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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林立可问李允雨最喜欢的一首歌是什么,李允雨就想到了这首曾经伴随自己多少个梦夜的歌曲,原唱是乡村歌手John Michael Montgomery;后曾被肯尼·罗杰斯、四合一合唱团等多人翻唱。李允雨最喜欢的还是肯尼翻唱的那首曲子,嗓音浑厚,表情诙谐洒脱,他爱唱节奏轻快自由,略带几句说白的歌曲,往往把乡村歌曲和城市轻柔摇滚糅合在一起,但Kenny Rogers的版本却实在让李允雨沉醉,一听倾心。
不过李允雨最开始喜欢这首歌全拜小黄人所赐的,听他们唱歌贱贱的歌调李允雨瞬间爱上了这首萌傻十足的歌,再到后来翻找出肯尼版本的。
不过那也是曾经的了,对爱情的向往李允雨算是看开了。世界上没有平白无故的付出,也没有随手可得的怜悯。
林立可走过来摘掉李允雨挂在耳边的耳机。
李允雨不解地抬头。
林立可手指着窗外。
那首熟悉的旋律才缓缓地传进李允雨的耳里,太久没有听过这首歌了让李允雨有些不适应,李允雨也差点以为她已经忘掉曾经不切实际的梦。
纯熟的吉他在舒缓低沉的倾诉着,甘畅的质感低沉而绵长,耳畔传来他歌唱的声音,有点低哑的,却带着说不出魅惑,字字清脆绕耳。
“for better or worse till death do us part (无论丰腴困厄;至死不渝 )i'll love you with every beat of my heart (我用我每个心跳爱你) and i swear (我发誓) wo……o……o
i'll give you every thing i can (我愿给你一切我所能给的)
i'll build your dreams with these two hands (用双手为你筑梦)……”
两人立刻往趴在窗户上往楼下俯瞰。她们宿舍最高八楼,而李允雨她们则是在五楼,这一整栋全是女生宿舍。
在女生宿舍的正楼下,用红色蜡烛与红色玫瑰花花瓣一起拼凑成了爱心,整栋宿舍的灯光都亮着,橘黄色的路灯烙印在站在大爱心中央的少年脸庞上,他的肤色异常苍白,并且缺乏生气,薄薄的嘴唇带着病态的鲜红,黑色的头发自然卷曲,黑色的眼睛深邃而神秘令人联想到无星的夜空,削尖的下巴;他的笑容优雅而温暖。
那清脆而柔软的嗓音是从他那一张一合的薄唇发出来的,拨动了两三下琴弦,每一弦都在叹息,每一声都在沉思,他抬眉望着女生宿舍的上方随着手拨琴弦继续地弹唱着。
是林立城。李允雨有些不可思议,S戏剧学院的校草大人还需要这么大肆渲染地告白吗?只要他说他对某某有意思,估计没十分钟不管是男是女都会自动上贴,用得着这么大费周章。
“你哥哥在向那个大美人告白?”李允雨用手指戳戳林立可的手肘问道。林立城给李允雨的印象是一个风趣幽默的大男孩,对他妹妹那真是一个尽心尽力的好哥哥。
“确实是美人,你再等等看,待会美人就会出现了。”林立可神秘地说道。
“……”好吧,继续看热闹。李允雨有些苦闷,她也不懂自己何为苦闷。也许是被气氛所渲染,嫉妒死了那个幸运的女孩。
“i'll love you with every beat of my heart (我用我每个心跳爱你) and i swear;i swear; oh i swear(我发誓,我发誓,我发誓)……”
一曲结束,整栋女生宿舍与围观的人都一起鼓掌。不仅是对林立城的鼓励,也是对他美好嗓音的赞赏。
他把怀里的吉他交个一个站着他身后的那群哥们,然后又从另一个哥们的手里接过一束捧花,代表天长地久的九十九朵红玫瑰的爱心捧花。
“李允雨我喜欢你,能与我交往吗?”林立城大喊道。
防不胜防的告白让李允雨都愣住了,刚才她还在羡慕那个能被如此优秀男生告白的幸运女孩,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快?李允雨承认,她也是正常的女生,她的虚荣心一下子蹭蹭蹭地高涨。她已经被虚荣心冲昏头了,忘记想,这个男孩她真的喜欢吗?
