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江湖-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得逞的强烈快感。然而快感过后可以想象马上会有无数人马敲着碎锅片冲杀过来,
这又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如果绕开,恐惧是没了,可又品尝不到欲望得逞的巨
大甜美。

  左思右想,难拿主意。如果主意拿定了倒也一切简单,不绕开就不说了,要
想绕开的话,至多对师伯吼一声也就万事大吉:死残废,滚开!当然,师伯跟我
无冤无仇,这么着吼他于心不忍,不过回过头来想想,我与师伯也无冤无仇,他
干嘛要这样诱惑着凑上来害我!?然而如今看来,事情又不是或绕或不绕这么简
单,还没等到我打定主意,第三条道路倒出现了。甜美的滋味还没见影踪,恐惧
就已经露出狰狞面目。那么会不会还相应地存在着第四条道路,只品尝甜美而不
遭遇恐惧?

  很简单,只要我练成风云剑法。只要练成了剑法,我就可以不再恐惧,在沙
滩上立定脚步转过身来,横剑冷对杂沓的追逐者。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这第四
条道路和第三条实质是一条道,只是在时间上有些差别。区别只在于我是先练成
风云剑法呢,还是先被追上。理智点看,先被追上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追兵已经
从后赶来,而峨嵋派缺乏灵气的飞云却使剑法的练成变得遥遥无期。事实上,就
是峨嵋派的云充满灵气,我也无法练成剑法。从刺艳阳天的那一剑来看,风云剑
法的真谛应该在于没有恐惧然后才能随心所欲,然而我想的却是只要练成剑法,
我就将不再恐惧。

  师伯一天天地凑过来,如同一口巨大的活动的铁锅向我步步逼近。我一天天
地努力看云。有时候我看见云,有时候我看见他。他在提笔写字,字在纸上发抖。
我恨他。

  龙儿之二

  关于丫头杀艳阳天的事,武林志是这样记载的:丫头自小是个热心肠的人,
自艳阳天贴出对联之后,就有心挽救同胞于危难之中,于是不顾自己身处下联这
一事实,历经千辛万苦率先找到艳阳天,诱而杀之。

  这种记载是奇怪的。不过武林志也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书,一般来说,写的
人不信,而懂的人也根本就用不着看——说来说去,无非江湖诡谲四字而已。具
体到上面这条记载,诡谲之处在于乍一看,以为是说丫头英雄,再一看,原来是
在维护艳阳天,说他并无违约。那倒也是,堂堂一个一流高手,怎么可能出尔反
尔?

  我就是在记着这样的武林志,挥毫落墨的时候山风从窗户里灌进来,吹得我
衣袂飞动凌空乱舞,这景象就是丫头看见了,也不会再说我不象仙子了吧?何况
崆峒派与红花会万里迢遥,我的衣带上也早就没了那朵玫瑰。

  如花之二

  坐在窗前,最多的时候我是往回想,想那个甜蜜而又倒霉的十四岁。其实我
一生的运数从那个十四岁也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了。十四岁的时候,女孩子们差
不多都在想和裘马翩翩的浊世佳公子花前月下,而我偏偏在茶馆里爱上一个算命
的瞎子,多么不现实。十四岁的女孩子为了爱人哪怕是赴汤蹈火都不会皱一皱眉,
而我却整整花了十天的功夫说服自己不要放弃现在的锦衣玉食,我又是多么现实。

  现实到如今,也许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好歹是在锦衣玉食中回想擦肩而
过的恋人,而不是在恋人身边想过去的锦衣玉食。可是话说回来,如果一生的运
数在十四岁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那我活到十四岁不也就够了么,还要辛辛苦苦
地再活许多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已经被看得清清楚楚的东西又有个什么意思
呢?

  所以说到底十四岁还是一个错误。

  阿紫之二

  他的手很巧,在山坳里采了无数野花,编成一个漂亮的花环,给我戴在头上。
他说我戴着花环的样子就象是个花妖。

  可我不是花妖。花妖不知愁而我知道。山坳里面遍布了我孤孤独独的脚印,
使我不得不去想这样一个不愉快的问题:如果我苦苦等待的痛苦焦灼最终竟抵不
上他的尊严与薄面皮,那么我在他心中的份量究竟能有多重?

