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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挨一记德式拱桥摔之后会心满意足?」
「坂本小姐说她是摔角迷,死前一直很希望能被狠狠摔一次看看。」
「好惊人的留恋!」
「我把她摔出去以后,她说:『我可以奔向终点了吗?』」
「她早已经抵达终点啦!」
你已经死了!已经穿越终点线一次!只是为了找寻成佛的机会才留在人世吧!
「坂本小姐还说:『对不起,过去一直拉着你们陪我消磨时间: 」
「莫非……这间屋子里发生的各种灵异现象,全都是坂本小姐为了消磨时间而搞出来的?」
「坂本小姐生前便喜欢吓人,变成幽灵之后,更是以吓人为己任,使命感完全燃烧起来。」
「干嘛燃烧这种没用的服务精神!」
她是刚出道的搞笑艺人吗?尽把干劲用在奇怪的方向上,也该替我们这些被她拖下水的人想一想吧?
「坂本小姐最后说『谢谢,再见』以后,便从我面前消失。」
「最后倒是走得挺干脆。」
「正确地说,应该是『谢谢,再见……我会在地狱等你的,四眼田鸡』才对。」
「这种时候干脆地离开就好啦!」
「呀哈哈!别担心,哥哥,这句话一定是坂本小姐开的玩笑。坂本小姐是个很幽默的人。」
「那也不用在临走前留下这种让人不舒服的话啊!」
坂本小姐,求求你上天堂吧!还有,如果可以,等我成为老爷爷往生以后再和我见面,到时我会带着羊羹或红豆饼当伴手礼。
「总之,刚才我说的是发生在三个礼拜前的事。不过当时是深夜,我睡得迷迷糊糊,不知道这究竟是现实中发生的事还是在作梦,所以一直不敢提起。现在说出来,感觉舒服多了!呀哈哈~」
红羽快活地笑着说道。
……拜托,千万要是梦。
我使尽全力如此祈祷。
刚才那番话实在太不真实。红羽一直不敢说,应该是不希望别人认为她在妄想。
不过,事实上,灵异现象的确已完全消失。
或许一切都是偶然,但对于住在这间屋子里的我们而言,这是个再令人开心不过的好消息。我想,身为户长的政宗一定也很开心……
「呜呜……再见,坂本小姐……」
「你在哭什么啊!」
我忍不住吐槽。
只见政宗嚎啕大哭,泪流满面。
咦?为什么?坂本小姐成佛,她那么舍不得吗?
「罗、罗唆!没办法嘛!」
「呃,为什么?」
「一直以来,这间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有其他人在总是比较安心……」
「……」
呃,你说的其他人是幽灵耶!话说回来,这家伙明明是只泼兔,却这么怕寂寞。
「……」
不过,思及政宗生长的家庭环境,这也难怪。
在我们搬来之前,政宗一直独自住在这栋高级大厦的套房里。
——家庭因素。
用这四个字便可说明政宗的状况。
政宗目前被迫离开家人、独居在外,难怪她会变得这么怕寂寞。毕竟她和我们一样,只是个平凡的高中生。
所以,或许我和红羽搬来这间套房是件好事。
「我吃饱了。拜拜,哥哥,我要去参加社团的自主练习。」
吃完早餐的草莓果酱吐司后,红羽规规矩矩地合掌说道。
「咦?政宗,你不跟她一起去吗?」
「自主练习不去也没关系,我请假。再说,今天是星期日,我才不想练习。」
「咦?很好玩耶!干嘛不来?」
「觉得那种练习好玩的应该只有副社长和你吧。啊,坂町,你三点前会回来吗?」
「呃,我不确定,得看练习内容而定……」
「是吗?好吧,今天三点超市有特卖,如果你赶不上,我只好带蠢鸡去。」
「了解,兔咪学姐。」
「……要我跟你说几次?别用那个绰号叫我……」
「呀哈哈,有什么关系,我们像一家人啊!再见!」
红羽留下这句话后,快步离开客厅,她遗是一样冒冒失失的。话说回来,手工艺社的自主练习是什么?