不知是谁最先开了口,反正全部的人都在高喊,“李允雨出来,接受他。”
李允雨立刻想到一个问题也就林立可问过她喜欢什么歌曲,她被自己的好友给卖了,还卖给她哥哥了。这么会精打细算,让李允雨忍不住拿眼睛刮林立可。
林立可也不想向李允雨解释什么,现在的情况你自己也看到了,你连赖也赖不掉了。
遂拉着还在发呆中的李允雨往楼下跑去,不顾女主角愿不愿意,反正先拉了再说。
第一次被人告白,而且是这样的大场面、大氛围下被人告白说不心动就假的,不窃喜也是假的。她曾经梦想着被人像公主一样捧在手掌心呵护着的梦,实现了吗?
李允雨醒悟过来时,她已经站在林立城的面前了,而林立可则站在她的身边窃笑着。
“你愿意跟我交往吗?”林立城单膝跪在地上问道。
女生们都羡慕得尖叫了,男生则大呼,“太肉麻了。”
接着又统一成一个声音,“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李允雨接过捧花,羞涩地点头。
林立城则高兴地跳起来,想立刻抱住李允雨又感觉不太合适,尴尬又脸红地把手背在后面。
后来怎么结束这场闹剧的,李允雨已经忘记了。不过,过后李允雨感到后悔,自己因为一时的虚荣心接受了林立城,可自己又不爱他,想现在说分手已经来不及了,继续交往李允雨光想就头大。
两人正式成为男女朋友了,但李允雨更多是把时间用在码字上,每次与林立城约会时都会带上林立可这枚大电灯泡。所以就有很多人看不明白,是李允雨与林立城约会,还是李允雨与林立可在约会。
在金色的秋风中,一片片落叶像蝴蝶一般飘飘悠悠,然后就落到了铺满落叶的小路上,踩在枯叶铺垫的路上,可以倾听着枯叶碎裂时细碎的“沙沙”声。
白亦坐着私家车驶到校门口,带着一顶纯手工编织的米色蝴蝶结卷边平檐圆顶草帽,看起来清秀的短发,浅栗子色的染发长长的斜刘海增添气质,修饰脸型,发梢的内卷效果,干练中带有一丝的俏丽。
她一下车就与刚下课的云荷偶遇上了。今天她们上的是选修课,所以才没有撞到一起上课。
云荷身穿黑色的蕾丝长裙,前短后长的,飘逸极了,倍显性感。
白亦与云荷从小斗到大,一见面就掐架。说起来申家会倒有一半要归功给云氏,一半归功给申桂兰的弟弟。
如果说白亦喜欢抢李允雨的东西,那云荷就非常喜欢抢白亦的东西。在李允雨的记忆中云氏真的把这条宗旨做到最后,云焕联合白亦把白氏唯一的血脉李允雨先扯掉,再一点一滴地吞噬掉白氏。不过后来如何李允雨就不知道了,因为她已经死了。
“这不是白家的大小姐吗?”云荷叼酸刻薄地说道。
“云大小姐天天吹嘘自己有意思吗?”白亦受够了云荷每天都在她耳边磨她那支口红广告的事情。
“吹嘘?我说的是事实,你该不会在嫉妒我吧?”云荷自顾自地笑着。
白亦不想跟她废话,举步就走。
云荷连忙出声阻止她的步伐,“听说你爸爸的那名私生女昨天晚上被林立城告白了,现在他们两人正在交往中。”
才转学几天,林立城立马成为S戏剧学院的头条,全校女生口中的男神白亦怎么可能不知道,在白亦的眼中,林立城早就是她的猎物了。
“你在开玩笑吧?”像李允雨那样的女人会有男人喜欢她?比男人还男人。
“踏进这扇大门你就可以确认了。”云荷也不再废话,扭着性感的小蛮腰踩着十公分的细跟高跟鞋,“咄咄”地走掉了。
白亦对着云荷的背影翻白眼,才继续往教室走去。
一路上的窃窃私语,云荷的话也证实了它的真实性。
白亦轻扯着嘴角奸笑着,我就喜欢这种特别具有挑战性的事情了,抢男人是我的强项,抢李允雨的东西也是我的强项,而抢走李允雨的男朋友却是第一次挑战。白亦仿佛看到胜利在握的感觉。
现在可谓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怜的螳螂林立城。
chapter 12
昏暗灯光,里面灯光暧昧的闪烁着,空气中弥漫着汗液飞扬,各类劣制的香水味弥漫其间,以及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音乐开到最大,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男女都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自己的腰肢与臀部。
