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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了十几天,来到一个山坳,遇到了一群劫匪。同时遇劫的还有一堆人。
领头的劫匪大刀一挥:“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人们吓得飕飕发抖,除了程昱之,他好像无动于衷。
我可有动于衷。嘿,发财的机会来了!我窜到车外,“嗖”一下弹出一片树叶,嵌进匪首的大刀里,一下镇住了在场所有的人。
然后我开始谈条件,要求他们每人交三十两雇我打退劫匪。
他们嫌贵,交易不成情意不在。我挥挥手对劫匪说:“你们抢吧,动作快点,记得不要杀人,老子晕血。”
劫匪倒狐疑了,不敢轻举妄动。我催促他们:“快点动手啊,你们不抢他们,待会老子怎么抢你们啊。”
匪首小心翼翼的问:“那您直接抢他们不就行了吗?”
我不屑的翻他一眼,“你懂什么?老子直接抢老子不就变劫匪了吗?老子怎么能干那种低贱的事呢?而且还要被官府追缉,多麻烦!老子抢你们就不同了,是为民除害,没准还有赏钱。所以别废话,快抢!”说完我朝旁边的大石头凌空拍了一掌,石头化为粉齑。
匪徒们吓得飕飕发抖,有人想跑,我“嗖嗖嗖”飞出几颗石子把他们定住了,训斥道:“说抢又不抢,耍老子好玩是不是?象你们这样半途而废怎么能干成大事?”
那些被抢的人这时明白过来了,派了个代表过来说:“这位少侠,我们决定雇你了。”
我赞赏的拍拍他:“这才对嘛,您这么玉树临风的一个人,才收您三十两,多便宜啊。快去准备好银票,我马上完活。”
我撒出一把石子,将匪徒们都击倒了。我看看匪首的样貌又问问他的名字,真是好运,居然是官府悬赏五百两捉拿的要犯。
我回头接过人们递来的银票,清点了一下,没错。挥挥手,“你们可以走了。”
那些人慌慌张张的赶紧离开了。
我将银票掖进腰带里,掏出一瓶药,捏开那些匪徒的下巴颏,给他们一人喂了一颗,又解下他们的裤腰带,然后解了他们的穴道。这中间我趁机搜了搜,从那些匪徒身上又搜出几十两银子。
匪徒们提溜着裤子胆战心惊的看着我,不敢妄动。
我宣布:“刚刚给你们吃的是毒药,现在,你们乖乖跟着我们的马车走,等老子把你们卖给官府了,老子就会给你们解药。”
我回到车上,程昱之波澜不惊,吩咐阿贵出发。阿贵嘴里念叨着“妖孽啊妖孽”,挥鞭驱动了马车,后面跟着一群提着裤子小跑的人。
程昱之问我:“你哪来的毒药?”
我说:“从你药箱里拿的,叫什么天宝丸。”
他又笑,“那是女人家保胎用的药。”
我耸耸肩,“管它呢,反正吃不死人。”我把头往程昱之腿上一枕,伸出手说:“程大哥,亲兄弟明算帐,你和阿贵欠我六十两。”
程昱之笑笑,掏出一张银票拍到我手上,手指拂过我手腕时顿了一下,随即一把扣住了。我任他扣着,痞痞的说:“你要是想找我的脉门就不要费力了,已经被我练没了。”
他颇有深意的看看我,松开了手。我没多想他那眼神的意思,因为我的注意力被银票吸引了,三千两。
我翻翻衣兜,原来的加上刚才赚的,只凑出五百两。我找给他,“不是我要多收你钱,实在就只有这么多。”
他好笑的看着我:“算了,就算我雇你当保镖了。”
我赶紧把银票掖回去,声明说:“说好了,我很贵的,这些钱只够你雇我到北平,到时咱们一拍两散。”
他微笑点头:“就依你。”
第六章 有了个师傅
到了衙门,那个官老爷欺负我是小孩,想赖帐。他也不想想,那么一群匪徒都被我抓住,我能简单了吗?我撸起袖子准备给他点颜色瞧瞧,程昱之抢先一步,掏出一封信晃了晃,那个官老爷立刻变得恭敬异常,乖乖的把银子交了出来,我又强迫他把那几个喽罗买下,他也一一照办了。
我把七百两银票收好了,官老爷点头哈腰送我们走,捆在一边的几个匪徒急了,叫道:“小爷,您还没给我们解药呢!”
