去,哪里用得着担心。“他语声顿了顿,然后又正容着说道:”况且和你决斗,我又怎能带着一个女人前来?”
带着女人去和别人决斗,那是对对方极大的不尊重和轻视。
项恒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至少这点他还是懂的。
冷云风洁白的眸子似不再那么冰冷。
项恒”咕咚咕咚“喝了好大的几口酒,然后眯着眼睛看冷云风:”你说,我们要是迟点来多好,在这里等岂非最浪费时间。”
冷云风冷笑道:”就算我迟些来,我也无事可做。”
项恒喃喃道:”可我做的事情却多了,要是迟点来,我还可以多喝几杯,可以和朋友们说说话。”
冷云风看着火堆中的柴火,仿佛在看着他的人生:”我不喝酒,也没有朋友。”
项恒苦笑道:”只可惜像你这种人,和像我这种人,永远也做不成朋友。”
冷云风没有说话。
项恒继续说道:”但在我们决斗之前,还可以一起喝点酒。”
然后冷云风就看见项恒走过来,把酒囊递过去,只听项恒大笑道:”虽然这里只剩下半囊的竹叶青,而且也没有酒杯,却比没有好,你我就痛痛快快的干了吧。”
冷云风道:”我不喝。”
项恒惊道:”为什么?”
冷云风道:”因为我不是你朋友。”
项恒笑道:”你当然不是我朋友,但不是朋友,就不能喝酒?”
冷云风冷冷道:”我也从不喝酒。”
项恒道:”凡事总有第一回,你喝喝看,或许喝了第一口,你会比我还喜欢酒这个东西。”
冷云风转过头:”自从我小时候偷偷喝过一杯酒后,就发誓绝对不喝第二杯。”
项恒忽然露出很疑惑的表情:”为什么?”
冷云风没有回答。
这个冷漠而不可一世的杀手,竟然也有童年,是不是很心酸,很痛苦?
若不是冷云风说道”小时候“这三个字,项恒甚至都已经忘了他也是从小时候长大的。
项恒缓缓的在他对面坐下来,没有继续逼着他喝酒,硬逼那些不会喝酒的人喝酒,这简直就是最粗鲁的做法。
项恒是一个很斯文的粗人。
项恒又”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道:”离决战还有几个时辰,坐在这里岂非太过无聊?我倒是不介意说说故事。”
冷云风道:”你的故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项恒笑道:”是啊,首先是我父亲被杀了,然后我不知道我母亲是谁,再然后师父师叔一大家子也全被杀了,所以知道我母亲和杀父仇人的人,现在已经都死光了。最后竟然还有人怀疑飞瀑山庄那血案是我干的。这故事在江湖中不但俗套,甚至还听着犯困。”
冷云风冷冷道:”可你竟然还笑得出来。”
项恒笑的更大声了:”难道你要我每天抱着师父师叔、父亲和朋友的灵位哭?”
冷云风又沉默了。
项恒继续说道:”当然,我也悲伤过,只不过我不哭,并不代表我不关心这些事,更不代表我不会去找杀父仇人和母亲。”
他的故事虽然俗套,但悲惨,这中间的曲折,埋藏了无数常人无法感受的力量。
项恒道:”我说讲故事,不是讲我的故事,而是你的故事,能和冷云风决一死战的人,应该有资格听听吧?”
冷云风抬起头,看着他。
项恒的老毛病又烦了,他又把酒囊递过来,豪迈的大声笑说:”来!喝酒!”
