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童可乐不易察觉地微扬了扬唇角,他就喜欢她假正经的小样!表情丰富多采,超逗的!心情不由得愉悦起来,说道:“小七,怎么还不进来,站在外面做什么。”因为病了不好吹风,加上近日风大了些,所以平日都有关上门。但他总在她要来的时候闯开门,看她活泼灵动的曼妙身姿向他走来。他说不清楚这是什么感觉,但只要看到她,心里就会涌起陌生的温暖,黑暗也不再那么可怕了,这感觉有点像小时候母妃抱着他说故事的快乐。快乐……许久没有过了。
艾七喜温婉地笑笑,显示出平时一惯的良好涵养:“没什么,就是忽然发现门槛上多了几只蚂蚁,有些好奇而已。”
童可乐差点笑出声,清淡的脸勾起一抹赏心悦目的浅笑,“你平时没有注意到吗?门槛上每天都有蚂蚁爬过,这没什么好稀奇的。”找借口也不用找这种烂到不能再烂,一拆就穿沙锅的谎话吧。
“呵呵,是么,是么。”艾七喜傻笑地走了进屋,将食盒里的营养饭菜端出来,碗筷摆好,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天快下雨吧。”
“外面天气尚晴,你因何作此断言。现在天气晴朗,依我看近来都不会有雨水的。”童可乐任她摆好饭菜,乐得就坐。
艾七喜肯定地道:“蚂蚁都搬家了,待会肯定有雨。”看着童可乐不明所以的神情,她挺起胸,呃……发育未完全,再加之女扮男装早把胸前两团包得平平的,解释道:“因为蚂蚁能够凭借本能准确地感知出什么时候会下雨,甚至能准确地感觉出下雨量的大小,它们通常会在下雨之前搬家,所以我刚才看到门槛上一只只繁忙的蚂蚁,我就知道一会会有雨下。”
“此话当真?”童可乐仍旧不怎么相信,“难道动物比我们人还要聪明?”
“说不上比人聪明,但面对自然灾害,他们的往往比人类能更早预知危险。像那些老鼠阿猫阿狗等等的动物,它们能在地震前十天半月搬家,而人类只会傻傻地站在原地生活,不知明日的灾劫,所以每逢自然灾害发生的时候,动物的死亡都远远低于我们人类。”艾七喜顺口答道,“所以要是哪天你看到一大群蟑螂或者蟾蜍搬家,你就要警惕了,很可能会有人类不可抗衡的灾难发生喔。”
童可乐边听边细细打量这个假小子。她真的从小就生活在这么闭塞地方的人吗?很难让人相信,懂的事似乎比她还要多。心里不由得想多了一层,脑里闪现两个字:间谍。便他快否决了。要真是间谍早在他要死不活的时候给杀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事的?”
艾七喜看了他一眼,心里道,老兄,在现代偶尔抓张报纸都会提到的啊。“听爹说的。”
童可乐一想,这也有理,做夫子的知识怎么也会有两下子的。
七喜懒得废话,肚子饿得咕咕叫了,“快吃吧,饭菜快凉了。”
童可乐这些天已经能自己动手解决吃喝拉撒的问题了,艾老吉和碧娘乐得自在,有关童可乐的事全都交给七喜一手包办。只是天天这么侍候他,她都快成免费保姆了。可是娘念念不忘那一千两的真金白银!
“清蒸鲈鱼,清炒青菜,冬菇鸡肉汤,饭菜越来越丰盛了,小七,这一段日子以来辛苦你了。”吃惯专属厨师的山珍海味,这些天的家常便饭倒比他过去的山珍海味更妙不可言,童可乐食指大动,优雅地提筷。
艾七喜在他旁边坐下,起筷夹了一条翠绿翠绿的青菜,“嗯,清新爽口,不愧是我的手艺!厉害!”
童可乐怔愣了一下,“你还没有用过午膳?”
艾七喜瞥了他一眼,兀自吃起来,道:“废话,要是我用过午膳,还用得着跟你这个病重患者同桌吃饭?而且,要不然你以为你一个人能有这么丰盛的饭菜?”
童可乐差点嘴角抽搐,这谈何丰富?“为何不陪艾老爹和碧婶?”