「你妹真的很吵。」
政宗一面收拾自己的碗筷一面说道。
这么一提,红羽似乎变得开朗一点。
莫非是把坂本小姐的事说出口以后,觉得舒服多了呢?她打起精神是无妨,只要摔角地狱别因此重启即可。
「不过,偶尔和她这样的人在一起也不错。」
「咦?」
正当我胡思乱想时,政宗突然如此说道。
「其实……我是独生女,一直很希望有姐妹。」
「哦、哦……」
「怎、怎么?干嘛露出那种困扰的表情?」
「不,因为……你要她这种姐妹啊?」
坂町红羽虽然是我妹妹,但我不得不说,她实在太危险。我认为她应该列入「华盛顿公约」的保护动物清单里,豢养在上野动物园比较好。
从我这个与她在同一个家里一起生活十几年的人看来,和红羽一起生活像在养狮子或西伯利亚虎一样,随时可能被咬。
「可是,习惯了就好吧?」
「你会这么说,是因为你没挨过她的摔角招式。」
「每天给她饭吃、照顾她,她便会乖乖听话。」
「你果然把她当成宠物!」
这家伙要否定人权到什么地步?在这个家里,我大概是家犬,红羽是家猫,两个人都是以「提供住处」为条件被政宗饲养。
「我又下是真的当她是宠物。」
「那你干嘛那样说?」
「唔……因为……像刚才那样当面说『我们像一家人』,多难为情……」
政宗小声地喃喃说道,脸颊微微泛红。
……一家人。
这的确是个教人难为情的字眼,不过,我们现在的关系的确近乎一家人。
我、政宗和红羽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起先虽然有点困惑,但如今已过一个月,人类面对任何环境,迟早都会适应。
我想政宗应该也一样。
这一个月以来,她已经适应红羽,现在她们的感情像真正的姐妹一样好。
老实说,过去的她根本无法想像眼前的景象。
——疑心病。
政宗由于家庭环境复杂之故,有着极为严重的疑心病。不过,这样的她如今似乎对红羽敞开心房。当然,红羽的为人应该也对她有所影响,毕竟红羽是个开朗活泼、再怎么努力也说不了谎的人。
所以,现在的关系应该不坏。
在特殊家庭环境中长大、一直很渴望亲情的政宗,和无家可归、寻找居所的我以及红羽。
我们住在一起,可谓是一种共生关系。该怎么说呢?我们满足彼此的愿望。政宗会使用「宠物」这么夸张的字眼,应该只是为了掩饰害臊而已。
「……」
至于我……或许也是藉由适应政宗家的新生活环境来逃避近卫的事。
失恋。
一回想起来,当时的光景又鲜明地重现。
游乐园的游行之夜。
我向近卫告白,却被她断然拒绝。
「……」
这么一提,发生那件事之后,我几乎没和近卫说过话。虽然我们说好要「继续当死党」,但还是觉得尴尬。
老实说,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或许是因为仍未重新以死党的身分和近卫说话,我总觉得自己还没摆脱失恋的阴影。
「……」
不,或许是我不想摆脱吧?
因为,虽然被近卫拒绝后已经过一个月,我还是……
「好,既然早餐已吃完,该开始了吧?」
身旁传来的声音令我回过神。
不知何时,政宗已经把我的碗筷也收拾好。
她穿着小号的粉红色T恤、白色短裙及黑色膝上袜。
明明是在自己家里,政宗却相当注重打扮。红羽正好相反,总是穿得很随兴,通常都是以休闲服或睡衣居多。
「开始什么?」
我忍不住问她。
今天是星期日,对于我们这些高中生而言,也是安息日,我记得我没有安排任何行程。
「……你是不是还没睡醒?」
政宗啼笑皆非地说道。
「当然是治疗你的女性恐惧症!」
「……」
对喔!