冷云风看着他,洁白的眸子里第一次有了朝气的感觉。
第三十三回:决战之决战(第二章)
”从我记事的时候开始,我就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甚至不知道自己几岁,只记得那时候我总是流浪在人群里。
有一次遇到一个好心的婆婆,她给了我两个热馒头,说我和他孙儿应该是同龄的,因为他孙儿刚好和我一样高,她告诉我,他孙儿五岁。
五岁,我却已比她孙儿懂得更多的事情,我告诉自己必须活下去,不需要懂得生活,只要懂得生存就行。
所以在六岁的时候,我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就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野狗。
那一次我在街头差点冻死,看见一只野狗向我走来,一只几乎和六岁的我一样高的野狗,我差不多花了半条命才杀死那只野狗。我懂得如何生火,却没有生火的工具,也没有生火的力气,我只好生吃了那只野狗,那张野狗皮,刚好陪我度过了那年的冬天,也许没有那张野狗皮,我已冻死在那年的街头。
那时候的我就算再饿再冷,也没有去向别人要过一口吃的,就算那好心的婆婆曾给过我两个热馒头,也不是我向她乞讨的,而是她自己给我的。也没人会可怜一个全身上下都是白色的小孩,我从人们的眼神中已经看出,他们当我是一只怪物。
我没有去乞讨,乞讨不能过一辈子,我要靠我自己生存的方式生存下去。
六岁的那一年,我几乎都是靠杀野狗野猫生存着的。
有一次我为了杀捕捉一双幼虎,在那老虎窝附近整整守了三天四夜,我靠吃树皮和草根活下去,只为了抓住那一双幼虎,我需要食物,我必须要生存。
那是一个黄昏,雄老虎出去狩猎,母老虎睡在一双幼虎的旁边,这是三天来最好下手的机会,但我没有出手,因为我在等待更好的机会,我相信那只母老虎一定会有离开的时候。
果然,雄老虎的长啸声从远方传来,惊醒了母老虎,然后母老虎就奔向了啸声传来的方向。我不能再等,母老虎一远去,我马上就冲了过去,抱起一双幼虎就没命似的逃。
我杀掉两只幼虎,烤熟吃掉一只,另一只烤熟的裹荷叶里,正打算离开时,那对老虎夫妇却已满脸怒容的站在我面前。
我只能扔下烤熟的幼虎,挥舞着我捡来的那把柴刀,一边逃跑,一边把柴刀挥舞在身后,那时候六岁的我不会轻功,我跑不过老虎,只能跳进旁边的小河里,顺着河流飘。
我很清楚的记得那时候河水很急,冲的我全身发痛,我不能放开握着柴刀的手,因为那柄废弃而又生锈的柴刀,是我唯一的武器。
我并没有哭,在我记忆中,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眼泪。
江湖,不相信眼泪。
我活下来后,又面临同样的问题,我要怎么活下去?
我七岁的时候,已经懂得如何杀死一只蟒蛇,如何吃河豚,如何在沙漠里生存。
有一次在山里迷路,记不得走了几天,只记得从山里走出来时,我已经学会如何靠太阳和树木辨别方向。
有一次我因为被毒蛇咬到,尝遍了山上的草药,那让我学会了如何解最普通的蛇毒。
七岁那年的冬天,我因为寒冷而生病,我再也没有力气去寻找食物和草药,只能卷缩在墙角下,和病狗们抢着食物吃。
我还依稀的记得,我卷缩的那个墙角,是一个大户人家,我知道里面很暖和,里面有吃的,有柔软的被褥,可我没有去向他们乞讨,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那么做。
后来我被那大户人家的管家赶走,不让我睡在他们墙外的角落里。
我没有力气反抗,如果那时候我没有生病,那管家或许已经是个死人,我虽然流浪,我虽然睡在街头,我虽然吃着不能吃的食物,但从来没有人像那管家一样把我当野狗!