“爹娘去邻村噌饭吃了。”艾七喜边吃边随口答道,又不忘顺口道了句:“要不是因为要照顾病患,我也早跟着去了。”
童可乐缓缓放下筷子,有些为难地道:“我不知道你们家贫穷至斯。”这么一回想,艾老爹和碧娘来来去去换洗的都是那几件衣裳,给他的膳食在他看来真的简陋至极,但是他却没能忽视他们看着肉类食物咽口水的声音。为了一千两黄金,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救他。他可不认为单凭他的说辞能打动他们,除非他们真的非常需要钱银……
“贫穷?”艾七喜咬着筷子,挑眉想了一会儿,“我不觉得我家很穷呀,起码爹有一份跟公务员一样的铁饭碗,去哪里都能招生上课,娘种的稻米和蔬菜,还有家里养的鸡呀猪呀,除去重税,也能自给自足。总的来说,应该是比中产阶级低那么一点,比草根阶层高一点。”起码不是乞丐。
“既然不穷,为何要去邻村噌饭?难道在外头噌饭会比在家里好?”童可乐想不明白,噌饭是多么丢脸的一件事情啊,她竟然能说得如此坦然,许是习惯成自然了。莫名的他心里泛起一丝怜惜,打定主意回去以后要多多资助她家。
“扑!”艾七喜笑喷了,不小心将饭粒喷洒到对面的俊脸去,幸好童可乐身体好了大半,头一斜,堪堪避过饭粒的攻击。然而懵懂的艾七喜不知是装傻还是扮猪吃老虎,若无其事地轻锤饭桌,继续乐呵呵地道:“大哥,你想哪里去了!因为邻村瘦妞和麻哥成亲,我爹娘是去喝喜酒了。你这么没有幽默细胞,真搞不懂你到底是怎么长大的!你是智商低还是情商有问题?”
☆、第二十四章 一蓑烟雨任平生
童可乐见她这么乐地说着,也感到有些好笑,“我很自信没有问题,倒是你,吃饭总得有个礼仪。”日后嫁人,哪有夫家肯要。
“得了吧,我就这样,你再跟我娘一样说我,我以后就不和你一起吃饭了。”七喜噘着嘴道。
童可乐扬起好看的薄唇,突然想到是不是女扮男装的小姑娘做惯了男人,才会一时忘记女孩子家应有的万千仪态。他都以真面目示人了,她总不能一直好意思对他躲躲藏藏的吧。毕竟大家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算得上是难得的朋友,虽然跟一个女子做朋友很不明智,但他就是这么认为。童可乐试探着问:“为何你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装束?你就没有打算换个新形象吗?”
艾七喜微拧着眉头不解地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换新形象?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呀!只要朝对面的女孩微微一笑,她们立刻脸红耳赤的,我现在的形象要多英俊有多英俊,要魅力有魅力,那是好得没话说滴!”她路过的地方,哪里不是掀起一大片围绕她的话题。去买块猪肉,阿姨叔叔都会算小她一文钱呢。她越想越满足,越想越自恋,心情立刻上来,咧着嘴巴干笑,脸颊的小酒窝甜腻得可爱。
眼前的梨涡浅笑,既可爱又温婉的风情自然流露。霎时,童可乐整个心神都被吸引过去,如精灵般的魔魅迷惑了他的心。极短暂的沉沦后,他漆黑的眸色闪烁着迷人的光芒,耐人寻味地道:“可是我总觉得你有另外不为人知的一面,那一面更适合如今的你。”童可乐顿了一下,微倾身,带着商量又有一丝诱惑的的口吻轻轻询问道:“换个形象,如何?”他已经说得够明白的了,总不会这都听不懂他的意思吧。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女孩子,那我们……
艾七喜激动地直起身,黑溜溜的大眼睛闪动着不明所以的兴奋光芒,这样明朗耀目的光芒如黑夜里最闪亮的星辰,照亮了他内心深处永远只有漆黑的夜空。“真的?你也这么认为?”艾七喜问完,不待回答忽然一拍桌子,“我就知道,只要我穿上锦衣华服,想那耀国第一神将也不会是我的对手,天下第一公子之名非我莫属!哈哈哈哈……”
童可乐默然,像她这么迟钝的女子,世间也数不出几个。虽然有些失望她没有对他袒露心声,但是就这么看着她的笑脸,心窝竟然是那样的暖和,暖哄哄的懒洋洋的,冰冷的心如寒冬里赤裸裸的身体被暖炉围绕。朦胧中,似置身于春天。
不过吃回饭的功夫,天上风起云涌,不一会儿就听到外面劈里拍啦地下起斗大的雨滴,清灵脆响的嘀嗒嘀嗒,透过窗台,带来了清风,便连嗅着的空气都要清新几分。
童可乐掩不住惊讶,原来她方才说蚂蚁可以知道下雨是真的,不由得转眼看向艾七喜,不料眼前的情景让他嘴角抽搐。
