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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给我?”她不敢相信。
“一件衣服,拿去穿吧!以前我还不是经常穿你的衣服。”
以前我就经常捡姐姐的衣服穿,我的衣服极少,爸爸妈妈只记得在过年的时候给我添置衣服,小时候还有六一儿童节有漂亮衣服穿,上初中就没有了。妈妈想不起给我买衣服,我也从来不逛服装店,没有衣服,就去翻姐姐的衣柜。所以,从小我就觉得有种凄凉的情绪,我经常坐着的时候,把脚藏在椅子下方,遮掩自己不合脚的鞋子。我记得有一次找不到鞋子穿,上小学的我穿着妈妈的高跟鞋去上课,前脚丫看着正常,脚后跟空虚了一块,只好把裤脚拉下一大截,希望别人看不见我的尴尬。我从小就羡慕别的女孩,穿着漂亮的皮鞋跑跑跳跳,有一次一个女孩买了一双绿色的皮鞋,她穿着短了,就让我试试。我穿进去了,她就说10块钱让给我。正好我有压岁钱,就高高兴兴地买下了。其实,那双鞋我穿着也不合适,她的脚瘦,我的脚胖,穿着穿着,鞋头和鞋帮就裂了一个缝,虽然大街上有修鞋的摊子,但我迟钝的脑袋没有把它和我坏掉的皮鞋联系在一起。我把一根大头针弄弯曲,把裂缝扣上,继续穿着皮鞋去上学,大头针扎痛了我的脚,我都舍不得把鞋脱下来。因为那是我最漂亮的一双鞋。还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女生买了一双新鞋,25块一双,棕色皮鞋,系鞋带的那种。我觉得鞋子好看,又有安全感,有鞋带绑着,应该不会被我脚撕裂了。我让同学带我去买,那家店里只剩一双,而且两只不一样,我还是买了下来,心里美了半天。初中的时候,看见一个漂亮得体的女同学穿了一双中跟的皮鞋,浅咖啡色的,觉得很好看,逛街的时候看见了,就买了一双,以为自己也会像女同学那样漂亮起来。但是鞋跟没穿多久就磨坏了,我心里纳闷,怎么人家穿就没事,是不是我天生做不了淑女?我高中的时候到州里上学,看见人家穿什么,我就跟着买什么,我不求出彩,只希望花有限的资金,确保自己不在人前出丑。
成长在我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妈妈不懂什么是性别教育。我初潮的时候,她看见我血污的裤子,只是“哎呀”了一声。我很尴尬,很难为情,只好用报纸垫在内裤上。后来姐姐知道,才教我折卫生纸,用卫生巾。但是,姐姐跟我年纪相差四岁,她有她的世界,不可能照顾到我的成长。以前她在外读书,每个生日,每个新年,我都给她寄卡片,但是,我从没收到她的卡片。我孤单,我苦闷,我给她写信,十封信她回一封,问她为什么。她说她的朋友个个向她倾诉,她要用心为她们排忧解难,就没有时间给我回信了。我们小县城没有学习资料,我请她在外面给我寄,她既不给我寄,也不写信解释,我等了又等,伤心欲绝。我发誓,我从此不会为任何人等待。
我不知道姐姐怎么成长的,也许她天生就比我学得快。她闺中密友十几个,男朋友也谈了七八个。最近一个男的,在广播站上班。我们这里的大喇叭天天准时响起:“某某县两个蛋现在开始打破”。不过,这位准姐夫是写稿子的,对姐姐挺好,就是个子矮了点,我私下管他叫武大郎。姐姐也不在乎,她有很多候补队员。她跟我聊她的爱情,但我不能告诉她我的故事。对于很难被理解的事,我不能给别人机会说三道四。
我基本找不到人沟通,我只有一两个朋友,礼节性拜访她们之后,基本上很难找到共同的话题。我不能告诉她们,我在外头迷上了喝酒,无法向她们形容一口气喝干一杯酒的快感。我在家的时候也不喝酒,对于我们小县城的人来说,喝酒不外乎两种人,一种是男人,另一种是小太妹。一个正经的女人怎么能喝酒呢?我更不能告诉她们我跟一个男人同居,那个男人还是有老婆的,她们一定会把我当成荡妇。她们说她们的,我说我的,这样没有共同语言的话题,跟自说自话没有什么差别,我宁愿一个人待在家里看小说,还舒服自在一些。但是小县城的阅读风气太糟糕,那天我表姐得意洋洋地跟我说她现在也爱看书了。我问她看什么书。她说《婚姻家庭》和《知音》。我们这里的报刊亭只卖这类杂志,我能看得下去的也只有《读者》和《青年文摘》。我想买书都买不到,唯一的新华书店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穷极无聊,只能租武侠小说。
以前我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干,这次回家就不一样了。我陪妈妈去买菜,她讲价和看秤,我提篮子。妈妈很高兴,见谁都说这是我女儿。然后让我叫人,这是谁谁谁。那个谁谁谁就问我工作了还是读书,在哪里读书?我把我在省城学到的菜做给家里人吃,有的他们吃得惯,有的吃不惯。做了几次以后,我有点受打击,心想徐文清真不容易,居然容忍我不断的花样翻新,美滋滋地做我新菜的试验品。这种时候,我就会思念徐文清。我看见以前的朋友出双入对,我也会思念徐文清,因为我觉得他一点也不比别人的男朋友差。徐文清代表着另外一种生活,与打麻将斗地主无关的生活。我不喜欢找老同学的原因,是她们喜欢打麻将和斗地主,这两样我都不会。可惜徐文清不属于我,我真希望这世上有第二个徐文清。也许,这就是古人常说的“相见恨晚”。
