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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爸嘿嘿一笑,心头好就在眼前招手了,跪搓衣板他也认了!
而这边林琳做完承诺后,马上就心算起自己的存款来。说实话,她这两年陆陆续续挣的钱,在京城买了栋房子,又买了这辆两百多万的车,已经所剩无几了。
当时林琳为了倾尽所有买这辆悍马,林老妈差点把房顶给掀了,还是林琳劝得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林老爸也在一旁帮腔,林老妈才最终同意的。可买完这车后,林琳那卡也快见底了,再不想法子多挣点钱,拿什么买承诺给老爸的车啊!
林琳一边苦恼一边琢磨:还是得快点把剧本改编出来,到时候卖剧本的钱应该能不少吧!
一家三口加上已经长成大狗狗的二黑就这么自驾着去京城了,父女俩轮流开车,从早七点一直开到晚八点,终于进了京。
林琳至今还没看过她在京城的房子呢,等目的地一到,林琳左右一看,忍不住嗬了一声惊讶道:“离学校这么近啊!这都能买到房子?”
林老爸带着点骄傲的笑道:“这小区不错吧!不比那个姓秦的家伙小区差吧?出了门就是地铁站,过了道就是京影后门,小区里植物茂盛,楼与楼间距也远,不用挡窗帘都行,不怕偷窥。你之前说要买车,我就在楼下给你连带着买了车库。这房子虽然是二手的,可之前那家根本就没住,完全是投资买房。所以咱们现在住还相当于是新的呢!150平的房子,三室两厅,每间屋子面积都够够的,面北朝南,阳光也好,还有个景观阳台,正好给咱家二黑住。不说了,上去你自己看看!”
林老爸虽然如今只监理电厂建造,可对楼房建筑也了熟于心。他以建筑师的目光挑房子,从没有挑的不好过。
果然,林琳上了楼一看,就见整间房子整体是暖黄色调的装修风格,一进门向左就是大客厅,向右则是厨房和客卫,中间并没有墙壁间隔,完全是开放式厨房。再往里走是一间小室,被林老爸装修成了书房,里面那纯木书柜,放下林琳所有的书都够够的。书房旁边还有一间小卫,被改为了衣帽间。
衣帽间对面,就是带室内卫生间的主卧,面积并不小,正中摆了张一米八乘两米的大床。还有一间卧室则在客厅的右手边,那间比主卧稍小一些,被设置成客卧。像是林老爸和林老妈来时就住那里,同样是阳面,住着很舒适。
是的,林琳上大学了,林家父母觉得她已经可以学着独立了,所以这次并没有林老妈陪读了。夫妻俩长时间两地分居并不好,所以把林琳送过来后,林老妈就要跟林老爸一起去疆市了。
林琳即便再对房子不上心,有人安排好温馨的房子给她住也是欢喜的。她乐呵呵的左看右看,把自己的家看了个遍,二黑也跟在林琳后面巡视着新的家,瞧它那拽拽的样子,显然很喜欢。
“这房子真好,老爸,谢谢您啦!”林琳笑着对林老爸道。
林老爸则拍着有点发福的肚子应道:“老爸当然要给我闺女弄好了,这屋子这地段这装修,就是以后你结婚了住也够了。”
林老妈跟着点头:“就是这个话,有这么好的房子在,看哪个敢嫌弃我闺女!闺女,大学后好好交个男朋友,老妈就等着抱外孙了。”
好吧!高中毕业后林老妈一直在唠叨这个,可着是因为结婚的房子和车都准备好了,就差男朋友了!
不过两世为人的林琳对自己挑男朋友的眼光已经不抱信心了,她倒是不排斥结婚,毕竟她十分喜欢小孩子,所以此时林琳只道:“您也别竟让我自己找,您俩遇着好的也帮我介绍介绍啊!”
嘿!姑娘!说这话的时候你就不能露出点羞涩的表情么?也太大大咧咧了!
☆、第六十三章 作者和主角是真爱?
两天后,林琳亲自到机场送走了林爸林妈,待她开车往回赶时,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要知道林琳这才刚拿到驾照,让她在京城车水马龙的公路上边开着车边接电话什么的,实在太具有生命危险了。林琳又一想老爸老妈这时候已经上了飞机,飞机上那是不能打电话的,于是干脆就当没听到,先回家再说。
林琳就这么心安理得的无视了电话铃声,打电话的人却锲而不舍的拨了一通又一通。
“宇哥,给谁打电话呢?”光着膀子大热天在院子里做俯卧撑的沈晔早就注意到秦浩宇的不对了,忍不住就开口问道。
秦浩宇随口答道:“还能是谁?林琳呗!……哦对了,就是用你的名字当男主名写文的那个梦授,你还记得不?”
