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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嫂有空间.重生之种田有空间+番外 作者:弦歌雅意(jj金榜vip14.5.11完結)-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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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妹两个将被子和衣服送了去,崇世华刚开始还硬挺着不肯接受,宋慕武动之以情



☆、第169章 被捉弄

  崇世华依旧是在处理粪便;那几个红卫兵跟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准备下手了。
  崇世华走在一个斜坡上,斜坡上的泥和水已经混在了一起;走上去滑滑溜溜的;瞅准了机会,两个红卫兵冲了过去,推了崇世华一把,崇世华一个没站稳;摇摇晃晃了好几下;就滑倒了,手提着的桶子里的粪便被倒了出来;流的到处都是的;还有一部分泼在了崇世华的身上。
  “真是臭死了!”
  “所以才是臭老九啊!这样名副其实!”
  几个人围着哈哈大笑了一番;才勾肩搭背的走了。这个事情可以供他们说上好几天了。
  崇世华等那几个人走了之后,才努力试图爬起来,一动就觉得右腿上是撕心裂肺的痛,让崇世华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崇世华很快意识到他的腿被摔断了。
  等到腿上没有那么痛了,崇世华咬咬牙,想试着再站起来,试了好几回,都没有办法。记得以前听人说过,腿断了不能随便乱动的,还是不要动了好。
  崇世华就那么坐在地上,寒风吹着,身上有粪中的水还有融化的雪水,冻得他瑟瑟发抖,可是他只能够那样坐在地上,根本就爬不起来。
  浑身都是冰凉的,崇世华觉得自己恐怕要被冻死在这里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听到人说话的声音,实在是难得,这样的天气大家都猫在家里烤火,少有人出门来,更别提到这样偏僻的地方来了。
  两个人见了崇世华,急忙上前查看,见人还醒着,问了怎么回事,听说是腿断了,说要背他回去,崇世华拒绝了,自己身上这么脏,不能带累了别人。
  那两个人顿时觉得其实这个臭老九没有那么讨嫌,还是挺为人着想的,而且他们是农民,不知道为什么读书多的人反而有罪,他们觉得,一条人命就是很重要,所以商量着去叫人来帮忙。
  最后来了几个青年小伙子,其中包括宋慕武,几个人用了椅子齐心协力将崇世华抬了回去,放在牛栏那个小屋子里。
  做完这些之后,还有人送来了一点热水,然后就没有别的了,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多谢大家。”崇世华觉得腿很疼,依旧撑着道。
  大家也没多说什么,都回家去了,现在就看这个老头儿的造化了。
  宋慕雯听说了之后坐不住了,躲躲闪闪来到了小屋子里,闻着一屋子的臭味就觉得真是可怜。
  宋慕雯道:“哥,你先帮老先生把身上的衣服换了,我等会过来帮着处理伤口。”
  崇世华拒绝道:“还是别了,我这一身脏的,别弄脏了你们。”说着,还伸出手来挡着宋慕武。
  宋慕雯道:“老先生您觉得面子重要还是命重要?您要是想等到自己恢复清白的那一天,那就好好听我们的。”
  崇世华顿住了,然后缩回了手,由着宋慕武帮着脱衣服。
  半盆热水除了给崇世华喝了一杯,另外的被用来给崇世华擦洗了。
  等到宋慕武在屋子里说好了之后,宋慕雯才进了门。
  崇世华换了衣裳坐在稻草堆上。
  宋慕武去倒了水,宋慕雯将衣服放在门外,道:“等会我们帮你洗了,晾干了拿来。”
  崇世华又要拒绝,宋慕雯道:“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做一半不叫做好人,老先生从现在开始不准说话,就听我们的。”
  宋慕雯强硬的态度让崇世华很无语。
  宋慕雯按照经验给崇世华用夹板绑了腿,看崇世华说的疼痛的程度,应该是骨折了。
  绑好了之后,又安排了一番,给宋村长说了崇世华受伤的事儿,宋村长派了自己的小孙儿给崇世华送饭,免得人家在小房子里饿死了。
  宋慕雯把衣服拿进空间洗干净了,晾干了,才还给崇世华。
  经此一事,崇世华才感觉到,两个小友是真的关心他,愿意帮他的。
  这样子,双方的关系也更加亲近了不少。
  幸好现在是冬天,活儿不多,不然红卫兵又要说臭老九不干活,在偷懒了。
  上完这一年的学,宋慕雯和宋慕武就都毕业了,两个人要等待分配,上哪里工作。
