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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恒的眼睛发出了光,道:“真的在哪里?”
梦娇道:“我已经派人送到苏州了。”
项恒道:“为什么送到苏州?”
“如果我把真的令牌藏在身上,我就少了一条退路。只有我知道真的令牌在哪里,所以你们不敢对我怎么样。”梦娇昂首得意的笑了笑,道:“这种江湖勾当,本姑娘也是很懂的。”
项恒苦笑道:“那你接下来是不是想说,只要我们放了你,你就会把真的金赌令牌找回来?”
梦娇又是一怔,为什么别人的想法,总是能比自己的想法老道?她说:“难道不是么?”
“不是。”项恒道:“我们不是笨蛋,所以我们不会放了你。”
梦娇道:“你们不放我,就休想找到真的令牌。”
忆柔忽然说道:“我们要跟着你去一趟苏州,这样就可以在不放你的情况下,找回令牌了。”
从宇文子乔和项恒脸上的笑容中,能看出他们两人的想法和忆柔是一样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地也是苏州,带着梦娇只不过是顺便,找回令牌也就成了顺水推舟的事。
项恒对着梦娇,很讽刺的笑了笑:“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梦娇姑娘就要成为我们的阶下囚了。”
忆柔竟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梦娇目光落在忆柔的笑容上,眼神里充满了女人特有的怨恨和狠毒,咬着牙说道:“总有一天,我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
这么狠毒的话,传到忆柔那么脆弱的灵魂上,她一点都不害怕。
因为这个时候,项恒有力的手掌,已经握住了忆柔的一双玉手。
只要有项恒在,忆柔就什么都不怕。
看到这里,宇文子乔又向两人投去羡慕的眼神。
项恒对梦娇傲然的笑了笑,道:“去苏州的路还很遥远,我们如果途中太饿了,或许会把你煮了吃的,所以你应该多担心担心自己。”
阳光照射,秋天的菊花已悄悄绽放。
古道上,三个亡命天涯和一个“囚犯”疲倦的走在泥路上。
梦娇这个“囚犯”,手上既没有手铐,脚上也没有脚镣。咋看之下,她好像随时都可以逃跑。
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逃跑,几乎比一个真囚犯逃跑更困难。
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她前后逃跑过七次,却都没有成功。
——宇文子乔的轻功和暗器,比脚镣和手铐还奏效。
在逃跑七次失败后,梦娇的脸色显得很难看,很疲倦。
走了好几个时辰的路,项恒和忆柔的脸上也有了倦意,宇文子乔指了指前面的一颗大树,道:“我们坐下来休息片刻吧。”
项恒和忆柔背靠背坐在大树下,打开了装干粮的包袱。
宇文子乔又向这对情人抛去了羡慕的眼神。
项恒和忆柔的人影倒影在梦娇的眸子里,她的眼神中,却写满了愤怒、狠毒和嫉妒。
宇文子乔在坐下来之前,轻轻的拍了拍地上的尘土,干净后,他才放心的坐下来,他一向是个喜欢干净的人。
君子的外表,就是喜欢干净。
现在几个人总算能坐下来喘口气,吃点东西了。
梦娇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灵光。
——一个人在吃午饭的时候,往往就是他最懒散,最大意的时候。
——本姑娘现在悄悄的逃跑,他们铁定发现不了!