沈晔……必须记得啊!拜那丫头所赐,他这一年过得‘老爽’了!
动不动就有认识的人每每叫他的名字就忍不住笑,有时候还说两句莫名其妙的话,诸如:哥,你这名字改的可真好啊/头儿,被你暗恋的人一定幸福死了/哎呦,表死啊,原来没死,我就说跟你一样名字的主角怎么会死?必须是福大命大才对啊/卖萌可耻啊晔哥!那些女读者就差把你从书里揪出来绑回家养了……
沈晔每次听到这类话都莫名其妙,偏偏那帮家伙还喜欢上当着他的面说来调戏他了,不就是他训练的时候狠了点吗?谁让你们枪法没我好格斗也不如我呢?
后来在沈晔偷听偷看下,终于知道这帮家伙为什么这么说他了!就因为看了一本叫《飞升》的书,而里面有一个跟他名字相同的男主!
在不知道这本书是认识人写的时候,沈晔也曾默默的吐槽过:作者你说你写个言情文男主角怎么不用什么欧阳xx、轩辕xx、公孙xx、百里xx之类的名字啊?不是说复姓很得小女生读者们喜欢吗?干嘛要让男主姓沈?姓沈就姓沈吧!干嘛千万个字中要挑中那个晔字?不知道跟小爷重名了吗?害得小爷被人这顿笑!
这种埋怨一直持续到他放假回家能上网的那天,当搜索《飞升》的作者,看到宇哥天天念叨的《贵妃传奇》也是那个叫梦授的家伙写的之后,沈晔终于想起曾‘同居’一月的林琳来,那丫头不就是写了《贵妃传奇》的网文作者吗!
“卧槽!别拦着我!死丫头这就是在报复我!”沈晔撸着袖子就要往外冲,被同样看了《飞升》而来找他默默嘲笑的秦浩宇刚好拦住了。
“别冲动别冲动!你看……你好歹还是个男主不是?”秦浩宇都不知如何安慰这个小弟弟了。
“男主个屁!有这么窝囊的男主吗?瞧瞧他那眼光!这么心如海深的女人都能喜欢的如此死心塌地?还有就凭他那资质天份,若不是受女主拖累早就蹭蹭晋级突破了。”沈晔几句话就暴露出他也看过《飞升》的事了。
秦浩宇……“原来你也看了啊!那你就没发现男主总是转危为安吗?而且你注意到没?这文明明是女主修真文,可男主竟然比女主还讨读者们喜欢,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作者对男主就是真爱啊!要不然怎么会把男主写的这么讨人喜欢?”
“作者对男主是真爱?真爱……”暴躁的沈晔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因为一句话被顺毛撸了,眼睛闪烁着,不知道想到了啥。
秦浩宇也不知道自己随口改编的林琳一句‘读者和主角就是真爱’怎么就让沈晔消停了下来,他只是继续两眼放光的问道:“哎你说这么有创意有爱情的故事,若是拍成电视剧怎么样?手好痒啊!只可惜林琳那个讨厌的坚持,不是她写的剧本还不让拍,真是的……好在这家伙就快来京城上大学了,到时候我非得天天缠着她先把剧本写好不可!”
“你说那丫头要来京城上大学?”沈晔突然问道。
“是啊!跟我一个学校,艺考都通过了!”秦浩宇这么回答道。
于是赶在这次放假后沈晔就控制不住腿的到了秦浩宇家,又因为不想暴露内心的想法,满心无法倾诉的冲动,于是干脆俯卧撑了起来,就当是散发多余的热量了吧!
这会儿听秦浩宇终于说起给那个死丫头打电话了,沈晔面上淡定心里噢耶,张嘴就道:“你不是知道她住哪吗?既然电话打不通,直接上她家找她好啦!”
秦浩宇并没察觉到沈晔的不对,只是道:“之前就听林琳说今天是送她爸妈上飞机的日子,没准不在家呢!”
