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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都满意的两人这就到了拍摄场地,也就是沈晔他妈的王府。秦浩宇一边带林琳逛着,一边问道:“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你尽管说,周姨都说了,这宅子太老旧了,可着咱们折腾,回头她再装修就是了。”
林琳:“……”
我恨有钱银!
于是她也不客气了,不时指着各处道:“这里栽满牡丹,这里改成琴房,这里摆张贵妃榻,这墙上挂的不能是画……”
总之可劲儿的挑剔,等全逛完后,连秦浩宇都无语了,若按林琳的改法,动作就大了,他实在忍不住问道:“就不能减点?”
林琳微微笑:“我都忘了问了,你这部剧谁投资啊?”
秦浩宇道:“沈昱投资啊,你还记得他吧?就是沈晔的堂哥啊!”
”林琳继续微微笑:‘他们沈家又不差钱,就这么地吧!〃姐突然仇富了你造吗?让你们这帮不知道是二代还是三代的家伙们低调的炫富111
☆、第七十一章 帮忙
新生报到的日子终于到了,一大早林琳就穿戴整齐,拿着录取通知书步行到了京影。
果然,因为新生报到校园里的人特别多,很多学生都有家长带着来来回回的,提着行李箱
各个笑容灿烂。
不过林琳还好,已经做好走读准备的她浑身上下只有一个拎包,轻松至极的找到报名处报
好名后,就由一个热情的男学长带着向缴费处而去。
“学妹怎么没带行李啊?是住本地的?”男学长本还想帮林琳拿个行李什么的,结果发现
林琳就挎了个小包,不由开口问道。
林琳这性子一面对陌生人就超级腼腆,一点不像跟熟人时那样放得开。所以只见她低头一
笑,言简意赅的说道:“是啊!”
嗯,她都在这买房了,应该算是本地的了吧!
男学长并不清楚林琳这宅出来的奇葩性子,还在进一步打探道:“学妹进的是戏文系?你
们系可都是才女才子啊!”
林琳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只好笑笑笑,一直笑,这样总不会错吧!
然后就听着男学长自顾自还说的乐呵着:“你们系是写文的,我们系是画画的,说起来咱
们两个系还真有点像啊,都是玩笔杆子的对不对,啊哈哈哈哈。”
到底有神马好笑的-_-|||林琳心里吐槽,面上还得跟着笑,此时她颇为后悔没有拒绝这位
男学长的帮忙,还不如自己找缴费处呢。
之后林琳就听这位热情的学长一直巴拉巴拉着他们动画系怎么怎么样,又看了男学长递过
来的速写本,以‘嗯’‘啊’‘呵呵’‘哦?’来
应对后,终于让她翘首以盼的缴费处到了。
林琳松了口气仍旧以腼腆脸笑对学长道:“缴费处到了,谢谢学长带我来,再见!”
说完一溜烟的挤了进去,可算是甩脱这位热情学长了。而直到林琳走了,另一位学长凑到
男学长面前拍拍肩道:“别看了,小学妹都进去了。”
男学长长叹一声:“多可爱腼腆的小学妹啊!不知她有木有男盆友,你看我追求她怎么样
?”
另一位学长哼道:“你要是长了一张表演系那帮美男的脸,我看还差不多。快别想了,咱
们还得回去呢,今年新生真是多,不知道要忙到何时呢!”
“唉!为什么要让咱们跟表演系那帮家伙一所学校,好妹子都让他们表演系给勾搭去了,
咱们什么时候能出头啊!”
“你要是长了张帅哥脸,你不考表演专业?先天不足就少说两句吧,咱们好歹能占个内在
美呢!”
……
林琳并不知道被表演系的帅哥美女压制的其他系的同学在追求校园爱情的路上有多么坎坷
,她只是老实的缴了学费后,就打听半天找到了戏文系辅导员的办公室。
她这大学四年的辅导员看着像是个大学刚毕业的纯妹子,姓李,名云琪。性子很温和,看
着就是个温柔的妹子。
林琳跟她说了走读的事,李辅导员问都没问就答应了。林琳想,京影肯定不住宿的同学特
多,要不然导员也不会习以为常到这地步,要知道她原来上的那间大学,直到大四才让出去
住的,大三以前别说走读了,每天阿姨还查寝呢!
