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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一百年里,慕容山庄基本不用去外面买仆人了。我也算是未雨绸缪,以后慕容家的产业我肯定是要抢到手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我坐在钱眼里努力钻营,不择手段。到我十三岁时,慕容家的产业已经全到了我的名下。我家方圆百里的天高了三尺,因为地皮被我刮掉了三尺。我们那地方的治安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地步,因为实在没什么东西值得捡、值得藏了。
我超越南山的老虎和西江的水怪,成为当地“三害”之首。若有小孩不听话,父母就只要说一句“慕容和正就喜欢抓不听话的孩子”,就准能吓住他。
我声名远播,武林中现在称我是“慕容家的耻辱”。不过我不在乎,只要钱不嫌弃我,谁骂我都不怕。(后来我知道,破坏我的名誉也是佳人绝代行动的一部分,这样即使以后我的性别暴露了,也不会有男人想靠近我。)
第四章 志在四方
我的家人在欣喜佳人绝代行动进行顺利的同时,也开始头痛了,要控制我这匹野马越来越难了。他们开始怀疑是不是矫正过枉了。
长辈们给我请来夫子,教我读书,希望我能稍稍懂一点道理。书我倒是念了,不过是从后往前念的。我不愧是武学奇才,居然从中悟出武学的真谛,练成了绝世武功。
这下他们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原先我大伯跟我勉强能打个平手,再加上我二伯和我爹的帮忙还可以制住我。自打我倒念了半篇论语,我一人一招,三招就把他们打败了,我大伯因此交出了他最后一点家底,现在丐帮也归我管了。乞丐们每天的乞讨所得我是要抽头的。
所以不等我把论语念完,夫子就被辞退了,我举双手同意,还是那句话,能省一点是一点。
恰在此时,那个天下第一高手习惯了高处凉快的气候,不想让出那位置了。而后面那些第二、第三、第四???所有想成为第一的高手们也认为现在的天下第一高手比慕容家的小姐要好对付多了。于是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蛊惑下,武林中“慕容女威胁论”开始甚嚣尘上。
有人提议从根上断绝慕容女重出江湖的可能。不久就有了几起针对我和哥哥们的暗杀行动。幸亏侠女们还比较拥戴慕容女,及时过来通风报信,我们才顺利挫败了敌人的阴谋。
我家长辈们趁机诱导我离家远游。
首先,不停的暗杀行动会影响当地的治安进而影响经济,最后影响我的钱袋子。
其次,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万一被刺客某次得逞了,我就彻底和钱袋子绝缘了。
再次,神州处处商机好,我应该到更宽广的天地中去划拉钱。
最后,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好好发展我的产业,当我多年后回家,绝对只会多不会少。
我被说服了。当我告诉他们决定出去搂钱时,长辈们个个热泪盈眶,欣慰的说我长大了。
我和哥哥们分批乔装离开家。哥哥们已到动情年纪,个个怀揣着采花计划兴奋的出门了。
我也怀揣着抢钱计划准备出门,全山庄的人都来送我。我立在大门口,在踏上旅途前又回头环顾一下我的家,却发现每个人都在热切的看着我。饶是我铁石心肠,此时也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激动的说:“大家是不是舍不得我啊,那我不走了。”
所有的人齐刷刷吸了口凉气,还是我大伯比较沉稳,很快镇定下来,指着远方说:“你看,那里的金子、银子都在等着你去拿呢。”
我豪迈的点点头:“对,挣钱才是大事,我不该儿女情长。”说完我毅然转身离开了家门。身后是一片吐气声。
当我骑出二里地后,我因练功而极度灵敏的耳朵听到慕容山庄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欢呼声。
听说我离开家后,方圆百里的二十五座庙里,挤满了去还愿的人。离我家最近的那八座庙庙门都给挤坏了。
因为香火太过旺盛,烟雾直冲云霄,致使远方的边防驻军误以为是烽火,八百里加急赶来,才发现是场虚惊。
以后我们家乡的人都变成了虔诚的佛教信徒。
都说燕王治下的北平不错,我便把抢钱计划的第一站定在北平。
我骑着小马向北平进发,一路不忘敛财。
头一天,我在买馒头时左挑右拣,将黑黑的手指印留在了许多馒头上,然后再压低价格大量买进。老板殴打我未果,险被反殴后,将一筐馒头以两文钱的超低价格卖给了我。转头我以十五文的价格将其中一半卖给了一帮乞丐。
第二天,我带着另一半馒头继续前进,路上遇到一个落难的人,我给了他几个馒头,等他吃完了,我跟他要馒头钱,他说没有。我拿出对付我哥哥们的手段,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他上半身的衣服,搜出一块腰牌,一面刻着“燕王府”,另一面刻着“马三保”。那牌子上还鎏着金,我估摸着也能刮下点金屑子,就随手掖进我的包袱里。
我接着搜他的下半身,他死命捂着裤裆不让我搜。好小子,够狡猾,居然把好东西藏在那。可惜啊,遇上爷爷我了,你爷爷我什么样儿的没见过啊?我二话不说,点了他的穴扒开了他的裤子。
晦气!里面不但没藏什么东西,还少了件东西,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太监。晦气,晦气!