她好像以为自己很懂得江湖勾当,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在心中笑起来了。
她站在大树的背后,背着三个人,轻轻的,轻轻的,往后面退去。
看着三人和那颗树离自己越来越远,梦娇脸上不禁露出得意之色。
可是她一转身,笑容就僵硬了。
宇文子乔正带着和蔼的微笑,晃着折扇站在她对面。
梦娇的心沉了下去,她知道,第八次逃跑的行动,还是失败了。
宇文子乔淡淡笑道:“在此荒郊野岭,梦娇姑娘一个人去散步,可是很危险的。”
她的阅历太浅,太幼稚,太天真了。
她最幼稚的一点,就是连她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很幼稚。
梦娇黑着脸,气呼呼的走回来,在大树前坐下来。
她发现自己倒霉极了,有三个不要脸的王八蛋,竟然为了区区一块破令牌,就千里迢迢的和她去苏州。
而且这三个跟她走在去苏州路上的王八蛋,竟然一点也不紧张谨慎,甚至还是笑嘻嘻的。
项恒忆柔和宇文子乔三人笑嘻嘻的,实在是因为高兴,靠着昨天宇文子乔在老千坊里赢来的七两银子,他们已经没必要吃没馅儿的大馒头了。
他们现在吃的是菜包子和葱花煎饼,项恒也喝得起酒了。
吃了好几天的白面馒头,现在可以吃包子和煎饼,三人脸上写满了满足感。
他们能开心的活在世上,也许就因为他们知足。
人,总是因为有太多的贪念和不满足,才会活的痛苦和不如意。
梦娇就是这种人,她很难满足,“呸!这什么玩意儿?喂狗还差不多!”梦娇吐出嘴里的一口煎饼,表情就好像吃了一坨牛粪般难看。
“嗖!”的一声,梦娇竟然将手里的煎饼扔出去老远。
项恒的脸上闪过浓浓怒意,随即又恢复了平静,他讨厌糟践食物的人:“我们现在一共只有七两银子作为盘缠,能吃得起的,只有包子和煎饼了。”
梦娇指了指宇文子乔,满不在乎的说道:“喂,酸秀才!你昨天为什么不多赢点钱?”
宇文子乔说道:“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赌,永远不是挣钱的门道。小生昨天若不收手不赌,恐怕大家现在连包子和煎饼都吃不上。”
梦娇道:“你现在已经是老千帮帮主了,为什么不跟老开大和老开小要点银子?”
“我们身上的盘缠已经足够去苏州了。”宇文子乔笑道:“如果银子购用了,就没必要向朋友再借。”
“你为什么不去买些不是喂狗的食物?”项恒已经替她回答了这个问题:“因为你的银子,昨天已经在赌桌上输光了。”
梦娇的眼神又开始变的凶狠和嫉妒。
忆柔轻轻的站起来,递给梦娇一个大包子,温柔的笑着说:“离苏州的路还很远,你还是吃点东西吧。食物的作用不是为了好吃,而是为了填饱肚子。”
梦娇下意识的接过这个包子。
当她看见忆柔走回项恒身边,很随意拉住项恒手掌的那一刻,她的心中燃起了一股莫名的怒意。
“嗖!”的一声,她将包子扔了出去,扔的比刚才那个煎饼还要远。
忆柔怔住。
项恒望了一眼远处在地上滚动的大包子,冷冷说道:“梦娇大小姐,是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吃粗粮的千金小姐。”
这种娇生惯养的人世上本就不少。
梦娇大声道:“本小姐就是不吃这种东西!就算饿死也不吃!我也不会后悔!”
可是她后悔了,几个时辰后,她马上就后悔了。
宇文子乔缓缓站起,很随意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落叶,道:“我们要继续赶路了。”
梦娇一想到离苏州还有几百里地,就很不耐烦的说道:“我们为什么不雇辆马车?”
项恒拉着忆柔站起来,叹了口气,道:“本来我们的银子是足够雇马车的,可是现在却雇不起。”
梦娇道:“为什么不雇不起?”
“因为我们把原来计划雇马车的钱,买了你的那份食物。”项恒指了指远处地上的包子和煎饼,道:“被你丢掉的包子和煎饼,原本就是雇马车的钱。”
梦娇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
项恒叹道:“如果早些知道,在你眼里那些东西不过是喂狗的,我们一定会雇一辆马车的。”
“但就算雇了马车,你也没资格坐。”项恒道:“你只有走路的份。”
梦娇心里原本还有一丝丝惭愧的,可是在项恒两句话的讽刺下,心里又燃起一团怒火,将原本的一丝惭愧全部代替了。
在这一刻,梦娇在心里发誓——我一定要杀掉他!
男人若想杀一个人,通常都会有个很重要的理由。一个女人的杀意,往往却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女人比男人更狠毒,更残忍。
四人又开始漫长的旅途。
对于梦娇而言,这或许是艰苦的路途。
对于项恒、宇文子乔和忆柔三人而言,这是一场很漫长,很艰难的逃亡。
年轻人总是比较容易饿,走了一个时辰的路,项恒已经饿了,他向干粮的包袱伸手。
忆柔忽然道:“你饿了?”
