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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若只如初见
前言
我约了程禾,让他来听我倾诉失恋的痛苦。
他劝我说:“我觉得应该是你自己累了,女孩儿其实都一样,没什么感情不感情的,无非是你自己的幻觉罢了。”
程禾的故事我知道,颇为轰轰烈烈,虽然如此形容多少显得有些不那么人道。
与他相处两年的女友背着他傍了一个款,居然还能瞒了他整整一年,直到拿了那款的钱即将去日本留学的前三天,才告诉程禾说,她要走了。
我想,程禾经此一役,所受打击,实非惨烈所能形容。
而今晚,程禾如是安慰失恋的我,在北外的接待餐厅。
尔后,我喝高了,那天晚上,彻底。
我摇摇晃晃地一屁股跌坐在西三环路边。深夜过半,西三环上依然满载着呼啸而过的车辆,他们掀起废气,令人窒息的恶臭扑面而来。我胃里一阵翻涌,差点儿吐出来。
我真的想吐。
我慢慢爬上天桥,靠着栏杆,困倦袭来。
桥下疾速而过的汽车尾灯汇集成光亮大道。我盯着向远方不断延伸的机械洪流,它仿佛一条粗鲁的胳膊,咯吱咯吱地插入这城市不甘寂寞的另一个深渊。
我困了,我想在柔软的床上沉入深深睡眠,就像坠入蔚蓝大海。
我不想回住处,自己一个人无法面对那屋子里的气息味道,以及经由那些所勾引起来的回忆。
她放在我床头的粉红色小熊,她给我买的护手霜,她的牙杯牙刷,我衣柜里她的旧睡衣。
怎么说呢?
我恳求,请带着一种耐心,来等我慢慢剥撕下画满了装饰的皮肤,露出那些痛苦不堪的灵魂。
我又该如何开始呢?来叙述这些令我无比感怀却又在暗地里深深庆幸的故事?
她就象刚从水里浮上来一样,目光里还带着难得的少女的羞涩,把原本朝着我的眸子强扭向它处。她的眼里仿佛迷茫着雾气,眼睛动人魂魄,睫毛浓密如林呈弧状扑闪上扬,犹如一条扑闪着光亮的彩虹在水藻中游动,目光清亮透彻,几乎令我心生惭愧。
然而,此刻我更感到伤心。
是的,是伤心,纯粹的伤心,很久没有。
她的脸庞她的语气她的笑容,依然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必须不断地强迫自己把她的形象重新隐没到那云雾之后。
我不断地试图欺骗自己,那曾经的甜蜜蜜的幸福生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但她的痕迹,她的痕迹已经布满我心灵每一个角落,那些曲折沟壑深深。
现在,我的心,就像个被刀子划过的烂柿子。
我想程禾说得对:“万事无非如此,开局美好,最后总是绝望。”
拿打台球作比的话,我总是在不断输掉一局又一局的人生。以至于有时试图去振作一番,却发觉我欠账实在太多,而我又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多的资源可供挥霍,我心生奇妙之感,伴随着绝望:天知道何时我就会彻底地破产,永无翻身之日。
随着她的离去,现在我仿佛就看见自己再一次站在人生的台球局边上,脱得干净,输得赤贫。
一直以来,我夹在我那挥之不去的过去和遥不可及的未来之间无法自拔,这让我丧失了奔向任何一种新生活的勇气,而现在一切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尘,一切都被掩盖了。
一切都被掩盖了,我对自己说,而且很快会过去,很快就会遗忘。
少年若只如初见1
我拥着莫安,好不容易才用冻僵了的手把房卡插进房间门里去,门开了,我笑着把她抱进去。
她推挤着我,我重心不稳,被她压倒在床上。
她纵声大笑,辟头盖脑地大喊:“冻死了我!。”
我吻着她,使劲摸索着她的拉链,“得了吧你,不是刚从一个被窝又窜上我这儿来嘛?”
她突然站起来,啪地甩了我一个耳光。
她怒目圆睁:“吴凡,我颠巴着过了一个北京城来看你,我容易嘛我,不识好歹的小崽子!”
我捂着脸颊嘻嘻笑道:“姐,你打疼我了。”
莫安又一推我:“吴凡……”
我学着她的动作一推莫安的肩膀,手指翘成兰花状。
我有板有眼地一手叉腰,一手兰花指:“吴凡,你可不许再叫我姐,有姐跟弟上床的嘛?!”