我解开他的穴道,他抖抖嗦嗦的穿好衣服。我虽然道德沦丧,偶尔也会良心发现干点好事的。我看他都断子绝孙了,就触发了我的良心,于是我把剩下的馒头都给了他。实在也是因为天热,再放下去就要馊了。
我继续前进。骑了几天马,屁股不太舒服,决定走一段水路。我就到集市上找了个冤大头,对他展示了一下我的卓越武功,高价把我的小马给卖了。
我来到运河边,正好有艘船要出发,我赶紧跳了上去。到船上一看,都坐满了,没地儿了。
我哪是愿意吃苦的人,搜寻一圈,我瞄上了一位看起来很好蒙骗的少妇。我过去装出一付天真样,“漂亮姐姐,能给我腾点地儿吗?我的屁股是尖的,只要一点就行。”
那个少妇“扑哧”一笑,真的给我挪出点地儿。我小心翼翼的坐下,安分了没一会,我开始乱动,在那少妇身上蹭来蹭去。
那个少妇生气了,说:“你这个小兄弟怎么回事?我好心给你让地方,你还不老实?”
我很无辜的说:“我没有不老实啊,只是我的屁股是尖的,坐不稳,老滑来滑去的。”
一船的人都在哄笑,那少妇气红了脸,“你,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啊?好心没好报!算我倒霉。”说着就要站起来。
这时坐在我另一边的人站起来说:“小兄弟,我的座给你,你不要为难那位大姐了。”然后他站到了船头。
我老实不客气的坐下,一船的人都鄙夷的看着我,看又看不死,我才不在乎。
那个人是个年轻人,长得应该算不错,挺象我家女仆们口中的小白脸。他一直站到了下一个城镇,然后下船了。我也下船了,因为我觉得船晃来晃去很不舒服,所以决定还是走旱路。
我在酒楼吃了点东西,从集市上买了辆马车,自己驾着继续前进。
走到半路,有辆马车从后面超过我,那马车一看就很舒服,我眼红了。
我使劲抽了一下马,追上那辆马车,然后运功很技巧的撞上去,我的车被撞坏了。
那辆马车停下,我坐在地上蹬着腿开始讹诈,“你赔我的车,你赔我!赔,赔,赔???”
车夫一鞭子甩过来,“滚开!明明是你自己撞过来的。”
我在地上打滚,让人看起来像是被鞭子打的,其实那鞭子连粘都没粘到我。我边滚边叫:“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这时有人说话,“阿贵,住手!”
然后一双手来拉我,“小兄弟,快起来吧。”
我抬头一看,咦!是他,船上给我让座的那个人。
他看见我的脸也愣了一下,然后说:“小兄弟,你看我该赔你多少钱?”
钱虽然是我的最爱,但目前我更想要那车,所以我摇摇头,“我不要钱,你把车赔给我就行。”
旁边的车夫气得大叫:“你要不要脸?你那破车能跟我们的比吗????”
“阿贵,不要乱说话!”他制止住车夫,转过头来和颜悦色的对我说:“小兄弟,实在抱歉,我有急事要去处理,不能把车给你。不然我带你到前面的集市再给你买一辆。”
“好啊!那就这样。”我拍拍屁股上的土,就往车上爬。车夫恶狠狠的瞪着我,我做个鬼脸还回去。
车夫阿贵把我的车卸掉,马拴在他们的车后面,驾车前进。
到了车上,果然很舒服。我问那人:“这位大哥,你们要去哪啊?”