  他看着象花妖一样的我拍手笑了起来,象一个孩子。我戴着花环笑着钻进他
的怀里,也象是一个孩子。然而这种感觉仍然是不对的,他怎么竟恰似一颗裹着
糖衣的药丸,慢慢地吮到里面,就会觉出苦的滋味来?

  丫头之三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写字,看见我,抬起头来。我扫一眼,看见写的
是婚礼请柬。他微笑着问我有事么?恭喜呀,我说。同喜,他回答。我凝视着他。
他有些儿慌乱,四处看看而后指着张椅子说坐。我没坐,只慢慢地说现在还来得
及。来得及什么?不娶如花,娶我。他蓦地低下头去,重新写字,手不稳,字在
纸上发抖。后来他不写了,一只手按着纸,一只手握着笔凝在空中不动。

  他的手仍旧漂亮、健康而有力,只是热度降低了,骨关节在变白。我觉得这
不是好兆头,好兆头应该是热度升高肤色发红,而后将毛笔一扔在纸上弹出一个
墨团说,一点不错!他忽尔微笑起来,向着我说那怎么行?那怎么不行?要是你
只喜欢我?我死劲地盯着他。他缓缓摇头。

  我恨他。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从桃花源般别有洞天的窟窿中被抛出来,落
到危机四伏的峨嵋山上。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必成天成天地看云,因为练不成风
云剑法而从骨子里面栗栗生寒。我恨他,尤其恨他什么都能让阿紫说中。阿紫说
我永远也没有可能得到他,第一,如花比我漂亮;第二,如花比我更适合做妻子
;第三,如花比我有势力;第四,如花代表江湖信誉。怎能设想一个正常人会不
顾以上四个优点倒去娶我?我冷笑道,如花的优点再多,难道能顶得上他最终是
掉进了我的窟窿?阿紫冷笑回来说,一样的。果然一样。只是既然如此,又何必
当初?

  当初他递过打倒艳阳天的狼牙棒,让我重新演示整个过程。我一招一式地比
划了,遗憾的是大功告成的那一剑却怎样也找不回当时那种出神入化的感觉。有
点儿羞涩,我转过头,却发现他并不在看。他在看着我,很专注地在探究我。那
是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我不明白是为了什么。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在突然之
间变得奇怪起来。是因为发生了巨变么?是怀疑我已经被艳阳天做了么?是惊佩
我反把艳阳天做了么?可都不该有那么一股笑谑的味儿呀。只有他是不带这种味
道的,可还是很不对劲。我莫名其妙地红了脸。他从我手中接过剑棒,也比划了
一下,问是这样吗?那顺手刺出去一剑很漂亮,让人看着不知是什么滋味。他的
颖悟也该比得上龙儿了,本不该属于尘世,更不该属于凡夫俗子,也不该属于我,
最后却要归了如花。是这样的,我说。他看我一眼,眼神还是非常奇怪,我还是
不明白为了什么。

  懵懂的状态直到最后转回房间才总算结束,我一眼看见了摊开在桌上的那本
日记,页数已经不在艳阳天看过的狼牙棒那里。

  我不知道他们都看到了些什么。我喜欢他?认了。狼牙棒与天意?那是实事,
也认了。但总还有些东西是万万不该被看到的,譬如说我对我和他的将来所作的
虚构性描述。我于冰冷的冬夜在群山中流浪,看见一簇火光。火光遥远地跳跃着,
送来温暖和烤肉的香气。我连剑带鞘拨开长草走过去,看见了他,以及正在火焰
上烤着的一只说不上来是鸟还是鸡的东西。他没有看见我,忧郁地凝视着远方,
眼光从我脸上穿透过去,深邃而幽远。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注意到了我,但
是依旧没有说话。我们隔火相对,很静默、很温暖、烤鸡的味道芬芳如花。

  我为我居然编出这么个故事感到害羞。我好好地为什么要去流浪?流浪为什
么也流得不三不四,偏要于三更半夜之中出现在深山老林里面?而他为什么又那
么奇巧三更半夜也出现在深山老林里面?这也罢了,糟糕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
公竟然不象是他。事实上,是一个比他要深沉、沧桑、老辣、冷峻并且潇洒的人。
这个人在远山里烧起一堆火,有时候遥望天际,有时候盯着火焰沉思,等着总有
一天会走到火前和他共享那只烤鸡的我。

  对于情节的这种安排说明我不很坚贞,如果被他看到,恐怕就不大可能跳进
我的窟窿里来了。他到底看没看到呢?这一点从行为上不大看得出来,他把剑棒
又递还给我。只是递过棒子的时候有点迁延,是不是因为已经了然了棒中真意呢?