就这样,我一天一天数着回学校的日子,过了年,离开学就不远了。
二十四、陌生女人的风衣
我提前一星期返校,到省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赶紧洗一个热水澡,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里,穿着睡衣,躺在床上美滋滋的睡一觉。我不一定睡得着,但躺在床上,就着台灯看书也是一件美事。我一个人的时候喜欢开台灯,光线以外的世界模糊在黑暗中,空间缩小之后,我心灵的空虚也跟着缩小。有时候我故意不开灯,而是点燃一支蜡烛,看着烛火的明灭。我小时候最喜欢停电,停电的时候,各行其是的一家人无所事事,就会围着一支蜡烛说着闲话,那是我们一家人最亲密的时刻。我还喜欢下雨天,拥着被子听外头沙沙的雨声,因为雨声的敲打,夜晚显得格外宁静,因为雨夜的凄凉,“上有片瓦遮头”就格外温暖。这种心情下我会格外感激生活。感激生活比抱怨生活更能获得心灵的平静。我还喜欢打一把伞走在下雨的路上,伞的下面就是我的世界,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我忘掉了名利的追逐,忘掉了伤感的记忆。可惜,一收起雨伞,世俗就会扑面而来。
我打开门,把行李扔在地上,脱下衣服准备扔在沙发上。沙发上已经有了一件女式风衣,卧房虚掩着,里头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和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我蹑足走到房门前,听见沉重的喘息声和席梦思床的吱嘎声。我伸出手,摸了一下门把手,又缩了回来。我不用看,也知道里头在上演什么情形,我有什么资格捉奸在床呢?我悄悄退到客厅,拿手机给沙发上的衣服拍了一张照片。我拿了行李,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他把一根刺扎在了我的心上,我要么把刺拔出来,我们一刀两断。要么让这跟刺长在我肉里,把我的心刺出了老茧,我那长了老茧的心再忍住疼痛,把刺尖的锋芒磨平了。我不甘心,摔门而去。我巴望他听见,追出来,原不原谅他我不知道,但我希望他追出来。
他没有追出来,他凭什么追出来,我是他什么人?我连捉奸的资格都没有,妻子还可以借着捉奸多分一点财产。我呢,我只是他的情妇而已,自己尚且夹着尾巴做人,我凭什么去打别人耳光?但是,我还是很伤心,我原以为这间屋子属于我一个人,在这间屋子里,我是他的唯一,他是我的唯一。我从来不奢望能独占他,但我想我身上一定有跟他老婆不一样的地方,有区别于别的女人的优点,有值得他眷恋的气质。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我在他心中有着独一无二的位置,有一天我们分手,他一定会想念我。为了让他想念我,我做出了很多努力。我把地板擦得跟镜子一样亮,希望他在嘈杂污糟的环境记得我的勤劳;我把菜做得像绘画一样漂亮,希望他在外泡方便面充饥的时候,能想起在家中吃饭的味道;我每天让他穿干干净净的衣服,打扮得风度翩翩地出门。我不是保姆,保姆做家事出于职业本能,用做家务来挣钱,我做家务是为了表现我的温柔,为了表达我的心意。做保姆多容易啊,听命行事就行了。我把自己沦落到保姆的地步,不过是为了讨好他,为了他记住我。
我流着眼泪,我不在乎迎面而来的人,不认识的人,我不在乎他们看见我伤心。回到宿舍,我收拾东西去洗澡。我决定奢侈一把,花两块钱请人擦背,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我无法对人倾诉,没有人会站在情妇这一边,没有人会同情我,祈求别人的安慰只会自取其辱。
我一边洗澡一边想,在世人眼里,我跟别的“二奶”没什么分别,我也是一个有妇之夫包养的。没准在徐文清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回家仅一个月,他就迫不及待找人填补我留下的空虚。在他眼里,张三李四跟我一样,除了脸长得不一样,肉体都一样。女人的肉体都一样,你看澡堂里,个个赤条条,不过是高矮胖瘦的区别而已。可是,他在我眼里,跟别的男人不一样!我知道我又流泪了,尽管莲蓬头洒下的漫天雨丝淹没了我的眼泪,但是我感到了自己的伤心。我喜欢一个男人,要在他心中占据独一无二的位置,我要在他灵魂刻下深深的擦也擦不去的烙印。我怎么能像张三李四一样,仅仅是填补空虚的工具?