我离开那个对于我来说很温暖的墙角,然后就碰到了胡庞,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胡庞找大夫治好了我的病,问我的来历。
我没有来历,我唯一能告诉他的,就是我是一个七岁的流浪儿。
接着他教我轻功,说学一点武功,对行走江湖有很大的帮助,还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我不知道什么是江湖,那对我太陌生了,我只知道我必须要生存,于是那一个冬天,我的四肢上都带着沙包。
春天的时候,我解下沙包,胡庞笑眯眯的告诉我,说我经过这一个冬天的努力,已经学会了最基本的轻功。
他又开始亲自教我武功,教我识字。
在胡庞的宅院里,给我吃的,给我地方睡,虽然只是冰冷的馒头和凌乱的稻草床,对我来说却已经十分奢侈,甚至让我麻木,麻木的几乎令我忘记了什么是生存。
胡庞对我十分严厉,不允许我偷懒,哪怕只是喝一杯酒。
那一次我因为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喝,那是我第一次喝酒,我记得那杯酒很辣。
胡庞却过来,重重的一巴掌把我打倒在地,痛的我差点晕过去,他厉声的告诉我不可以喝酒,将来也不可以。
那时候我就发誓,将来绝对不喝酒。
终于,在许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胡庞把我叫到他的书房。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在江湖上的地位竟然那么高。
胡庞跟我说,让我去杀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又说,如果我不替他杀人,他就会杀我。
胡庞是教我武功的人,有本事杀的了我,所以我答应帮他杀人。
不为什么,为了生存。
他笑着跟我说,问我还记不记得认识他的地方。
我当然记得,我不可能忘记,那个小时候曾睡过的墙角,那个把我向野狗一样赶走的管家。
胡庞让我杀的人,就是那个管家。
为了杀那个管家,我打听清楚了他的出入宅院的时间,然后我在那附近整整躲了七天七夜,终于,在一个黄昏的时候,用匕首插进了他的心脏,鲜血溅满了我全身。
我杀过狗,杀过老虎,杀过蛇,杀过河豚,杀过鱼,凡是可以吃的野物,我几乎都杀过,身上也不知道被血溅湿过几次。
但我从来没杀过人。
我杀死那个管家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溅满了人血,让我很恶心,让我觉得很脏。
胡庞告诉我,第一次杀人就是这样,多杀几次就不会了。
我有些吃惊,问他,以后还要杀人?
胡庞说,对,必须要杀,杀那个管家,只不过是让你感受一下杀人仇人的乐趣,让你练一练胆。
我不知道杀人对于我来说是否正确,我只知道自己必须要生存下去。
自那以后,我成为了胡庞的杀手,他在江湖中名声赫赫,我这个默默无名的杀手杀的人已比他多出许多。
他告诉我,作为一名杀手,永远不可能有一个身份,不能让人认识我,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胡庞说出的命令,我必须去遵守,他要我杀谁,就必须要去杀。
每一次杀人,他都会把计划安排的天衣无缝,我只要按着计划来就可以了。
我杀完一个人完成任务时,他能赚到一大笔银子,而我只能得到他的几声赞赏和几个冷馒头。
我依旧默默无名。
你或许永远也不知道胡庞的任务究竟有多痛苦,有一次我为了杀一个人,在马桶里整整躲了三十五个时辰。
在那个比血还脏的马桶里,那三十五个时辰是我一生中最煎熬的时刻。
有一次我为了去刺杀一个县太爷,必须要从后院的狗洞钻过去。
我跟胡庞说,我是人,不是狗,不钻狗洞。
胡庞却告诉我,活着,就要做许多不愿意做的事,那只是个狗洞,愿意钻就活,不愿意就死。
所以我只能像狗一样钻进那个狗洞,杀完县太爷后,我又像狗一样钻出来。
还有一次,胡庞命令我去杀一个妓女,我马上就去了,可在走的时候,胡庞却告诉我,杀掉那个妓女以后,把她的胸脯割下来,再割下只有女人才有的东西。然后把她切成八块,扔到河里。
我觉得很恶心,简直就没有人性,可我还是没有拒绝。
为了生存,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后来将那个妓女分尸的时候,我吐了,吐的我好难受。
就算是仇人,杀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分尸呢?这简直太残忍了。
尸体,却必须得到尊重。因为活人可以做坏事,而尸体只是躺着不动,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一个人生平不过做了多少坏事,但他死后的尸体也不应该受到亵渎。
自那以后不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叫我去杀一个叫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