沈晔一个跨步走到电脑桌前打开电脑,搜索了一下今儿个的航班号,他还记得林琳父亲是在疆市工作的,于是有了目的地再搜索,很快就查到了林家爸妈坐的航班号。
“这是在回来的路上呢,走吧,咱们现在出发去她家楼下堵她,肯定能堵个正着。”心算速度行程路线什么的,作为混着特种兵的沈晔来说并不困难。
秦浩宇想想也起身道:“也成,正好祝贺下那丫头的乔迁,多刷点好感度总是好的,那丫头对朋友可大方得很,这一年的仔细接触我才发现。”
俩人说到就做,直接开着车就去了林琳家楼下,直到半路上秦浩宇才想起来问道:“对了,我去就行了,你怎么也跟着来了?你跟林琳什么时候关系好到这份上了?”
沈晔底气十足道:“我还跟她‘同居’过一个月呢,你说我俩好不好?”
嘴上这么说,沈晔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来的,是为了当面问问《飞升》有没有存稿让他先看着过下瘾,还是想瞧瞧林琳是否还像住院那会跟深井冰似的,或者是真爱什么的……反正想去就去了,谁也拦不住他!
因此,当林琳开着她那霸气悍马到了楼下时,就眼尖的发现了秦浩宇和沈晔的身影。俩个大长腿的帅哥往楼下一站,颇有一种金光闪闪的感觉。
林琳想了想停下了车,掏出手机一看未接来电果然都是秦浩宇的,于是干脆也不把车开到车库里了,直接打开车门跳下车道:“你俩怎么来了?找我的?”
秦浩宇和沈晔之前压根没想到这车是林琳开的,这么霸气的大越野什么的,不应该是男子汉的座驾么?所以当看到林琳倚着车门站着跟他俩打招呼时,两人都一时词穷了。
”阳光下……悍马旁……美女笑问……口口口.这是怎么一副难忘的画面啊
☆、第六十四章 又见
“你们怎么来了?”林琳跳下车后第一时间就开口问道。
秦浩宇和沈晔这才回过神来,沈晔扭过头咳了一声,把刚刚心里冒出来的画面吹吹散,这才扭头看向已经开始说起话的两人。
“来庆祝你喜迁新居啊!怎么?不请我俩上去坐坐?”秦浩宇反应更快,只是觉得刚刚那个画面若是能拍摄下来就更好了,不过也只是一转眼的思绪罢了,反正只要记在心里以后有机会也可以在拍片时用到。
林琳这一年来跟秦浩宇已经处成朋友了,请回家里坐坐自然没什么,只是……她看了眼沈晔,以往每次遇到沈晔自己都要倒霉,这次应该不会出问题了吧?这里可是华夏首都,想必无论恐怖分子还是毒贩子都是不该碰到的。
这么想罢,林琳就点头道:“请啊,怎么不请?你俩稍等,我先把车开车库去。”
说着林琳就几步走回座驾旁,花了点时间把车开进车库后,就带着秦浩宇二人上楼了。林琳家住四楼,三人爬着楼梯没花多久就到了。等林琳打开门后,就见二黑蹲在门口正在那嗅闻,待见到林琳后,先是轻摇了下尾巴,然后很快舍掉林琳凑到秦浩宇和沈晔身边闻了起来,直到林琳换完鞋过去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后,才昂着脑袋踱着步子走回了客厅。
“你也养狗啊!这是……哈士奇?”秦浩宇看了看傲气十足的二黑后,迟疑着问道。
林琳点头:“是啊,喏,这是拖鞋,换上吧!”
秦浩宇边换还边看了沈晔一眼道:“那你和小爷一样啊,小爷家里也养狗呢,只不过是金毛,他那狗可比你家狗狗粘人多了,遇见人就往身上扑,要多热情有多热情。”
林琳抿嘴一笑,金毛的习性她自然清楚,上一世她也养过金毛来着。沈晔则一直默不作声,只在心里道:“我家米米多热情啊,哪像死丫头的狗,拽的二五八万的。”
换好鞋进屋后,林琳一边把二人请到沙发上坐下,一边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问道:“你俩喝点什么?凉茶行不行?”
秦浩宇一摆手道:“随便,你看着来吧!对了,你今儿个有空没?有空的话我带你好好在这附近溜达溜达,上次艺考那会你来的急走的也急,我都还没尽地主之谊呢!”
“行啊!你看看去哪玩吧,我对这边不熟,都听你的。”林琳一点不见外的说道。
而此时,她也把凉茶倒好端上来了,见沈晔一直在那坐着不说话,忍不住出声逗道:“兵哥怎么不吱声啊?不会一年多不见就把我忘了吧?”
沈晔心说你存在感这么强,忘谁也不能忘你啊,这么想着,嘴里却不自觉的说道:“咱俩都‘同居’过了,我怎么会忘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