  如此看来事情果真象龙儿所说在顺其自然地进行着,先是艳阳天将我深藏若
虚的日记翻出来,然后又被别人看见,然后他就知道我已经奋不顾身地跳进了他
的窟窿,并明白在他的前方也有这么个窟窿在等着他跳进去,再然后当然顺理成
章就是他也奋不顾身地往我的窟窿里跳下了。但是阿紫对我的这番推论嗤之以鼻,
她说且不提他往不往下跳,就算往下跳了又如何?

  什么都被阿紫说中了。我恨他。

  龙儿之三

  武林志摊在桌上,我从来都不曾翻到九岁之前的那个年代。在我看来,江湖
就是一团混沌,于我九岁那年被盘古横斧劈开,九岁之前是轻的,向上升为天,
九岁以后是重的,向下落为地。而我只能着着实实地站在地上,不再希望去仰视
那已经离我而去再也抓握不住的青天。

  我和丫头其实不是总角之交,九岁那年天地分离之后我才见到了她。丫头总
是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消沉,好端端地飞上天,干嘛一定要挣扎着落下来。我
也不明白为什么一颗人头就会那么重,长在叔叔脖子上的时候那细细的脖子都能
转动自如,落到我心里就非落地而不能承受。我同样不知道这样一颗人头要是落
到丫头心里,她会是个什么滋味,还希望不希望练成风云剑法。要知道我叔叔当
初可也是一流高手,剑法绝对不差。不过最后这个念头,我忍了又忍,一直没有
告诉丫头。丫头如果真正是个妖,则这颗人头不落进去,迟早会有别的人头落进
去,如果不是个妖,再多的人头都无所谓落不落。

  如花之三

  错的其实不是十四岁,是我自己。

  我曾经无数次地做过这样的假设,假设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他现在就在我
窗外吹箫,在枫林河边挑着布幌,柔润的箫声隔河送来,我会不会马上就跟他走?

  我会。只要不想到今后怎么生活我就会。然而今后的生活实在不需要多强的
想象力也能够设想出来:我扶着他走路,路边所有的人都诧异地看过来;我们在
闹市中停留,不是为了欣赏市声,而是要赚钱;我们在最下流的旅店里住宿,臭
虫四处乱爬;我们将永远也没有家。这还不说,我还会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沦为
最大的笑柄。

  我会跟他走吗?我会吗?枫林河从窗前静静流过,宛若无声的答案。可是问
题根本不在这里,问题在于纵然我不会跟他走,也不能阻止我想他,如饥似渴地
想着他。

  阿紫之三

  丫头来信说要象是苦药丸,那肯定是有什么地方弄错了。丫头总是喜欢纸上
谈兵,她又没有这种经验,怎么就知道是不会象苦药丸的呢?再说了,她从前不
也象是苦药丸过?再说了,天底下的爱情故事哪有不象苦药丸的?也许,就该是
象苦药丸。

  但不对劲的是这苦药丸的滋味似乎越来越苦,越来越难熬了。季节渐渐转变,
山坳里面就算避风,也冷得够呛。他依旧常常脱不开身。脱不开身,难道就不会
想到我在寒风里面等得很苦吗?

  野花在寒风里调谢了,他再也编不出花环哄我。我呵着手转来转去,满脑子
只在想一个问题:要不要和他摊牌呢?要不要呢?

  丫头之四

  我恨他。我也恨断臂师伯。断臂师伯之所以和我接近并非是因为人坏而我却
生就异禀独独是个好人。他是想证明我也是一个坏人,外表再可爱再单纯再不象
坏人的人也是坏人。师伯的证明方法应该说是简单有效的,只需看是否有一天我
会离他而去,并吼道:死残废,滚开!

  师伯说人人都会这么做,不同之处只在于早迟而已。我说我不会的。师伯说
你会。也许我是会,事实上这一声在设想中我已经吼过了,但是我不想让师伯证
明出这一点来。可是如果不被证明,我就只有练成风云剑法。可是如果时间推移
我仍旧练不成呢?那么总有一天我会被恐惧追上。黑夜,沙滩,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