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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近也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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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见过似的。但是,他姓林,并不同姓,应该不是。莫不是日有所思,也有所梦,自己多虑了?
  




第7章

  许周甩掉心中的念头,复看那漏出了无数窗口的简历,MARS?五年前横空出世的投机高手?创下了无数次不可能的收购记录。收购?许周再一惊,难道他的目的是许氏?迅速清算了一下股份,暂时应该没有危险。但是以MARS以前创下的记录,时间短,项目大,速度快,通常收购完成了,标的公司还没有任何的反应。许氏虽然是老牌上市公司,但是纵观他以前所做的项目,根本就不是大case,林哲又怎么会瞄上许氏呢?更何况已经有将近两个月了,林哲居然是天天上班,次次出席董事会议,但也没有表示什么意见,似乎正在安分、按部就班的履行着执行董事的职责。这个林哲真的是MARS吗?MARS老辣,林哲年轻;MARS迅速,林哲温吞;Mars投机,林哲投资。即便是没见过mars本人,但他们根本是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们会是同一个人吗?
  但是曾志给出的资料,错误的可能性很小阿。想放下此事不再思索,但思绪总是不经意就回到林哲身上。一个至今为止没有任何动作的人居然让自己如此心神不定,许周心中懊恼异常,对比自己那备受保护的儿子,心里涌起一种难言的恐惧,终是忍不住,一把把桌上的资料全都甩落在地。
  曾志拿着自己填的充满天窗的资料,心里微微叹气,怎么又被钱收买了,这可是块难啃的铁板阿。
  资料虽然天窗无数,但是已经用尽了他的全部办法。甚至是Mars,也仅仅是听一位路人叫林哲而引发的联想。也只有这个Mars他才勉强填上了那五年。林哲,林哲,这人竞相凭空出世一般,无迹可寻。曾志从来没有那么气馁过。他以前深信,任何一个人的现在都是由无数的过去组成的,只要是个人,让他看到了现在,就是看到了无数过去的线索。然而林哲,任何的线索到他面前都是泥沉大海,无声无息。问过户籍科和出入境的朋友,没有一个登记的林哲和他有相似之处。通过MARS的字眼去查,也没有任何的资料。如果不是他之后再也查路人也查不到的话,他也无法说服自己林哲和mars是同一个人。他似乎突然接触到一个世界,那里所有人都不是可以“查”到的,你能知道的只有他让你知道的。这真是无比的打击他。面对着许周,他可以面带决绝的告诉他“自然是同一个人。”,但是如今在自己小小的昏暗的工作室,剖析自己的心里,他其实知道他所认为的唯一的理由是多么的牵强。更加过分的是,即便是MARS,也是只能查到五年前。 
  
  金域的项目轮到林哲表态的时候,林哲又是标准答案——可以试试看。相当于是没有反对意见。董事会里不受董事长掌控的就只有他了,他没意见,自然项目又是无惊无险的通过了,问文看着林哲一副事不关己,却似乎倾心聆听的模样真是恨得牙痒痒,只想一脚踹过去。
  金域是无惊无险,但是问文却是要为此之后付出不止一点点的努力,真是烦死。但是头上的BOSS催得急,董秘邓姐那的正式会议纪要没出,她就得自己好好写上一份交给林扒皮,想省点劲儿都不行。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问文总觉得即便辛辛苦苦做好的材料交给林哲,他也未必会看,瞧他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但是,唉,为了手上的票子,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自己为了那根胡萝卜,也只能像驴子般的卖力干活了,恩,握拳~!!
  秉着这个想法,问文快速的写完了会议纪要,至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突然,她觉得可以糊弄。
  问文却万万想不到,这个糊弄可是拔了虎须。
  
  以上市公司来说,许氏集团的工作效率算是非常迅速了。更何况这是许元全心投入负责的第一个的项目,更是集团进入长三角的第一炮。太子爷的马屁,还是有很多人想拍的。于是,从上至下,全都对这个项目作加急状态处理。
  董事会通过后,拍地、拿地、做规划,一切顺理成章。许氏毕竟是老牌上市公司,和政府商量好地价和拆迁补偿的问题之后,基本上别的公司也给点面子,几乎就是陪标的。许元也做得颇为顺利。
  项目位于N市的内环,占地虽然不是很大,也就70亩,但是却是正正中中的中心地带,地王二字当之无愧。几乎可以与想到建成之后商业的繁华景象,更何况如今楼市高企,即便是底商上的针对城市金领们的高级公寓,也一点都不愁卖。
  能拿到这个项目并且全权负责这个项目,问文着实也为那人高兴了几天。看着项目投标的规划图,连问文都不禁心动。
  可惜,N市,终不是故乡。
  
