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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告诉你的?”夜叉立即警惕起来,不是对春荼蘼,而是对“那个人”。
春荼蘼没说话,再度走近。
夜叉这次没动,任春荼蘼小猫一样缩进他的身躯和月光营造出的阴影,就像走进他的神魂那样。然后伸出小手,先扭正他的身子,直对明亮月色,然后轻轻拉开他衣襟。
因为年轻而矫健,他的骨骼匀称结实,肌线条优美,块磊分明,皮肤有着纯属于男人的适度光滑,不像言情小说里描写的,像丝绸啊、像玉什么的,那样有些太女性化了。他的皮肤和肌肉,像是最上等的、寸木寸金的极品木料,厚重中带着温暖,自深山老林而来,形成于万年之前,淡淡的草木香气,坚忍不拔的内在。
而在心脏偏上的部位,真的有一块印迹,不是纹身,是天然而生的痣,却形状奇特,也非常清晰,像极了一只眼睛。 不过不是属于人类的,而是带着冷厉锋锐之气的狼眼。
那眼睛似乎有魔力,深深吸引了春荼蘼的目光,令她盯了很久,最后更是一指轻按。
只是,当她的指尖才碰到夜叉的皮肤,夜叉就再度后退,带着点仓皇。可尽管他很快,春荼蘼似乎还是感觉到他肌肉紧绷,心跳加速,皮肤上更是突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她的手太凉了?
不,对于夜叉来说,因为对象是她,那一点点触碰都受不了,都会引发严重的错误。
“果然有。”春荼蘼缩回手,快步回到床边,坐下,用力吸了好几口气。
“怎么办?”她心下凉凉的,像透进冷风似的,怎么也无法温暖起来,“她如果发现,确定了你是你,你就会暴露身份,就在长安就不能待了。”说着,鼻子发酸。
她不想他离开,不想连跟他住在同一个城市、呼吸同样的空气,喝着同一条河里的水、偶尔夜半相会这样的事也做不到!
自从知道了自己的内心渴望和感受,她的心就正如那句诗词所描述的那样了: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就害相思。而她是个有理智的人,尽管已经喜欢上了夜叉,有了爱情,却也不会放弃亲情。所以,她知道两人很难成就姻缘。好在她有过不嫁人的打算,那么做情人也好。
因为喜欢的是夜叉,她考虑过不要求未来。她自信自己可以生活得很好,那么她只需要忠于自己的感情。出要感谢大唐的宽容与开明,令她保持着现代白领女性的态度:什么都可以自己努力得到,对男人的要求,只是爱情而已。但是现在,这么点点愿望也不能实现吗?只因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杜三。
“到底怎么了?谁知道我的印迹。”夜叉平静了半天才走过来,蹲下,握住春荼蘼的手。
他的碧眸中有安定人心的力量,春荼蘼又吸了几口气,才平复了心绪,赌气道,“还不是你早年欠下的风流债。男人,哼!”
她由失落改为吃醋,夜叉更是疑惑,手上便紧了紧,目光询问。
“你问我?我还问你呢?”春荼蘼小声道,“你到底和杜三,奉国公府的嫡女杜含玉有什么关系?”
“我不认识她。”夜叉摇头,神情毫不作伪。
“不认识?”春荼蘼酸溜溜的,“你不认识,人家就拿自己的帕子给你包伤口?你还真是够吸引人的啊,装成丑样子,都能引来蝴蝶飞。”
“哦,你说那个杜小姐。”夜叉想起来了,很老实的被逼供,“我哪知道她是什么人,只是她好心好意……”
“是啊,人家多圣母!”春荼蘼打断夜叉,又哼了声。
夜叉不明白“圣母”的真正含义,但想来是好词汇却用扭了意思,脸上就不禁浮上一丝笑意来。看惯了她在公堂上的冷静理智,私下里这些小女儿态只为他展现,叫他如何不动心?
因为对方是春荼蘼,其实他也不曾期待过未来。这一刻就已经如同,他的命运。
“后来,杜家的人来要帕子,我这才知道她是哪根葱。”他解释了一句,笑意加大。
“帕子呢?还给人家了?”