当然,学校管得越不严对林琳来说越好,她能忍下高中三年就很不容易了,想让她大学后
还当乖乖好学生,真是死也不干。重生什么的就这点不好,明明心理年龄都老大不小了,还得再上一遍学,不知道对于林·懒人来说早起上课有多么痛苦吗?
走读手续办好后,林琳又道:“李导,军训我也不能去了,前不久刚在剧组找了个活,就是咱们学校导演系的秦浩宇学长的《贵妃传奇》剧组,军训时正是在剧组组建的重要时刻,您看我这实在是走不开,能不能不去啊?”
导员这下才真为难了,她皱眉道:“除非身体情况不允许,其他新生都是要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也要记入学分之中,你这理由……我也不知道行不行啊!”李云琪其实也是本校刚毕业的学生,因为各种原因,直接就留校任教了。所以她说不知道还真是不知道,若搁别人也许就直接拒绝或同意了,可李云琪这个新人却不敢做这样的决定,只好留下林琳的手机号,说了句:“回头我帮你问问吧,有消息给你打电话。”
林琳自然求之不得,心里则想着一会再给秦浩宇挂个电话,他那边也得快些帮忙了。
告别导员后,林琳就又优哉游哉的走回了家。谁知刚一到楼下就见沈晔牵着他家米米等在那,他见到林琳的身影后立马上前,说道:“干嘛去了?我都等你半天了。”
林琳都来不及回应沈晔的话,第一时间先攥住了米米的前爪,再慢一步就要被它扑倒了。
“我今天报道啊,你不知道吗?再说来之前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还是遛狗都遛到我家来了?”林琳不客气的道。
沈晔一手拽着狗链一手从地上拎起一个大包道:“先上去再说吧,你脸都晒红了。”
林琳摸了摸脸,还真挺烫的,这天气实在太热了,她才走了这么一会儿就把脸晒成这样,军训可怎么熬啊?不过林琳又看了眼沈晔,没想到这家伙心到挺细的啊,她都没注意自己差点被太阳给晒伤了。
两人一狗上楼后,米米缠着二黑玩去了。留下两个主人在客厅坐下灌凉茶,感觉凉快不少后林琳才问道:“干嘛来了?不会是又要渣基三吧?”
沈晔摇头道:“不是,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林琳诧异了,他这么牛逼的身世还用得着她帮什么忙?没搞错吧?让她带他玩么?
“你看,一条狗也是养,两条狗也是放,你就帮我暂时养着米米呗?你知道我们学校不让走读,我是要住校的。偏偏家里之前请的阿姨有事,暂时不能过来帮忙了,剩下米米一个人在家,也没个人照顾。我想来想去,也就你能帮我代养一段日子了,等阿姨回来后你再把米米送过去,用不了多久的。”沈晔道。
林琳?“你家不就在京城吗?怎么不把米米带回家啊?”
沈晔叹气道:“我大嫂怀孕了,她父母非说孕妇不能养狗,我妈有心帮我养,可我爸又怕有个万一,家里是指望不上了。”
“你那帮亲戚呢?那个叫沈昱的堂哥?”林琳又问。
沈晔继续叹气:“我小叔家的妹子,哦,就是昱哥的妹妹,她就是个小魔头,若是把米米寄养他家的话,能不能全身而回就是个问题了。”
说到这,沈晔恳求道:“你就帮帮忙吧,咱俩关系这么铁,这点小忙你还不能帮吗?”
咱俩关系怎么铁了啊喂!不就是一起渣过基三吗?你一京城的土豪亲戚不拜托,却求到我头上,还不让我问问吗?
虽是这么想,可看了眼和米米玩的开心的自家二黑,林琳还是点头应下了。”她绝对不是为了帮沈哗什么忙,只是为了给自家二黑找个玩伴罢了!
☆、第七十二章 自卑还是怕麻烦?