我挥挥手正要说话,程昱之又抢先一步,微笑着说:“不用慌,你们吃的那是保胎药。”
几个匪徒的脸立刻变成抹布色,头顶有青烟袅袅升起,却知道惹不起我,敢怒不敢言。
我没理他们,踮起脚一把扳住程昱之的脸,“你再象刚才那样笑一下。”
他微笑一下,拨掉我的手说:“这样笑有什么特别吗?”
我摇头,“不对,刚才你的笑里带点幸灾乐祸,现在没了。”
阿贵在一边叫:“小无赖你胡说什么?我家公子又不是你,怎么会那么笑?”
按理说是这样,难道是我眼花?算了,不费这脑子,我还有别的要紧事要问他。
我伸出手,“把你刚才在官老爷面前晃的那封信给我瞧瞧。”
程昱之浅笑:“上了车再看吧,已经耽搁不少时间了。”
到了车上,我枕在程昱之腿上看那信,是个叫朱栋的人写给程先生的,这个程先生应该就是指程昱之,他好像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夫,姓朱的请他来给狗儿子朱高只看腿疾。
看完信我更糊涂了,问程昱之:“这封信有什么可怕吗?为什么那个官老爷一见就变了脸色?”
程昱之解释说:“这信没什么好怕的,主要是写信的人可怕。”
“哦?这个朱栋很厉害吗?”
“朱栋?咳咳,是朱棣,他就是燕王。”程昱之的浅笑变深了些。
“哦,怪不得,这个燕王也很有意思,还给狗起名字。”
“狗?这信里哪里提到狗了?”
“呶,这儿不写着犬子朱高只,真有意思,狗儿子还跟他姓。”
忽然我的枕头开始颤动,我一抬眼,好希奇!程昱之正在大笑!我忽一下坐起来,扒住他的脸仔细观察这奇景。
他拨下我的手,深吸了几口气变回浅笑:“犬子是自谦的话,指自己的儿子,还有是朱高炽,不是朱高只。你读过书吗?”
大笑没了,我遗憾的躺倒又枕回他的腿上,说:“读过。”
“那你把信给我念念。”
我今天终于看到了程昱之的一种新表情,心情很愉快,就顺从的读信。我刚念了几句,程昱之就打断了我,“算了,别念了,你究竟认识几个字?”
我扳起指头数一数:“银票上有的字我都认识,房契我也认得,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然后金啊、银啊、翡翠啊、宝石啊那些值钱的东西我也知道,再来,我还念过半篇论语,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两三百个,哎呀,想不到我认识这么多字!”
程昱之的笑僵了一下,然后拽我起来,“你认识的字太少了,你得再多学点。”
我又瘫下去,“不要,我要认识那么些字干什么?我会算帐就行了。”
程昱之又拉我起来,“在生意场上总要用到文书合约什么的,若有人在文字上动手脚,就可能把你全部的钱都抢去。”
我一舞拳头:“他敢!老子一拳打死他!”
他给我讲道理:“人说恶虎难敌群狼,他若有合约在手,就可以报官抓你,你武功再高也架不住人多,到时候你就算逃过了也要东躲西藏,还怎么去发财?”
没在一起呆几天他倒是把我的秉性给摸透了,一下我就给说服了。我决定跟着他念书,不过我也不能白念,我是有条件的。
“那以后你要帮我洗衣服,也要洗出你身上的那种味道。”
程昱之奇道:“为什么我要帮你洗衣服?”
我振振有词:“我要念书,还要保护你,没时间啊!”
以后我的衣服就由程昱之洗了,可是还是没洗出那味道,所以我还是喜欢靠着他。
后来我的头发也由他洗、由他梳了,要不是我的情况特殊,我自己都准备让他帮着洗。
自打程昱之接管了我的着装梳洗,我就齐整多了。有一天我拿镜子照照,发现自己长得还挺好看的,然后我要求程昱之给我涨工钱,理由是我这么好看的保镖能替他长脸面。于是我又敲到了五百两。
我就这样得了寸再进尺,若说原来我只表现了三分无赖,那现在我就有九分了。
依旧是阿贵表示不满:“小无赖,你怎么越来越混帐了?”
