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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遮掩都无济于事,我想,于是我说,“责任感。”
也许在刚听到的半秒钟里你愣了愣,随即你的嘴唇两端上咧,你开始笑,接着大笑,你弯着身子,笑得那么夸张,而我站在一边,象被揭穿了把戏的小丑,无地自容。
你笑啊,那放浪的笑声在夜色里回荡,你笑啊,你用手掌抹着泪水,你笑啊你笑着笑着,你哭着哭着你紧紧搂住了我。
你的双臂插在我肋下,我感到自己的肋骨和你的胳膊在倾轧着。
我抚摸着你的头发,我吻着你的额头,眼睛,我对你说,宝贝儿,你,真让我,心疼。
你在流泪,我不知道你为何流泪,是为生活曾经给予你伤痕,还是你面对情感的内心恐惧,可我能对天发下毒誓,我真的是如此地渴望,令你快乐。
尔后,我们高高兴兴地去逛南京路,尽管是将近午夜了,可商店里面还是那么热闹,你和我大声说话,大声地笑,多么开心。
在午夜临近的时候,新年的钟声开始敲响,我俩拎着一瓶红酒和众人开始一起倒数,广场边高楼上的巨大屏幕播放着重重叠叠的人群。
我努力在那大屏幕上寻找着我熟悉的面容,我找到了。
紧紧搂住莫安的我在她耳边大声呼叫,指着那屏幕,她转向那大屏幕的角落,我看到,她的面容。
我大口地灌下红酒,甜美而稍带苦涩的酒液咽落喉间,细腻比丝绸,华美如死亡,微微的热度,我转向莫安,她的双眸如此明亮,灼伤我灵魂。
给我一支烟5
自我折腾,或者通俗地说,犯贱,这点在我身上体现得尤为淋漓尽致。
在享乐面前,我是个享乐主义者,身陷其中,并且不去象有些人那样考虑这些享乐从何而来,或者幻想失去它们的情景。
那样的人,得到的欲望和狂喜有多强烈,尔后担心失去它们的恐惧也就有多强烈。
而我,得到的总会失去,一切都是幻象,这些观念尽管早已经深驻我心,可我依然总是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对其他的一切即将失去的迹象视而不见。即便自己也明了那片刻的美景图画背后就是万丈悬崖,我依然唬诓自己,我自欺欺人,即便只剩下最后一秒的欢欣。
所以,最后的打击对我来说,也往往是痛彻骨髓,终生难忘。
从这点上来说,我是个无可救药的虚无主义的享乐主义者。
我现在心里自然矛盾得很,只要一想到莫安那前后表现的对比,她同我在午夜时分的烟花下的热吻和山盟海誓,她之后在徐迟面前对待我的冷若冰霜。尽管我可以如此安慰自己说,她那无非是表面功夫,只是为了应付徐迟而已,可我还是忍不住羞愤得浑身颤抖。
是的,如果你知道,嫉妒的滋味。
我想起我对莫安说,宝贝儿,你真让我心疼,其后她流着眼泪对我说,为什么来来往往那么多人,就没有人对我说出这句话。
我想起我惊愕地站在莫安和徐迟之前,面无表情,莫安用嫌恶的眼光看着我说,别再纠缠我。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在颤抖,我忘记了,我忘记了在午夜给家里打电话说该到燃放烟花的时刻了。我哆嗦着在手机上按下号码,没人接听,会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我点燃大麻,连抽了两根,路上是浓重的中国墨般的黑暗,只有路灯,和间或的汽车光柱扫出几道光亮来。
哦,那些光亮,我眼前出现了耀眼的光芒,却又那么温煦,令人安心。
那是阳光,我初到北京的时候,便迷恋上了那阳光的感觉,那么通透,天是纯净的蓝色,又几丝淡淡的云彩而已,我迷恋着在那样的阳光下行走,行走。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变轻,眼前的事物变得柔软,一切僵硬的,粗糙的东西都被磨去了棱角,变得柔软可亲。同时我听到音符,有音乐传来,为什么会有那含混迷人的旋律传进我的大脑。那些音乐,却似乎都具有可见可感的形态,她们友好地触碰着我身体,舒适,我和她们嬉戏,欢愉无比。
我醒来,犹如浮出海面,眼前浮现出几张脸庞,似乎熟悉,似乎陌生,我记不起来。身体似乎已丧失了重量,只是在漂浮,在流动,我想举起胳膊,却完全没有力气,困倦再一次袭来。我在努力回忆,是什么,是什么。
我对你说,我似乎在陷入某种幻觉,象掉进了陷阱,但我愿意永远都沉湎。
你对我说,我一开始就了解但愿意配合你,我想我一直都不是个让人感到麻烦的女孩儿,而且善解人意。
我说,那么说对我岂非过于残忍。
你说,你有恐惧感,在上海你经历了一年的不平静生活像部小说,然后你想要平静,你真的得到了,这半年来你平静地过可是你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你在平静中郁闷着,可又害怕突然地爆发,把这一切都毁了,又开始在伤害和被伤害中挣扎。
我说,生活本来就是在来回地折腾,我在北京我经常感到绝望,这令人痛苦而这和一个人得到多少毫无关系,也总是被剥夺去别的一些,但我觉得能够坦然面对,任何痛苦欢欣我都不希望重新经历一遍。
你说,我是在告诉你要顺其自然坦然面对,你懂,可你犹豫,你在恐惧,你怕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意愿,你任性,你就被任性和不安分给毁了,毁得还有棱有角。
你问我,嘿嘿,这像不像我小说的口气?