  无论许氏集团内忙得是如何的如火如荼,都传染不到林哲的执行董事室,林哲那仍然是一派的安之若素,宁静自然,似乎与这公司的一切都没有关系,甚至问文有时还会觉得林哲与世上的一切似乎也没什么关系。不经意间,总有一种孤决,一种弃世厌世的感觉流露。虽然林哲用他的微笑和亲和掩饰得很好。
  但问文根本没有时间探讨这是为什么,现在只会知道问自己为什么还要这么苦哈哈对着这幅规划图!
  话说,当时纪要交上去,并没有任何的责难。问文放下了一半的心,但是一周后,问文把那份糊弄糊弄的分析报告递上的时候,林哲却难得的发了通脾气,言语刻薄,吓得问文几乎以为要她收拾包袱走人了。
  幸好,林哲大肆批评了一通后只是冷冷的让她两周后再交一份经过思考的分析报告。话音可是重重的落在了“经过思考”四个字上。
  出了执董室后,问文也甚疑惑,林哲还真的还仔细看了她递上去的报告?他原来也有这个时间做这事啊?还以为他每天上班就是“不务正业”呢。幸好之前林哲吩咐她做的很多“杂事”,让她熟识很多项目知识、财务流程等,她“仔细”起来虽然吃力,但是仍有头绪。
  
  林哲也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份打印精美,却和项目立项书没有什么区别的项目分析报告,突然会有种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或者,体内潜在的暴躁因子并没有随着时间和表象而消失。又或者,任谁都没关系,就是不能忍受那位秘书的忽视和应付。再或者,最近身体总是隐隐想要复发的症状,让他控制起来相当的辛苦,外表装的是怎样的闲适淡定,但是内心的烦闷总是挥之不去。
  
  博叔从后视镜中看着郁郁的林哲,心里有点担心。这个冬天,林哲过得有点辛苦。林哲五年前出院后,一直都是在加州工作和休养,除了有一次与正允任性一番,从没有冬天离开过加州。但是这次不管不顾的任性的回到S市,实在让人放不下心。虽然在家里,车里,甚至是办公室作了万全的准备,但是大气候总是没法改的,看着外面湿冷湿冷的,连博叔都觉得难受,偏偏阿哲只要身体还好,就天天都往许氏跑,结果晚上总是折腾,也吃不下什么东西,一个冬天下来,越来越瘦。因为穿得多,别人是看不大出来,但又怎么瞒得过博叔。现在看着林哲心情不好,更是担心,总想说点什么劝慰一番,但想了很久,还是没有开口。心里只是心疼,不管林哲是如何的成功,不管经过了多久,但似乎都是当年那个容易受伤的小孩。即便是飞扬跋扈的时候,也只不过是外表多了件漂亮的伪装而已。
  车子转到了金域附近就慢了下来。为了这个项目,林哲居然亲自来到了这个城市。这也有点让博叔出乎意料。不要说这个项目,以林哲,就算再大十倍的项目,也未必能让他这般舟车劳顿,亲身前来。
  还好,长三角这些年发展飞快,高速路况非常好,这个时候也不塞车,车子也是用惯用熟的,熟悉、舒适。偷偷瞧了林哲一眼,神情虽然有些阴郁,但精神还不错。
  按林哲的吩咐,绕着金域附近大范围的转了两圈,然后进了金域地块附近的小巷子便停了下来。
  下了车,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中央,正值中午,阳光照在林哲脸上,给他苍白的脸色增加了一丝红润。周围喧闹繁华,吆喝着买卖的声音此起彼伏,刚刚放学的学生们三五成群的散布在各个小吃摊挡的前面,吱吱喳喳,青春洋溢。
  林哲就这么的看着,面带微笑,但却落寞疏离,与外界的嘈杂似乎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即便是在这熙熙攘攘的闹市。
  林哲自五年前,生活就非常规律。博叔自是他严格的监督者,这时看了看时间,上前,小心翼翼的问:“阿哲,我们去天和吃饭吧。”
  