是的,我只是他的情妇,但是,我从没背叛过他。是的,我已经不是处女,但是,谁说处女就代表纯洁?我看过李渔的《玉蒲团》,上面说了一个“奴要嫁”的故事,讲一个书生仰慕邻家的美丽少女,天天向她表达爱意,少女感动了,有一天答应和他在花园幽会。书生怎么抱她,亲她都不反抗,但是不许有实质性的发展。问她为什么,她说“奴将来要嫁人呢”。后来书生说不过瘾,他们商量一下,决定走后庭。那个少女出嫁前都是处女,能说她是纯洁的吗?是的,我偷吃了禁果,我偷越了雷池,但是我从未勾三搭四。难道忠实于一个男人,不算贞洁?我觉得我的品行不比处女差,为什么我得不到尊重?
洗完澡,我回到寝室,抱着脏衣服到水房洗。还没有开学,宿舍的人不多,没人跟我抢水龙头。我把从里到外的衣服和床上的铺盖都清洗干净,晒在窗外的铁丝上,楼下没人晒衣服,不用怕滴水而喊她们挪一下衣服。虽然很累,但穿着干净的睡衣,躺在干净的床上,我的心情好了起来。我睡了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八点,食堂肯定关门了,即使没关我也不去吃,放假的食堂饭菜太简陋。还好学期刚开始,有点闲钱,我到校门口请自己吃了一碗糯米饭,顺便逛逛热闹的夜市。我在夜市上买了几本小说,准备打发这两天的光阴。买了一包瓜子、一个面包和几包方便面,两瓶矿泉水,这样,干粮和零食都有了。
窗外渐渐热闹起来,天气虽然阴霾,但人一多,寒冷好像就冲散了许多。女生宿舍下面又响起了男生的大嗓门。这一切,都跟我没有关系,窗外没有人喊我,寝室也没有开学的气氛,因为室友大四,都在家乡实习,七个床位一个行李床,只住了我一个活人。
开学后出现了一件很糟糕的事,被我不幸言中,蚕虫老师真的教我们法律逻辑。我一看厚厚的形式逻辑,上面写着“郑美竹”,我就知道是她,她居然敢标价三十块钱。我们班同学十分不满,我们学法律逻辑,发形式逻辑的书给我们干什么?其实,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么一本破书,不敲诈我们学生,敲诈谁?反正系上统一收书费,统一发书,我们压根没有选择的余地。对于我们的微辞,蚕虫老师解释说,目前我们国家法律逻辑的研究还很落后,基本上没什么教科书,她还是到处找出版社打听,都没有合适的教材,才决定用她的著作。她当我们小孩呢,G大法律系跟我们同级的学生大一的时候就上法律逻辑了,我们班好些人借了G大的教材来上课。
蚕虫老师又说,法律逻辑也是形式逻辑发展起来的,学通了,用什么教材都一样。可她一点法律都不懂,怎么把法律与逻辑结合起来?她上了一个月的课,我们班同学怨声载道,联名上书,要求系上换老师,不行就花钱请G大的老师给我们上课。
这件事情传到蚕虫老师耳朵里,她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