我说,像,你受损害受毁坏,才令我着迷……写作也是一种毁掉生命的方式,对人对己,都残忍。
你说,等我过去这一段我就不会再想你了。
你说,我现在象个心怀美好的孩子一样脆弱一样爱幻想,但不代表我一直会这样,等过了这段时间,我会回到现实中,你只是个过场的客串,过了这场你会退席。
你坚持说,你既不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也不是最爱的。
你问我,你在我心里是什么。
你说你自己,只是我原来恍惚过的一种直觉,一个梦。
我对你说,莫安,这实在不是一场游戏,我自然承认我对你有身体欲望,可不论如何我始终期待着能理解你体会你的感受,你特别你不同寻常,这才是我执著于你的原因。
你说你知道,可即使是个我们各取所需的游戏,还是会影响和伤害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
你说你在犹豫,我们在一起会伤害很多人,又怕即使在一起,对彼此的感觉又会变质。
我说,我喜欢村上龙一个短篇的名字《将我的所有》,我将我的所有投入这一场义无反顾奋不顾身的奋争。
你说我不是,我无休止地一场场地走,我没有等到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将继续孤独,我的心里,只有我自己。
第八章 为了告别的聚会
为了告别的聚会1
过了新年,从上海回来。
我接下来的事儿一件接一件,拍片让我忙得团团转,赶场子似的一处赶到另一处,把一双去年买的皮靴子磨得无法再穿。
因为走了那么多的路,加之学车老是踩踏板的缘故,脚底也起了泡。
和丁乐乐,小冰见面,大家缅怀了一番那逝去的黄金年代。
在饭席上,最后丁乐乐总是点起一支香烟,七星,520,或者我最常抽的沙龙烟。我觉得,我们这正在经历的一切简直也如她夹在指尖的香烟般,这一分钟过后,便也就消失,灰飞烟灭。
我接受了丁乐乐的建议,去了那场号称杭州地下摇滚大集合的聚会。
那天我到的时候还没开始,可按照时间表的安排这演出应该已经过半。
老是晚点,我有些抱怨,但幸亏丁乐乐也早来了,便跟她一块儿待着闲聊天。
“过会儿,”丁乐乐对我说,“你看,徐迟。”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一个瘦高的男子,头发极短,倒象是《transporting》里面的男主角的发型,穿着紧身的皮夹克,仔裤。
我征询丁乐乐:“徐迟他原来不是头发还挺长的嘛。”
“剪了吧,我也不太清楚。”
丁乐乐通常乐于为人介绍情况,因此假若显得冷淡,那就必有隐情,可我也不方便多问,便只是瞎聊而已。
那天来的乐队,我只认识“福尔马林”,“第二层皮”,还有那支用杭州方言编排RAP的乐队,以及一直在做TOROCK网站的几个家伙。
后来我认出了跟“第二层皮”待一起玩儿的我那位初中同学,两人叙了叙旧,说起旧日的几个玩伴,其中教会我游泳的那个现在居然已经在班房里头了,实在令人感慨。
后来我心生杂念,我问那初中同学:“你知道徐迟是怎么回事儿吗?”