“你懂什么?老子原先那是吃人嘴软,当然要老实点了。现在我是办事拿钱,凭本事吃饭,老子干嘛还要讨好你们?”我瞧不起他,什么都不懂,怪不得这么大个人只会赶车。
“啊?”阿贵张口结舌的呆在那,“你原先那样叫讨好我们?”
一路无事,没几天到了北平。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和程昱之一拍两散,实在是他把我伺候得太舒服了,而且我还没把他弄生气呢。我想了想决定骑驴找马,先赖着他,等我找到发财的路径后再和他散。所以我也跟着来到燕王府,天下第一富的四儿子家。
燕王亲自接待了他,然后我才知道程昱之居然是江湖上有名的“阎王愁”。
说到这个阎王愁,也是鼎鼎有名,声名还要胜于我慕容世家。阎王愁其实是指一个神医世家,因为他们的医术太厉害了,以致于阎王都要发愁鬼蜮空虚,所以江湖上称他们为阎王愁。
这个家族还有一个称呼叫“无冕之王”,你想任是帝王将相也逃不了生老病死,阎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这么一个可以从阎王手里抢人的神医家族,谁能不尊敬讨好。所以无论是黑道、白道、官道、民道,见了阎王愁都得礼让十二分。
而这个家族的人十分低调和自律,都是谦谦君子,仁心仁术,从来不会利用手里的医术去掠取什么,所以各道人士更是发自内心的敬重阎王愁。
这个家族最有名的一种药就是“速效救心丸”,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吃下它就能从鬼门关跑回来。这种药在江湖上一粒能卖到一万两银子,还是有价无市。他家另外还有好多秘方,也值很多很多钱。
程昱之正是这一代的阎王愁。我看不到他了,只看见金元宝汇成的洪水哗啦啦向我涌来。
“郑和,你怎么了?怎么流了那么多口水?”程昱之在摇我,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见完燕王到了庭院里,燕王府的几个奴仆正诧异的看着我。
“啊?没事,咻~”我使劲吸一下口水,太多,没全吸进去,我凑过去在程昱之的前襟上蹭干净了,堆上谄媚的笑:“程大哥,我决定了,继续当你的保镖,然后我还想跟你学医。我当保镖呢一个月的工钱是三千两,我跟你学医呢,每个月要给你束脩一百两。以后你每月只要给我两千九百两就够了。就这样说定了。”
所有的人的眼珠子都要飞到眶外了,连程昱之脸上的淡笑都断裂了一下。我握好拳头等着,谁要敢反对,我就帮他的眼珠飞出来。反正不管是偷是抢是骗是诓,我也要把阎王愁的秘方弄到手。
程昱之注意到了我的拳头,赶在阿贵抗议之前答应了。那些人的眼珠又在眶边留恋了一会才回去。
答永夜:北京的称呼源于永乐元年迁都后,此时他还是燕王,所以叫北平。
第七章 找到了第二职业
我成了程昱之的徒弟。燕王府拨给他一个两进的院子,内院就我和他住,外院接待客人兼阿贵住。
我每天跟着程昱之认字、读书、学医。我发现当真是术业有专攻,我好像没长学医的那根筋,好好的一部《黄帝内经》,愣让我念成了武学宝典,我又练成了一门绝世武功。而我的医学水平仍然为零。
不过在另一方面我取得了一些突破,我帮程昱之开发出很多表情,象什么无可奈何啦,哭笑不得啦什么的。我相信让他生气是指日可待了。
我放弃了学医,当然每月的学费也不许程昱之扣了。我现在有了新目标,我要把程昱之收到我手下,这样他挣到的钱自然也就是我的了。不过他们这些书生最讲究什么威武不能屈的,我得慢慢来。
因为我不学医了,程昱之钻研医术的时候我就没事干了,我便在燕王府里寻摸弄个兼差挣点小钱。
燕王府里有很多侍卫,他们经常在一起比武切磋,我就混到他们中间,提议他们来点彩头。不几天,赌拳运动在燕王府开展起来。我也加了进去。
开始时我装成很弱而不自知的样子,向一些二三流的人挑战,屡战屡败。在大家都认定我是个孬种的时候,我向王府里最厉害的那个侍卫发出战书,并拿出我所有的钱押自己赢。
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不自量力,所以都把宝压在那个侍卫身上,我的赔率达到一百比一。
到比武那天,所有的人都等着看我出丑然后拿走我的钱,我当然让他们失望了,我只