“哎呀!这里怎么漏雨!还是躲你床上去。哎哟!我的天哪!这里也漏,你说你住了也有一段时间了,自己住的地方也该修补修补吧,比我还懒,我看你跟猪差不到哪里去,害我淋湿半边身子……”艾七喜在这一分三庙地咋呼咋呼地,跟只蚱蜢似的跳来又跳去……
最后,二人窝在角落,缩着脑袋,肩并肩排排坐。因为雨太大了,雨神雷神电神全出来凑热闹了,行雷闪电,一样都少不了,天气亦随之变凉。
二人静静地蹲坐着,就怕雨水蔓延到脚边,突然,艾七喜站起身,一拍脑瓜,“哎呀,我怎么忘记了,家里的衣服还没有收,大门锁着,在外头吃草的鸡也回不了家,更重要的是爹拿到院子里晒的书全湿透了,死了!死了!这下惨了,不行!我得回家去了!”艾七喜叫到最后,一跺脚就要冲出去。
童可乐及时拉住她的手,不拉不打紧,这本是无意的举动,却在摸上她柔若无骨的小手时,有些赫然。
急着跑的艾七喜回头问:“你有雨伞?”
童可乐茫然地摇摇头:“没有。”
“那你拉住我干什么?”
“我……外面在下雨。”
“我知道啊,但是我不能弃我家的衣服鸡呀猪呀于不顾,如果我不回去的话,爹娘回来会宰了我的,另外我也不忍心我家的狗猫在外面淋雨。”艾七喜清澈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灵动。
“你会得风寒的。”童可乐看了一眼窗外,雨势很大,滴到脸上也会很痛吧。
“呸,吐了口水再说过。我艾七喜是农民的儿子,又不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书生,身体强壮得很!”艾七喜伸出臂膀展示了一下她的肌肉(瘦里巴叽得跟竹竿似的),“你也不用担心,人家苏轼大诗人也那样走,为什么我不能?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听她的吟诵,他震惊得松开了手。
“干嘛这么震惊呀?放心,你没有看错,我不是大诗人,这诗是苏轼作的。但是苏轼在哪里,无可奉告。”艾七喜得瑟地仰着脸。
“虽是如此,但你不一样,等雨停了再走吧。”童可乐坚持道。
艾七喜奇怪了,“我怎么就不一样,还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的一个人。”
因为你是姑娘家。童可乐无奈地摇摇头,且看你什么时候自己招供。
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身影,雨水淋湿了全身,却不见狼狈。童可乐顿感一股未曾体会过的潇洒不羁袭来,那么的自由不羁,而她的身上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洒脱也深深震摄他的心灵。仿佛即便拥有无与伦比的地位和财富亦不能如此幸福,如若能这样一蓑烟雨任平生,舍弃一切又何妨!
然而,艾七喜想的是,哇咧咧,古代的雨水就是清新,都能做天然沐浴了,晚上不用洗澡了,喔哈哈……(笔者汗!)
☆、第二十五章 不可告人的秘密
“饭来啦!喂,可口可乐,你呆呆的在看什么呀?”艾七喜嘴里含着一颗糖葫芦,一边摆饭菜,一边叫道。日子相处得久了,发现他其实蛮随意的,不知不觉就给他起了个花名,谁都知道可口可乐比童可乐来得顺口兼顺耳。
正俯视着窗外风光的童可乐回过神来,“没什么,太久没有出去过,有些无聊而已。”自从有伤以来,他每天除了吃喝拉撒,就是睡觉。以前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却是前所未有的宁静和平实,也有些不现实。他,差不多该回去了吧。
“你自己慢慢吃,我今天有事要到城里去,就不等你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再把碗筷带回家去。”艾七喜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正要跨出门槛。
就算是个假小子,可毕竟是个小姑娘,怎么着都应该注意下个人的形象吧。“小七,你等一下。”童可乐吞下一口白饭,今天就只有白饭,没办法,她艾七喜大公子忙,没那闲功夫炒萝卜青菜。
“你有什么要我买回来的吗?”近处都不会有好东西售卖,要买东西,村里的人都得走到城里去,他是通缉犯,不买东西难道要跟她一块去吗?他有那个胆子,可她没有,难道就不怕他被官兵给抓去,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