“什么怎么回事儿啊?”他笑说,扭起一个拉环,递给我一个罐儿啤。
我喝了一口,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我也是随便瞎听说来的,他要出专辑吗?”
“啊,是,”那人说,“其实我说吧,我跟‘第二层皮’混,做个候补队员,也就是为了混个圈里脸熟。徐迟那家伙吧,其实早该出来的,你懂我的意思吧,他的东西,老实说,还成,可是呢,又的确不是现在大家所需要的东西。”
“不跟趟儿吧。”我笑说。
他也笑了:“他那个人也是,不太合群,不会和人搞关系,唉。”
随后正色道:“出个小样,不是太难,次点儿的,一万以下就能搞定了,可他又不甘心,可这年头纯粹地下的东西除了你个人出钱,还有谁会给你买账呢?真要混出头,也难。他就是自己出钱吧,而且还挺多的。”
“按他的情况,再混几年要还是出不来的话。”我小心翼翼地揣测道。
那人摇了摇头说:“他也算是老人了。”
他把他那听罐儿啤给喝了,“小凡,你还要吗?”
我说:“我他妈就根本不会喝酒。”
他怀疑地瞥了我一眼。
“你打听徐迟干吗?”他喝着啤酒问我。
我说,“噢,我一高中同学,女的,跟他正好着吧。”
“谁啊?”那人笑起来,“没准儿我还见过。”
“得得,算了,”我推脱道,“人家的私事儿,就别问那么多。”
“哎呦,你这可实在不够意思,是不是弟兄啊你?”
“她是挺瘦的一个,长头发吧?”
“挺瘦的?挺瘦的多了,摸上去跟排骨似的,多没意思啊。”他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兴趣,接着显露出暧昧的笑容对我说,“小凡你知道吗?听说徐迟这次出专辑的那一大笔钱是靠他那女朋友包给大款给卖来的,呵呵。”。
“操你妈。”
“你说什么?”那人懵了。
“我说我操你妈!”我声音提高了。
那人急了,一推我肩膀:“小凡你干吗啊?”
我扯起他衣领:“你要再跟我提徐迟我真跟你翻脸!”
“操!吴凡你他妈的有病啊你!”那人高喊起来。
周围的人群骚动起来,有几个手里还拎着酒瓶走过来,丁乐乐奋不顾身地挤了过来。
丁乐乐急得直挥舞胳膊:“哎,别急,别急!都是误会!”
我那同学也张开手臂拦住他那几个哥们儿:“哎,没事儿,没事儿,我们自己闹着玩儿呢!”
我依然狠狠地扭着那人,我像疯子一样大叫大嚷。
我突然喊出了莫安的名字。
“操,小凡你还不放手?!”我那个同学忽然吼起来。
我看到对面丁乐乐脸上突然闪现惊恐的表情,那表情就永远定格在了我最后的清醒印象里。
为了告别的聚会2
刚过了开饭时间,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味道。
富足的味道,我躺在柔软的床上想,甚至从这气氛里感到一丝幸福,尽管呼吸的时候,随着胸腔的运动,肋间还是传来一阵阵的疼痛。
我的头被打破了,肋骨断了一根,其实没什么。
那次在摇滚演出现场,最后演变成为一场群架的大混战,丁乐乐和我那初中同学两人好不容易才趁乱把我拖出了会场。
我看了看摆在桌上的便携闹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应该是已过了中午,我恍然记得是从昨天晚上7点刚过就迷糊过去了。最近总是陷入这样无缘无故的漫长睡眠,父母反倒对此感到欣慰,有时我也这么认为,尽管其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睡着了。
黑暗,只有黑暗,和那最后的闪光。
如果幸运的话,我会梦见阳光,梦见遥远的那个春天下午的阳光,我点着的香烟徐徐的燃烧,和偶然瞥见的那一只猫从体育馆的角落里窜过。
我梦见,北京的阳光,透过我房间的窗户,照射在我和莫安的赤裸的滑嫩白皙的肌肤上,我伸出手指去轻抚她,仿佛在涂抹着金色的阳光。
那究竟是梦境,还是回忆?我无法坦然地质问自己,或许我更希望是前者,只是一场幻想,作为记忆,那些实在过于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