我居然忘得一干二净,或许真如政宗所言,我还没睡醒。
这一个月以来,自从我搬到这里以后,和政宗一起进行不少治疗女性恐惧症的疗程,而且斯巴达程度更胜以往。
那些疗程非常极端,我就略过不说明。总觉得我流鼻血昏倒的次数,已经超越天上星星的数目。老实说,我有点累了,连我自己都快变成星星。
「喂,别露出那么嫌弃的表情,你也想治好女性恐惧症吧?」
「唔……话是这么说没错。」
「那就该心怀感激才对,我亲自帮你耶!」
「也是啦。可是……你会不会太过起劲?」
该怎么说呢?政宗似乎很执着于治好我的女性恐惧症,有什么理由吗?
「我、我才没有很起劲!只是……」
「只是?」
「只、只是站在朋友的立场……希望你能早日治好女性恐惧症,和女生谈恋爱……」
不知何故,她说最后那句话时,嘴里像含着卤蛋一样。
唉,我知道政宗是很认真在帮我治疗女性恐惧症,只是治疗方式太过激进。
不过,这样也好。
离开宅邸后,我不仅没和近卫碰面,和凉月也鲜少碰面。我们是同班同学,上学时自然见得到面,但是几乎没交谈。我总觉得那家伙在躲我。
光是躲我倒也罢了——可是,近卫和凉月的关系似乎也变得不太自然。
「好,开始吧!别担心,我已经想好今天的治疗方法。」
「呃!」
政宗的死刑宣告将我的思绪吹得烟消云散。拜托,饶了我吧!这家伙想出来的方法总是过度斯巴达又残酷,显然是震撼疗法。
「呵呵~别怕。」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政宗如此说道:
「今天的治疗方法比较温和。」
「咦?」
「我领悟了一个道理。不是有个童话故事叫《北风与太阳》吗?」
「北风与太阳?」
我记得是北风和太阳比赛谁先脱掉旅人衣服的故事。北风想用冰冷的风硬生生刮走衣服,但是失败了;后来太阳灌注温暖的阳光,成功让旅人自动脱下衣服。
「基本原理和这个故事一样。」
「你要脱我的衣服?」
「别别别别别胡说啦!」
「不然呢?」
「我都已经说到这种地步,你还不明白?换句话说,过去的我是北风,只会用强硬的方法治疗你的女性恐惧症,不过今天我转换方向,改走温和路线。」
「温和路线……」
哇,我完全无法想像。
如果真是像太阳一样的温和疗法就好了……
「如果这个疗法无效,我会走回北风路线。」
「啊啊啊!」
「当然啊,我最讨厌宠坏人。虽然今天的治疗是大放送,但要是没有成效,以后只好进行更加严厉的斯巴达治疗。」
「……」
听见这残酷的宣告,我的冷汗流个不停。
哇,她居然对我施加这种近乎威胁的压力?根本是灼热的太阳。话说回来,这只泼兔真的能够进行温和路线的治疗吗?
「好,你先站起来。」
我忐忑不安地遵照政宗的吩咐站起来。我现在寄人篱下,没有拒绝的权力。
「别动喔。」
政宗说完移动到我身旁,和我并肩而立。
「嗯,准备完成。」
「什么准备?」
「咦……就、就是……」
「还有,你可以告诉我要采用什么疗法吗?」
我也需要做一下心理准备啊!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教我心惊胆跳。
「唔……知道啦……」
不知何故,政宗的脸庞羞红。
「你要和我……牵手!」
「……啥?」
听到这个令人错愕的回答,我不禁目瞪口呆。
牵手?比起过往的治疗方法——例如政宗穿着泳衣硬抱住我,这的确温和许多。
不过……为什么?
现在要我做这种简单又温和的行为,我反而难为情。
「……」
扑通!
或许是因为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之故,我的心脏猛烈跳动。
没错,虽说共同生活一个月,已经习惯了……但我毕竟是住在女生的套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