  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和高中生,都是由组织安排,有的会申请下放,有的会被派到一些工厂或者政府部门之类的地方去工作,当然,下放还是占主要部分的。
  这个年代,下乡做知青是很多热血青年的梦想,他们觉得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能够实现他们伟大的复兴梦想。其中,有些人是有机会不用被下放,却因为个人的选择,向组织申请了下放的,还有的按照规定是要下放的,但是人家会通过走关系等各种途径,争取留在城里,这就是不同的人的不同的选择。
  对于像宋慕雯和宋慕武这样的人来说,他们是无所谓,如果是回到农村,那就是在家里种地种田去,如果被安排工作,那也不错,反正也是算工资算工分,发工资的时候除了发钱还发粮票。
  第一年毕业的学生要等到过完年了才能够被分配,所以宋慕雯和宋慕武两个人在家里是赋闲了好一段时间的。
  闲在家里的宋慕武就下地干活去了,虽然他平时没什么时间干,但是真的干活起来,力气速度一点都不比宋大刚等人差,别人都说宋慕武是知识分子下田,又懂知识又懂实践。
  宋慕雯是留在家里干活,除了做饭洗衣服喂鸡喂猪之类的事情外,还要照看一堆的弟弟妹妹,真的是一堆。
  这个年代,还是让人放开肚皮生的年代,所以每个人的兄弟姐妹不少,当然,孩子夭折的情况也不少,但是宋家有十个劳动力在挣工分,再加上几个长大的男孩可以挣工分,所以日子也不是很艰难。再说了,宋老太手里还有当初和尚老板做生意的时候存下来的钱,在这个年代算是一大笔钱了,具体多少宋老太从来没有透露,因为家里四个儿媳,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不会说给娘家听。到时候来借钱就讨人厌了。
  这个年代,几十块钱遭偷窃抢劫之类的事情是屡见不鲜的,更何况是几百块钱的巨资?
  为了几个孙子以后娶媳妇的事情,宋老太是把那笔钱守得死死的。
  话扯远了,其实就是说,宋家养了十几个孩子,却每个都是会蹦乱跳十分健康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摆两大桌,一桌大人吃饭,一桌小孩子吃饭,吵吵嚷嚷的,吃完饭就有一锅的碗要洗。
  看孩子比看着家里的鸡难多了,一会儿这个跑了一会儿那个哭了一会儿那两个扯皮打架了,真是不得消停。
  但是宋慕雯对付孩子有一套办法,小孩子精力旺盛,对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宋慕雯就找事情给他们做,如果要出去疯,一句话,注意安全,记得回来,如果没有做到,二姐有的是办法让你好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你没糖吃,看着别个吃,偏生阿奶还听二姐的,说不给谁就不给谁,别人家都说大哥是最受爷爷奶奶喜欢的,这样看应该是二姐才是!
  家里大一点的孩子懂事一些,宋慕雯给安排了活儿干也能干完,宋慕雯一般会安排两个干,这样两个人有伴,还能够小小的竞争一下,孩子的竞争意识也是很强烈的,表现最厉害的就是争宠上。
  小一点的就赶到一边去玩,等时间到了,就弄点吃的,或者给点别的奖励,一群娃娃真是服服帖帖的,不服帖的让阿奶知道了,屁股就惨了。
  宋慕雯觉得自己是幼稚园的园长,天天照顾这样一帮小屁孩。
  不过经过这样一番相处,宋慕雯也发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性格方面差异挺大的,兴趣也不尽相同,吃亏在这个年代的教育水平,如果好好教导,让宋慕雯放开手脚好好指导一番,一定能够将这些小屁孩培养成一个个小小的人才。
  于是有了空闲,宋慕雯就给这群娃娃讲故事,当然,故事是精挑细选的,免得触犯了这个时代的规则,讲完了之后让娃娃们自己去体悟,有时候小娃娃们喜欢一个故事,会让讲好几遍。
  到了四月份的时候,分配的事情终于下来了,宋慕武成了一个初中老师,而宋慕雯则成为了一个工厂的记录员,负责文字类的工作,其实也就是写标语啊,写报告文件啊,然后记录每个工人的工作量啊,计算工分之类的,工作量还挺大,没办法,这年头读书识字的人太少了,能算会写的更少,其实宋慕雯这种人才还挺抢手的。
  刚开始宋慕雯本来要被分配去做老师的,可是一看年纪,才十四岁多,虚岁十五岁,这样的年纪教低年级有些浪费,教高年级又怕学生不服,所以就给安排了这样一个工作。
  “阿武的补贴薪资不多,但是活儿轻松,囡囡这个活好,每个月有十多块钱的补贴!”宋老太跟村里的姐妹说这个事儿。
  大家都羡慕不已,宋家这两兄妹从小到大就是大家伙儿赞扬的对象啊,读书厉害,现在安排的活儿也好,果然还是要多读书,读了书别个就抢着要,而且也不用风里来雨里去地种田了,算是吃上国家粮了!