项恒点了点头:“粮食我们都是计算好买的,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他望了一眼脸色难看的梦娇,叹道:“可是给她买的那份,她不吃,那就不要浪费了,所以。。。”
忆柔忽然抓紧了包袱,道:“不可以的,她刚才不吃,只不过是还没饿而已,一会儿她饿了,一定会吃煎饼和包子的。”
有些人,当别人对自己约好,自己反而越自卑,越愤怒。
梦娇现在脸上的表情,就很自卑,很愤怒。
她又向忆柔投去憎恨和凶狠的目光。
——她为什么恨忆柔?
就在这个时候,四人同时停下了脚步,看着远方的路,双眼直直发光,如同看见了一个长着一千条腿的妖怪。
这世上没有一千条腿的妖怪,但有的时候,四条腿的动物,却能比妖怪更可怕,更诡异。
他们看见了什么?
他们只不过是看见了一头青牛而已,一条拦住前方去路的青牛。
青牛并不稀奇,可是这头青牛,却无疑是世上所有青牛中,最稀奇,最诡异的。
青牛通常都是有两个角的,眼前的这头青牛,却只有一个有角,他的左角被人生生锯下来了。
青牛通常都有一身光泽的皮毛,和一双如焗的牛眸。
这头青牛,全身上下都是鞭伤,没有一寸完整的皮肤,眼眸里充满了哀怨和和痛苦。
——如果一头牛都能感觉到的哀怨和痛苦,那究竟是多么深沉的恐怖和血腥的残忍?
这头青牛,无疑比其他青牛长的强壮和魁梧,虽然只有一个右角,气魄却不输给双角完整的青牛。
它的四个牛蹄,几乎比一般青牛大一倍,高高耸起的牛背,也是普通青牛望尘莫及的。
宇文子乔一看见这遍体鳞伤的青牛,目光中就流露出同情之色,忍不住说道:“是谁这么残忍?把这青牛折磨成这样?”
梦娇看见这牛可乐坏了,幸福的几乎快飞起来了:“不要管这么多了!我们今天可以吃烤牛肉了!”
宇文子乔淡淡笑道:“不可以。”
梦娇一怔,道:“为什么?”
“因为这牛儿已经受尽折磨,我们不能剥夺它生存的权利。”宇文子乔的手抚摸着青牛的头,青牛竟然也不怕生,嘴里低沉的叫着“么。。么。。”宇文子乔道:“况且我们的食物还很充足,没必要杀生充饥。”
第六回:谁骗谁?(第二章)
宇文子乔是个喜欢干净的人,这头青牛显得很不干净,可是他并没有嫌弃和在意抚摸着青牛的手。
青牛的皮肤黑的和炭一样,书生的手,却洁白如雪,那是对生命应有的尊重。
梦娇撅着嘴说道:“这头牛好像没有主人,就算我们不吃,也会被猎人打死的。”
宇文子乔道:“你错了,这头牛是有人家的。”
梦娇道:“你怎么看得出?”
“你见过野牛身上,都是鞭伤的么?”项恒接到:“这头青牛身上的鞭伤很深,光从这点,就可以证明两件事。”
宇文子乔道:“你看出什么了?”
“第一,能在这么硬的牛皮身上打出这么深的伤口,显然打这头牛的主人,武功不错。”项恒道:“第二,能挨得住这么多鞭子而不死,所以这头青牛非常强壮,非常魁梧。”
宇文子乔道:“你看不出别的了?”
项恒苦笑道:“我只能看出这么多。”
宇文子乔道:“在受尽主人那么多折磨后,此牛还能长的这么壮,这么结实,由此可见,这牛儿得到了足够的饲料,也没干重活。”
项恒道:“还有呢?”
宇文子乔道:“家里有这么壮的牛,却不用其耕田拉磨,只用鞭子抽打,反而给足了饲料,由此可见,此牛之前的主人,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富翁。”
项恒道:“还看出什么了?”
宇文子乔道:“在受尽主人那么多的毒打后,此牛终于安奈不住,所以跑出来了。”
项恒道:“最重要的一点,你却没看出来。”
宇文子乔道:“哪一点?”
项恒指了指青牛,道:“这头牛的主人是谁?为什么用鞭子打它?为什么锯掉他的一个角?”
宇文子乔苦笑道:“小生不过一介布衣书生,不是未卜先知。”
从一头牛的身上,宇文子乔能看出这么多,项恒已经很佩服他了。
他永远没有宇文子乔那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