  天和饭店,是N市最好的饭店之一。天和饭店的上面,就是天和俱乐部,是N市乃至各长三角的名流贵人经常出没的地方。它的对面就是天和商场,形成了天和集团下的大商圈。这里离金域地块隔街相望,如今金域这块地现在这般炙手可热,恐怕也是得益于天和不少。
  林哲对吃饭倒是不讲究,只要干净就好,更何况如今也讲究不来。林哲的内心,怕是更加追求面对的食物能毫无顾忌吃下的心情吧。想到这,博叔心里不禁一疼。
  林哲听了,一笑:“博叔你以为我是正允不成?”
  一念之间,博叔嘴角也微扯,正允那奢侈的大少爷,不论吃喝玩乐,一定要最好的,不闹到至好,必不罢休,特别对饮食挑剔到不行,从不愿意将就。正允有句名言,号称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欲解千岁忧,唯有美食诱。人生吃一顿少一顿,应当每顿都对自己最好,不然想起来多遗憾。
  博叔看着正允说起这些,总是忍不住大笑。他也不明白,正允这小孩,高干子弟,聪明绝伦,不想在国内走他爸他妈安排好的康庄大道,斗气斗出国外来。居然还混了个人模狗样,在斯坦福大学年年全奖混到毕业,和阿哲合作生意也是一本万利,顺风顺水。可以说是年少有成的精英人士了吧,身体也倍棒,看他嬉笑怒骂,游戏人间的,看上去也没有什么挫折,居然还一口一个千岁忧,被当年的革命先辈们听到这诗被改成这样,估计也会想跳起来怒骂。
  有次博叔忍不住,问了正允:“你忧什么啊?”
  正允居然一本正经的写了个万言书给博叔,“简要”列明了他的不快乐。还真是简要的,因为每一件事他只是简单的列明,例如X年X月X日要瞒住他家老爷子他买了总裁轿车, X手艺快要失传了,少了一样美食,等等。万言书的结尾还加上一句,“因为字数满了,不再赘言。但还是忍不住PS一句,博叔不要骂我精英了,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精英和人才一样,是个骂人的话。”
  看得博叔大乐了几天,忍不住拿去给林哲看,那时林哲刚刚第二次出院不久,看着那份万言书,笑到几乎又要再住一遍医院。
  博叔忍不住还是经常打趣正允“精英”,正允也不客气,回敬博叔:“你全家都是精英。”
  不过,博叔对正允挑食的想法,倒是曾经认为颇有几分道理。
  可是有一次,在那俩年轻人在对赌交易合伙大赚了一笔的时候,一起结伴同游,博叔陪同,便再没信过那小子。
  在拉斯维加斯,与那混世魔王同行在大雪原上,一路上景致都没什么区别,连博叔这种老手开车都开得眼睛发涩了,好不容易到了中午,居然看到个中国餐馆,但是老板是江西人,做不出地道的上海菜,偏生魔王不地道的就是不要。林哲不管他胡搅蛮缠,自己享用。
  结果这天,博叔按着林哲所指的路,车行百里,恁是再没找到吃的。那一天从早上出发,饿到了黄昏。魔王从侃侃而谈他的美食言论,闹得鸡飞狗叫,到后来有气没力,浑身都蔫了。
  结果到了傍晚,连中餐馆都看不见,远远的只有一家俄罗斯餐馆。魔王不管不顾,甚至乐得不行,停车坐下,扯着嗓子喊点菜。林哲却冷冷的道这里的上海菜更不地道。魔王心里其实还想得到地道不地道啊,在这白白的雪域中,能看到这橘黄的温暖的灯光已经开心的不得了了。听林哲这么一说,正允顿时傻眼,但是看着林哲吃那卖相实在一般的农家篱笆小香鸡和酸奶芦荟,津津有味。边吃还边摇头晃脑,喃喃道人生美味阿,雪域佳肴阿之类的。
  正允心里窝火,哼声道:“冷冰冰的东西,也亏得某人想到在雪域里点,还人生美味?这两个菜也亏得那俄罗斯人做得出来。这是谋财害命啊。”
  可怜那白白胖胖的俄罗斯人听不懂中文,热情不减,积极招呼。
  林哲不大管他,看他发火几句,才懒懒的回应他一句:“于我而言,有吃的更重要。”
  正允看着林哲吃相,肚子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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