  这年头的工厂商店什么的,全是国营,没有私营的。
  


☆、第170章 划时代

  宋慕武教学的学校在镇上;是原来的母校,校长和老师们跟宋慕武挺熟悉的,所以很欢迎他的到来;这孩子当年的成绩还有能耐;大家都是知道的,对于宋慕武的表现,他们都很期待。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些惋惜;宋慕武的妹妹宋慕雯比他表现还要好;这样的人才要是能够到学校来教书,肯定更好;只可惜已经被分配到别的地方去了。
  宋慕辉和宋慕轩兄弟两个已经读高中了;现在读初中的只有宋慕斓;这样兄妹两个一个在学校做老师一个在学校做学生,显得有些奇怪,不过宋慕斓在学校的地位倒是得到了提升,毕竟大家对老师的敬畏感是由来已久的,老师的亲戚,也要跟着沾光许多。
  宋慕斓觉得不太舒服,以后大哥肯定要管着自己了,肯定没有那么自由了。宋慕武才不管她怎么想,反正他一定打定主意了,不会多管宋慕斓,毕竟不是同一个爸妈的亲妹妹,管得太多婶婶和叔叔肯定不高兴,到时候闹的家里不得安宁。当然,基本上的照拂还是要有的。
  宋慕武更担心自己的妹妹,宋慕雯那么小的年纪,又是一个人在工厂里,人生地不熟的,这可怎么办呢?而且这么多年来,妹妹是第一次和自己分开。
  宋慕武担心,宋慕雯却很淡定,这有什么嘛,不就是参加工作么,虽然身兼了文员会计等职务,宋慕雯觉得还是难不倒她的。
  宋慕雯去上班,宋慕武去送,家里的自行车这么多年了还是好的,能够骑,于是自行车就跟着宋慕武在学校里,宋慕斓上学是搭的别人的顺风车,要是别人不方便,宋慕武就第一天晚上回家,第二天早上带着宋慕斓来学校。宋家希望宋慕武住在家里,但是宋慕武为了工作,需要时间备课,还是住在学校里的。
  两个哥哥上高中了,和宋慕雯在一个城市,这个时代的城市也不大,所以偶尔也能够照拂一番,这样一想,还是好了很多的。
  宋慕雯发现,自己这两个堂哥,脑瓜聪明但是话不多的宋慕辉兴趣好像在动手上,手很巧,爱改装之类的,如果这个时候有电视机什么的,肯定被他拆了七八上十回了,幸亏没有。而宋慕轩呢,脑瓜子没那么快,但是优点在于爱和人打交道,和什么样的人都说得上话,以后人际关系上肯定没问题。这两兄弟还真是互补。
  宋慕雯给了宋慕辉基本手工方面的书,当然不是现代化的电器什么的,而是一些古书上的巧手鲁班之类的木工等手工书籍,让人家琢磨琢磨其中的原理之类的。然后又假装无意间碰到了讲解收音机原理的书,“买”了回来给宋慕辉,他果然感兴趣,对宋慕雯是感激得不行,当然,他更感激的事情在后面,宋慕雯才进厂子三个月,就把厂长家的破收音机给忽悠来了,带给了宋慕辉,宋慕辉终于得以练手,更加欣喜若狂,经过一段时间的钻研之后,终于能够让收音机发出沙沙沙的声音了,只可惜中间的元件坏了,出不了声,但是这个给宋慕辉很大的信心。
  宋慕雯看了心中明白了,原来自家的三哥特长在电子方面,说不定以后还能够有不小的作为呢!至于二哥,人际关系好就是一个很大的优势,走到哪儿都能有朋友帮忙,一张嘴皮子利落的话,做营销员什么的,很适合啊。
  不过,宋慕雯自己这边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她年纪小,又是社会新人,工厂里总会有人以大欺小的,还有的仗着资历老就欺负新员工的,屡见不鲜,这就是国营企业的弊端之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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