莫安笑得喘不过气来,差点跌坐在地板上。
我一把拽起她,没等她反抗,就咬住了她的嘴唇,随即把她抱上了床。
她飞快地脱下带着清晨凛冽寒气的羽绒服,鼓鼓囊囊的毛衣,钻进马上就会因为体温而温暖起来的被窝。我忙着解她文胸的扣子,在她背后摸索了一下,光溜溜的,随即手指就游动到前面,叭地一声脆响。
她嘻嘻笑说:“本以为你会找不到呢,反应还挺快的。”
文胸的扣子确实可以在前面,我先前就知道,只是这才是第一次遭遇:社会的确在进化,至少人们多了一种选择的方式。
社会的确在进化,此刻对我的意义而言,她,莫安,从我认识她开始,至今已经三年,这个事实却未曾随之变化。
我在回忆,三年前的莫安,她是否有着如此前开扣款式的文胸?
我刚认识她的那年,她16岁,我则将近17。
每每想到这一点,总是心头一震,似乎看到舞台上的魔术师手中的魔棒正朝我一点。也许这姿势本身无甚高明之处,然而慑于那舞台上的灯华,多少还是会有莫名其妙的神奇感觉。
三年前,我们相识,过一年,从此了无音讯,再两年,居然在一张夜色下温柔的洁白大床上重逢。
莫安,莫安,我在心里念叨着这个名字。
我的眼前再一次浮现出那个瘦得没谱儿的女孩儿,娃娃脸,带着少许雀斑,充满无奈落寞的眼睛,习惯抿着的嘴唇,平胸细腿,和她站立时略微弯曲的背脊。于是身边枕畔的这个形象反倒显得不真实起来,象一副挂在墙上的褪色照片,年代久远,模糊不清。
我眯起眼睛,看着此刻躺在我身边熟睡的莫安,才发现她的睫毛出奇地浓厚。即便是后天精心修饰出来的也好,这依然令我沉迷。我轻轻抚摸着她在被窝里光滑的腹部,几时那里竟然变得有些圆润起来了呢?我的记忆里,那一定曾经是个削瘦清涩的所在,我产生了一丝古怪的嫉妒之情,是什么事情在我不曾察觉的情况下在她身上悄然发生了?
我吻了吻她的耳朵,这显得有些困难,因为那上头的四五个耳钉弄得我有些尴尬。
接着,我咬了口她的鼻子。
她醒过来,睁开眼睛,她的眸子仿佛从水里刚浮起来般带着乳白色的水汽。
她说:“小凡,你又咬我的耳朵了。”
我没说话,我突然记起了那个我曾经对莫安使用过的比喻:一只银勺。
是的,三年前的她就象一只银勺,骄傲和落寞地独自竖在那里。
少年若只如初见2
在上北外来到北京之前,我就读于杭州高级中学。
100多年前的时候,它叫浙江省立第一师范。
2000年高二的时候,我和莫安相识。
先前我见过她很多次,因为我们的朋友圈子颇为相近,只是一直没有机缘相结识。
2000年的春天,伴随着杨老颓做的《先锋戏剧档案》的出版,孟京辉的戏剧正大行其道。我们亦未能免俗,大家决定在那年6月暑假之前排演《恋爱的犀牛》。主要是因为剧情简单又够煽情,毕竟是出自专业编剧之手,可谓跌宕起伏,煽情动人,至少票房肯定不成问题。
我当时正为女主角发愁,我的朋友丁乐乐推荐说,找莫安吧,这个角色简直就是为她设计的,别说样子长得像,就算是动作,举止,连性格都一样。
我心中颇为怀疑,真的有如此量身订作的女孩儿?
丁乐乐说:“我让她过来吧,你看看样子像不像。”
我突然有些印象了,我问:“是不是常来找你们,穿个无袖衫,褐色的短头发,特别瘦的那个?”