“烧了。”
“烧了?”春荼蘼心中暗爽,脸上却仍是气鼓鼓的样子,“干嘛不留着,多有纪念意义。”
“我又不喜欢她。我喜……”夜叉及时截断自己的声音。但有些话,到这个地步就明白了。
春荼蘼红了脸,好在天黑也看不出来。奇怪了,感情事大家心知肚明倒无所谓,第一次说出来就会觉得好尴尬呀。
可是,她忘记夜叉的武功高绝,夜视能力是很强的。所以,她的脸红逃不过他的眼睛。而她这模样令他怦然心动,目光落在她莹润的唇上,心头就蹭的窜出一股火苗来,那天她印在他唇上的感觉又来了,魔鬼一样诱惑着他。
他改蹲为单膝跪在她身前,一只手不受控制的抚上她的脸,那细腻柔软的触感,令他着魔般流连,并向自己轻轻拢过来。
春荼蘼对夜叉突然的接近,对那暧昧到令人心跳的气息,竟然停止了任何反应,连身体带头脑,统统当机断电源,就这样任他慢慢靠近,直到两人近得不能再近,他温热而缓慢的呼吸把她缠住……
“小姐,没事吧?”突然小凤的声音响起。
两人吓了一跳,眼看就要接触的唇,骤然分开。夜叉更是连退了几步,保持住安全距离。
“没事。”春荼蘼拼命控制着声音不要颤抖,回道。
“我似乎听到有说话声。”小凤的声音又近了些,似乎要上楼。
春荼蘼连忙道,“我可能做梦了,说梦话,当然也可能是你做梦。你快睡你的吧,别吵我了。”然后,略显夸张的打了个哈欠。
唉,有个武功高强的丫头,这时候就显出不和谐的地方了。做贼也做不了,偷人也有困难。
小凤犹豫了下,终究“哦”了声,回房间继续睡。
而这插曲令两人之间纯洁的夜会变得暧昧无比,有**的刺激感。虽然什么也没做成,也没打算继续,空气却热得像要烧着。
春荼蘼抵受不住,连忙转移注意力,“你和杜含玉早就认识了,你怎么能忘记?”因为刻意把声音压得更低,而且语气中大有娇嗔之意,听得夜叉心头一荡。
他心里根本不关心杜含玉的事,只轻轻哦了声,换了另一个地方站着。这个角度,即能克制自己想拥抱亲吻她的冲动,还能更清楚的看到她。
可春荼蘼见夜叉如此,却招招手,拍拍床边,示意他过来坐,离近点。她的本意,是怕说话声音大,把小凤再吵醒,若来不必要的麻烦。可她大小姐不知道,这样得让夜叉付出多大的意志力,才能保持对话状态。
她斟酌了一下语言,把之前杜含玉告诉她的,有关于夜叉英雄救美的事详细说了:朱礼谋反案,刑部尚书许文冲亲自取证,结果因公殉职。悬崖边的刺客,出行的杜家母女……
“因为我胸口这块天然的痣,我们这一门就名为狼眼。”夜叉沉吟了下,打算对春荼蘼坦白。反正,她这样聪明,又目睹过锦衣行事,早知道他有多么黑暗和阴沉了。
春荼蘼当然明白,所谓这一门,其实就是指杀手组织。
“只是当年,我还被萨满控制,我门中兄弟虽然追随的是我,却也只能间接为萨满和他身后的巴戈图尔做事。”夜叉继续诚实地道,“这个任务是萨满所接,也是他派我们去的。”
春荼蘼就算推测过,此时听夜叉亲口说出来,也有些吃惊。因为,这意味着大唐朝堂的内部,有人与突厥勾结。而且那个人的地位还不太低,还必与朱礼谋反案有关。
不过,现在她关心的不是这个,所以追问道,“为什么没杀杜含玉,当初她才多大,就已经很漂亮了吗?”
“我没注意。”夜叉很茫然,“你今天不说,我都不知道当年没要了她的命。而我没有杀了她,不是什么恻隐之心或者怜爱之意,是因为,杀她没人给钱,我干嘛多事?”