他说:“去北平。”
北平?和我的方向一致。我在心里算计一下,我要弄一辆车还得自己驾,不如就缠上他,跟他一路走得了。
我装出一付可怜样,“我也要去北平,去投靠我舅舅,我后妈虐待我,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这位大哥,我车也不要你赔了,你就把我捎到北平,还有管吃管住就行。”
他看了我一会儿,很奇怪的笑了一下,点点头说:“好吧,我叫程昱之,你可以叫我程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郑和。”
(当当当!答案揭晓,本文恶搞对象是郑和,至于他为什么会当太监,请慢慢看下文。
因为同时要更新《夕阳红》,所以本文会少一点。)
第五章 不会生气的人
我和程昱之就像黑与白一样截然不同。
如果我是乌鸦,他就是天鹅;如果我是烂泥,他就是白雪;如果我是夜叉,他就是菩萨;如果我是世上最讨厌的人,他就是世上最讨喜的人。
一路上,我坑蒙拐骗无恶不作,他扶危救困非善不为;我时常趁火打劫,他忙着雪中送炭;我习惯恩将仇报,他总是以德报怨??????
而且他的脾气好得要命,不管我提出多么无礼的要求,他都满足我,一点不生气。
每次吃饭,我都不客气的点最贵的菜,他什么也不说,付钱时脸色都不变。倒是那个阿贵看不下去,气哼哼的在一边嘀咕:“这也要吃那也要吃,这世上还有你不吃的吗?”
我做个鬼脸,“有啊,我不吃亏,不吃苦。”
程昱之就对阿贵说:“他正在长身体,让他多吃点。”
我对他露齿一笑,前两天刚掉了最后一颗乳牙,新牙还没长好,黑洞洞的豁口正对着他。他也笑了。
我第一次对钱以外的东西产生了兴趣,在他之前我还没见过不被我气着的人。怎样才能让程昱之生气?我快好奇死了,一路上除了微笑、淡笑、浅笑、似笑非笑,我就没看见过他别的表情。
我作出种种恶劣的事情来试探他。我浑身泥巴往他身上蹭,往他的茶里投巴豆,趁他睡着了在他额头上画乌龟?????
他衣服脏了换掉,茶里有巴豆倒掉(他是大夫,一闻就知道),画了乌龟洗掉??????总之是不生气。我没辙,用俩手揪起他的眉角给他摆出生气的样子,可看着还是象在笑。
后来有一天在客栈,我上完茅房回来,无意中听到了他和阿贵的一段对话。
先说明一点,大家知道,我的情况特殊,上茅房的问题很关键,我家长辈也早就准备了应对之策,我奶奶从小就从思想上熏陶我,告诉我说:“人生三大快事就是放响屁、拉快屎、穿大鞋。”
在这个思想的指引下,我娘很顺利的训练出我闪电般的如厕速度。
所以在他们以为我还在远处方便的时候,我已经站在门外偷听了。
我听见阿贵问:“公子,您为什么那么忍让那个小无赖?”
程昱之带着笑意说:“你不觉得他无赖得很有意思?我就想看看一个人能无赖到什么地步。”
原来好奇心人皆有之,不止我一个。
我跟着程昱之一路混吃混喝,那个阿贵一直没给过我好脸色,趁程昱之不注意还想打我,不过他也没得到好果子就是了。
他的拳头还没碰到我,我就大喊大叫,同时偷偷点住他的穴道,让他保持出拳的姿势,待程昱之的视线一转过来,我立刻解开他的穴道,做一个被打飞出去的动作。于是程昱之好好的说了他一顿,又好酒好菜的请我吃了一顿补偿我。而阿贵在门外干啃着馒头百思不得其解,连连叫:“邪门!真是邪门!”
我还特别喜欢程昱之身上的味道,淡淡暖暖的香气中带点药味。
我坐车累了就喜欢枕在他腿上,闻着那种味道睡觉。他也从不说什么。
我们走了十几天,来到一个山坳,遇到了一群劫匪。同时遇劫的还有一堆人。
领头的劫匪大刀一挥:“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