沈晔走后,林琳看着跳上沙发往她身上挤蹭挨的米米无奈的叹了口气,以后下楼就要遛两只大狗了,也不知道她这小身板能不能拉动狗链子,别让这俩狗狗给她扯飞了。
好在现实不像林琳想的那么恐怖,虽然两只狗狗每次出去遛遛的时候都很兴奋,但每当她扯一扯狗链后,它俩都能冷静些许。总算没让她像前世溜自家金毛那样跌个狗啃屎什么的,哦,这个词太恶心了,不说了不说了。
话说第二天辅导员那边就打电话过来了,秦浩宇果然给力,在他帮林琳跟系主任请过假后,军训这事就被林琳成功逃过去了。
如此林琳就开始了每日偶尔去剧组转转,却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码字的生活。
没了林老妈看着,林琳的生活质量直线下降。饭是吃外卖的,杂物是乱扔的,狗狗也由原来林老妈的一天梳两次毛变成了由林琳两天梳一次毛,热水很少喝,一概是饮料,只要不出门林琳能在屋里穿一整天的睡衣,已经由原来的半宅渐渐地又发展成死宅了。
这天林琳梳头时梳掉了大把头发后,终于醒过味道:“不能再这样了啊!”
于是她撸着袖子就先开始打扫家里卫生,把那些乱飞的狗毛清理掉后,又是拖地又是洗衣服,临到中午,更是强撑着肚饿自己做起饭来。直到吃上热乎乎的蛋炒饭,林琳才揉着太阳穴考虑到:是否应该请个钟点工呢?别的不算,每天给自己做做饭打扫打扫卫生也行啊!
回忆了一下卡里的存款,又仔细掂量了自己的懒惰程度,林琳最终还是打电话给秦浩宇道:“有合适的家政公司给介绍下么?我想找个妥贴的钟点工。”
秦浩宇都快被剧组那边层出不穷的事给累屁了,接到林琳电话后直接道:“回头短信你,我正忙着,不说了。”啪的一下就挂掉了电话。
林琳愣了一下,突然后悔起打这个电话了,她不应该因为在京里只跟秦浩宇他们熟悉就总是麻烦人家的。人家又不欠她的,她脸皮不能这么厚。再说,其实林琳心底一直有个事梗着,那就是自己和秦浩宇还有沈晔他们明显家世极其不相当。虽然不曾问过,但只听他们只言片语的透露就知道,这几个人都是有权有钱人家的孩子。
林琳才不承认自己自卑呢,反正她就是觉得两方不是一个道上的人。像她这样土鳖里奋斗出来的,还是跟土鳖们相处更自在。
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后,林琳也不等秦浩宇那边的短信,直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一个电话打到了物业。
不愧是高档小区,物业那里果然有家政公司的电话。林琳又联系了家政公司,为请来的钟点工定了几个条件后,这事就算是办完了。
全部弄好后,林琳这个心大的又投入到写文中来。有时候她真的是很冷心冷情的一个人,就是没有朋友也能过得自在。
……
经过一段时间的存稿,《飞升》已经全部码完了。林琳一边把所有存稿存到作者后台的存稿箱中,又分别弄好了定时发布后。一边硬着头皮开始写起了星际文。
这篇文的小受很难描写,他是个有些自闭有些偏执的超高智商人才。一点都不娘,甚至有时还十分冷酷。这么说吧,他在研究智能机器人时甚至曾做过有关人类大脑的疯狂实验,手上沾染的血腥真的是不少的。
这样一个人想要写得能让读者接受甚至喜爱追捧,并不容易。而林琳觉得自己既然有幸能看到别的位面的故事,随意更改就成为了对那真实发生过的故事的亵渎。要知道她写的这几本小说只曾经用过春秋笔法来隐晦描写一些不适的情节,却不曾擅自更改过。
所以说即便是有直接的剧情给你看让你写也是不容易的啊。比如怎么把一个人平淡的一生描写的跌宕起伏能引人阅读下去,这都是需要笔力的。
就像有的人讲故事就讲的干巴巴的,让人听得都没有。可有的人讲故事却跟说书的一样,让人意犹未尽。
林琳为这个故事取名为《智能时代》,寓意着小受成功研制出人工智能后,整个社会进入智能时代的未来。开篇并未用顺序法从小受小时候开始写,而是直接从小受进入国家科学研究所开始写起。
那时小受刚在大学研制出一项瞩目的成果,所以被特邀入了国研所,而且国家还派了小攻所在的部队随身保护小受,于是两人自从小时那次分别后,这是第一次见面。
林琳就把这次见面作为了文章的开篇。
小攻早就不记得曾经随手救过的小男孩儿了,他只知道小受是一个天才,而家族很需要这样的天才。所以他对小受其实是别有心思的。而小受却是把小攻记在骨子里,但即便如此,性格偏执自闭的小受也没法跟小攻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