诶?!春荼蘼愣住,没想到是这个可能。
“这就是说,你拿钱办事,不是救了当时豆蔻年华的小杜三,而是不愿意做白工?”她问。
“不然呢?”夜叉摊开手,“杀人是我的任务,可不是我的爱好。我不只没杀她,她全家我都没动。至于死的家丁或者府里的卫士,全是自不量力,过来试图帮忙的。算起来,是误杀。”
春荼蘼啼笑皆非。
好吧,之前说夜叉到处留情的话,她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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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死心不如死人
“总之,现在事情麻烦了,虽然有很巧合的成分,但你自己也要负上一点点责任。”春荼蘼最后总结道。
但在黑暗中,两人并肩坐在床上,于是这语气就失了责备,而是像撒娇。
“好吧。”夜叉认错态度良好。
“当时你为什么不蒙面?”如果那时他就是丑陋的样子,杜三就不会产生绮念和执念,不会对他不能忘怀了吧?被个长相超帅的少年英雄相救,白痴也会动心的。所以说,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只会闯祸,要不人家说红颜祸水呢。难道蓝颜就不算吗?
想到这儿,她伸手抚上夜叉的脸,徘徊在他右边眉骨和颧骨之间的那处闪电形的疤痕上。
夜叉缩了缩身子。
也许这些动作对春荼蘼来说纯出自然,只是亲昵,但对夜叉来讲却是又甜蜜又痛苦的巨大折磨。尤其现在临夏,她头发半散不散,身上只穿着雪白的中衣小褂和撒脚裤子,衣襟上一圈圈的粉黄色小花向领口延伸,就像要伸进去一样。光着两只雪白的脚……
夜叉赶紧别过头,声音略有点沙哑地道,“当时我只是指挥,并没想亲自出手。而且我也没想到,那女的能跑离战圈这么远……”又想起什么似的神色一正道,“荼蘼,你要离她远一点,那是个阴狠角色。”
“怎么说?”春荼蘼来了精神。
“她对你说,是她扶着母亲逃跑的对不?”夜叉的眸光中似滑过一条冰线,“但是我想起来了,她不是要背着母亲,是要自己逃。”
春荼蘼怔住了,是真的怔住了。因为在她的心里,亲情是人生中最宝贵的部分,怎么能随意丢弃。就算是养条小狗,遇到危难时她都不会背叛,何况是自己的亲娘?
而这个认知更令她感到到了危险的信号。杜三是个狠的,这在绑架整件中,她看得清清楚楚,够利落,也不拖泥带水。现在,又知道了她的毒。这样的女人,什么都做得出,什么都舍得下,万一知道夜叉的真实身份和下落,夜叉就绝对陷入危险境地了。
怎么办?要怎样做,才能让夜叉躲过杜三的纠缠?
“这样你就麻烦了,她知道你身上的狼眼,脸上的疤痕。”春荼蘼担忧起来,“得想个办法让你远离她。可是……我不想让你离我太远。”
“什么意思?”夜叉纳闷。
春荼蘼这又把杜三在青龙寺要委托她寻找夜叉,证实叶记铁匠真实身份,以及今天才找过她的事全说了。
夜叉皱眉,“真麻烦。”他的脸上露出厌烦的神色,倒让春荼蘼更放心了。
果然,他对杜含玉没有一星半点的好感啊。为此,她很开心。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她死了这份心呢?”她发愁。
“让她死吧。”夜叉说得冷酷无情,“杀了她,一了百了。死心不如死人。”
“不行!”春荼蘼立即坚决反对。
她不迂腐,良心从来有弹性,即使身为法律的维护者,可若法律制裁不了某个有权势地位的人,或者因为证据不足,不能将恶徒绳之以法,黑暗公正什么的,她不会亲自做,但却绝不排斥别人动手,看到也不会举报。
可现在情况不同,不能因为别人有可能威胁到自己,就提前结束掉对方的生命。那她成什么人了?自私到如此不堪和残忍的地步,那她就比杜三还恶心。防备别人是一回事,与人为恶就是另一回事了。她宁愿以后面对更困难的情况,也要一个问心无愧。
再者,她深深明白夜叉不喜欢杀人。虽然“狼眼”实际上就是杀手组织,但上回她看到锦衣的行事,是他们最后一票买卖。她不能,不能因为这点事就让夜叉再开没必要的杀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