白亦一身黑色贴身蕾丝裸空裙,浓密的假睫毛,腥红色的性感丰厚双唇,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万种风情,就如一只游走在黑夜的小黑猫。
一眼就在霓虹闪烁的过道间找到白亦的身影,白亦不管走到那里都是灯光聚集的焦点,不需要刻意,只要她往那里一站,就有人会去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不分男女。“白亦这里。”林立可那身墨蓝色的厚实卫衣搭配笔筒牛仔裤,与这里的气氛显得格格不入。
原来坐在林立城旁边的女孩,被林立城扫到一边去,很明显这个位置是给白亦的。
白亦天真地微笑着,这块桌子的全部位置都满了,唯独林立城身边的位置无人,白亦也明白了什么。遂落落大方地坐下。
林立可也是属于一个异类,在学校里与她交流的人很少,李允雨一度以为是因为林立可是她的朋友而害了林立可没有朋友,受到排挤,一点让李允雨有些自责。(这段女主白了,但不要着急,会帮她黑回来的。)
白亦的出现不少男生都自觉地与那帮女生划开界限,一个个眼冒红心地与白亦搭讪。白亦绿茶表的功能也瞬间开大,眼一膘就把整桌子j□j个男生都秒杀掉,连林立城这个渣男也被秒了。
“白小姐可真漂亮。”一男的恭维道。
林立可听得想吐,她对李允雨是虚情假意,但对白亦也是一点好意也没有,认为最世俗、最恶毒的女人非她们两“姐妹”莫属。
白亦不答反抿嘴嫣然一笑,好吧,男生们都酥了,全身上下都酥酥麻麻、晕飘飘。
直至聚会结束,林立可顺利帮林立城要到白亦的电话。
两兄妹也喝了不少酒,虽然走路有些不直但心情却是好极了。
“这个白亦一看就比那个李允雨还要知趣多了。”林立城满意地点头着。
街道上还有不少的车辆驶过,橘黄色的车灯把林立城照得有些旋。
“我敢跟你打包票,李允雨还是处,那个白亦估计不是了。”林立可打了个酒嗝,挥舞着爪子说道。期间还蹲在一棵笔挺的小树边吐了一回,可怜的小树差点被掰弯了。
“不用你说我也看得出来,有肉吃不吃的是傻瓜。不过妹妹你什么时候干起了拉皮条这档子事?”林立城属于那种智商高但情商低到不能再低的了,喝醉酒的样子像个二货。
“哼,我的事情不用你管,反正我包管你把白氏两姐妹都揣进怀里,左一个美人右一个美人,你难道……”林立可讥笑地指着林立城,笑得非常的猥琐。
不能跟喝醉酒的人讲正经事,瞧林立可的傻样就是借鉴。
“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林立城又不是不了解自己妹妹的性子,才十几岁大的女孩子说话就那么不文雅,林立城已经领教过了。
秋风透着习习凉意,轻抚脸颊,丝丝的凉意与寂寥,轻轻悄悄间,渗透人的心扉。
也不知是谁有意谁无意。白亦与林立城都能在校园的每一个地方碰巧地遇上,除了食堂。
刚开始的两人只是“纯纯”的友情,林立城属于被动,主动攻克的人是白亦,林立城在“j□j”两天之后,也彻底拜倒在白亦的石榴裙下。
不管白亦是用美色、还是金钱的诱惑,反正两者都是令人心动的泉源。
渣男被白亦松土,撬走了。
浑然不知的李允雨正开着宾利回家,明天就是假日了,李允雨也有一个礼拜没有回家了。
车子上了高吊桥,李允雨瞥到一辆熟悉的车牌,是申桂兰那台银色的宝马。
她车的方向是往海边那条路去的。
时间是下午三点,申桂兰应该还没有下班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李允雨对这点很是好奇,遂在一个转弯路口处,转车,沿着申桂兰车子开去的方向,偷偷地跟着。
越接近海边,路越来越窄,李允雨就越是小心地开着。
不过申桂兰没有那么警惕,表示她经常这样做,而且从没有被发现过,或者她很坦然。李允雨对这个突然蹦出脑海的词语一点也不感冒,不过也不敢妄下断定。
在海边的一处停车场,申桂兰停下车,戴着硕大的墨镜和手握着豹纹皮包,蹬着恨天高走下来。潇洒地一甩车门,合上,扭着小蛮腰走掉了。
不得不说,申桂兰四十几岁了但保养方面一点也不马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