“对啊。”丁乐乐笑说,“看来你也是早就注意到她了嘛。”
“那是啊,”我说,“她实在是太瘦了。”
事实上我当时差点儿就跟上一句:“简直就是我理想的标准的梦中情人。”
丁乐乐看我欲言又止的模样,半是玩笑半是轻蔑地说,“哎呀,小凡你恐怕是没希望了。”
至于后来正式排演复刻版《恋爱的犀牛》的时候,并未找莫安作女主角,原因是她和男主角显然配合不到一起去。不过至于那戏,比较拿腔拿调地说,后来还是挺成功的,至少把演出场地挤得满满当当。
三年后,2003年的秋天,我在住处附近一家叫“柔软生活”的出产味道可怕的劣质咖啡的咖啡馆里和丁乐乐见面。两人言谈中颇多感伤,丁乐乐她在大学里还一直想做戏剧,等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话剧团的团长,却感到当初我们一起来做戏剧的热情已经不复存在,于是决定退出。
当时她垂着脑袋,歪向一边,拿小勺子搅着那像牙膏沫一样糟糕的奶油,对我说:“小凡啊,我觉得只有那段排戏的时光,使我真正找到自己想做的事的感觉,我开始觉得真正为了自己的兴趣去做一件事。”
我回答说:“别别,不都过得好好的嘛,再过几年,你拿了哲法双学位,出国吧?再回来,不也就成了海归精英,高等公民。”
那次谈话,恍然间还似乎说起了莫安。
按照丁乐乐的说法,她高三没参加高考出国后,去了新西兰,也找了个男朋友,生活美满幸福。
我虽然并不太相信丁乐乐的话,不过听到后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至于何至于如此,我有些恍惚。
少年若只如初见3
我对于2001那年春天的印象,无可救药地被定格在了某天的下午,某个有体育课的下午。
那个下午的序曲是我从丁乐乐的抽屉了摸了盒烟,到位于二楼的美术教室的走廊里抽烟。
那天中午的阳光出奇的灿烂,整个天空显得像块通透的玻璃晶体,一直在朝内部聚集着光线。我立在二楼,眯起眼睛,阳光实在显得刺眼。我抽完了那盒里剩下的三四根烟,对着窗户望出去,看着近邻着校园的教师宿舍楼,又发了一会儿呆。
我那时显得忧虑重重,即将到来的高考使我倍感压力。
主要还是因为那天上午班主任找我谈话了,一严肃的甘肃人,据说散打特牛,办公桌上贴《健与美》海报。主要因为这个,所以我才没敢逃跑。
他的大意是:吴凡你旷课次数足够开除了,你小子存心在考验任课老师的耐心是不是?
我一概承认,不过旷课这点是坚决不改的。
他最后让我给任课老师写检讨。
我暗地里其实感激班主任得很,若非他替我扛着,我恐怕真得挨个警告什么的。
我构思完给各个任课老师的检讨书通稿,随即回了教室,正好碰上丁乐乐。
我说:“我从你包里摸了包烟。”
她瞥了我一眼说,“乱翻女孩儿的包,翻出什么不该翻的东西怎么办?”
“我会装作没看到的。”我笑说。
这时莫安进来,丁乐乐对她说,“你瞧,小凡看上去很郁闷的模样呢,还从我包里摸烟抽来着。”
莫安笑了笑对丁乐乐说,“我也想抽烟,这儿不方便啊,去上次我们找到的那个抽烟的好地方吧,一块儿去吧。”
丁乐乐对我说,“是啊,小凡,去晒晒太阳,去吧,去吧,下午不是体育课嘛。”
三人一行慢慢从学校后门走出去,经过篮球场地,出了校门,到了市体育馆,上了长长宽宽的楼梯,绕着环形的外廊走着,行到一个角落处。
“就是这儿了。”丁乐乐放松地坐下,对我说。
在这样一个春日的下午,坐在地板上,背靠栏杆,晒晒太阳抽抽烟,的确很舒服。
三人都坐下,默默地抽烟,不说话。
我背转身体,头朝外看去。隔着一条马路便是操场,看到在运动场上活动跳跃的人群,感觉实在傻气无聊。
三人把丁乐乐带的半包七星抽完了,就接着开始抽莫安带的520,她还打趣地说了一个关于520的说法。
她说,“知道吗?假如是美女的话,抽过520以后那烟嘴里的粉红色的心形就会变色的。”
“是吗?”我怀疑地说,“口水多的化学反应吧。”
“小凡真没情趣!”丁乐乐笑骂我道。
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其实我那天能够感觉到莫安肯定是遇上了什么麻烦事儿,关于自己对女孩儿的直觉,我倒还颇有信心。但我和莫安并不太熟,同她的来往也多半是经由丁乐乐,也不知道自己该说点儿什么。
莫安穿着鲜黄色的防水冲锋衣,她从每个兜里头都掏出杂七杂八的东西来:表面密密地织着绒线的打火机和烟盒,挺可爱,几支唇膏,等等。最后她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